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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5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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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日十二度。八分  《三退減        益》十八。

縮:十五        ,二百三十六。

十八日十二度。十分  四、《進減        益》十五。

縮:三十三       ,二百三十九。

十九日十二度。十五分 三、《進減        益》十《一》。

縮:四十八       ,二百四十三。

二十日十三度。十八分 四,《進減        益》八。

縮:五十九       ,二百四十六。

二十一日十三度。三分 四、《進減        益》四。

縮:六十七       ,二百五十。

二十二日:十三度。七分 四進加        損四。

縮:七十一       ,二百五十四。

二十三日十三度。十一分四進加        損四。

縮:七十一       ,二百五十八。

二十四日:十三度。十五分四進加        損八。

縮:六十七       ,二百六十二。

二十五日十四度     四進加        損十三。

縮:五十九       ,二百六十六。

二十六日:十四度。四分 《三進加        損》十六。

縮:三十七       ,二百七十。

二十七日十四度。七分 三曆初進加三大周日《損》:十九。

縮:三十一       ,二百七十三。

周日,十四度。九分   少進,加        損二十一。

縮:十二        ,二百七十五。

周日分,三千三百三。

周虛,二千六百六十六。

周日法,五千九百六十九。

《通周》,十八萬五千三十九。

曆周,十六萬四千四百六十六。

少大法,一千一百一。

朔行大分,一千八百一。

周半,一百二十七。

推合朔入曆

以上元積月乘朔行大小分,滿通數四十一從大分, 大分滿曆周去之,餘滿周法得一日,不盡為日餘。日 餘命笇外,所求合朔入曆也。

求次月

加一日,日餘五千二百三十三分二十五。

求弦朢

各加七日,日餘二千八百八十三,小分二十九半,分 各如法成日,日滿二十七日去之,餘如周分,不足除, 減一日,加周虛。

求弦朢定大小餘

置所入曆盈縮稱,以通周乘之,為實。令通數乘日,餘 分以乘損益率,以損益實,為加時盈縮也。《章歲》減月 行分,乘周半為差,法以除之,所得,盈減縮加大小餘。 如日法,盈不足朔,加時在前後日弦、朢進退大餘,為 定小餘。

求《朔弦朢加時定度》。

以《章歲》乘加時盈縮,差法除之,所得滿會數為盈縮 大小;以盈減縮加本日月所在,盈不足,以紀法進退 度,為日月所在定度分。

推月行夜半入曆

以周半乘朔小餘,如通數而一,以減入曆日餘。餘不 足,加周法而減焉。卻一日,卻得周日,加其分,即得夜 半入曆。

求次日轉

一日因日餘到二十七日,日餘滿周日分去之,不直 周日也。其不滿直之,加周虛於餘,餘皆次日入曆日 餘也。

求月夜半定度

以夜半入曆日餘乘損益率,如周法得一,不盡為餘。 以損益盈縮積餘,無所損,破全為法,損之,為夜半盈 縮也。滿章歲為度,不盡為分。通數乘分及餘,餘如周 法從分,分滿紀法從度,以盈加縮減本夜半度及餘, 為定度。

求變衰法

以入曆日餘乘列衰,如周法得一,不盡為餘,即各知 其日變衰也。

求次曆

以周虛乘列衰,如周法為常數。曆竟,輒以加率衰,滿 列衰去之,轉為次曆率衰也。

求次日夜半定度

以變衰進加、退減曆日轉分,分盈不足,章歲出入度 也。通數乘分及餘,而日轉加夜定度,為次日也。竟曆 不直周日,減餘千三十八,乃以通數乘之。直周日者, 加餘八百三十七,又以少大分八百九十九,加次曆 變衰,轉求如前。

求次日夜半盈縮

以變衰減加損益率,為變損日益,而以轉損益夜半 盈縮曆,竟損不足,反減。為入次曆。減加餘如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