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西漢年紀/卷二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卷一 西漢年紀卷二
高祖
作者:王益之 南宋
卷三

七年冬十月,長樂宮成,諸侯羣臣皆朝賀。儀︰先平明,謁者治禮,引以次入殿門,廷中陳車騎步卒《漢書》作「戍卒」。衛官,《史記》作「衛宮」。設兵,張旗志。一作「幟」。傳曰「趨」,殿下郎中俠陛,陛數百人。功臣列侯諸將軍軍吏以次陳西方,東鄉;文官丞相以下陳東方,西鄉。大行設九賓,臚音廬。句傳。於是皇帝輦出房,《輿服志》云︰「殷周以輦載軍器,至秦,去輪而輿至尊。」百官執職《漢書》作「戟」。傳警,引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賀。自諸侯王以下,莫不震恐肅敬。迺拜叔孫通爲奉常,賜金五百斤。

初,通從弟子百餘人,然無所進,剸言諸故羣盜壯士進之。弟子皆曰︰「事先生數年,幸得從降漢。今不進臣等,剸言大猾,何也?」通曰︰「漢王方蒙矢石爭天下,諸生寧能鬬乎?故先言斬將搴旗之士。諸生且待我,我不忘矣。」至是,通因進曰︰「諸弟子儒生隨臣久矣,與臣共爲儀,願陛下官之。」帝悉以爲郎。通出,皆以五百斤金賜諸生。諸生迺喜曰︰「叔孫生誠聖人也,知當世之要務。」《通傳》。叔孫通既爲奉常,遂定儀法。《禮樂志》。著《漢儀》十二篇,見《後漢‧曹褒傳》。班固上叔孫通《漢儀》十二篇,章帝勑曹褒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經。」益律《旁章》十八篇。《晉‧刑法志》。

漢興,樂家有制氏,服虔曰︰「魯人。」以雅樂聲律世世在太樂官,但能紀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通乃因秦樂人制宗廟樂。《考異》曰︰《漢書‧禮樂志》以爲高祖時,不附歲月。今附於定禮樂之後。他皆類此。太祝迎神於廟門,奏《嘉至》,猶古降神之樂也。皇帝入廟門,奏《永至》,以爲行步之節,猶古《采薺》、才私反。《肆夏》也。乾豆上,奏《登歌》,獨上歌,不以管絃亂人聲,欲在位者遍聞之,猶古《清廟》之歌也。《登歌》再終,下奏《休成》之樂,美神明既饗也。皇帝就酒東廂,坐定,奏《永安》之樂,美禮已成也。又作《昭容樂》、《禮容樂》。《考異》曰︰《禮樂志》作六年,今附於叔孫通制樂之後。《昭容》者,猶古之《昭夏》也,主出《武德舞》。《禮容》者,主出《文始》、《五行舞》。舞入無樂者,[1]將至至尊之前,不敢以樂也;出用樂者,言舞不失節,能以樂終也。大氐丁禮反。皆因秦舊事焉。《禮樂志》。

班固曰:「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今大漢繼周,久曠大儀,未有立禮成樂,此賈誼、仲舒、王吉、劉向之徒所爲發憤而增嘆也。」

初,帝入關,約法三章,蠲削煩苛,兆民大說。讀曰悅。其後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禦姦,於是蕭何攟九問反。之石反。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刑法志》。 《考異》曰︰不知其時。今因叔孫通定禮儀,因附於後。魏文侯時,李悝著《法經》六篇,然皆罪名之制也。商鞅受之以相秦。及何定律,益《事律》《興》、《廐》、《戶》三篇,《解題》曰︰「《興律》、《廐律》、《戶律》,總謂之《事律》。合爲九篇。《晉‧刑法志》。崔寔《政論》曰︰「何作九章之律,有夷三族之令,黥、劓、斬趾、斷舌、梟首,故謂之具五刑。」後漢陳忠曰︰「蕭何創制,大臣有告寧之科。」《藝文志》云︰「蕭何草律,著其法,曰︰『太史試學童,能諷九千字以上,乃得爲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爲尚書御史史書令史。吏民上書,字或不正,輒舉劾。』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書幡信也。」先是,秦爲虐政,四時行刑,至何草律,季秋論報,陳寵議,見《通典》。常盡三冬之月。《漢舊事》。又陳寵曰︰「但避立春之月,不計天地之正。」

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藝文志》。天下既定,京師有南、北軍之屯,外命天下郡國選引彊蹶張材力武猛者,以爲輕車騎士、材官、樓船。《漢官儀》。 《考異》曰︰此據《漢官儀》所載耳。班固《刑法志》云︰「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於郡國,京師有南、北軍之屯。至武帝平百粵,内增七校,外有樓船。」果如固言,則樓船蓋武帝制,漢初無有也。以史考之,淮南王長嘗發樓船擊南海,(事見《嚴助傳》註。)則非武帝始制明矣。《嚴安傳》曰︰「秦皇帝使尉屠睢將樓船之士攻越。」是樓船乃秦制也。《漢官儀》以爲高帝置,是必高帝因秦行之,至武帝益增多耳。常以立秋後郊禮畢,斬牲於東門,以薦陵廟。肄《孫吳兵法》六十四陣,每十月,都試金革騎士,各有員數。如有寇警,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樓船。《通典》。

張蒼緒正律歷,以帝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時本以十月爲歲首,弗革。《張蒼傳》。以蒼言,用《顓頊歷》,比於六歷,疏闊中最爲微近,而朔晦月見弦望滿虧,多非是。《律歷志》。又推五德之運,以爲漢當水德之時,尚黑如故。吹律調樂,入之音聲,及以比頻二反。定律令。若百工,天下作程品。《張蒼傳》。

太史公曰:「幽厲之後,周室微,陪臣執政,史不記時,君不告朔,故疇人之子弟分散。戰國獨有鄒衍,明於五德之傳,而散消息之分,以顯諸侯。秦自以爲獲水德之瑞,而正以十月,色上黑。然歷度閏餘,未能睹其真也。帝亦自以爲獲水德之瑞,雖明習歷及張蒼等,咸以爲然。」

帝微時,常避事,時時與賓客過其邱嫂食。嫂厭叔與客來,陽爲羮盡,轑音勞。釜,客以故去。已而視釜有羮,繇讀曰由。是怨嫂。及立齊、代王,而伯子獨不得封。太上皇以爲言,帝曰︰「某非敢忘封之也,爲其母不長者。」至是始封其子信爲羮頡音戛。侯。《楚元王傳》。 按,荀悅《漢紀》,封羮頡侯作「六年正月丙午」,與《漢書‧楚元王傳》及《侯表》異,當是荀《紀》誤。甲子,封陳胥爲復陽侯,擊項籍功。其石陽河侯。定諸侯功。後又封許盎柏至侯,華寄朝陽侯。皆以擊羽功。《功臣表》。辛卯,立子如意爲代王。《本紀》。以郎中陽夏侯陳豨爲代相,《考異》曰︰《盧綰傳》云︰「上至平城,還拜豨。」今附於封如意之後。或作「趙相」。按,是時趙王張敖尚在,不應漢爲置相,唯《韓信傳》以爲「代相」,此言得之矣。今從《信傳》。劉貢父亦以爲當作「代相」。監趙、代邊,邊兵皆屬焉。《盧綰傳》。

春,令郎中有罪耐以上,請之。民產子,復勿事二歲。《本紀》。

二月,帝至長安。蕭何治未央宮,立東闕、北闕、前殿、武庫、太倉。顏曰︰「未央殿雖南嚮,而上書奏事謁見之徒皆詣北闕,公車司馬亦在北焉。是則以北闕爲正門,而又有東門、東闕。至於西南兩面,無門闕矣。蓋蕭何初立未央宮,以厭勝之術,理宜然乎?」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漢因循而不革,明簡易,隨時宜也。《考異》曰︰高帝初起,自稱沛公,其官爵皆楚制,如左司馬、連敖之類是也。自入關封漢,元年,始用秦制,以蕭何爲丞相,周苛爲御史大夫,夏侯嬰爲太僕,襄爲治粟内史,周昌爲中尉。二年,盧綰爲太尉。五年,王恬啓爲郎中令,義渠爲廷尉,薛歐爲典客,陽咸延爲少府,酈商爲衛尉。七年,叔孫通爲奉常。是時已盡取秦制,然猶未備也。自七年置宗正,而官制備矣。蓋漢初之制多定於七年,今附於置宗正之後。《百官表》内屬令或有後世所增置者,或以微職無甚關係者,皆闕不著。丞相,金印紫綬,掌承天子助理萬機。有兩長史,秩千石。太尉,金印紫綬,掌武事。御史大夫,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有兩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内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爲三公。奉常,掌宗廟、郊祀、禮樂,典經博士及諸陵縣皆屬。郎中令,掌宮殿掖門戶,大夫、郎、謁者皆屬。衛尉,掌宮門衛士屯兵,公車司馬及諸屯衛候、司馬二十二官皆屬。長樂亦有衛尉,掌其宮,職略同,位在同名卿士。見《晉志》。太僕,掌輿馬。廷尉,掌刑辟。典客,掌歸義蠻夷,屬有行人。宗正,掌親屬。治粟内史,掌穀貨,屬有太倉、都内令丞。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供養,屬有尚書,又黃門、御府、永巷、内者、宦者令丞、諸僕射、署長、中黃門皆屬焉。凡九卿,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廷尉無丞,有正監,秩比千石,屬令長皆六百石。中尉,掌徼循京師,秩與九卿同,有兩丞、候、司馬、千人,屬官有中壘、武庫令丞,又式道左右中候及京輔兵卒皆屬焉。太子太傅、少傅,古官。將作少府,掌治宮室。詹事,掌皇后、太子家。將行,皇后卿,或用中人,或用士人。典屬國,掌蠻夷降者。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主爵中尉,掌列侯。自太子太傅至主爵中尉,皆秩二千石,丞六百石,皆秦官也。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將軍、卿大夫、將、都尉、尚書、太醫、太官令至郎中,無員,多至數十人。給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位次中常侍。侍中黃門有給事黃門,位從將大夫,皆秦制也。

爵二十級︰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内侯,二十徹侯。皆秦制,以賞功勞。徹侯,金印紫綬,改所食國令長名相。諸侯王,帝初置,金璽盭音戾。綬,掌治其國。有太傅輔王,内史治國民,中尉掌武職,丞相統衆官,羣卿大夫都官如漢朝。郡守,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邊郡又有長史,掌兵馬,秩皆六百石。郡尉,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縣令、長,掌治其縣。萬戶以上爲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爲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爲長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爲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嗇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游徼徼循禁賊盜。縣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則減,稀則曠,鄉、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蠻夷曰道。

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銀印青綬;比六百石以上,皆銅印黑綬;大夫、博士、御史、謁者、郎無。其僕射、御史治書尚符璽者,有印綬。比二百石以上,皆銅印黃綬。以上並依《百官表》及《通典》、荀氏《漢紀》參修。

漢制,三公號稱萬石,月各三百五十斛。中二千石者,月百八十斛。真二千石者,百五十斛。《考異》曰︰顏氏《百官表》註,百官俸闕真二千石。按,《汲黯傳》如淳註曰︰「諸侯王相秩真二千石。律,真二千石月得百五十斛,二千石月得百二十斛。」《通典》以真二千石即二千石,所未諭也。今從如淳註增入。又《外戚傳》顏氏註,亦曰真二千石月得百五十斛。二千石者,百二十斛。比二千石者,百斛。千石者,九十斛。比千石者,八十斛。六百石者,七十斛。比六百石者,六十斛。四百石者,五十斛。比四百石者,四十五斛。三百石者,四十斛。比三百石者,三十七斛。二百石者,三十斛。比二百石者,二十七斛。一百石者,十六斛。斗食,月十一斛。佐史,月八斛。顏氏《百官表》注。

秋七月丙申,封杜得臣爲棘陽侯,擊項籍功。林摯平棘侯。用燕相侯。並見《功臣表》。

太上皇徙居長安深宮,悽慘不樂,帝竊因左右問其故。以平生所好,皆屠販少年,沽酒鬬雞蹴鞠,以此爲懽,今咸無焉,以故不樂。帝迺於驪邑作新豐,移諸故人實之,太上皇乃悅。帝少時常禱豐枌符云反。榆之社,及移新豐,亦還立焉。《西京雜記》。

八年冬十月,上東擊韓信餘寇於東垣。音轅。還過趙,趙相貫高等恥上不禮其王,陰謀欲弑上。上心動,去,弗宿。《高紀》。

癸丑,封趙將夕深澤侯。擊平城功。丙辰,封燕相温疥音介。爲[扌㝁]侯。告燕王臧荼反。癸酉,封程黑爲歷侯。攻臧荼功。並《功臣表》。

十一月,令士卒從軍死者爲槥,音衛。歸其縣,縣給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長吏視葬。《本紀》。

十二月丁未,封衛胠音脅。武原侯,擊韓王信功。陳鍇稾侯。擊代陳豨功。春二月丁卯,封許瘛克制反。宋子侯。定諸侯功。三月丙戌,封陳遫古速字。猗氏侯,室中同清侯,留盻彊侯,秦同彭侯。皆以擊羽功。見《功臣表》。

行如雒陽。《本紀》。令吏卒從軍至平城及守城邑者,皆復終身勿事。令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劉氏冠。《本紀》。

初,秦兼天下,幣爲二等︰[2]黃金以溢爲名,上幣;銅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爲器飾寶臧,不爲幣。漢興,以爲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音頰。錢,黃金一斤。而不軌逐利之民蓄積餘贏以稽市物,物痛騰躍,米至石萬錢,馬至匹百金。天下已平,帝乃令賈人毋得衣錦綉綺縠絺紸罽,操兵,乘騎馬,重稅租以困辱之。《食貨志》、《本紀》。漢律︰人出一算,惟賈人與奴婢倍算。

漢接秦之弊,諸侯並起,民失作業。天下既定,民亡蓋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上於是約法省禁,輕田租,什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而山川園池市肆租稅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湯沐邑,皆各爲私奉養,不領於天下之經費。轉漕關東粟以給中都官,歲不過數十萬石。《食貨志》。

夏四月辛卯,封魏遬甯侯。擊臧荼功。六月戊申,封旅卿昌侯。壬子,封旅罷讀曰疲。師共音供。侯,擊韓王信功。馮解散閼氏侯。平代功。秋七月癸酉,封張說安邱侯。擊項羽功。並見《功臣表》。

八月,吏有罪未發覺者,赦之。《本紀》。

九月丙午,封紀成子通爲襄平侯,通以父戰好畤死事侯。己未,封陳署龍陽侯。斬曹咎功。《功臣表》。

是歲,或言周興而邑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於是帝制詔御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常以歲時祠以牛。」《郊祀志》。祀用壬辰位祠之。縣邑令、長侍祠。舞者童男十六人。舞象教田,初爲芟除,次耕種,次耘耨、驅爵及穫刈、舂簸之形,象成功。《通典》。

冒頓數苦北邊,上患之。迺使劉敬奉宗室女翁主名爲長公主,妻單于爲閼氏,歲奉匈奴絮繒酒食物各有數,約爲兄弟以和親,冒頓迺少止。《匈奴傳》。

九年冬十月,未央宮成。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趙王張敖、楚王交及羣臣朝於未央宮。置酒前殿,太上皇輦上坐,上奉玉卮,起爲太上皇壽,曰:「始大人常以臣亡賴,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所就,孰與仲多?」太上皇笑,殿上羣臣皆呼萬歲。《史記‧大事記》、《漢書‧本紀》。

劉敬從匈奴來,言︰「願陛下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後,及豪桀名家居關中。無事,可以備胡;諸侯有變,亦足率以東伐。此彊本弱支之術也。」上曰:「善。」十一月,迺使劉敬徙所言關中十餘萬口,《敬傳》。與利田宅。《本紀》。

《地理志》曰︰「秦地於《禹貢》時跨雍、梁二州,《詩‧風》兼秦、豳兩國。昔后稷封斄,讀曰邰。公劉處豳,太王徙岐,文王作酆,武王治鎬,其民有先王遺風,好稼穡,務本業,故《豳詩》言農桑衣食之本甚備。有鄠、杜竹林,南山檀柘,號稱陸海,爲九州膏腴。始皇之初,鄭國穿渠,引涇水溉田,沃野千里,民以富饒。漢興,立都長安,徙齊諸田,楚昭、屈、景及諸功臣家於長陵。後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桀并兼之家於諸陵。蓋亦以彊幹弱支,非獨爲奉山園也。是故五方雜厝,古錯字。風俗不純。其世家則好禮文,富人則商賈爲利,豪桀則游俠通姦。瀕南山,近夏陽,多阻險輕薄,易爲盜賊,常爲天下劇。又郡國輻湊,浮食者多,民去本就末,列侯貴人車服僭上,衆庶放效,羞不相及,嫁娶尤崇侈靡,送死過度。」

十二月壬寅,封張瞻師爲平侯。擊諸侯功。見《功臣表》。三月丙戍,詔以須毋爲陸量侯,自置吏令長,受令長沙王。夏四月戊寅,封長沙將鄧弱爲離侯,長沙柱國吳郢爲義陵侯,又封周成爲高景侯。成,苛之子,以父死事侯。《年表》。

六月,以奉常叔孫通爲太子太傅。《百官表》。大謁者臣章受詔長樂宮,曰︰「令羣臣議天子所服,以安治天下。」丞相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謹與將軍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議︰「春夏秋冬天子所服,當法天地之數,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順四時,以治國家,身無禍殃,年壽永究,是奉宗廟安天下之大禮也。臣請法之。中謁者趙堯舉春,李舜舉夏,兒湯舉秋,貢禹舉冬,四人各職一時。」大謁者襄章奏,制曰︰「可。」《魏相傳》。

罷渭南、河上、中地郡,復隸内史。以《地理志》修。

周昌爲人强力,敢直言,自蕭、曹等皆卑下之。昌嘗燕時入奏事,帝方擁戚姬,昌還走,帝逐得,騎昌項,問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即桀紂之主。」於是上笑之,然尤憚昌。《昌傳》。

呂后晩節色衰愛弛,而定陶戚姬有寵於上,生趙王如意。上以太子仁弱,謂如意類己,雖封爲趙王,常留之長安。上之關東,戚姬常從,日夜啼泣,欲立其子。呂后常留守,益疏。《外戚世家》、《通鑑》。上欲廢太子而立趙王,大臣爭之,皆莫能得。周昌廷爭之彊,上問其說,昌爲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欲廢太子,臣期期不奉詔。」上欣然而笑,既罷。呂后側耳於東廂聽,見周昌,爲跪謝曰︰「微君,太子幾廢。」

時趙王年少,帝憂萬歲之後不全也。符璽御史趙堯侍帝,帝獨心不樂,悲歌,羣臣不知上之所以然。堯進問曰︰「陛下所爲不樂,非爲趙王年少,而戚夫人、呂后有郤,備萬歲之後,而趙王不能自全乎?」帝曰︰「然。吾私憂之,不知所出。」堯曰︰「陛下獨宜爲趙王置貴强相,及呂后、太子、羣臣素所敬憚者乃可。」帝曰︰「然。吾念之欲如是,而羣臣誰可者?」堯曰︰「御史大夫周昌,其人堅忍質直,自呂后、太子及大臣皆素敬憚之,獨昌可。」帝曰︰「善。」於是乃召周昌,謂曰︰「吾欲固煩公,公彊爲我相趙王。」周昌泣曰:「臣初起從陛下,陛下獨奈何中道而棄之於諸侯乎?」帝曰︰「吾極知其左遷,然吾私憂趙王,念非公無可者。公不得已彊行。」於是徙御史大夫周昌爲趙相。《昌傳》。 《考異》曰:《通鑑》載於十年。按,九年張敖既廢,徙如意爲趙王,昌必以此時爲相。《史記‧大事記》載於九年,是爲得之。今從《史記》。

是歲,酈商以將軍將太上皇衛。《商傳》。 《考異》曰︰《商傳》以爲陳豨反前一年,今載於此。次年太上皇崩,意者,此官亦隨省也。

十年冬十月,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燕王盧綰、荊王賈、楚王交、齊王肥、長沙王吳臣皆來朝長樂宮。《史記‧本紀》

周昌既行,久之,帝持御史大夫印弄之,曰︰「誰可以爲御史大夫者?」孰視堯曰︰「無以易堯。」遂拜堯爲御史大夫。《考異》曰︰《史記‧大事記》、《漢書‧百官表》皆書堯除日於十年,今從之。初,趙人方與音房豫。公謂周昌曰︰「君之史趙堯年雖少,然奇士,君必異之,且代君之位。」昌笑曰︰「堯年少,刀筆吏耳,何至是乎!」頃之,果代昌位。《昌傳》。

春,有司請令縣常以春二月及臘祠稷以羊彘,民里社各自裁以祠。制曰︰「可。」《郊祀志》。

夏五月,太上皇崩于櫟陽宮。秋七月癸卯,葬太上皇于萬年。《考異》曰︰《漢書‧本紀》云︰「五月,太上皇后崩。七月癸卯,太上皇崩,葬萬年。」考荀《紀》五月無「后」字,七月無「崩」字。蓋荀悅之時,《漢書》本尚未訛謬也。今從荀《紀》。楚王交、梁王彭越來送葬,赦櫟陽囚死罪以下。荀《紀》、《漢紀》、《史記》。八月,令諸侯皆立太上皇廟于國都。《本紀》。

陳豨少時,常稱慕魏公子,及將守邊,招致賓客。常告過趙,賓客隨之者千餘乘,邯鄲官舍皆滿。豨所以待賓客如布衣交,皆出客下。豨還之代,趙相周昌迺求入見上,具言豨賓客盛甚,擅兵於外數歲,恐有變。上乃令人覆按豨客居代者財物諸不法事,多連引豨,豨恐。《盧綰傳》。故韓王信令王黃、曼邱臣說豨。《信傳》。及太上皇崩,上因是召陳豨。豨稱病甚,九月,遂與王黃等反,自立爲代王,劫略趙、代。《盧綰傳》。上曰︰「豨嘗爲吾使,甚有信。代地吾所急,故令豨以相國守代,今乃與王黃等劫掠代地!吏民非有罪也,能去豨、黃來歸者,皆舍之。」《本紀》。上欲自擊豨,信武侯周緤泣曰︰「始秦攻破天下,未嘗自行。今上常自行,是亡人可使者乎!」上以爲愛我,賜入殿門不趨,殺人不死。《周緤傳》。

太史公曰:「周緤操心堅正,身不見疑,上欲有所之,未嘗不流涕,此有傷心者然,可謂篤厚君子矣。」

時沛人任敖素善於上,爲上黨守,堅守不下。荀《紀》。

是歲,制詔御史曰︰「獄之疑者,吏或不敢決,或有罪者久而不論,無罪者久繫不決。自今以來,縣道官獄疑者,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之。所不能決者,皆移廷尉,廷尉亦當報之。廷尉所不能決,謹具爲奏,傅讀曰附。所當比律令以聞。」《刑法志》。 《考異》曰︰《刑法志》作七年,荀《紀》載於十年,當是此時本猶未誤耳。今從荀《紀》。

十一年冬,上在邯鄲。陳豨相侯敞《考異》曰︰《漢紀》作「將」,今從《靳歙傳》。將萬餘人游行,王黃將騎千餘軍曲逆。《漢紀》。上命車騎將軍靳歙并將梁、趙、齊、燕、楚車騎擊敞,破之,因降曲逆。《靳歙傳》。 《考異》曰︰將諸侯軍,見《靳歙傳》。蓋高帝前以羽檄徵天下兵,至此而集。按,《彭越傳》,帝至邯鄲,徵兵梁王。梁王稱病,使將將兵詣邯鄲,此梁兵也。周昌爲趙相,白趙壯士四人爲將,帝曰︰「今計獨有邯鄲中兵。」此趙兵也。陽陵侯傅寬以齊相擊陳豨,此齊兵也。《盧綰傳》︰「高祖如邯鄲擊豨,燕王綰亦擊其東北。」此燕兵也。獨楚無所見,時交爲楚王,當考。太尉周勃取道太原,入定代地。至馬邑,馬邑不下,攻殘之。趙利守東垣。十二月,上自攻之,不下。卒駡,上怒。城降,卒駡者斬之。諸縣堅守不降反寇者,復租三歲。《漢紀》。

癸巳,封河間守張相如爲東陽侯,後封中尉陶舍開封侯,郎中公孫昔禾成侯,孫赤堂陽侯,高色祝阿侯,趙堯江邑侯,劉澤營陵侯,宣義土軍侯,任敖廣阿侯,趙衍須昌侯,公上不害汲侯,呂臣甯陵侯,祕彭祖戴侯。《功臣表》。

舍人樂說得罪於韓信,信囚,欲殺之。春正月,舍人弟上變告信欲反狀於呂后。呂后欲召,恐其黨不就,乃與蕭相國謀,詐令人從上所來,言陳豨已死,列侯羣臣皆賀。相國紿信曰︰「雖疾,彊入賀。」信入,呂后使武士縛信,斬之長樂鍾室。信方斬,曰︰「吾悔不用蒯徹之計,乃爲兒女子所詐,豈非天哉!」遂夷信三族。封樂說慎陽侯。《紀》、《傳》、《功臣表》。 《考異》曰︰《史記》、《漢書》皆載韓信與陳豨有謀,豨反,信詐詔赦諸官徒奴,欲發以襲呂后、太子。部署已定,待豨報。使如二史所載,信辟左右而與陳豨謀,當時誰復知之?時陳豨已反,高帝自將往征,則豨反明矣。信部署已定,又何待豨報也?此必告反者之詞,及當時文致之罪耳。祥符間,陳簡能作《雪韓信論》,及張文潛亦謂信非反。近東萊作《大事記》,朱晦翁貽書論辯,亦以信爲不反。後東萊竟以反書,而晦翁以爲失入。二史所載信反謀,既非事實,今皆削去不錄。

太史公曰:「吾如淮陰,淮陰人爲余言,韓信雖爲布衣時,其志與衆異。其母死,貧無以葬,然乃行營高敞地,令其旁可置萬家。余視其母冢,良然。」

帝聞韓信已誅,使使拜丞相蕭何爲相國,《何傳》。 《考異》曰︰《史記‧大事記》、《漢書‧百官表》下卷、《通鑑》皆載何以九年爲相國,而荀悅《漢紀》及《漢書‧百官表》上卷皆以爲十一年,二者不同。考《史記‧蕭何世家》、《漢書‧列傳》皆云「上已聞誅韓信,使使拜丞相何爲相國,令卒五百人一都尉爲相國衛。」信誅在十一年,拜何相國不應在九年也,當以十一年爲正。《大事記》、《百官表》下卷、《通鑑》皆未免差誤。綠綬,《百官表》。益封五千戶,令卒五百人一都尉爲相國衛。諸君皆賀,故秦東陵侯召讀曰邵。平獨弔曰︰「禍自此始矣。上暴露於外而君守於内,非冒矢石之難而益君封置衛者,以今者淮陰新反於中,有疑君心。夫置衛衛君,非以寵君。願君讓封不受,悉以家私財佐軍。」何從其計,上說。讀曰悅。見《何傳》。

故韓王信復與胡騎入居參合,距漢。漢使柴將軍柴武,即陳武。擊之,遺信書曰︰「陛下寬仁,諸侯雖有叛亡,而復歸,輒復故位號,不誅也,大王所知。今王以敗亡走胡,非有大罪,急自歸。」信報曰︰「陛下擢僕起閭巷,南面稱孤,此僕之幸也。滎陽之事,僕不能死,囚於項籍,此一罪也。及寇攻馬邑,僕不能堅守,以城降之,此二罪也。今反爲寇,將兵與將軍爭一旦之命,此三罪也。夫種、蠡無一罪,身死亡;今僕有三罪於陛下,而欲求活,此伍子胥所以僨於吳也。今僕亡匿山谷間,旦暮乞貸蠻夷,僕之思歸,如痿人不忘起,盲者不忘視也,勢不可耳。」遂戰。柴將軍屠參合,斬信。《信傳》。

帝還雒陽,詔曰:「代地居常山之北,與夷狄邊,趙乃從山南有之,遠,數有胡寇,難以爲國。頗取山南太原之地益屬代,代之雲中以西爲雲中郡,則代受邊寇益少矣。王、相國、通侯、吏二千石擇可立爲代王者。」燕王綰、相國何等三十三人皆曰︰「子恒賢知温良,請立以爲代王。」都晉陽。《漢書‧本紀》。以陽陵侯傅寬爲代相國,將屯。《寬傳》。

丙戌,封杜恬長修侯。擊諸侯、攻項昌死事侯。二月乙酉,封戚鰓臨轅侯,守城功。後又封靳彊汾陽侯。破鍾離昧功。《功臣表》。

詔曰:「欲省賦甚。今獻未有程,吏或多賦以爲獻,而諸侯王尤多,民疾之。今諸侯王、徹侯常以十月朝獻,及郡各以其口數率,人歲六十三錢,以給獻費。」《本紀》。

詔曰:「蓋聞王者莫高於周文,伯讀曰霸。者莫高於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今天下賢者智能豈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進!今吾以天之靈,賢士大夫定有天下,以爲一家,欲其長久,世世奉宗廟亡絶也。賢人已與我共平之矣,而不與吾共安利之,可乎?賢士大夫有肯從我游者,吾能尊顯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御史大夫堯下相國,《考異》曰︰《漢書‧本紀》作御史大夫昌。按,周昌已於九年出爲趙相,不應尚以爲稱也。是時趙堯爲御史大夫,故易作「堯」字。 按,御史大夫是趙堯,蓋本《漢書》臣瓚註。然周昌於九年爲趙相,疑是以御史大夫行趙相事,而趙堯特以御史守御史大夫,故詔書仍言昌,似不必改《本紀》原文也。相國酇侯下諸侯王,御史中執法下郡守,其有意稱明德者,必身勸,爲之駕,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有而弗言,覺,免。年老癃病,勿遣。」《本紀》。

樊噲以呂后女弟呂嬃爲婦,生子伉,音抗,又音剛。故其比諸將最親。帝嘗病,惡見人,卧禁中,詔戶者無得入羣臣。噲迺排闥直入,大臣隨之。上獨枕一宦者卧,噲等見上,流涕曰︰「始陛下與臣等起豐沛,定天下,何其壯也!今天下已定,又何憊也!且陛下病甚,大臣震恐,不見臣等計事,顧獨與一宦者絶乎?且陛下獨不見趙高之事乎?」帝笑而起。《噲傳》。漢興,佞幸寵臣則有籍孺,此人非有才能,但以婉媚貴幸,與上卧起,公卿皆因關說。《佞幸傳序》。 《考異》曰︰籍孺事見《佞幸傳序》,不得其時,今附於枕宦者卧之後。

先是,上欲廢太子,大臣多諫爭,未得堅決也。呂后恐,不知所爲。人或謂呂后曰︰「留侯善畫計策,上信用之。」呂后乃使建成侯呂釋之按,《史記‧功臣表》,六年封呂澤周呂侯,釋之建成侯。而《良世家》書易太子事,乃作建成侯呂澤。《漢書‧張良傳》亦作呂澤。當是二史之誤。刼張良,曰︰「君常爲上謀臣,今上日欲易太子,君安得高枕而卧乎?」良曰︰「始上數在困急之中,幸用臣策。今天下安定,以愛欲易太子,骨肉之間,雖臣等百餘人何益!」呂釋之彊要曰︰「爲我畫計。」良曰︰「此難以口舌爭也。顧上有不能致者四人,四人年老矣,皆以上嫚侮士,故逃匿山中,義不爲漢臣。然上高此四人。今公誠能無愛金玉璧帛,令太子爲書,卑辭安車,因使辯士固請,宜來。來,以爲客,時從入朝,令上見之,則一助也。」於是呂后令呂釋之使人奉太子書,卑辭厚禮,迎此四人。四人至,客建成侯所。《張良傳》、《世家》。 《考異》曰︰四皓來,不得其時,今附於英布未反之前。

秋七月己丑,封翟盱況于反。衍侯,守燕功。後封昭涉掉徒弔反。尾平州侯。擊臧荼功。《功臣表》。

淮南王英布反,《本紀》。汝陰侯滕公以問其客故楚令尹薛公。薛公曰︰「是固當反。」滕公曰︰「上裂地而封之,疏爵而貴之,南面而立萬乘之主,其反何也?」薛公曰︰「往殺韓信,今殺彭越,《考異》曰︰《史記》作「往年殺彭越,前年殺韓信」。《漢書》作「前年殺彭越,往年殺韓信」。按,信死乃在越前,荀氏《漢紀》移韓信於前,固得之矣,但作「往年」、「今年」則猶未善也。信、越之死,同是一年,今改從荀《紀》而去「年」字。三人皆同功一體之人,自疑禍及身,故反耳。」於是上赦天下死罪以下,皆令從軍,徵諸侯兵,自將以擊布。數語見《紀》。》羣臣居守,皆送至霸上。張良病,彊起,至曲郵,見上曰︰「臣宜從,病甚。楚人剽疾,願上慎毋與楚爭鋒。」因說上令太子爲將軍監關中兵。上謂子房雖病,彊卧傅太子。是時叔孫通爲太傅,張良行少傅事,《良世家》。發上郡、北地、隴西車騎,巴蜀材官及中尉卒三萬人,爲皇太子衛,軍霸上。《本紀》。布之初反,謂其將曰︰「上老矣,厭兵,必不能來。使諸將,諸將獨患淮陰、彭越,今已死,餘不足畏。」故遂反。東擊荊,《考異》曰︰《漢書‧布傳》云︰「故遂反。果如薛公揣之,東擊荊。」按,布起兵取荊敗楚,遂與上遇,何嘗「歸重於越,身歸長沙」,如薛公所謂「下計」乎?「果如薛公揣之」,此言非事實,今削去不取。荊王賈與戰,弗勝,走富陵,爲布軍所殺,盡刼其兵,度淮撃楚。楚相冷耳堅守彭城距布。《功臣表》。上數使使問相國何爲,曰︰「爲上在軍,拊循勉百姓,悉所有佐軍,如陳豨時。」客說蕭何曰︰「君滅族不久矣。夫君位爲相國,功第一,不可復加。然君初入關,本得百姓心,十餘年矣,皆附君,尚復孳孳得民和。上所爲數問君,畏君傾動關中。今君胡不多買田地,賤貰貸土得反。以自汙?上心必安。」於是何從其計。上乃大說。《何世家》、《傳》。

十二年冬十月,上與布兵遇於蘄西,遂戰,破布軍。布走江南,《布傳》、《參世家》。上令别將追之。《本紀》。

上還,過沛,留,置酒沛宮,悉召故人父老子弟佐酒。發沛中兒得百二十人,教之歌。酒酣,胡甘反。上擊筑,自歌曰︰「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内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兒皆和胡卧反。習之。上乃起舞,忼口朗反。慨傷懷,樂飲十餘日,乃去。沛父兄皆頓首曰︰「沛幸得復,豐未得,唯陛下哀矜。」上曰︰「豐者,吾所生長,極不忘耳。吾特以其爲雍齒故反我爲魏。」沛父兄固請,迺并復豐,比沛。

漢别將擊布軍洮水南北,皆大破之。《本紀》。布故與番君婚,以故長沙王臣使人紿布,僞與亡,誘走越。布信而隨之番陽,番陽人殺布兹鄉民田舍。封賁赫爲期思侯,諸將率多以功封者。《布傳》。單右車爲中牟侯,黃極忠邔音跽。侯,周聚博陽侯,靈常陽羡侯,冷耳下相侯,王虞人高陵侯。《功臣表》。賜淮南相朱建號平原君,家徙長安。《建傳》。

太史公曰:「英布者,其先豈《春秋》所見楚滅英、六,臯陶之後哉?身被刑法,何其拔興之暴也!項氏所坑殺人以千萬數,而布嘗爲首虐。功冠諸侯,用此得王,亦不免於身爲世大僇。禍之興自愛姬殖,妒媢音冒。生患,竟以滅國。」

周勃悉定代郡、雁門、雲中地,斬陳豨於當城。《本紀》。 《考異》曰︰《史記‧盧綰傳》云︰「漢使樊噲擊斬豨。」按,《漢書‧高紀》書「周勃定代,斬陳豨於當城。」故呂氏《大事記》合而言之,以爲周勃、樊噲定代郡。按,《傅寬傳》云︰「寬擊陳豨,屬太尉勃,以相國代丞相噲擊豨。」是平代之役,噲未終事而還。排闥之諫,噲已在長安矣,故《漢書》止書周勃爲是。今從《漢書》。封將軍馮谿爲榖陽侯,郎中許猜嚴侯,太原尉奚意成陽侯。《功臣表》。省太尉官。《年表》。

荊王賈無後,上患吳、會稽輕悍,無壯王填之,諸子少,《濞傳》。辛丑,《史記‧表》。立沛侯濞音被。爲吳王,王三郡五十三城。已拜,上召謂濞曰︰「汝狀有反相。」因拊其背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亂,豈汝邪?然天下同姓一家,汝慎毋反!」濞頓首曰︰「不敢!」《紀》、《傳》。又封濞弟廣爲德侯,皆兄喜子也。《表》。

十一月,上過魯,申公以弟子從師浮邱伯入見于南宮。《申公傳》。上以太牢祠孔子。《本紀》。自是,諸侯卿相至,常先謁,然後從政。《孔子世家》。

太史公曰:「《詩》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鄉往之。』余讀孔氏書,想見其爲人;適魯,觀仲尼廟堂車服禮器,諸生以時習禮其家。余低回留之,不能去云。」

帝罷布軍歸,民道遮行,上書言相國蕭何彊賤買民田宅數千人。上至長安,蕭何謁,上笑曰︰「今相國乃利民!」民所上書皆以與何,曰︰「君自謝民。」《何世家》、《傳》。

上歸,及宴,置酒,太子侍。四人從,年皆八十有餘,須眉皓白,衣冠甚偉。上怪,問曰︰「何爲者?」四人前對,各言名姓,曰東園公、甪里先生、綺里季、夏黃公。上乃大驚,曰︰「吾求公數歲,公避逃我,今公何自從吾兒游乎?」四人皆曰︰「陛下輕士善駡,臣等義不受辱,故恐而亡匿。竊聞太子爲人仁孝,恭敬愛士,天下莫不延頸欲爲太子死者,故臣等來耳。」上曰︰「煩公幸卒調護太子。」四人爲壽已畢,趨去,上目送之。召戚夫人,指示四人曰︰「我欲易之,彼四人輔之,羽翼已成,難動矣。呂后真而主矣!」戚夫人泣,上曰︰「爲我楚舞,吾爲若楚歌。」歌曰︰「鴻鵠高飛,一舉千里。羽翮已就,橫絶四海。橫絶四海,當可奈何![3]雖有繒繳,尚安所施!」歌數闋,戚夫人歔欷流涕。上起去,罷酒,竟不易太子者,留侯本招此四人之力也。《良傳》、《世家》、《通傳》。

十二月癸卯,封李必爲戚侯。《功臣表》。以擊韓王信功侯。

詔曰︰「秦皇帝、楚隱王、魏安釐王、齊愍王、趙悼襄王皆絶亡後。其與秦始皇帝守冢二十家,楚、魏、齊各十家,趙及魏公子亡忌各五家,令視其冢,復亡與他事。」《本紀》。

班固曰:「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必興滅繼絶,修廢舉逸,然後天下歸仁,四方之政行焉。傳稱武王克殷,追存賢聖,至乎不及下車。世代雖殊,其揆一也。高帝撥亂誅暴,庶事草創,日不暇給,然猶修祀六國,求聘四皓。過魏則寵無忌之墓,適趙則封樂毅之後。及其行賞而授位也,爵以功爲先後,官用能爲次序。」

春二月,使樊噲將兵擊綰。詔曰:「燕王綰與吾有故,愛之如子。聞與陳豨有謀,吾以爲亡有,故使人迎綰。綰稱疾不來,謀反明矣。燕吏民非有罪也,賜其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級,與綰居,去來歸者,赦之,加爵亦一級。」詔諸侯王議可立爲燕王者,長沙王臣等請立子建爲燕王。《本紀》。以土軍侯宣義爲燕相。《表》。

是月,熒惑守心。荀《紀》。

三月丙寅,封酈疥爲高梁侯。疥,食其子也,以父死事侯。《史記‧侯表》。

詔曰:「吾立爲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于今矣。與天下之豪士賢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輯與集同。之。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爲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親,或爲列侯,皆令自置吏,得賦斂,女子公主。爲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賜大第室。吏二千石徙之長安,受小第室。入蜀漢定三秦者,皆世世復。吾於天下賢士功臣,可謂亡負矣。其有不義背天子擅起兵者,與天下共伐誅之。布告天下,使知朕意。」《本紀》。

漢興,序二等。高祖子弟同姓爲王者九國,唯獨長沙異姓,而功臣侯者百餘人。自雁門、太原以東至遼陽,爲燕、代國;常山以南,太行左轉,度河、濟、阿、甄以東薄海,爲齊、趙國;自陳以西,南至九疑,東帶江、淮、榖、泗,薄會稽,爲梁、楚、吳、淮南、長沙國︰《漢表》云:「自鴈門以東盡遼陽,爲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轉,度河、濟,漸于海,爲齊、趙;榖、泗以往,奄有龜、蒙,爲梁、楚;東帶江湖,薄會稽,爲荊、吳;北界淮瀕,略廬、衡,爲淮南;波漢之陽,亘九嶷,爲長沙。」皆外接於胡、越。而内地北距山以東,盡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連城數十,置百官宮觀,僭於天子。漢獨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内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頗食邑其中。何者?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廣彊庶孽,以鎮撫四海,用承衛天子也。漢定百年之間,親屬益疎,諸侯或驕奢,忕邪臣計謀爲淫亂,[4]大者叛逆,小者不軌于法,以危其命,殞身亡國。天子觀於上古,然後加惠,使諸侯得推恩分子弟國邑,故齊分爲七,徐廣曰︰「城陽、濟北、濟南、菑川、膠西、膠東,是分爲七。」趙分爲六,徐廣曰︰「河間、廣川、中山、常山、清河。」梁分爲五,徐廣曰︰「濟陰、濟川、濟東、山陽也。」淮南分爲三,徐廣曰︰「廬江、衡山。」及天子支庶子爲王,王子支庶爲侯,百有餘焉。吳楚時,前後諸侯或以適削地,是以燕、代無北邊郡,吳、淮南、長沙無南邊郡,齊、趙、梁、楚支郡名山陂海咸納於漢。諸侯稍微,大國不過十餘城,小侯不過數十里,上足以奉貢職,下足以供養祭祀,以藩輔京師。而漢郡八九十,形錯諸侯間,犬牙相臨,秉其阸塞地利,彊本幹弱枝葉之勢也,[5]尊卑明而萬事各得其所矣。《史記‧諸侯年表序》。

樊噲既行,人有短惡噲者,《陳平世家》。云黨於呂氏,即上一日宮車晏駕,則噲欲以兵盡誅滅戚氏、趙王如意之屬。帝聞之大怒,《噲傳》。曰︰「噲見吾病,乃冀我死也!」用陳平謀,而召周勃受詔牀下,曰︰「陳平亟馳傳載勃代噲將,平至軍中,即斬噲頭。」《平世家》。

夏四月,詔陳平、灌嬰將十萬屯滎陽。《本紀》。

甲辰,帝崩于長樂宮。《黃圖》云︰「高帝居長樂宮,自惠帝至平帝皆居未央宮,而長樂宮太后常居之。」呂后與審食其謀,曰:「諸將故與帝爲編戶民,北面爲臣,心常怏怏。今乃事少主,非盡族是,天下不安。」以故不發喪。人或聞之,以語酈商。酈商見審食其,曰:「聞帝已崩,四日不發喪,欲誅諸將。誠如此,天下危矣!《考異》曰︰《通鑑考異》云︰「呂后雖暴戾,安敢一旦盡誅大臣!此說恐妄,因刪去不取。」余按,韓、彭,漢之梟將,呂后斃之,如斃狐兔,曾不勞指顧之力,況已下諸將乎!意當時必有此謀,不可不載。今從《漢書‧本紀》。陳平、灌嬰將十萬守滎陽,樊噲、周勃將二十萬定燕、代,比聞帝崩,諸將皆誅,必連兵還鄉,以攻關中。大臣内畔,諸將外反,亡可蹻足待也。」審食其入言之,乃以丁未發喪,大赦天下。《本紀》。

盧綰與數千人居塞下候伺,幸上疾愈,自入謝。聞帝崩,遂亡入匈奴,匈奴以爲東胡盧王。《綰傳》。漢封擊綰者陳倉爲紀信侯,張平鹵侯。時又封王競爲景侯,毛釋之張侯,革朱煮棗侯,朱濞傿陵侯︰皆以從軍擊諸侯功封。漢自東克項羽,訖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功臣表》。

五月丙寅,葬長陵。自崩至葬,凡二十三日。已下,皇太子、羣臣皆反,至太上皇廟。羣臣曰:「帝起細微,撥亂世反之正,平定天下,爲漢太祖,功最高。」上尊號曰高皇帝。《紀》。 《考異》曰︰《史通》謂賈逵撰《左氏義》,稱在秦者爲劉氏,乃漢室所宜推先,但取悅當時,殊無足採。今不書。

太史公曰:「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環,終而復始。周秦之間,可謂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豈不繆乎?故漢興,承敝易變,使人不倦,得天統矣。朝以十月,車服黃屋左纛。」
  ↑返回頂部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1. 舞入無樂者 《漢書‧禮樂志》「入」作「人」,《漢書》似誤。《金華叢書》本作「入」。
  2. 幣爲二等 《四庫》本「二」作「三」,據《漢書‧食貨志》及《金華叢書》本改。
  3. 當可奈何 《四庫》本脫「可」字,句意雖可通,然與歌體不合。據《史記‧留侯世家》補。
  4. 忕邪臣計謀爲淫亂 「忕」作「怵」。按,忕訓習,謂習於邪臣之計謀。(見司馬貞《索隱》。)《四庫》本形近而訛,據《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及《金華叢書》本改。
  5. 彊本幹弱枝葉之勢也 四庫本此句「彊弱本幹枝葉之勢也」,據《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及《金華叢書》本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