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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巡院廨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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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巡院廨署記
作者:元好問 金朝
1225年
本作品收錄於《元好問集/33》和《元遺山集/卷33

汴京官府寺舍,百年以來,無復其舊。車駕南渡,百司之治,往往以民居為之,如兩警院之繁劇緊要者,亦無定所焉。夏津宋侯之領右院也,以為吾之職有前世長安、洛陽令之重,其權則又右內史之所分,乃今僑寓於編戶細民之間。余也不敏,就得以倥傯為辭,後之君子奚賴焉?陛級之不崇,何以示民?寢處之不飾,何以待賢?貴賤無章,上下混淆,則又非所以謹官常而侈上命也。乃以故事請於縣官。久之,得故教授位於樂善坊之東。教官廢久,屋為民居,罅漏邪傾,風雨弗庇,侯以暇時易而新之。治有廳事,寢有堂奧,廚庫井廄,以次成列。外周以垣,內鍵以門,不私困,不公滯。蓋百日而後成,即以其事屬余記之。

竊嘗謂治人者食於人,勞其心者逸其身,於此有人焉朝夕從事,使斯民也皆得其所。欲安民安矣,至於吾身之所以安,則謂之私而不敢為,夫豈人情也哉?履屐之間,可以用極;鼓鍾之末,可以觀政。若曰:「此猶傳舍耳,不足用心於其間」,君子以為不智可也。故予樂為書之。

侯名九嘉,字飛卿,擢進士甲科。文采風流,照映一時。歷高陵、三水、藍田、扶風四縣令,皆有能聲云。正大二年五月日,儒林郎、權國史院編修官元某記。

本金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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