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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9年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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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9年9月3日安全理事会第4042次会议上,就安全理事会审议的题为“东帝汶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欢迎于1999年8月30日成功举行的东帝汶人全民协商以及1999年9月3日秘书长给安理会主席的信(S/1999/944),其中宣布投票结果。安理会表示支持空前数目的人勇敢地前往投票,表达意见。它认为,全民协商准确反映了东帝汶人民的意见。

  “安全理事会称赞秘书长个人代表所做的出色工作。它还赞扬东帝汶全民协商问题特别代表以及联合国东帝汶特派团(东帝汶特派团)以其勇敢和奉献的精神,在极其困难条件下组织和主持了全民协商。

  “安全理事会呼吁所有各方,无论是在东帝汶境内还是境外,尊重全民协商的结果。安理会敦促东帝汶人民协力落实他们在投票中自由和民主地表达的决定,并合作在该领土建立和平与繁荣。安全理事会现在盼望印度尼西亚政府根据1999年5月5日的《协定》(S/1999/513,附件一至三),采取必要的宪法步骤,执行投票结果。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假如没有印度尼西亚政府的及时倡议以及葡萄牙政府的建设性态度,就不可能达成导致举行东帝汶人全民协商的1999年5月5日《协定》。它赞扬印度尼西亚和葡萄牙两国政府在秘书长的斡旋下持续开展努力,寻找东帝汶问题的公正、全面和国际上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此外表示感谢印度尼西亚政府在该进程中与联合国合作。

  “安全理事会谴责在1999年8月30日投票之前及之后东帝汶所发生的暴力行为。它对因暴力行为而惨遭杀害的联合国当地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家属表示慰问。它强调必须在没有进一步暴力和恫吓的和平与安全气氛下落实投票结果。根据1999年5月5日《协定》所规定的维持和平与安全责任,印度尼西亚政府必须采取步骤,防止进一步发生暴力。它还盼望印度尼西亚政府保障东帝汶特派团人员及房舍的安全。安全理事会随时准备以设身处地的态度审议秘书长为确保和平执行全民协商进程而提出的任何建议。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尽快就投票结果的落实情况提出报告,包括就执行阶段(第三阶段)中联合国在东帝汶驻留的任务、规模和结构提出建议。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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