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留獄詔 (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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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留獄詔
作者:李治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12

哀矜折獄,義先呂訓,明慎用刑,事昭姬象。朕以寡昧,嗣登宸極,思闡大猷,式隆景運。陷冰是懼,屢想於懷中;禦朽彌兢,馳襟於裕下。虛己待物,每從寬政。如聞率土州縣,留獄尚繁,困於囚系,致於病死。一歲之中,數盈二百。蓋繇上愆亭育之化,下乖堯舜之心,深責在躬,興言多愧。抑又聞之,與我理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今之所任,或虧政道,未詳欽恤之旨,但徇苛刻之情。幽縶困滯,證逮遐廣,寒暑相襲,風露交侵,淹乎年月,成其病苦。加以搒笞失度,桎梏違法,巧詆深文,去將安適?獄市之寄,何其爽歟?自茲以後,宜革前弊。罪無大小,不得稽留。其囚病患及罪輕並笞杖等,雖法有常規,恐典吏妄生威福,官人不存簡較,或顏面囑請,觸類以之。若仍舊不悛,當加重罰。布告天下,知朕意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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