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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0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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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國。後二年隋王受命,宇文氏宗族相繼誅滅。六月丁

卯,有流星大如雞子,出氐中,西北流,有尾跡,長一丈, 所入月中即滅。占曰:「不出三年,人主有憂。」又曰:「有亡 國」,靜帝幽閉之應也。己丑,有流星一,大如斗,色青,有 光明照地,出營室,抵壁入濁。七月壬辰,熒惑掩房北 頭第一星。占曰:「亡君之誡。」又曰:「將軍為亂,王者惡之, 大臣有反者,天子憂。」其十二月,帝親御驛馬,日行三 百里,四皇后及文武侍衛數百人,並乘驛以從。房為 天駟,熒惑主亂。此宣帝亂道德,馳騁車騎將亡之誡。 八月辛巳,熒惑犯南斗第五星。《占》曰:「且有反臣,道路 不通,破軍殺將,尉迥、王謙等起兵敗亡之徵也。」九月 己酉,太白入南斗魁中。《占》曰:「天下有大亂,將相謀反, 國易政。」又曰:「君死,不死則疾。」又曰:「天下爵祿。」皆高祖 受命群臣分爵之徵也。十月壬戌,歲星犯軒轅大星。 占曰:「女主憂,若失勢。」周自宣政元年,熒惑、太白從歲 星聚東井。《大象》元年四月,太白、歲星、辰星又聚井;十 月,歲星守軒轅,其年,又守翼東。井,秦分;翼,楚分;漢,東 為楚地。軒轅,后族,隋以后族興於秦地之象,而周之 后妃失勢之徵也。乙酉,熒惑在虛,與填星合。占曰:「兵 大起,將軍為亂。」大臣惡之。是月,相州段德舉謀反,伏 誅。其明年三月,杞公宇文亮舉兵反,擒殺之。

《大象》二年四月,有大星出天廚,入紫宮。五月,大流星 出太微,入翼。七月辛卯,月掩氐東南星。甲午,月掩南 斗第六星。歲星、太白合於張,大流星出五車。九月,熒 惑與歲星合於翼。甲午,熒惑入太微。十月乙卯,大流 星大如五斗,出張南流,光明燭地。十一月乙巳,歲星 守太微。癸丑,熒惑入氐。

按《周書宣帝靜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天文志》:二年 四月乙丑,有星大如斗,出天廚,流入紫宮,抵鉤陳乃 滅。占曰:「有大喪,兵大起,將軍戮。」又曰:「臣犯上,主有憂。」 其五月帝崩,隋公執國政,大喪,臣犯主之應。趙王、越 王以謀執政被誅。又荊、豫襄三州諸蠻反,尉迴、王謙、 司馬消難各舉兵畔,不從執政,終以敗亡。皆大兵起, 將軍戮之應也。五月甲辰,有流星一,大如三斗器,出 太微端門,流入翼,色青白,光明照地,聲若風吹幡旗。 《占》曰:「有立王,若徙王。」又曰:「國失君。」其月己酉,帝崩。劉 昉矯制,以隋公受遺詔輔政,終受天命。立王徙王,失 君之應也。七月壬子,歲星、太白合於張,有流星大如 斗,出五車,東北流,光明燭地。九月甲申,熒惑、歲星合 於翼。

大定元年正月乙酉歲星逆行守右執法熒惑掩房按周書靜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天文志大定元年正月乙酉歲星逆行守右執法熒惑掩房北第一星

《占》曰:「房為明堂,布政之宮,無德者失之。」二月甲子,隋 王稱尊號。

文帝開皇元年三月太白晝見四月太白歲星晝見十一月有流星聲如隤牆光燭於地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開皇元年三月 甲申,太白晝見。占曰:「太白經天晝見,為臣強,為革政。」 四月壬午,歲星晝見。占曰:「大臣強,有逆謀,王者不安。」 其後劉昉等謀反伏誅。十一月己巳,有流星聲如隤 牆,光燭地。占曰:「流星有光有聲,名曰天保,所墜國安 有喜。」其九年平陳,天下一統。

開皇四年九月癸未,太白晝見。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開皇五年八月,流星數百,四散而下。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八月戊申。有流 星數百,四散而下。占曰:「小星四面流行者。庶人流移 之象也。」其九年平陳,江南士人悉播遷入京師。 開皇八年二月,填星入井。十月,太白出西方。星孛於 牽牛。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二月庚子,填星 入東井。占曰:「填星所居有德,利以稱兵。其年大舉伐 陳,克之。」十月甲子,有星孛於牽牛。占曰:「臣殺君,天下 合謀。」又曰:「內不有大亂,則外有大兵。」牛,吳越之星,陳 之分野,後年陳氏滅。

開皇十四年十一月癸未,有星孛於角、亢。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十一月癸未。有 彗星孛於虛危及奎婁。齊魯之分野。其後魯公虞慶 則伏法。齊公高熲除名。」按紀作角亢志作虛危奎婁互異 開皇十九年十二月丁丑,星隕於渤海。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十二月乙未。星 隕於渤海。占曰:「陽失其位。災害之萌也。」又曰:「大人憂。」 開皇二十年秋八月。老人星見。十月己未。太白晝見。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十月太白晝見。 占曰:「大臣強為革政。為易王。」右僕射楊素熒惑。高祖 及獻后勸廢嫡立庶。其月乙丑。廢皇太子勇為庶人。 明年改元,皆陽失位及「革政易王」之驗也。

仁壽四年六月庚午有星入月中數日而退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庚午,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