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起 本市暂缓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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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配合“新十条”及我市细化防疫措施,便利市民群众就医出行等需求,统筹考虑全市社会交通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暂缓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即尾号限行措施)。后续,将结合疫情发展变化和道路交通情况,及时研判恢复尾号限行措施的日期,并提前一周予以通告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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