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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8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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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8年3月19日安全理事会第3862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欢迎仲裁法庭根据《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和平总框架协定》及其附件(统称《和平协定》,S/1995/999,附件)附件2第五条和1997年2月14日的裁定(S/1997/126),于1998年3月15日宣布的关于布尔奇科的裁决。

  “安全理事会回顾,1997年的裁定帮助推动了布尔奇科开始和平、有条不紊和分阶段的回归进程以及开始建立多族裔的行政当局,认为1998年3月15日的裁决最符合和平进程的利益。安理会赞扬首席仲裁员和布尔奇科国际监督员的努力。

  “安全理事会呼吁《和平协定》附件2的缔约各方按照它们的义务毫不迟延地执行这一裁决。安理会强调《和平协定》缔约各方必须迅速、充分合作,履行其全面执行《和平协定》的承诺,包括同布尔奇科国际监督员和高级代表办事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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