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26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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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六十五卷目錄

 翰林院部總論

  論衡別通篇

  申鑒時事第二纂

  白虎通諫諍篇

  通典史官 起居 祕書監

  文獻通考論學士待制 論翰苑

  大學衍義補簡侍從之臣

官常典第二百六十五卷

翰林院部總論[编辑]

論衡[编辑]

《別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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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通人之官,蘭臺令史,職校書定字比夫太史、太 祝,職在文書,無典民之用,不可施設。是以蘭臺之史, 班固、賈逵、楊終、傅毅之徒,名香文美,委積不紲,大用 於世。曰:「此不繼周世通覽之人。」鄒衍之徒,孫卿之輩, 受時王之寵,尊顯於世。董仲舒雖無鼎足之位,知在 公卿之上。周監二代,漢監周秦,然則蘭臺之官,國所 監得失也。以心如丸卵為體,內藏眸子,如豆為身。光 明。令史雖微,典國《道藏》,通人所由進;博士之官,儒生 所由興也。委積不紲,豈聖國微遇之哉?殆以書未定 而職未畢也。

申鑒[编辑]

《時事第二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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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天子諸侯有事,必告於廟。朝有二史,左史記言, 右史記動。動為《春秋》,言為《尚書》。君舉必記,臧否成敗, 無不存焉。下及士庶,等各有異,咸在載籍。或欲顯而 不得,或欲隱而名章。得失一朝,而榮辱千載,善人勸 焉,淫人懼焉。故先王重之,以嗣賞罰,以輔法教。宜於 令者,官以其日,各書其盡,則集之於尚書,若史官使 掌典其事。不書詭常為善惡則書,言行足以為法式 則書,立功事則書,兵戎動眾則書,四夷朝獻則書,皇 后貴人太子拜立則書,公主大臣拜免則書,福淫禍 亂則書,祥瑞災異則書,先帝故事有起居注,日用動 靜之節必書焉。宜復其式,內史掌之,以紀內事。

白虎通[编辑]

《諫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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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立史,記事者以為臣下之儀樣,人之所取法則 也。動則當應禮,是以必有記過之史。《禮·玉藻》曰:「動則 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禮?保傅》曰:「王失度,則史書 之士誦之,三公進讀之。」是以天子不得為非。故史之 義,不書則死。所以謂之史何?明王者使為之也。

通典[编辑]

《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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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肇自黃帝有之,自後顯著。夏太史終古,商太史 高勢,周則曰大史、小史、內史、外史,而諸侯之國亦置 其官。」又《春秋國語》引《周志》及《鄭書》,似當時記事各有 其職。秦有太史令胡母敬,至漢武,始置太史公,以司 馬談為之。卒,其子遷嗣。卒後,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 史公文書,其修撰之職以他官領之。於是太史之官, 唯知占候而已。自漢以前,職在太史。當王莽時,改置 柱下《五史記疏》「言行蓋效古,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 史書之。」自後漢以後,至於有隋,中間唯魏明太和中 史職隸中書,其餘悉多隸祕書。大唐武德初,因隋舊 制,史官屬祕書省著作局。至貞觀三年閏十二月,移 史館於門下省,比宰相監修。自是著作局始罷史職。 及大明宮初成,置史館於門下省之南,其修撰史事, 以他官兼領,或卑品而有才者亦直焉。開元二十五 年,宰臣李林甫監史,以中書地切樞密,記事者,宜其 附近史館。諫議大夫尹焙遂奏移於中書省北,其地 本尚藥𡱈、內藥院。

《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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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有左右史,記其言事,蓋今起居之本。漢武帝有 禁中起居,後漢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則漢起居注 在宮中,為女史之任。又王莽時置柱下五史,秩如御 史,聽事侍傍,記其言行,此又起居之職。自魏至晉,起 居注則著作掌之。其後起居皆近侍之臣錄記也,錄 其言行,與其勳代。歷代有其職而無其官。後魏始置 其起居令史,每行幸、宴會,則在御左右,記錄帝言及 宴賓客訓答。後又別置修起居注二人,以他官領之。 北齊有起居省。後周有外史,掌書王言及動作之事, 以為《國志》,即起居之職。又有著作二人,掌綴國錄,則 起居注、著作之任,自此而分也。至隋初,以吏部散官 及校書、正字有敘述之才者掌起居「之職,以納言統 之。」至煬帝,以為古有內史、外史,今著作如外史矣,宜 置起居官以掌其內,乃於內史省置起居舍人二員, 次內史舍人下。大唐貞觀二年,省起居舍人,移其職 於門下,置起居郎二人。顯慶中,復於中書省置起居 舍人,遂與起居郎分掌左右。龍朔三年改為左右史, 咸亨元年復舊。天授元年,又為左右史。神龍初,復舊每皇帝御殿,則對立於殿。左郎右舍人矣有命,則臨陛俯聽, 退而書之,以為《起居注》。凡冊命、啟奏、封拜、薨免,悉載 之史館,得之以撰述焉。

《祕書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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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又有外史,掌四方之志,三 皇五帝之書。漢氏圖籍所在,有石渠、石室,延閣廣內, 貯之於外府。又有御史中丞,居殿中,掌蘭臺祕書及 麒麟、天祿二閣,藏之於內禁。後漢圖書在東觀,桓帝 延熙二年,始置祕書監一人,掌典圖書,古今文字,考 合同異,屬太常。

以其掌圖書祕記,故曰《祕書》。

後省。魏武帝又置祕書令,典尚書奏事。

「即中書令」之任。

文帝黃初初,乃置中書令,典尚書奏事,而祕書改「令」 為「監」,掌藝文圖籍之事。初屬少府,後乃不屬。

《自王肅》為監,乃不屬。

其蘭臺,亦藏書籍,而御史掌之。

魏薛夏云:「蘭臺為外臺,祕書為內閣。」

晉武帝以祕書併入中書省,其祕書著作之局不廢。 惠帝永平中,復別置祕書監,并統著作局,掌三閣圖 書。自是祕書之府始居於外。其監銅印墨綬,進賢兩 梁冠,絳朝服,佩水蒼玉。

華嶠為祕書監南省文章門下撰集皆統之

宋與晉同梁曰:「祕書省。」

任昉字彥昇為祕書監自齊永元以來祕閣四部篇卷紛雜昉手自讎校由是篇目定焉。

陳因之。後魏亦有之。後周祕書監亦領著作監,掌國 史。隋祕書省領著作、太史二曹。煬帝增置少監一人, 後又改監、少監並為令。大唐武德初,復改為監。龍朔 二年,改祕書省為蘭臺,改監為太史,少監為侍郎。咸 亨初,復舊。天授初,改祕書省為麟閣。神龍初,復舊,掌 經籍圖書,監國史,領著作、太史二局。太極元年,增祕 書少監為二員,通判省事。其後,國史、太史分為別曹, 而祕書省但主書寫勘校而已。

漢初,御史中丞掌蘭臺祕書圖籍之事。至魏、晉,其制猶存。故歷代營都邑、置府寺,必以祕書省及御史臺為鄰。

雖非要劇,然好學君子亦求為之。

魏徵後為祕書監奏引學者校定四部書自是祕府圖籍粲然畢備。

丞,魏武帝置祕書令及丞一人,典尚書奏事。後文帝 黃初中,欲以何禎為祕書右丞。

文帝徵何禎至為祕書郎月餘禎因事帝令問外曰:「吾本用禎為丞何以為郎」按主者罪遂改為丞時祕書舊丞尚未轉乃以禎為右丞。

其後遂有左右二丞。劉放為左丞,孫資為右丞,後省。

魏薛夏字宣聲為祕書丞帝常與推論書傳呼之不名謂之薛君。

晉復置祕書丞,銅印,墨綬,進賢一梁冠,絳朝服。

嵇紹、司馬彪、傅暢、王謐等並為此官。

宋為黃綬,餘與晉同,齊、梁尤重。

齊王儉字仲寶為祕書丞上表求校墳籍依《七略》撰《七志》四十卷獻之梁劉孝綽除祕書丞武帝曰:「第一官當與第一人。」又張率字士𥳑吳郡人遷祕書丞武帝曰:「祕書丞天下清官東南冑緒未有為之者今以相處卿定有名稱也。」

陳、隋印綬與齊同,歷代皆有。

後周柳虯為祕書丞時祕書雖領著作不參史事因虯為丞始命監掌焉。

大唐龍朔二年,改為蘭臺大夫,咸亨初復舊。掌府事, 勾稽省署抄目。

祕書郎,後漢馬融字季長,為祕書郎,詣東觀典校書。 及魏武建國,又置祕書郎,嘗以劉卲為之,出乘鹿車。

王肅《表》曰:「臣以為祕書職於三臺為近密,中書郎在尚書丞、郎上,祕書丞、郎宜次尚書郎下,不然則宜次侍御史下。祕書丞、郎俱四百石,遷宜比尚書郎,出亦宜為郡。此陛下崇儒術之盛旨也。尚書郎、侍御史皆乘犢車,而祕書丞、郎獨乘鹿車,不得朝服,又恐非陛下轉臺郎以為祕書丞、郎之本意也。」

晉祕書郎掌中外三閣經書,校閱脫誤。進賢一梁冠, 絳朝服,亦謂之「郎中。」武帝分祕書圖籍為甲、乙、丙、丁 四部,使祕書郎中四人各掌其一。

左太沖為三都賦自以所見不博求為祕書郎中。又鄭默字思元為祕書郎刪省舊文除其浮穢中書令虞松曰:「而今而後朱紫別矣。」鍾會左太沖劉隗等並為此官。

宋、齊祕書郎皆四員,尤為美職,皆為「甲族起家之選, 待次入補,其居職例十日便遷。」

宋王敬弘子恢之召為祕書郎敬弘求為奉朝請與恢之。《書》曰:「祕書日有限故有競朝請無限故

考證

《無競》,「吾欲使汝處無競之地。」 文帝許之。

《梁》亦然。

張纘字伯緒為祕書郎固求不遷欲遍觀閣內圖籍。

自齊、梁之末,多以貴遊子弟為之,無其才實。

當時諺曰:「上車不落,則著作體中;何如則祕書。」

歷代皆有,北齊又謂之郎中。隋除中寺亦四員。大唐 亦四員,分掌四部經籍圖書,分判校寫功程事。龍朔 中,改蘭臺郎,咸亨初復舊。開元二十八年減一員。 祕書校書郎,漢之蘭臺及後漢東觀,皆藏書之室,亦 著述之所,多當時文學之士,使讎校於其中,故有校 書之職。

初,漢成帝時,已命光祿大夫劉向於天祿閣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右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太醫監李柱國校方伎。後以諸大夫揚雄等亦典校於其中。

後漢蘭臺置令史十八人。

秩百石,屬御史中丞。

又選他官入《東觀》,皆令典校祕書,或撰述傳記。

後漢明帝以班固為蘭臺令史撰《光武本紀》及諸傳記。又以傅毅為蘭臺令史與班固賈逵共典校書。

蓋有校書之任而未為官也,故以郎居其任,則謂之 「校書郎。」

「明帝召班固詣校書部,除蘭臺令史,後遷為郎,典校祕書。」又「劉珍與校書郎劉騊駼馬融校定《東觀五經》傳記百家藝術,整齊脫誤,定正文字。」又「楊忠字子山,徵詣蘭臺,拜校書郎。」又竇章為東觀校書郎。

以郎中居其任,則謂之《校書郎中》。

後漢蔡邕拜郎中校書東觀。又馬融為校書郎中詣東觀典祕書。

當時重其職,故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藏室,道家蓬萊 山焉。至魏始置祕書校書郎,晉宋以下無聞。至後魏 有祕書校書郎。北齊亦有校書郎。後周有校書郎,下 士十二人,屬春官之外史。隋校書郎十二人,煬帝初 減二人,尋更增為四十人。大唐置八人,掌讎校典籍, 為文士起家之良選。其弘文、崇文館、著作、司經局,並 有「校書之官」,皆為美職,而祕書省為最。

祕書正字:後漢桓帝初,置祕監書,掌圖書古今文字, 考合同異。其後,監、令掌圖籍之紀,監述作之事,不復 專文字之任矣。今之正字,蓋令、監之遺職,校書之通 制,歷代無聞。齊集書省有正書,北齊祕書省有正字。 隋置四人。大唐因之,掌刊正文字,其官資輕重,與校 書郎同。

貞元八年,革校書四員、正字兩員,屬集賢殿

著作郎。漢東京圖書,悉在東觀,故使名儒碩學入直 東觀,撰述國史,謂之「著作東觀」,皆以他官領焉。蓋有 著作之任,而未為官員也。

蘭臺令史班固、傅毅,洛陽令陳崇,長陵令尹敏,司隸校尉孟冀及楊彪等,並著作東觀。

魏明帝太和中,始置著作郎官,隸中書省,專掌國史。

衛覬字伯儒以侍中尚書典著作。

晉元康二年,詔曰:「著作舊屬中書令,祕書既典文籍, 宜改中書著作為祕書著作。」於是改隸祕書,後別自 置省。

謂之「著作省。」

而猶隸祕書著作郎一人,謂之「大著作」,專掌史任。

李充字弘度為大著作於時典籍混亂充刪除煩重分作四部祕閣以為永制。又曰:「荀勗以中書監孫盛以祕書監並領著作孫綽以散騎常侍及陳壽並為大著作。」又應亨祖嘉讓著作《表》曰:「自司隸校尉奉至臣父五代著作不絕拜俗以為美談

進賢兩梁冠介幘絳朝服。」

王隱待詔著作,單衣介幘,月朔詣於著作省,亦其任也。

宋齊與晉同。梁制,一梁冠而無印綬。

以上並大著作。

魏氏又置佐著作郎,亦屬中書。晉佐著作郎八人,進 賢一梁冠,絳朝服,祕書監自調補之。

太元四年,詔祕書無監,使吏部選佐。著作郎有監,復舊。又《閻纂集》云:「鄒湛謂祕書監和嶠曰:『閻纂可佐著作』。嶠曰:『此職閑重,勢貴多爭,不暇求才』。」按此,則大著作祕監自調也。

晉制,佐著作郎始到職,必撰《名臣傳》一人。宋初以國 朝始建,未有合撰者,其制遂廢矣。宋、齊以來,遂遷佐 於下,謂之著作佐郎,亦掌國史集注起居。梁初,周捨、 裴子野皆以他官領其職,官制與大著作同。陳氏為 令、僕、子起家之選。後魏有著作郎、佐郎,北齊有著作 郎、佐郎各二人。後周有著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掌 綴國錄,屬春官之外史。隋於祕書省置著作曹,著作郎二人,佐郎八人。煬帝加佐郎為十二人。大唐為著 作局,置著作郎二人,佐郎四人。

開元二十六年,減佐郎二員。

亦屬祕書省。

自宋以後,《國史》悉屬「祕書。」

龍朔二年,改著作郎為司文郎,中佐郎為司文郎,咸 亨初復舊。初,著作郎掌修國史及製碑頌之屬,分判 局事,佐郎貳之。徒有撰史之名,而實無其任,其任盡 在史館矣。其屬官有校書郎二人。後魏著作省置校 書郎,北齊著作亦置校書郎二人。隋亦同。掌讎校書 籍,若本局無書,兼校本省典籍、正字二人。

隋著作曹置正字二人,今減一人,掌同校書。

集賢殿書院

大唐開元中置。漢、魏以來,祕書省有其職。梁武帝於 文德殿內列藏眾書。北齊有文林館學士,後周有麟 趾殿學士,皆掌著述。隋平陳之後,寫書正副二本,藏 於宮中。煬帝於東都觀文殿上東西廂貯書。自漢延 熹至隋、唐,皆祕書掌圖籍,而禁中之書,時或有焉。初, 開元五年十一月,於乾元殿東廊下寫四部書,仍令 祕書監馬懷素、右散騎常侍褚無量總其事,於麗正 殿安置,為修書使。至十二年,學士張說等宴於集仙 殿,於是改殿名「集賢」,改修書使為集賢殿書院學士, 五品已上為學士,每以宰相為學士者知院事。初,燕 國公張說為中書令,知院,制以右常侍徐堅副之。自 爾常以近密官為副,兼判院直學士,六品以下為之。 侍講學士,開元初,褚無量、馬懷素侍講禁中,為侍讀。 其後,康子元等為侍講學士、修撰官、校理官、司直學 士。

文獻通考[编辑]

《論學士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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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學士、待制二官,始於唐,皆以處清望儒臣,俾備顧 問。其初既無專職,亦無定員。宋因其制,而以三館為 儲材之地,故職名猶多。元豐《新官制》,其職名之元不 附麗於三省寺監者,皆從廢革,然除昭文、集賢二學 士。元麗中書門下省外,獨翰林學士一官,在唐以無 所係屬,而最為清要,故不可廢。而諸學士、待制,則以 其為三館清流,未欲遽廢,故以為朝臣補外加恩之 官,蓋有同於階官,而初無職掌矣。龍圖閣為儲祖宗 制作之所,故其官視三館。自後列聖相承,代代有宸 奎之閣,而建官亦如之。於是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 之官,始不可勝計矣。《野處》譏其濫及俗吏、童騃,然職 名既多,自不容不濫施也。又所謂學士、直閣者,尊卑 不同,故難概稱,於是捨學士、直閣之名而就以所掌 殿閣呼之,遂有丁紫宸、秦天章之稱,則以為名稱非 便,而改以他殿閣。然所謂「端明」、龍圖、顯謨、「敷文、煥章」 之類,亦俱非人臣之稱謂,流傳既久,曰某端明,曰某 龍圖,不覺其非宜耳。昭文、集賢,元隸兩省,既已敘其 事於各門,殿閣學士、待制與翰林學士,元皆無所附 隸,故敘「殿閣」於《翰林》之後。

《論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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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苑經筵在近代為至清要顯美之官,而杜岐公《通 典》敘職官獨闕焉。蓋學士、講讀之官,皆始於唐開元 之時。講讀隸集賢殿,故《通典》於集賢學士條下附載。 而翰林學士,《唐史志》以為獨無所隸。然自開元建學 士院之後,居之者多名流,至號內相,乃略不敘述,則 為闕事矣。古人有一事必有一官曹,雖歷代沿革不 同,而所掌之事則一也。故《通典》所載唐所置之官而 前代無之者,則敘其所掌之事,以通於前代。如通事 舍人,唐所制也,而其事則秦漢以來謁者之任也;集 賢殿書院,唐置也,而其事則漢魏以來祕書省之職 也。然則翰林學士之官,獨不可通之於前代乎?蓋以 言語文字備顧問,以翰墨技藝侍中待詔,則漢武帝 所以處鄒、枚、嚴、徐,靈帝所以招鴻都文學之類是也。 至於出入禁闥,特被親遇,參謀軍國,號稱「內相」,則漢、 魏以來侍中領尚書事,祕書監、中書監之類是也。若 代言典誥之任,則武帝所以命司馬相如,歷代所以 置中書舍人是也。但學士院之官,所職叢雜不一,而 其位亦高卑不等。唐多以他官兼之。中世以後,則所 掌者制詔而已。宋則又以唐所置集賢殿講讀之官 隸之。元豐官制既行,而講讀始去「翰林」之名,自為經 筵之官矣。故以《經筵》附見「學士院」之後,存其舊也。

大學衍義補[编辑]

《簡侍從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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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冏命》:「王若曰:『昔在文武,聰明齊聖,小大之臣,咸懷 忠良。其侍御僕從,罔匪正人,以旦夕承弼厥辟。出入 起居,罔有不欽,發號施令,罔有不臧。下民祗若,萬邦 咸休。惟予一人無良,實賴左右前後有位之士,匡其 不及,繩愆糾謬,格其非心,俾克紹先烈』。」

蔡沈曰:「文武之君聰明齊聖,小大之臣咸懷忠良,固無待於侍御、僕從之承弼者,然其左右奔走皆得正人,則承順正救亦豈小補哉?」

考證

臣按:穆王此言非但以求助於伯冏,而實欲求助於一時前後左右侍從之臣有位者也。

《國語》。近臣進規,宋司馬光言於其君曰:「竊見祖宗 之時,閒居無事,常召侍從近臣,與之從容講論,萬事 委曲詳悉,無所不至。所以然者,一則欲使下情上通, 無所壅蔽;二則欲知其人能否,才器所任,是以黜陟 取舍,皆得其宜,太平之業,由此而致。陛下龍飛,奄有 四海,雖聖賢英睿得於天縱,然與當世士大夫未甚 相接,民間情偽未甚盡知。臣謂宜詔侍從近臣,每日 輪一員直資善堂,夜則宿於崇文院,以備非時宣召。 伏望聖慈少解嚴重,細加訪問,以廣聰明,裨益大政。」 又曰:「臣屢曾上言,乞詔侍從近臣,每日輪直宿,以備 非時宣召,已蒙開納,將謂即時施行。自後遷延日久, 竊意內外之臣,必有欺惑天聽而沮難」之者,其意蓋 欲陛下常居禁中,不與群下相接,以壅蔽聰明而固 其權寵,此豈忠臣之所為而陛下之福耶?臣願陛下 斷自聖意,使之更直聽政,餘暇特賜召對,與之從容 講論古今治體,民間情偽,使各竭其胸臆所有,而陛 下更加采擇,是者取之,非者舍之,忠者進之,邪者黜 之。如此,則下情盡達而聖德日新矣。

臣按:侍從之臣固當朝夕,人主左右無間晝夜者也,若惟進見有時,第於視朝行禮之時暫爾行立,則又與群臣無異,烏在其為侍從哉?是以晝則更直,夜則入宿,非但以備不時宣召,萬一宮禁有不測之變,亦必得人以籌度處置、屬筆命辭,不然,倉卒之間何以應變哉?

范純仁言於其君曰:「本朝設侍從之官,自待制、諫議 已上,學士、舍人皆是古來九卿之職,朝廷待之,恩禮 既異,士民瞻仰,位望亦崇,是宜朝夕論思,同共休戚。 今乃忘本徇末,擇易舍難,只將主判司局便為己之 職事。人情既務因循,朝廷不加考核,其間乃有優游 緘默,養望待遷,無愛君憂國之言,乏盡忠補過之義; 或有時政得失,唯能退有後言,處之不慚,僅同胡、越。 未必人人苟祿,蓋因習以成風。伏望明降詔旨,督責 近侍,凡是朝廷闕失,並須論列奏陳。所上封章,其盡 心論奏而言多中理者,稍加褒進;其持祿不言或言 而無取者,量行黜責。如此則庶職修舉,朝廷獲多士 之助,近臣免尸素之譏。」

臣按:侍從之臣非止一類,凡在代言、講讀之屬與夫給事左右之臣皆是也。雖其執事各有主判司局,然於供職之外皆當蓄見聞以備顧問,進言說以盡規益,不可但緘默而已也。

《周禮》:「內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詔王治。凡命諸侯及 孤卿大夫,則策命之。」

《吳澂》曰:「內史猶今之內制、翰林之職也。」

臣按:《八枋詔》於冢宰、內史復掌以詔王,蓋史官公論之所出,爵祿廢置、殺生予奪之柄有所不公,史氏直筆以書之。吳澂謂內史為翰林之職,蓋以其命諸侯公卿大夫則策命之,猶今學士院之草制詔也。然謂之史乃掌文書贊治之名,今制併史館於翰林,其亦此意歟?我太祖皇帝於吳元年已置翰林院,以陶安為翰林學士,於是設承旨學士、侍讀、侍講學士、直學士及待制、應奉等官。洪武九年詔定百官品級,承旨與六部尚書俱正三品,學士從三品,侍講學士從四品。十八年三月始定翰林官制,而革承旨、直學士、待制、應奉之名。設學士二員,秩五品,講、讀學士各一員,從五品。其屬則有侍講、侍讀、《五經》博士、典籍、侍書、待詔,外此又設修撰、編修、檢討,以為史官,皆屬之翰林院焉。夫學士代言之官,講讀經筵之職,《五經》博士典籍則前代祕書之屬,侍書待詔則前代供奉之名,而所謂「史官」 者,則前代著作起居之任也。今則並屬於翰林,則是今代翰林一司實兼前代諸職,其職任尤非他用比也。永樂初,太宗皇帝又柬七人者入內閣,專知制誥,備顧問,參預機務,然其秩猶止五品也。至仁宗皇帝又於本官上加以卿佐、師保,其任用尤為重焉。歷任既久,又易本官以文淵閣大學士、華蓋殿、謹身殿、武英殿大學士云。

《唐書》:學士之職,本以文學言語備顧問,出入侍從,因 得參謀議,納諫諍,其禮尤寵。而翰林院者,待詔之所 也。唐制,乘輿所在,必有文詞經學之士。自太宗時,名 儒學士時時召以草制,然猶未有名號。乾封以後,始 召文士元萬頃等草諸文詞,常於北門候進止,時人 謂之「北門學士。」元宗初制翰林待詔,以張說、張九齡 等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既而又以中書 務劇,文書多壅滯,迺選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集 賢院學士分掌制詔書敕。後又改供奉為學士,別置 學士院,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 其後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天子私人, 內宴則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唐之學士、《弘文》《集賢》 分隸中書門下省,而翰林學士獨無所屬

臣按:此設立翰林院之始。夫翰林之設,三代以前無有也,然《湯誥》《微子之命》之類,其體製言辭類非人君所自言者,安知當時無代言之臣哉?但其名制不見於經典,無可考耳。漢制,尚書郎主作文書起草,五日一美食,下天子一等,雖無代言之名,其端已見於此矣。至唐以後始設官以掌王言,居禁林深嚴之地,為「天子親信之臣。人主之心,欲有所言,欲有所為,欲有所謀猷於廟堂,欲有所施設於朝廷,欲有所播告於天下,喜其人,欲有以獎之,怒其人,欲有以責之,皆假諸其手,俾代王言,以宣其心,傳其意,必得夫穎敏開通之士,諳練該博之才,授旨即得其心,聽言即知其意,而言又足以成文,文又能以成章」 ,舉理而不遺其事,通今而不悖乎古。必得如是之人,然後足以當是任。苟為不然,徒以其才藻之艷麗,言辭之捷給,而於治道民情罔有所知,君德治體略無所補,又焉用彼為哉!

宋翰林學士掌內制、制誥、赦敕、國書及宮禁所用之 文辭。凡后妃、親王、公主、宰相除拜則草詞,赦降德音 則先進草。乘輿行幸則侍從以備顧問。有所獻納則 請對或奏對。

臣按:學士之職不止於代王言,而又以備顧問、資獻納焉,夫然則所用者不獨以其能文辭而已,非道足以貫天人、學足以通古今、才足以適世用者不足以膺此選也。

太祖謂宰相曰:「北門深嚴,當擇審重士處之。」范質曰: 「竇儀清介謹厚,然在前朝已自翰林遷端明,今又遷 兵部尚書,難於復召。」上曰:「禁中非此人不可,卿當諭 朕意,勉再赴職。」太宗時,張洎欲遷翰林,上曰:「學士 之職,清切貴重,非他官可比。」

臣按:宋歐陽修嘗舉錢惟演,言朝廷之官,雖宰相亦可雜以他才為之,惟翰林學士非文章之士不可,夫學士之職,非有文章之士固不可冒此名也,然孔子所謂「有德者必有言」 ,韓愈亦謂仁義之人其言藹如也,夫所謂文學之士必得有道德仁義之人以處清切貴重之地,庶幾可以華國爾,苟非其人而輕授之,豈不汙是選哉。

唐元宗開元三年,始召馬懷素、褚無量更日侍讀。 宋真宗咸平二年,以楊徽之、夏侯嶠並為翰林侍讀 學士,班次翰林學士。

臣按:此翰林置侍讀及侍讀學士之始。

漢明帝時,張酺數侍講於御前。靈帝時,楊賜、劉寬俱 侍講於華光殿。雖有「侍講」之號,而未以名官。唐元 宗開元十三年始置侍講。宋真宗咸平二年,國子 祭酒邢昺為侍講學士。

臣按:此翰林置侍講及侍講學士之始。

唐元宗謂宰相曰:「朕每讀書,有所凝滯,無從質問,可 選儒學之士,使入侍讀。」宋太宗命呂文仲為翰林 侍讀,寓直禁中,以備顧問。真宗視朝之暇,即令講說。 嘗曰:「朕聽政之餘,惟文史是樂,講論經義,寧有倦耶?」

臣按:設官以講讀名,將資之以講明經義,質正凝滯,非備其員以美觀聽也。官而謂之讀、謂之「講」 ,必執經以侍左右,講道以明義理,然後足以稱其名焉。

唐制,「史館修譔掌修國史。」

臣按:修譔之名始見於此,然考之史書,又有所謂北門修譔、集賢修譔、右文殿修譔者,皆所謂「史官」 者也。

宋置「會要所」,以纂修國史,置「修國史、同修國史、修譔、 編修官、檢討官。」

臣按:編修、檢討專以修史始見於此,前此固有所謂編修官者,蓋專以修《經武要略》為職,屬之樞密院,名雖同而實則異也。然編修、檢討在前代者皆名以官,我朝止稱編修、檢討云。臣嘗因是而通論古今之史官矣,夫天下不可一日而無史,亦不可一日無史官也。百官所任者一時之事,史官所任者萬世之事,《周禮》「宰夫八職,有史以贊治。」 漢法,太史公位丞相上,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唐及宋宰相皆兼史官,其重有如此者。自成周有左、右史,漢有起居注,唐、宋之起居舍人、著作郎之屬,皆所謂史官也。我朝開國之初,猶設起居注,其後革之,而惟以修譔、編修、檢討當國史焉。遇有纂修,則以大臣為之監修,學士為之總裁,其法制可謂簡而要矣。然是職也,是非之權衡,公議之所繫也。禹不能褒鯀、管、蔡不能貶周公,趙盾不能改董狐之書,崔氏不能奪《南史》之簡公。是公非紀善惡,以志鑒戒,自非得人,如劉知幾所謂兼、才、學、識三者之長,曾鞏所謂「明足以周萬事之理,道足以適天下之用,智足」 以知難知之意,文足以發難顯之情,不足以稱是任也。雖然,此猶非其本也。若推其本,必得如元揭徯斯所謂「有學問文章知史事而心術正」 者,然後用之,則文質相稱,本末兼該而足。

以為一代之良史矣朝廷誠得斯人、付以纂述之任、儲之館閣之中、以為異日大用之階、其所關係、夫豈小哉。

漢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

臣按:此《五經》博士之始。夫《五經》之在漢有專門之學,故當時各設博士以掌之,然不徒用以訓詁名義而已,於凡朝廷政事之有更張、事體之有疑義、議論之際,博士皆得與焉,輒問以經義何當,漢之政尚經術,猶為近古也如此,後世雖設此官,姑備其名焉爾。誠能復漢之故事,遇國家政事之有可疑者,俾文學經術之士皆得以議論其間,考古引經,以為可否之決。其於明廷議政,未必無所補

《周禮》:「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又有外史,掌四方之志,三 皇、五帝之書。漢氏圖籍所在,有石渠石室,延閤廣 內,貯之於外府。又有御史,居殿中,掌蘭臺祕書及麒 麟、天祿二閣,藏之於內禁。後漢圖書在東觀,桓帝 延禧二年,始置祕書監一人,掌典圖書,考合同異。 唐制,祕書省掌經籍圖書之事,祕書郎掌四部圖籍, 校書郎掌讎校典籍,刊正文章。宋有祕書監,掌古 今經籍圖書、國史實錄、天文曆數之事,官有監、少監、 丞,屬有著作郎、祕書郎、校書、正字,各以其職隸於長 貳。宋太宗因唐制,建昭文、史館、集賢院於禁中,昭 文、集賢置大學士、直學士,史館置監修國史、修譔、直 館,昭文亦置直館,集賢又有修譔、校理之職,名數雖 異,而職務略同。

謝絳曰:「太宗肇造三館,立祕閣。真宗景德中,圖書寢廣,大延天下英俊之士,數臨幸,親加勞問,遞宿廣內,有不時之召。人人力道術、究藝文,知天子尊禮甚勤,而名臣高位繇此其選也。」

臣按:前代藏書之府非止一處,而掌書之官非止一職,名數雖異而職務略同。

「今代圖籍皆藏內閣,所設之官止一典籍焉。」 蓋本朝翰林之官,雖有異名,實無異職。其所儲書,非獨以存前代之舊,蓋將以資儒臣之考閱講究,以開發其聰明,以為異時大用之具也。仰惟太祖開基,既設翰林院,置學士等官。又慮人才非儲養作興,不能有成。乃《洪武癸丑》,命編修張唯等十人入禁中文華堂肄業,詔宋濂為之師。上聽政之暇,輒幸堂中,取其文親評優劣,命光祿給酒饌,每食,皇太子、親王迭為之主,給冬夏衣,時賜白金鞍馬。太宗永樂甲申,命學士解縉選新進士中材質英敏者,得修譔曾棨,編修周述、周孟簡,庶吉士楊相、王英、王直等二十八人,又增周忱為二十九人,俾就文淵閣進其學。且諭之曰:「文淵閣古今載籍所萃,爾各食其祿,日就閣下,恣爾玩索,務實得於己,庶國家皆得爾用。」 命司禮監給筆札,光祿寺供飲饌,分鈔以市膏燭,賜第以為居止。列聖相承,按為故事。每遇開科間,於進士中選其俊異者,如《甲申制》,讀書中祕,以儲養之。前後得人,比諸他進士為多用之,當時有得賢之效,書之史冊,為儒者之榮。是誠一代盛舉也。臣伏讀文皇帝《諭棨等》有曰:「人須立志,志立則功就,未有無志而建功成事者。汝等皆今之英俊,當立志遠大,不可安於小成。」 為學必造道德之微,必具體用之全,為文必馳驅班、馬、韓、歐之間。古之文學之士,豈皆天成,亦積功所致也。一時諸賢,服膺聖訓,莫不奮發立志,勉進學業,皆大有所成就,留者擅文學之名,出者播政事之譽。大哉《皇言》!其所以主張文教,作興人才,為世道慮也,一何遠哉!三代以下所僅見也。嗟乎!賢才不易得,亦不易知。必隨時而取之,不限一時,必多方以試之,不拘一藝,然後賢才畢用而無遺。苟惟取之於此時,而他時則「否,試之以一藝而他藝則否,而欲所用皆得其人難矣。臣請著為定制,一次開科,一次選用,簡擇之餘,乃分諸司觀政。待新進士詣太學行釋菜禮畢,即敕禮部諭俾各錄平日所作文字投獻,封送翰林考訂。其中有辭采文理,其學可進者,別出題試之。其所試之文,與所投之卷相稱,即取以預選,不問年之長幼,質之強弱,苟有器識才思者,即如故事命官教育,以俟其成。若其辭鉤棘而意詭異者,不在所取。三年之後,隨其材器而任使之。每科不必多選,所選不過二十人;每選不必多留,所留不過三五輩。如此則國家儲材以待用者,無非通經學古、明體適用之儒,布諸庶位,列於內外者,又皆」 得夫文學博雅之士,以錯雜於政事理法之間,以潤飾之。臣見天下彬彬然多文雅之士,儒皆真儒,吏非俗吏。凡其製作以華國,施為以輔世者,咸有可稱述者矣。《為治要務》,《用人要術》,莫先於此。

唐武德二年,改內史舍人為「中書舍人。」

臣按:此中書舍人設官之始。然是官也,故隸於中書省,故以「中書舍人」 為名。我朝罷中書省,尚仍其

舊名,名雖同而實則異也。蓋前代之中書,與翰林學士分掌內外制誥,以為兩制,蓋屬文之官也。我朝之中書舍人,則專以書寫為職耳。書者六藝之一,漢人謂之「小學」 ,以試學童為吏者也。夫人能之無庸設,官,設之始自今日。蓋以王言所係之重,前代乃屬筆於吏胥,殊無慎重之意。祖宗以此設官,蓋有深意,必得夫素通經術,深明《六書》之義,心正筆正,如柳公權所云者居之,庶不汗王言耳。苟粗識偏旁,而學術無素者,尚不足以當此,況又粗率側媚,而流品非清者哉!

以上簡侍從之臣。臣按:翰林之職,以備顧問,參議論,侍講讀,謂之「侍從」 可也,而博士、典籍舍人等官亦係之「侍從」 者,蓋以今制皆屬於翰林故也。中書舍人之職,雖有專科,然所書者學士所草之制,況今內閣亦有舍人,別書詔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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