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3 (1700-1725).djvu/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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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帝乾明元年春旱

按《北齊書廢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五行志》,「乾明元 年春旱。先是發卒數十萬,築金鳳、聖應、崇光三臺,窮 極侈麗,不恤百姓。亢陽之應也。」

武成帝河清二年旱

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河清二年夏四月,并、汾、京東、 雍、南汾五州蟲旱傷稼,遣使賑恤。」

按《隋書五行志》:「河清二年四月,并晉以西五州旱,是 歲發卒築軹關,突厥二十萬眾毀長城,寇恆州。」

後主天統二年春旱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二年三月。以旱故。降禁囚。」 按《隋書五行志》。「天統二年春旱。是時大發卒。起大明 宮。」

天統四年,旱。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四年,「自正月不雨,至于五月。六 月甲子朔,大雨。」

天統五年,旱。

按,《北史齊後主本紀》:天統五年:「秋七月戊申,詔使巡 省河北諸州無雨處,境內偏旱者,優免租調。」

武平五年大旱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武平五年五月,大旱,晉陽得死 魃,長二尺,面頂各二目。帝聞之,使刻木為其形以獻。」

北周

明帝二年旱

按:《周書明帝本紀》:「二年二月,自冬不雨,至于是月方 大雪。」

武帝保定元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保定元年「秋七月戊申,詔曰:『亢旱 歷時,嘉苗殄悴,豈獄犴失理,刑罰乖衷歟其所在見 囚死以下,一歲刑以上,各降本罪一等,百鞭以下,悉 原免之』。」

保定二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二年二月,以久不雨,降宥罪人,京 城三十里內禁酒。夏四月,禁屠宰,旱故也。」

保定三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三年夏四月壬戌,詔百官及民庶 上封事,極言得失。五月甲子朔,避正寢,不受朝,旱故 也。甲戌,雨。」

天和元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天和元年四月辛亥,雩。」

建德元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元年五月壬戌,帝以大旱,集 百官于庭,詔之曰:「盛農之節,亢陽不雨,氣序愆度,蓋 不徒然。豈朕德薄,刑賞乖中歟?將公卿大臣或非其 人歟?宜盡直言,無得有隱。公卿各引咎自責。」其夜,澍 雨。

建德二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二年秋七月,自春末不雨,至于是 月壬申,集百僚于大德殿,帝責躬罪己,問以治政得 失。戊子雨。」

建德五年秋七月,京師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宣帝大象二年旱

按《北史周宣帝本紀》:大象二年「夏四月己卯,以旱故, 降見囚死罪已下。壬午,幸中山祈雨,至咸陽宮,雨降。 甲申,還宮,令京城士女,于衢巷作音樂以迎候。」

文帝開皇二年旱

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二年五月旱,上親省囚徒,其 日大雨。」

開皇三年,旱。

按《隋書文帝本紀》:「三年四月甲申,旱,上親祈雨於國 城之西南。」

按:《北史隋文帝本紀》:「三年四月甲申,以旱故,上親祀 雨師。」

開皇四年,旱。

按《北史隋文帝本紀》,「開皇四年六月,以雍、同、華、岐、宜 五州旱,命無出今年租調。」

按:《隋書五行志》:「開皇四年已後,京師頻旱。時遷都龍 首,建立宮室,百姓勞敝,亢陽之應也。」

開皇六年,旱。

按:《隋書文帝本紀》:「六年八月,關內七州旱,免其賦稅。 開皇十四年,大旱。」

按《隋書文帝本紀》:「十四年五月,關內諸州旱。八月,關 中大旱,人饑,上率戶口就食于洛陽。」

開皇十五年,旱。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五年「正月庚午,上以歲旱 祠泰山,以謝愆咎,大赦天下。」

煬帝大業四年旱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業四年,燕、代 緣邊諸郡旱。時發卒百餘萬築長城,帝親巡塞表,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