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三國史記(玉山書院本) 卷第一.pdf/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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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人嘉之。

二年春二月,親祀始祖廟。三月,巡撫州郡,發倉賑給,慮獄囚,非二罪悉原之。

三年春正月,下令曰:「今倉廩空匱,戎器頑鈍,儻有水旱之災,邊鄙之警,其何以禦之?宜令有司勸農桑,練兵,以備不虞。」

五年春二月,以明宣爲伊飡,允良爲波珍飡。夏五月,古陁抒郡主獻靑牛。南新縣連歧。大有年,行者不賷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