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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出版刊物,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辑出版,是国家宣传民主与法制建设,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刊物,是国家颁布法律标准文本的途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主要登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决定、决议、任免名单以及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检查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我国同外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为不定期刊物,原则上每次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会议后出版一期,全年6一8期,每期载有英文目录,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可在邮政局订阅。

本刊地址:(北京  西城区  西交民巷23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报编辑室(100805)

联系电话:(010)83084990  (010)63098540(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主办·主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编辑·出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报编辑室

邮政编码:100805

国内总发行:北京市报刊发行

订阅处:全国各地邮政

国外总发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交公司(北京399信箱)

刷:文化部印刷


刊号:
(ISSN1000-0070)
÷(CN11-1002/D)

国内代号2-1

国外代号:N650

全年定价: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