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3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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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三十七卷目錄

 祀典總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顓頊高陽氏一則

  帝嚳高辛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舜一則

  夏后氏禹一則

  殷湯一則

  周一總一則上

禮儀典第一百三十七卷

祀典總部彙考一[编辑]

上古[编辑]

伏羲氏[编辑]

太昊伏羲氏,制郊禪,升薦群祠。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按《路史》。「太昊伏羲氏爰 興神鼎。制郊禪。即命臣芒庖犧登鱉。使鬼物以致群 祠而升薦之。」

神農氏[编辑]

《炎帝神農氏》謹時祀,致敬於鬼神。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按《呂氏春秋》。「神農氏之 有天下也,時祀盡敬而不祈福。」

按《路史》:炎帝神農氏謹時祀,盡敬而不蘄喜挹。春間 焚封豨鬼桴土鼓,以致敬於鬼神,而上下達矣。

有熊氏[编辑]

黃帝《有熊氏》立天地神民之官,制祭祀之服,定天地 五祀山川之祀。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路史》,黃帝有熊氏,始有 天地神民事物之官,各司其序,俾不相亂。民是以能 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異業,敬而不瀆。夫人 副褘而躬桑,以給郊廟之服。祀天員丘,牲玉取蒼;祀 地於方澤,牲玉取黃。築壇除墠,設醪醴,制蘭蒲,列圭 玉而薦之。七登之床,十絕之帳,奏函夾之宮以致之 而「乎壽宮。」立五祀,作其祝嘏,咸以數薦,而山川 之典禮為多。

高陽氏[编辑]

顓頊高陽氏,潔誠以祭祀,用牲薦玉。

按:《史記五帝本紀》:「帝顓頊高陽者,依鬼神以制義,潔 誠以祭祀。」

按《路史》:「顓頊高陽氏祭。」牲用騂薦,玉以赤繒。

高辛氏[编辑]

帝嚳高辛氏,祀上帝日月星辰及社稷、宗廟。

按《史記五帝本紀》:「帝嚳高辛者,曆日月而迎送之,明 鬼神而敬事之。」

按《路史》帝嚳高辛氏,「社稷五祀,是尊是奉。以日至,設 丘兆於南郊,以祀上帝日月星辰。先王偕食,潔其祭 服,備其帷帳,陳之圭幣,薦之黑繒。右社稷而左宗廟, 制其谿陵,明鬼神而敬祭。為之數薦,所以重本也。」

陶唐氏[编辑]

帝堯制咸池以享上帝作七廟五府以享先祖而祀五帝設五吏立祈祥[编辑]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路史》:「帝堯陶唐氏制《咸 池》之舞以享上帝。作七廟,立五府,以享先祖而祀五 帝。祭以其氣,迎牲殺於廷,毛血詔於室,以降土神。然 後樂作。所以交神明也。乃設五吏,立祈祥。」

有虞氏[编辑]

舜命伯夷作秩宗以掌祭祀之事[编辑]

按《書經舜典》: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禮?」僉曰:「伯夷。」 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夙夜惟寅,直哉惟清。」伯拜稽 首,讓于夔龍。帝曰:「俞,往,欽哉!」

蔡注《三禮》,祀天神、享人鬼、祭地祇之禮也。秩宗,主敘次百神之官,而專以「秩宗」名之者,蓋以宗廟為主也。《周禮》亦謂之「宗伯」,而都家皆有宗人之官,以掌祭祀之事,亦此意也。

按《路史》:「舜踐天子之位,祭先首而尚氣血,腥爛祭冕。」 紱絑,緇衣,纁裳。

韍,冕服之鞞也,以韋為之。舜始作以尊祭,服

「兩敦、玉斝、泰尊、梡俎、犧尊、匭豆,大路越席,水陸修潔, 以致敬於鬼神。」

夏后氏[编辑]

禹即真盡敬於神始備祭用[编辑]

按:《史記夏本紀》:「禹薄衣食,致孝於神鬼。」

按《路史》:「禹即真,盡敬於神,乃備祭用,簠、簋、嶡俎、雞彝、 龍勺,彫勒粉澤流髹,其上蔣席。」《鞇頗緣》。觴酌有采籩豆有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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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致敬於神祇及社稷宗廟之祀[编辑]

按《書經太甲》:「先王顧諟天之明命,以承上下神祇,社 稷宗廟,罔不祗肅。天監厥德,用集大命,撫綏萬方。」 按《多士》:自成湯至于帝乙,罔不明德卹祀。

周一[编辑]

《周制》,「宗伯掌祭祀之事,太宰、司徒、司馬、司寇亦與主 之。」

按《書經周官》:「宗伯掌邦禮,治神人,和上下。」

蔡注《春官》卿,主邦禮,治天神地祇人鬼之事,和上下尊卑等列。

按:《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八則治都鄙,一曰祭祀,以 馭其神。」

王氏曰:「凡造都鄙,必先立宗廟、社稷諸神之祀,則其神之所享,惟祭祀之從也。」

以九式均節財用,一曰《祭祀之式》。

《王昭禹》曰:「祭祀之禮有大小,有豐殺,多不為過,寡不為不足者,亦有式焉耳。」

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脩。

王氏曰:「五帝、五精之君,昊天之佐也 。」 劉迎曰:「誓戒者,誓其所當戒者也。如所謂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戒百官以所當奉祭之事,恐其不敬也。具脩者,特具之所當脩,使無闕事也,如所謂視滌濯、贊牲事、贊玉幣爵之事,皆百官所當脩具。」

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

王氏曰:「『《記》云:『七日戒,三日宿』。又曰:『散齋七日以定之,致齋三日以齊之』。」 齊之之謂齊,定之之謂「戒』。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凡十日也。」

及執事眡滌濯。

賈氏曰:「及,至也。」 《儀禮特牲》云:「前祭日之夕,視壺濯及籩豆 。」 鄭康成曰:「滌濯,謂溉祭器及甑甗之屬。」

及納亨,贊王牲事。

鄭康成曰:「納亨納牲,將告殺,謂向祭之晨,既殺以授亨人 。」 賈氏曰:「《禮器》云:『納牲詔於庭,殺訖,毛以告純血以告殺,腥其俎,豚解以腥之。以此訖,乃納與亨人爓祭。此言納亨者,以牽牲也。《明堂位》:『君肉袒迎牲於門,卿、大夫贊。君贊王牲事』者,即卿大夫贊幣一人也』。」

及祀之日,贊玉幣、爵之事。

鄭康成曰:「日旦明也。玉幣,所以禮神,玉與幣各如其方之色;爵所以獻齊酒,不用玉,爵尚質也。三者執以從王至而授之 。」 王氏《詳說》曰:「考之《大宗伯》,非惟文之先後與此不同,而其事之輕重亦不同。《大宗伯》曰『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帥執事而卜日』,此則曰『祀五帝,而繼之以卜日,豈非五帝之祀為重乎?《大宗伯》曰『宿眡滌濯』』」 ,此則曰「眡滌濯。」 蓋滌濯之事,宗伯先期而眡之,大宰至期而眡之,豈非以滌濯之事為微乎?《大宗伯》曰「省牲鑊」 ,此則曰納亨,贊王牲事者,蓋君肉袒迎牲於門,卿大夫贊君,是贊其殺牲之事也。《宗伯》則省其鑊而已,豈非以贊牲之事為大乎?《大宗伯》曰「涖玉鬯」 ,此則曰「贊玉幣爵」 ,是贊爵而不贊鬯也。蓋玉鬯用之於宗廟,此則曰「祀五帝」 ,則是祭天無祼也,豈不以贊爵之重於涖鬯乎?《大宗伯》曰「奉玉齍」 ,此則止於贊牲,是贊牲而不贊齍也。蓋祭祀以牲為大,而齍盛次之,故《小宗伯》之職,以「毛六牲,使五官共奉之;辨六齍,使六宮之人共奉之」 ,則牲之大於齍也明矣。大宰雖不預於奉牲,而特預於贊牲,豈不以贊牲之重於奉齍乎?《大宗伯》曰:「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 ,此則曰:「祀大神,示亦如之」 ,「享先王亦如之。」 蓋宗伯,禮官也,掌建天神、地示、人鬼之禮,故正而名之。《大宰》特嚴重其事而已,初無預於正名之事,豈非以大宰之職為尊。

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贊玉几、玉爵。

鄭康成曰:「大神,示天地也 。」 王昭禹曰:「凡在天者,五帝星辰皆神也,故昊天為大神;凡在地者,社稷山川皆示也,故澤中之所祭為大示 。」 賈氏曰:「亦如之者,自百官誓戒已下至贊幣,皆如祀五帝之禮。」

《小宰》之職,以官府之六聯合邦治。一曰「祭祀之聯事。」

王昭禹曰:「玉幣、牲牢之屬,酒醴器皿之類,所用者非一官。大宰贊玉幣爵而小宰亦贊之,大宰眡滌濯而大宗伯亦宿眡之,五官供六牲,而小宗伯又毛六牲而頒之於五官。《司尊彝》掌六尊六彝之位,而小宗伯又辨其名物以待祭祀,若此類皆祭祀之聯事。」

凡祭祀,贊玉、幣、爵之事,《祼將》之事。

鄭鍔曰:「大宰所贊者,祀五帝、祀大神、享先王之時也,《小宰》凡祭祀皆贊之 。」 王氏曰:「祼謂祼而將瓚也 。」 鄭康成曰:「將,送也。」

宰夫以《式灋》掌祭祀之戒具與其薦羞,從大宰而眡

滌濯。

賈氏曰:「祭祀大小,皆有舊法式,依而戒敕,使共具之。」

《庖人》「共祭祀之好羞。」

《鄭康成》曰:「謂四時所為膳食,若荊州䱹魚,青州蟹胥,雖非常物,進之孝也。」

《內饔》:「凡宗廟之祭祀,掌割亨之事。」

賈氏曰:內饔不掌外神,故云「宗廟之祀。」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脩、刑膴,陳其鼎俎,實 之牲體、魚、腊。」

賈氏曰:「外祭祀,謂天地四望,山川、社稷五祀。」

《亨人》:「祭祀,共大羹鉶羹。」

鄭康成曰:「大羹,肉湇也 。」 鄭司農曰:「鉶羹加鹽菜矣。」

《甸師》「祭祀共蕭茅。」

鄭康成曰:「《詩》云:『取蕭祭脂』。《郊特牲》曰:『蕭合黍稷,臭陽達於牆屋,故既薦然後焫蕭合馨香』。合馨香者,是蕭之謂也。」 王昭禹曰:「《易》曰:『藉用白茅』,是取茅以藉祭也。齊桓責楚不貢包茅,曰『無以縮酒』。是取茅以縮酒也。」

共野果蓏之薦。

易氏曰:「植生曰果,桃李之屬。蔓生曰蓏,瓜瓞之屬。」

《獸人》:「凡祭祀、喪紀、賓客,共其死獸、生獸。」

《䱷人》:「凡祭祀、賓客、喪紀,共其魚之鱻。」薨 《鱉人》:「祭祀,共。」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簎事。 《腊人》:「凡祭祀,共豆脯薦脯、膴胖。凡腊物。」

《酒正》,「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大祭三貳, 中祭再貳,小祭一貳,皆有酌數。唯齊酒不貳,皆有器 量。」

賈氏曰:五齊,五尊、三酒,三尊,故云「八尊。」 此除明水、元酒,若五齊加明水、三酒,加元酒,此八尊為十六尊,不言者,舉正尊也。先鄭謂「大祭天地、中祭宗廟、下祭五祀」 ,其實天地自有大祭,小祭宗廟亦有次小。後鄭之說,皆據《司服》六冕差之也。

酒人:「掌為五齊三酒,祭祀則共奉之,以役世婦。」

鄭鍔曰:「《周禮》有兩世婦,一在《春官》,以卿一人為之;一乃《天官》內宰世婦,與九嬪為列者也。先儒以此世婦謂宮卿之官,掌女宮之宿戒者。殊不知內宰之世婦於祭祀之時當涖陳其具,酒人乃奄人也,奄人固宜與內人聯事,則其聽世婦役也宜矣,安可以為春官之卿耶?」

《凌人》祭祀共冰鑑。

賈氏曰:「祭祀,謂天地、宗廟、社稷之事,皆共冰。冰有鑑,則冰不消,食得停久。」

《籩人》:「凡祭祀,共其籩薦羞之實。」

《醢人》:「凡祭祀,共薦羞之豆實。」

《醯人》掌共五齊、七菹,凡醯物,以共祭祀之齊菹,凡醯 醬之物。

鄭康成曰:「齊菹醬屬醯人者,皆須醯成味。」

《鹽人》:「祭祀,共其苦鹽、散鹽。」苦音盬

賈氏曰:「盬鹽,今之顆鹽 。」 鄭康成曰:「散鹽,鬻水為鹽。」

《幂人》:「祭祀,以疏布巾幂八尊,以畫布巾幂六彝。」 《幕人》:「凡朝覲、會同、軍旅、田役、祭祀,共其帷、幕、幄、帟、綬。 掌次。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設皇邸。」

《鄭康成》曰:「張氈案,以氈為床於幄中。」

朝日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設重帟重案。合諸侯,亦 如之。

鄭康成曰:「次謂幄,大幄初往所止居也。小幄,既接祭退俟之處。《祭義》曰:『周人祭日,以朝及闇,雖有強力,孰能支之?是以退俟,與諸臣代有事焉。合諸侯於壇,王亦以時休息』。」

凡祭祀,「張其旅幕,張尸次。」

鄭康成曰:「旅,眾也。公卿以下,即位所祭祀之門外以待事,為之張大幕 。」 鄭司農曰:「尸次,祭祀之尸所居更衣帳。」

《大府》:「凡頒財,以《式法》授之邦都之賦,以待祭祀。」

王氏曰:「王於祭祀,欲致遠物,且獲親貴者之助,故邦都之賦以待祭祀。」

《內宰》,「大祭祀后祼獻,則贊瑤爵,亦如之。」

鄭鍔曰:「周制,王后無祭天之事,則大祭祀者祭宗廟也 。《王氏詳說》曰:『王以圭瓚酌鬱鬯祼,后以璋瓚酌鬱鬯祼,王以玉爵酌醴齊,朝獻后亦如之;王以玉爵酌盎齊,饋獻后亦如之。若夫后所酌瑤爵者,謂羨尸時也。蓋王之羨尸以玉爵酌醴齊,后之羨尸以瑤爵酌盎齊,是九獻之禮,后與王之所以相為異同也』。」

內小臣「若有祭祀、賓客、喪紀,則擯。」

賈氏曰:「此三事,后皆有事,則與后為擯贊。」

《閽人》:「大祭祀、喪紀之事。設門燎,蹕宮門、廟門
考證

鄭康成曰:「燎地燭蹕止行者。廟在中門外 。」 《易氏》曰:「設門燎,則設燎於門以為明蹕;宮門、廟門則蹕止行者以致其肅。」

《寺人》:「若有喪紀、賓客、祭祀之事,則帥女宮而致於有 司。」

內豎,若有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則為內人蹕。

九嬪凡祭祀,贊《玉齍》。贊后薦徹豆籩。

鄭康成曰:「玉齍、玉敦,受黍稷器。」

《世婦》掌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帥女宮而濯摡,為齍盛。 及祭之日,涖陳女宮之具,凡內羞之物。」

鄭康成曰:「內羞,房中之羞 。」賈氏曰:「謂」餌粉餈:案《少牢》皆從房中而來。

女御凡祭祀,贊世婦。

《女祝》:「掌王后之內祭祀,凡內禱祠之事。」

《鄭康成》曰:「內祭祀六宮之內,竈、門戶,禱疾病,求瘳祠報福。」

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

賈氏曰:「招者,招取善祥;梗者,禦捍惡之未至;禬者,除去見在之災;禳者,推卻見在之變異 。」 陳君舉曰:「胡五峰謂宮闈不當有此。且曰:『此殆漢世女巫執左道入宮中為厭勝之事耳』。是蓋未察先王之意。古人通天人,徹幽明,動則有祭。故食則祭先飯,桑則祭先蠶,農則祭先嗇,與夫祭行、祭門、祭竈、祭表貉、祭先牧、祭馬」 祖等類不一,不惟不忘初之意,蓋神所在有之,故所在祭之,皆先王謹微之意,所以自盡焉。外朝有司巫、男巫、女巫,內朝有女祝,所掌者大抵類後世淫祀,祈望非福,然先王不以為不可,必設官以掌之者,交三才之道也。推其意,不惟祈福祥,求永貞,設而必若此者,人臣愛上之祠,華封之祝堯,天保之報上,亦其義耳。若曰人事既盡,此等事一切勿講,則非聖人之意。後世人主不修人事,祈望非福,若秦始皇、漢武帝之求神僊,梁武帝之奉佛法,又非先王事神之本意。

《典絲》:「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

鄭康成曰:「以給衣服冕旒及依盥巾之屬。白與黑謂之黼,采色一成曰就 。」 《史氏》曰:「朱、綠、元黃,止為祭服而不敢他用,知其難得也。」

《內司服》:「凡祭祀、賓客,共后之衣服。及九嬪、世婦。凡命 婦,共其衣服。」

賈氏曰:「祭祀共三翟,賓客共展衣。九嬪、世婦,謂助后祭祀、賓客時。」

《追師》為九嬪及外內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

賈氏曰:「亦謂助王后而服之。」

《屨人》:「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凡四時之 祭祀,以宜服之。」

王昭禹曰:「以宜服之者,若夏則葛屨,冬則皮屨,此隨時之宜。若吉祭用赤舄、黑舄、功屨,喪祭有素屨、散屨,此隨事之宜。」

《地官》:大司徒之職,以祀禮教敬,則民不苟。

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

鄭康成曰:「牛能任載地類也。奉猶進也 。」 鄭鍔曰:「或謂祭祀之時,大宗伯毛六牲而頒之五官,使共奉之,牛則奉以司徒,何也?」 余以為六牲之奉,非惟以盡事神之禮,蓋使居其官者知其所職之義也。牛於五行為土,其性順而易制,觀千鈞之牛,三尺之童,持尺箠而驅之,弭而行,略不敢違者,以其順也。司徒掌教,所以成天下之大順。惟因天下自然之性而教之,則大順成而天下治矣。祀享之時,使奉牛牲,始也奉之而進,終焉解體而羞之,因其事以明其義,使知設教之本意也 。史氏曰:「大司徒為奉牲之長,至是不得不奉牛牲也 。」 鄭司農曰:「羞,進也 。」 史氏曰:「肆者,解其牲體而陳之於俎。」

「享先王」亦如之。

賈氏曰:「享先王」 者,謂四時并祫禘也。「亦如之」 者,亦如祀五帝。但禘郊之事,先全烝,後豚解。奉牛牲,謂全烝獻腥也。「羞其肆」 ,謂體解而進之。若宗廟之事,則無全烝,先豚解,次體解,奉其腥獻者,豚解也;「羞其肆」 者,熟獻也。

小司徒之職:「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

黃氏曰:「大司徒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享先王亦如之,外此大司徒不奉不羞,皆小司徒為之,謂之小祭祀,自與大司徒相對為大小。」

《鄉師》,「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

賈氏曰:「大司徒奉牛牲,此羞牛牲,佐大司徒也。」 鄭鍔曰:「茅可用以縮酒,亦可用以藉《甸師》言祭祀共蕭茅矣。鄉師又共茅蒩,司巫則共蒩館。蓋甸師共以縮酒,鄉師所共以為藉。」

《州長》,「凡州之大祭祀、大喪,皆涖其事。」

鄭康成曰:「大祭祀謂州社稷也。」

黨正,春秋祭禜亦如之。

鄭康成曰:「亦為壇位,如祭社稷。」

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

位。

王昭禹曰:「《郊特牲》以歲十有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則索鬼神而祭祀,乃萬物之神,所以報本而反始。」

《封人》:「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置其絼,共其水槁。」

王昭禹曰:「飾,謂飾以文繡 。」 陳氏曰:「小子凡沈辜侯禳飾其牲。《羊人》凡祭祀飾羔,校人飾幣,馬飾黃駒。《曲禮》曰:『飾羔鴈者以繢 』。」 鄭康成曰:「楅設於角,衡設於鼻,如椵狀也 。」 鄭司農曰:「絼,著牛鼻,繩以牽牛者。今時謂之雉,與古者同名,皆謂夕牲時也。」

賈氏曰:「水以洗牲,槁以薦牲。」

歌舞牲及《毛炮》之豚。

《鄭康成》曰:「謂君牽牲入時,隨歌舞之,言其肥香以歆神也。毛炮之豚,爓去其毛,炮之以備八珍。」

《鼓人》「以雷鼓鼓神祀。」

鄭康成曰:「雷鼓,八面鼓也。《神祀》,祀天神也。」

以靈鼓鼓社祭。

鄭康成曰:「靈鼓,六面鼓也 。」 劉執中曰:「按《大司樂》『靈鼓禮地,亦是鼓社祭也 』。」 鄭鍔曰:「『『地道有形可見,而靈者神之降而有驗,故名靈者以鼓社祭』。則宜言鼓神祀、鼓鬼享』,不言地示,乃曰鼓社祭,何也?《記》曰:『社祭土而主地』。蓋社者,地神之尤貴,言社則地示見矣。」

以《路鼓》,鼓鬼享。

鄭康成曰:「《路鼓》,四面鼓也。《鬼享》,享宗廟也。」

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者。

鄭鍔曰:「或謂祭祀用舞固不止於兵帗,此所鼓者二舞,何也?天神、地示、人鬼皆鼓人所當鼓而不及百物之神,彼其神之小者,有用兵舞、帗舞之時,雖止於二舞,鼓人亦當鳴鼓以作之也。神之小者,或能為人捍患,故用兵舞;或能為人除去不祥,故用帗舞。兵舞本用於山川,帗舞本用於社稷,小神之功或近似之,所」 以得而用焉 。易氏曰:「《舞師》言凡小祭祀則不興舞」 ,今以兵帗而用於百物之神,何歟?苟有功於民,載於祀典,則非小祭祀也。

《舞師》:掌教兵舞,帥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帥而舞 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帥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帥 而舞旱暵之事。

王昭禹曰:「《兵舞》,干舞也。山川為國阻固,故以《干》舞之。干之言扞也 。」 史氏曰:「帗舞,執五采繒如帗。」

凡小祭祀,則不興舞。

黃氏曰:「蜡祭百神與山川、社稷、四方有舞,自餘防、瀆、表、啜之屬不舞。旱而祭其神舞,祭百辟卿士不舞,州祭社舞,黨祭禜、族祭酺不舞。故曰凡小祭祀不興舞 。」 《易氏》曰:「鼓人於祭祀百物之神,教兵舞、帗舞。此言不興舞者,謂其神雖在祀典,而功不足以形容也。」

《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 凡陽祀,用騂牲毛之;陰祀,用黝牲毛之。」

史氏曰:「凡祀分陰陽者,以天地則天陽而地陰;以日月則日陽而月陰;以宗廟則昭陽而穆陰 。」 《易氏》曰:「騂者,赤色之盛;黝者,黑色之微。」

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

《鄭康成》曰:「望祀五嶽四鎮、四瀆 。」 《鄭鍔》曰:「各倣其方之色,豈徒東青西白、南赤北黑哉?必欲其毛之純乎青白赤黑也。」

凡時祀之牲,必用牷物。

黃氏曰:「時祀之牲,總結上陽祀、陰祀、望祀,皆四時所常祀,山川、四方百物包於其中矣。此特見或騂、或黝、或各以其方之色皆用純,對下文外祭毀事用尨」 耳 。《易》氏曰:「養牲為有素,故必用牷物。」

凡外祭,毀事用尨可也。

鄭康成曰:「毀謂疈辜侯禳,毀除殃咎之屬 。」 杜氏曰:「尨謂雜色不純。」

「凡祭祀,共其犧牲,以授充人」繫之。

《鄭康成》曰:「授充人者,當殊養之。」

凡牲不繫者,共奉之。

鄭康成曰:「謂非時而祭祀者 。」 史氏曰:「非時之祀,共奉之而已,不暇繫於充人也。」

《牛人》:「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職人而芻之。」

鄭康成曰:「享,獻也。獻神之牛,謂所以祭者也。求,終也,終事之牛謂所以繹者也。宗廟有繹者,孝子求神非一處。」

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與其盆簝,以待事。

鄭司農曰:「互謂楅衡之屬。盆、簝皆器名。盆所以盛血,簝受肉籠也。」

《充人》「掌繫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則繫於牢,芻之三月。 享先王亦如之。」

《鄭康成》曰:「養牛羊曰芻。三月一時節氣成。」

凡散祭祀之牲,「繫於國門」,使養之

鄭康成曰:「散祭祀,謂司中、司命、山川之屬。」

展牲則告牷。

王昭禹曰:「展,察視之也。《告牷》,告其色之純也。」

碩牲則贊。

王昭禹曰:「碩,大也,所以告其體之充,若《左傳》『奉牲以告曰『博碩肥腯』是已。蓋君牽牲,宗人告碩,而充人則贊之。饋食之禮,宗人視牲告充,則碩牲為贊宗人明矣』。」

《閭師》:「凡庶民不畜者,祭無牲;不耕者,祭無盛。」

《師氏》:「凡祭祀、賓客、會同、喪紀、軍旅,王舉則從,聽治亦 如之。」

賈氏曰:「此數事,王行之時,《師氏》則從,以王所在,皆須詔以美道故也。」

《保氏》「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儀,一曰祭祀之容。

《鄭鍔》曰:「祭祀有祼獻、薦徹之儀,其容欲穆穆皇皇,國子異時從事於宗廟朝廷之上,詎可不素教之哉?」

凡祭祀、賓客、會同、喪紀、軍旅,王舉則從,聽治亦如之, 使其屬守王闈。

司門,祭祀之牛牲繫焉,監門養之。

賈氏曰:「祭祀之牛牲,即《充人》云『散祭祀之牲』。」

《遂人》:「凡國祭祀,共野牲,令野職。」

鄭康成曰:「共野牲,入於牧人以待事 。」 賈氏曰:「野職,薪炭之屬,此官令之,委人斂之。故《委人》云:『斂薪芻凡疏材、木材 』。」 易氏曰:「遂人掌邦之野,故此數節皆謂之野牲。曰:『野牲以六牲出於野,共而入於《牧。人職》曰『野職以薪芻、疏材、木材出於野,而令委人斂之』』。」

《遂師》,「凡國祭祀,審其誓戒,共其野牲。」

王氏詳說曰:「案《大宰職》云:『大祭祀,掌百官之誓戒』。《大司寇》云:『涖誓百官,戒於百族』。祀,大事也。誓戒,又祀事之大也。大宰掌之,所以致其謹;大司寇涖之,所以防其犯。六鄉司徒之官,遠在二百里之中,誓戒之事固無預焉,但審之而已。審其誓戒,即共其野牲矣,是以先期而辨事。蓋大司徒預於國之大祭祀,小司徒預」 於國之小祭祀,皆奉其牛牲而羞其肆,遂官遠矣。遂師之共野牲者,共於《遂人》;遂人之共野牲者,共於《牧人》。六遂何誓戒之有?鄭氏闕然無說,而以「審」 為「聽」 ,誤矣。

《委人》「以式灋共祭祀之薪、蒸、木材。」

鄭康成曰:「薪蒸,給炊及燎,麤者曰薪,細者曰蒸,木材給張事 。」 賈氏曰:「《掌次》云大次、小次及幕,並須木材,故以給張事。」

《川衡》祭祀,賓客共川奠。

鄭康成曰:「川奠籩豆之實,魚鱐蜃蛤之屬。」

《澤虞》,「凡祭祀賓客,共澤物之奠。」

鄭康成曰:「澤物之奠,亦籩豆之實,芹茆、菱、芡之屬。」

「掌蜃」:「祭祀共蜃器之蜃。」

鄭司農曰:「蜃可以白器,令色白 。」 愚案:祭有酒器,有肉器,亦皆有以蜃為飾者。《鬯人》云:「凡山川四方用蜃。」 是酒器也。《大宗伯》云:「以脤膰之禮親兄弟之國。」 是肉器也。

共白盛之蜃。

鄭康成曰:「盛猶成也。謂飾牆使白之蜃。」 今東萊用蛤,謂之《叉灰》云。

囿人,「祭祀、喪紀、賓客,共其生獸死獸之物。」

王氏曰:「獸,人共生獸、死獸,囿人共生獸、死獸之物者,獸人所共,田獵所罟;囿人所共,囿游所牧。共其物,若麋膚、熊蹯之類。」

《場人》:「凡祭祀賓客,共其果蓏,享亦如之。」

鄭康成曰:「享,納牲也。」

《廩人》:「大祭祀,則共其接盛。」

鄭康成曰:「接讀為『壹扱再祭之扱,扱以授舂人舂之 』。」 《易氏》曰:「接猶承也。天子親耕藉田,以共粢盛,非有司親承之,與常穀同,何以致敬於鬼神?故甸師以時入之於廩人,廩人接之以藏於神倉。及大祭祀之時,廩人則共其所接之盛。是以舂人接之則舂穀而為米,𩟄人接之則炊米而為食,然後王者得以親承祭祀」 ,其為敬至矣。

《舍人》:「凡祭祀,共簠簋,實之陳之。」

鄭康成曰:「方曰簠,圓曰簋 。」 鄭鍔曰:「用簠以盛稻粱,用簋以盛黍稷。」

舂人祭祀,共其齍盛之米。

賈氏曰:「器實曰齍」 ,則黍、稷、稻、粱是也;「在器曰盛」 ,則簠簋是也。

《饎人》:「掌凡祭祀共盛。」

《鄭康成》曰:「炊而共之。」

《槀人》:掌豢祭祀之犬。

鄭康成曰:「《豢犬豕》曰豢。不於饎人言者,其共至尊,雖其潘灡《戔餘》,不可褻也。」

《春官》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

黃氏曰:吉禮居其首。《禮》主敬,敬莫著乎祭 。鄭鍔曰:「祭祀之交於神明,有受福之道,故以吉名之。」

「以《禋祀》」祀昊天上帝。

張氏曰:鄭注禋祀則變禋為煙,取其尚臭。據《洛誥》曰「明禋」 ,又《國語》曰:「精意以享曰禋。」 遍觀書傳,皆言禋是精潔致祭之名,凡祀天、日月、星辰、風師、雨師,皆取煙燎,不言可知。今祀天言禋,祀日月言實柴,祭天禮重,故取禋敬之名以別之。鄭不明此意,改「禋」 為煙,謬哉!

以實柴,祀日月星辰。

鄭司農曰:「實柴,實牛,柴上也 。」 鄭鍔曰:「日月星辰,民所瞻仰,而在祀典者,必以氣臭而達之,故用實柴。實牲、燔柴,則氣臭上達矣。」

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

鄭康成曰:「槱,積也。三祀皆積柴實牲體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煙,所以報陽也。」

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

項氏曰:「血毛,告幽全之物。」 又曰:「血祭盛氣也」 ,則以地道有幽陰之義,而求之以血也。

以貍沈祭山林川澤。

《鄭鍔》曰:「山林有功於貍藏,川澤有功於涵容,祭山林之牲則埋之,祭川澤之牲則沈之,各象其德。」

以《疈辜》祭四方百物。

王昭禹曰:「疈者肆而磔之,辜者制而磔之。四方異體,肆而不全,故祭以疈;百物異用,制而不變,故祭以辜。亦各以其物宜。」

以「《肆獻祼》享先王,以《饋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 《禴夏》享先王,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鄭鍔曰:「廟祭之序始者,王以玉瓚酌鬱鬯獻尸,是為祼獻。既祼,於是迎牲而殺,乃行朝踐之事。朝踐禮畢,乃行饋獻之事,則薦以今世之食。以其序推之,則肆,饋獻也;獻,朝踐也;祼,始祼也。謂之肆者,《詩》曰:『或剝或亨,或肆或將』。剝者解牲體;肆者解而陳之俎也。始而祼以求之,中而薦腥,則以神事焉,終而薦熟則以人養焉。」 此《經》乃以肆獻祼為序,何耶?余考鄭康成之說云:「於祫逆言之者,與下共文、明六享俱然。祫言肆獻,祼禘言饋食」 ,著有黍稷互相備。王安石以為「羞其肆而酌獻焉,則以祼享先王,其祼也,猶事生之有享;羞其熟而饋食焉,則以食享先王,其食也,猶事生之有食也。」 然祫以合食為主,未嘗無食;禘以審禘昭穆為主,未嘗不祼。祼主於敬,食主於愛,二者亦互見祠,春禴,夏嘗,秋烝,冬之享,時祭之名也。禮不豐不殺,所以稱時。有以少為貴者,有以多為貴者。春夏以蒐苗而奉祭祀,時物方生,可獻者寡,故春以詞為主,夏以樂為主而已。尚詞者,為物不足以言詞道意也。尚樂者,陽氣浸盛,樂由陽來也,此所謂「以少為貴」 也。秋冬以獮狩而奉祭祀,百物既登,可獻者眾,故秋以薦新為主,冬以備物為主焉。「嘗」 者,物初成始可嘗,於是而薦新也。「烝」 者,物畢備皆可烝,於是而備物也,此以多為貴者也。

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帥執事而卜日宿,眡滌濯, 涖玉鬯,省牲鑊,奉玉齍,詔《大號》。

楊氏曰:「所謂人鬼、大鬼,非止先王而已。凡在祀典,如勾龍、共工之類皆是,故通謂之鬼。若帥執事卜日至相王,大禮惟大神示大鬼為然,其餘小祀則大宗伯不與,故不言先王而曰大鬼,所以別小祀。若肆獻祼、饋食、禴祠、烝、嘗,則施於宗廟,故皆稱先王。」

「治其大禮」,詔相王之大禮。

王昭禹曰:「治其大禮,凡禮事之大者,詔相王之大禮,王禮之大者 。」 鄭鍔曰:「始焉治之,則次序其先後之倫,簡習其進退之節,使有條而不亂。行事則詔王又以相王,使王不失其行禮之節。」 《雜說》曰:「先自治,然後可以詔乎王。」 帝曰:「伯夷,汝作秩宗,夙夜惟寅,直哉惟清 。」 黃氏曰:「今郊祀,宰相為大禮使,無職掌,獨隨天子升」 降。蓋《宗伯》詔相之事也。

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

黃氏曰:「王有三年之喪,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至祭祀則宗伯攝,其意為可知矣 。」 鄭鍔曰:「禮官之長,掌建祭祀享之禮,故使之得以攝祭位。」

凡大祭祀,王后不與,則攝而薦豆、籩、徹。

王昭禹曰:「豆籩有薦,謂正祭祀時;豆籩有徹,謂祭祀方畢 。」 鄭康成曰:「薦徹、豆籩,王后之事。」

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

鄭鍔曰:「旅,非常祭也。如《禹貢》言『荊、岐既旅、蔡蒙旅平、九山刊旅』之類,皆因水災之後而合祭也。五帝因變故而有禱焉,則合五帝與四望之山川旅而祭之,不如常時之祭,以事出於一時之變,故不能如禮也 。」 鄭康成曰:「上帝,五帝也 。」 薛氏曰:「典禮。」

所載群神之祀,各有底定,獨於四望未有名言,以四望為天神耶?《舜典》「望秩山川」 則為地,以四望為地示耶?此四望列於五帝則為天,故嘗謂望雖以名山大川為主,實兼上下之神。故《時邁》之詩言巡狩告祭柴望,且曰「懷柔百神」 ,「及河喬嶽。」 《周禮》於望皆言祀,不及祭。又《典瑞》:「四望與山川異玉。」 《大司樂》:「四望與山川異」 樂。《左氏》曰:「望,郊之細也。」 《公羊》曰:「方望之事,無所不通。」 則望兼上下之神,聖人望而祀之明矣。

王大封,則先告后土。

賈氏曰:「大封,若《典命》,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其出封皆加一等,是其大封之事。對封公卿大夫為采邑者為小封。封是土地之事,故先以禮告后土。」

乃頒祀于邦國、都家、鄉邑。

鄭康成曰:「頒謂班其所當祀及其禮 。」 陳及之曰:「鄭說是也。天子祭天地,祭天下名山大川;諸侯祭社稷,祭名山大川在其地者,若魯人祭泰山,晉人祭河,不特此也,凡其境內之山川悉祭之,若顓臾祀東蒙,須句祀有濟。其國之在其地而無主後者亦祭之。先王之世,祀事悉舉,人鬼不相殽亂,蓋知其所憑依也。實沈」 、臺駘之祟,於晉相之奪衛享,是鬼神無所依也。其所不頒,則不得祭。春秋時,季氏祭泰山,楚人祀江、漢、雎、漳,晉人祀夏郊,則此禮不行久矣 。易氏曰:「都家即三等采地,亦有先君及社稷五祀之禮。鄉邑即六鄉、六遂,亦有祭社及祭禜、祭酺、索鬼神之禮。」 雖小大異等,必以王命而後舉,所以繼於頒祀邦國之後。

小宗伯之職,「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兆五帝 于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墳衍,各因其 方。」

「毛六牲」,辨其名物,而頒之于五官,使共奉之。

鄭康成曰:「毛,擇毛也。」

辨「《六齍》之名物與其用」,使六宮之人共奉之。

鄭康成曰:「齍讀為粢。六粢謂六穀、黍、稷、稻、粱、麥、菰。」

辨「六彝之名物,以待祼將。」

鄭康成曰:「六彝,雞彝、鳥彝、斝彝、黃彝、虎彝、蜼彝。」 項氏曰:「名六者之名物,所實之物。」

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賓客。

鄭司農曰:「六尊,犧尊、象尊、壺尊、著尊、大尊、山尊。」 鄭鍔曰:「《司尊彝》言朝獻饋獻用尊,則六尊之盛齊酒,蓋將以獻也。」

掌四時祭祀之序事與其禮。

鄭鍔曰:「四時各有祭祀,於祭祀之時又有先後所當行之事,如卜日而後齋戒、既祼而後出迎牲之類,皆事之序,於序事之中又莫不有禮 。」 鄭康成曰:「序事、卜日、省牲、視滌濯、饗爨之事,次序之時。」

大祭祀省牲、眡滌濯。

易氏曰:「省牲則預擇其純,眡滌濯則預致其潔。」 賈氏曰:「省牲,眡滌濯、省鑊,與《大宗伯》文同,謂佐大宗伯。」

祭之日,「逆《齍》省鑊。」

鄭鍔曰:「祭祀之齍盛,其始饎人炊之,舍人實之,及其祭,則小宗伯逆之於廟門之外,授大宗伯。大宗伯受內人,內人授王后。」

「告時於王」,「告備於王。」

鄭鍔曰:告王以行禮之時,行禮有早晚,時至則當行事,及行禮時畢,乃告王以行禮之備。禮以時為大,殷人祭其闇,周人祭其陽,季氏之逮闇而祭,則失禮矣。以《雞人》之呼旦觀之,則祭之時宜早,可不告王以其時乎?《樂師》告備,則告樂備為樂事之終,《肆師》告備,則告備為器陳之具,此言告備,當是告行禮之畢也 。《易氏》曰:「用玉與鬯,禮之大,惟大宗伯得涖其事。告時、告備,禮之煩,乃小宗伯之專職。」

凡祭祀、賓客,以時將瓚祼。

鄭康成曰:「將,送也,猶奉也,祭祀以時奉而授王,賓客以時奉而授宗伯,天子圭瓚,諸侯璋瓚。」

詔「相祭祀之小禮。」「凡大禮,佐大宗伯。」

鄭鍔曰:「祭祀有小大,於祭祀之中所行之禮又有小大。禮之小者,小宗伯詔相之;禮之大者,大宗伯專之,故特佐助焉。」 賈公彥以為:王有故,不親行事,使臣攝祭,則為小禮。余以為其說亦非。《經》言「詔相祭祀之小禮」 ,則非以群臣攝祭為小禮 。黃氏曰:「宗伯詔相大禮,如卜日、視滌濯、涖玉鬯、省牲鑊、奉玉齍、詔大號皆是。」 其他則小禮,如逆齍、省鑊、告時、告備之屬 。易氏曰:「『『大宗伯言詔相大禮』者,見於省牲鑊奉玉齍之後』。則此文亦當繼於告時、告備之下,以至下經言『小祭祀掌事,如大宗伯之禮,亦當繼於此文之下。如此方見禮官之次序』。」

「小祭祀掌事,如《大宗伯》」之禮。

王昭禹曰:「《大宗伯》祀大神,示帥執事而卜日,以至詔大號、小祭祀,小宗伯之所掌故,其事亦如之。」

鄭鍔曰:「小宗伯所掌之事,皆依於大宗伯以為式,蓋祭有小大,禮之次序則一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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