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联合国安理会第1271号决议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联合国安理会第1270(199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271(1999)号决议
1999年10月22日安全理事会第4056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272(199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所有有关决议,特别是1998年3月27日第1159(1998)号、1998年10月15日第1201(1998)号和1999年2月26日第1230(1999)号决议,
满意地注意到总统选举于1999年9月19日顺利举行,
赞扬联合国中非共和国特派团(中非特派团)和秘书长特别代表对选举进程的支持,
申明所有国家尊重中非共和国的主权、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
欢迎秘书长1999年10月7日的报告(S/1999/1038),并赞赏地注意到其中所载的建议,
回顾民族和解进程十分重要,并呼吁中非共和国所有政治力量继续致力合作和取得谅解,
强调必须迅速展开中非共和国武装部队的改组工作,
重申区域稳定和加强中非共和国的和平气氛十分重要,是在该区域恢复和平的基本要素,
又重申社会经济进步与巩固中非共和国的稳定密切相关,
回顾1994年12月9日通过的《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中所载有关原则,
注意到中非共和国政府表示希望中非特派团驻留期限延长到1999年11月15日以后,
1. 决定将中非特派团的任务期限延长到2000年2月15日,以确保联合国中非共和国维和行动,在联合国有关机构和计划署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助下,在短期内逐步过渡到冲突后建设和平行动;
2. 欢迎秘书长1999年10月7日的报告第58段中关于分三阶段削减中非特派团军事和文职人员的建议;
3. 再次敦促中非共和国政府继续采取具体措施,执行秘书长1998年2月23日报告(S/1998/219)内所述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安全改革,履行特别是中非共和国总统1999年1月23日给秘书长的信(S/1999/98,附件)中所作的承诺,并重申秘书长派往中非共和国的特别代表的作用是协助促进这些改革和民族和解;
4. 强烈鼓励中非共和国政府与中非特派团密切协调,把中非特派团在安全方面的职能逐步移交给地方安全部队和警察;
5. 促请中非共和国政府在中非特派团提供咨询和技术支助的情况下,完成中非共和国武装部队改组方案以及退伍军人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的首期措施,呼吁国际社会支持这些方案,并欢迎秘书长建议今后数月内在纽约召开一次会议,以筹集资金,用作这些方案的经费;
6. 欢迎秘书长建议派一个小型多部门特派团到班吉,按照中非共和国政府表示的意愿,审查在2000年2月15日以后联合国依照秘书长1999年5月30日(S/1999/621)和1999年10月7日报告中所载的建议继续驻留的条件,并秘书长迅速将有关此事的详细建议通知安理会;
7. 重申中非特派团监督销毁在其控制下收缴的武器弹药的作用十分重要;
8. 秘书长在2000年1月15日前提交一份报告,说明中非特派团的任务执行情况,特别是把中非特派团在安全方面的职能逐步移交给地方安全部队和警察的情况、中非共和国的局势发展、中非共和国总统1998年12月8日(S/1999/116,附件)和1999年1月23日给秘书长的信中所作承诺的执行进展,以及《班吉协定》和《民族和解协定》的执行情况,包括与国家经济复原、安全部队改组和共和国机构特别卫队职能有关的承诺;
9.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056次会议一致通过。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信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信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