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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985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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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2011) 联合国安理会第1985(2011)号决议
S/RES/1985(2011)
2011年6月10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86(2011)
本作品收錄於《Portal:联合国安理会2011年决议

第6553次会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

联合国 S/RES/1985 (2011)

安全理事会 Distr.: General
10 June 2011

第1985(2011)号决议

2011年6月10日安全理事会第6553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各项相关决议,包括第825(1993)号、第1540(2004)号、第1695(2006)号、第1718(2006)号、第1874(2009)号、第1887(2009)号和第1928(2010)号决议,以及2006年10月6日(S/PRST/2006/41)和2009年4月13日(S/PRST/2009/7)的主席声明,

回顾依照第1874(2009)号决议第26段设立一个专家小组,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该段规定的工作,

回顾秘书长依照第1874(2009)号决议第26段任命的专家小组2010年11月12日的临时报告和2011年5月12日的最后报告,

回顾安全理事会制裁的一般性问题非正式工作组报告(S/2006/997)中的制裁监测机制报告的方法标准,

就此指出,按照专家小组的任务规定提供可信、基于事实的独立评估、分析和建议非常重要,

认定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继续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把第1874(2009)号决议第26段规定的专家小组任务期限延至2012年6月12日,请秘书长为此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2. 专家小组最迟于2011年11月12日向委员会提出其中期工作报告,又请专家小组在同委员会讨论后,最迟于2011年12月12日向安理会提交其中期报告,还专家小组最迟在其任务期限结束前30天向委员会提交附有结论和建议的最后报告,并专家小组在同委员会讨论后,在其任期结束时向安理会提交其最后报告;

3. 专家小组最迟在获得任命后30天内向委员会提出预定工作方案,鼓励委员会定期讨论这一工作方案,并专家小组向委员会提交对工作方案做出的任何修订;

4. 敦促所有国家、联合国相关机构和其他有关各方与第1718(2006)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和专家小组充分合作,尤其是提供它们所掌握的任何有关第1718(2006)号和第1874(2009)号决议规定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

5.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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