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4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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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曠占》云:五穀貴賤法常以四月朔占秋糶,風從南 來,西來者秋,皆賤,逆此者貴。

《元包經傳》雲:「雺雺,氣生于水也;𣍧𢆶𢆶,月生于朔也。」 𣍧朏同。𢆶音幽,微也。 《顏氏家訓》:「靈筵勿設枕几,朔朢祥禫,唯下白粥、清水、 乾棗,不得有酒肉餅果之祭。」

《玉燭寶典》,正月一日為元日,亦云上日,亦云正朔,亦 云「三元,亦云三朔。」

《元經薛氏傳》,「《春秋》書日食,或無朔而有日者,或無朔 無日者,或有朔無日者。」

《唐書曆志》:「平朔、定朔,舊有二家,三大三小為定朔朢, 一大一小為平朔朢。日月行有遲速相及,謂之合會。 晦朔無定,由時消息。若定大小皆在朔者,合會雖定, 而蔀元紀首三端並失。若上合履端之始,下得歸餘 于終,合會有時,則甲辰元曆為通術矣。」

「策以紀日,象以紀月。」故乾坤之策三百六十,為日度 之準。《乾坤》之用四十九象,為月弦之檢。日之一度,不 盈全策;月之一弦,不盈全用。故策餘萬五千九百四 十三,則有十二中所盈也。用差萬七千一百二十四, 則十有二朔所虛也。綜盈虛之數,五歲而再閏。中節 相距,皆當三五;弦望相距,皆當二七。升降之應,發斂 之候,皆紀之以策而從日者也。表裏之行,朓朒之變, 皆紀之以用而從月者也。積算曰《演紀》,日法曰《通法》, 月氣曰《中朔》,朔實曰《揲法》,歲分曰《策實》,周天曰「乾實」, 餘分曰「虛分」,氣策曰《三元》。一元之策則天一遯行也。 月策曰《四象》,一象之策則朔、弦、朢相距也。

交終不及朔,謂之朔差。交中不及朢,謂之朢差。 《殷曆》南至,常在十月晦,則中氣後天也。《周曆》蝕朔,差 經或二日,則合朔先天也。

凡合朔加時,月行潛在日下,與太陽同度,是謂《離象》。 以一象之度九十一、餘九百五十四、秒二十二半,為 上弦,兌象。倍之而與日衝,得朢坎象。參之,得下弦,震 象。各以加其所當九道宿度。

《唐國史補》:「德宗建中元年,貶御史中丞元令柔,二年, 貶御史中丞袁高,三年,貶御史中丞嚴郢,四年,貶御 史中丞楊頊。皆四月晦」,談者為異。及元和擒劉闢、李 錡、吳元濟,行大刑者皆十一月朔,豈偶然耳?

《筆解》: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人君謂天子也,非諸侯 通用一禮也。魯自文公六年閏月不告朔,猶朝于廟, 《左氏》曰「不告朔」,非也。吾謂魯祀周公以天子禮,魯君 每月朔不朝于周,但朝周公之廟,因而祭曰廟享,其 實以祭為重爾。文公既不行告朔之享,而空朝于廟, 是失禮也。然子貢非不知魯禮之失,特假《餼羊》之問, 誠欲質諸聖人以正其禮爾。又曰:「天子云聽政于天 下也,諸侯云告朔,謂以下之政告于上也。每月頒朔 于諸侯,稟朔奉王命,藏祖廟。」于是魯有廟享之文,他 國則亡此禮。

吉月必朝服而朝,吉禮所行日月,因而謂之「吉月。」吉 日非正朔而已。

《資暇錄》:人間多取正月晦日合醬,是日偶不暇為之 者,則云「時已失」,大誤也。案昔者王政趨民,正月作醬, 是日,以農事未興之時,俾民乘此閑隙備一歲調鼎 之用。故紿云:雷鳴不作醬,腹中當鳴。所貴今民不于 三二月作醬,恐奪農事也。今不躬耕之家,何必以正 晦為限。

《續博物志》:「月上下弦之時,觸醬輒壞,里俗忌之。 朱草狀如小桑,栽長三四尺,枝葉皆丹汁如血,朔朢 生落如蓂莢,周而復始。」

日月晦朔弦朢,而私者生兒,則愚癡瘖瘂。 《五代史司天考》王朴奏曰:「為國家者,履端立極,必體 其元;布政考績,必因其歲;禮動樂舉,必改其正朔;三 農百工,必順其時。」

測圭箭以候氣,審朓朒以定朔。

日月皆有盈縮。日盈月縮,則後中而朔;月盈日縮,則 先中而朔。

《宋史天文志》:「天柱五星,主晦朔晝夜之職。」

景星,德星也。如半月住于晦朔,大而中空,其名各異。 《易》潛虛昧,晦也。日之晦,晝夜之成。月之晦,弦朢以生。 君子之晦,與時偕行。

《退朝錄》:太祖建隆四年南郊,改元乾德。是歲十一月 二十九日冬至,而郊禮在十六日,何也?乃檢《日曆》,其 赦制云:「律且協于黃鍾,日正臨于甲子。」乃避晦而用 十六日甲子郊也。及修《實錄》,以此兩句太質而削去 之,遂失其義。皇祐二年當郊,而日至復在晦,宗袞遂 建明堂之禮。

《嬾真子錄》:「中國以月晦為一月,而天竺以月滿為一 月。」《廣西域記》云:「月生至滿,謂之白月;月虧至晦謂之 黑月。」

《緗素雜記》:嘗怪世俗題梁,記其年月及所為祭文,稱 月朔乃用月建,殊可嗤笑。假如甲辰歲正月初一日 庚戌朔,初十日己未,俗乃云丙寅朔。殊不知正月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