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59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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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九十八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三十四

  三命通會六論大運 論小運 論太歲 總論歲運 論進交退伏 論十干

  合 論十干化氣 逐月橫看理化之象 論支元六合 論支元三合 論將星華蓋 論

  咸池 論六害 論三刑 論衝擊

藝術典第五百九十八卷

星命部彙考三十四[编辑]

三命通會六[编辑]

《論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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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運者,人生之傳舍探命之說,先以三元四柱五行 生死格局致合,以定根基,然後考覈運氣,協而從之, 以定平生之凶吉也。且根基如木,運氣如春,春無木 而不著,木無春而不榮。賦以根基淺薄者,如蒿萊之 微,春風潛發,亦能敷茂,豈能久耶?根基厚壯者,如松 柏之實,不為歲寒所變。此所謂「先論根基,後言運氣」 者,歟古人以大運則一辰十歲,折除以三日為年者 何?蓋一月之終,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終,晝夜 周而有十二時。總十年之運氣,凡三日有三十六時, 乃見三百六十日為一歲之數。在一月之中,有三百 六十時折除節氣,算計三千六百日為一辰之十歲 也。人生以百二十歲為周天,論折除「之法,必用生者 實歷過日時,數其節氣之數。陽男陰女,大運以生日 後未來節氣日時為數,順而行之;陰男陽女,大運以 生日前過去節氣日時為數,逆而行之。假如甲子陽 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時生,是月也,二十九日申時 立春,陽男,數以未來之日,自二十四日巳時至二十 五日巳時,方是一日」之實數。至二十九日申時,正得 五日三時之節氣,實歷過六十三日折除,過六十三 時折除,計六百三十日,乃一歲奇。九月之大運,起於 丁丑,必自十二月生日後,實經歷過二十有一,是日 月運方移宮,是越三歲。九月之內,方是甲子十二月 生行一歲奇九月之大運也。今人行運,多用約法論, 以一歲奇八月起運便以二歲,殊不明折除實歷之 數也。又曰:「大運者,乃八字之表裏也,取用當度其淺 深,成歲須較夫多寡。然三日而成一歲,見有餘人謂 之零,見不足人謂之借,但知其零借,不知其所以零 借。」假如陽命正月初一日丑時正一刻生,至初四日 丑時正一刻立春節,乃作一歲全。若春在寅時,則多 一時,乃零一旬。若欠一時,乃借一旬。又以行運之法 論之,假如甲子年正月初一日子時正一刻生,行運 算至乙丑年正月初一日子時正一刻,乃作一歲,內 小六個月,即進六日,在初七日子時正一刻,方作一 歲,只要算足十二個月,卻為本年有閏四月,乃多一 月矣。當退還本年十二月「初七日子時正一刻交運」, 從此算後十週年方換一運。若學者不知其生刻,獨 知其生時,即以生時扣筭六節之時,亦差不遠。凡行 運在干,兼用地支之神,在支則棄天干之物。蓋大運 重地支,故有行東方、南方、西方、北方之辨。損用神者, 欲運制之;益用神者,欲運生之。身弱欲運引進旺鄉 官,欲運生「不欲運傷殺,欲運制不欲運助財,欲運扶 不欲運劫印,欲運旺不欲運衰食,欲運生不欲運梟 絕。」更看四柱強弱何如,原有原無,原輕原重。如木人 用金為官,陽男運出未入申,陰男運出亥入戌,金人 用木為財,陽男出丑入寅,陰男出巳入辰,俱向祿臨 馬,原有官,行官運發官原有財,行財運發財原有災, 行災運發災,更看當生年時,得氣淺深。四柱得氣深, 迎運便發;得氣淺,須交過運始發。得其中氣,運至中 則發。《珞琭子》云:「其為氣也,將來者進,成功者退。」瑩和 尚云:「迎之以臨官帝旺,將來者進;背之以休廢死絕, 功成者退。」又曰:「生逢休敗之地,早歲孤貧;老遇健旺 之鄉,晚年偃蹇。」瑩和尚云:「身須逐運,必假運而資身; 勢須及時,亦假時而成勢。」又云:「生逢旺歲,運須處於 旺鄉;晚遇衰年,運恰宜於困地。」《壺中子》曰:「老幼慎勿 坐強,壯實惟宜趨旺。」生旺雖吉而未必吉,衰滅雖凶 而未必凶,達此者始可論運。蓋人自生至老,必從微 以至少壯。十歲之時,方當少年,惟可行胎養生,沐浴 冠帶處。三十四「十,當陽強齒壯之時,可行旺處;五十 六十,天癸枯竭,只可行衰敗死絕。反此者,謂之一生 運背,三限驅馳,直饒晚入旺鄉,已非符葉。」又云:「命中 五行衰者運宜盛,五行盛者運宜衰,衰者復行衰運, 是謂不及,不及則迍蹇沉滯;盛者復行盛運,是謂太 過,過則擊作成敗,要歸於中而已。」《珞琭子》云:「年雖逢 於冠帶,尚有餘災;運初入於衰鄉,猶披尟福。」王氏註 云:「年運或初離沐浴暴敗之地,順行至冠帶,未可便 以為福,尚有衰敗之餘災也。或自旺地而行,初入衰 鄉,亦不可便以為禍,猶披旺鄉之尟福也。」行運所以 有前後五年之說。《壺中子》曰:「將徹不徹,寧有久否之殃;欲交不交,尚有幾殘之禍。」蓋言運行在衰絕之處, 將入吉慶之地,必於臨離之時,更有重撓。運在吉慶 之地,將入衰絕之處,必於初入之時,更有重福。又云: 「吉運未到先作福,凶神過去始為殃。」乃火未焰而先 煙,水既往而猶濕之理,當更詳之。又云:「陰男陽女,時 觀出入之年,陰女陽男,更看元辰之歲。」蓋言陰男陽 女,稟氣不順,故大運時觀出運入運之年,而有吉凶 之變。陽男隂女,稟氣雖順,不以出入之年為應,亦不 可遇元辰之厄會。《壺中子》云:「元辰犯運,仲尼困陳蔡 之饑」是也。又曰:凡大運行有益處為吉,泰之運亦不 能常為福,須候太歲行年,更於生旺和合,方可發福。 若大運至吉鄉,卻遇逐年太歲小運到刑害之鄉,亦 主細累浮災,但不為重害也。若大運行迍蹇凶禍之 地,逐年太歲又見刑衝,小運不和,衝擊死絕,方主發 禍。若小運與太歲到生旺祿馬貴神一切吉神,其年 卻有小慶過去則否。《燭神經》云:「凡推命之禍福,須先 度量基地厚薄,然後定災福。」如命有十分福氣,行三 四分惡運,都不覺凶,福力厚故也。若五六分惡運,只 浮災細累而已,至七八分惡運,方有重災。如命有五 分福氣,行三四分惡運為甚凶,若四五分惡運,則須 死,蓋基地不牢故也。若大運曾歷過本命長生處者, 謂之氣盛之運,雖歲運來衝剋者,為禍不重,運氣強 故也。未經長生,而歲運刑衝剋破,則便為災,蓋氣未 備,運弱故也。若曾過旺相,「而逢死絕,如命不吉,為災 亦輕,陰陽五行代謝之順道也。縱死於此,亦須令疾 而終。若方經長生,歷於敗地,其中有刑剋惡殺,與命 相符而見者,則五行之氣反戰,故有凶惡而終。」又曰: 「凡行運長生,主有創建作新之事。到臨官帝旺,主興 盛快樂,發福進財,生子骨肉之慶。到衰病之鄉,多退 敗破財疾病等事;到死絕鄉,主骨肉死喪,自身衰禍 鈍悶,百事蹇塞;到敗運主落魄懶惰,酒色昏迷;到胎 庫成形冠帶之鄉,百事得中,安康平易。凡行運至夾 貴、華蓋、貴人、六合上,及乘生旺氣者,皆主善慶。仍須 察當生根基,十分則應五分生時,五分則應十分福 與災同。凡行運至臨官帝旺上,太歲持之,官員主薦 章改秩之喜,官印食神亦然。馬旺貴人之地,必入參 侍之列,蓋貴為君道,馬主遷動也。」又曰:「凡子丑寅卯 辰巳四柱,陽多人行運至午未申酉戌亥,上乘陰氣 而發。午未申酉戌亥四柱,陰多人行子丑寅卯辰巳 運,乘陽氣而發。二者陰陽均協,然陰人陽發者快,陽 人陰發者遲。」又曰:「凡水命四柱有土,至火運,本是財 運,卻反為鬼者,以火生土,土剋水,是財化為鬼,轉福 成禍;四柱有金,至土運,是鬼運,卻反為吉者,以土生 金,金生水,是化鬼為助氣,反禍為福。又如水命人,柱 中有寅午戌,或納音火,更行寅午戌,皆為好運,若四 柱有金有火,固是為福,若行水運,則分擘其福,即為 不好運;四柱多土,卻行木運,名曰損氣,主駁雜,雖有 救,亦多辛苦歇滅,餘倣此推。」又曰:「丁丑人行丁未運, 名曰將凡入聖,以假為真,不以退神論,四柱有丁丑、 丁未者,不在此限。若戊寅人行丁丑運,雖是退神,卻 有濟化為福。若庚辰生人,或庚辰月行乙酉運,乙酉 生人,或乙酉月行庚辰運,名曰鴛鴦,兩兩主發跡,但 重疊者不佳。乙庚人酉年月日時者大凶。甲申人行 丙寅運,名曰力停相沖,主破財,爭競,屈伸不辨。丙戌 人行辛卯運,主鈍滯,只宜武人。丙子人行壬寅運,壬 入丙,家破財,不吉。餘倣此推。」又曰:凡命有氣象,常取 生時干神為氣,四柱干神為象,如甲己則有土氣,乙 庚有金氣,丙辛有水氣之類為化象。甲乙丙丁為本 象,行運至氣象得地處吉,不得地處凶。庚辛、壬癸、乙 庚丙辛為金水象,運至申酉丑上得地庚辛;戊己、甲 己乙庚為金土象,運至申酉辰上得地庚辛;丙丁、乙 庚戊癸為金火象,運至巳午戌上得地庚辛;甲乙、乙 庚丁壬為金木象,運至丑寅卯上得地甲乙、壬癸、丁 壬丙辛為水木象,運至亥子辰上得地;丙丁、甲乙、戊 癸丁壬為火木象,運至寅卯未上得地;戊己、壬癸、甲 己丙辛為水土象,運至辰上得地;戊己、丙丁、戊癸、甲 己為火土象,運至戌上得地;戊己、甲乙、甲己、丁壬為 土木象,運至未上得地;戊己、庚辛、乙庚、甲己為金土 象,運至丑上得地。看四柱干神得何象,如純金木水 火土,「亦為五象,若雜而不入象者不發,發亦不久,如 五純象,亦有太過之象。仍詳當生月令得地,然後看 行運得地不得地而言,不可以遇祿馬貴人為得運, 遇空亡羊刃劫殺為失運也。」又曰:「凡行運看納音年 庚,金木水火土是何命人,如土命而行西南方,為西 南得朋之慶。木命而行東方,火命而行南」方,金命而 行西方,水命而行北方,皆為得地。更看所行之運,納 音與命相孚同類,最為上吉,財官次之。若泄氣或受 剋重,則不吉。又曰:古人以甲子乙丑名支干,六十甲 子用花字,是皆以木喻義。若天干地支得時,自然開 花結子茂盛。月令者,天元也。今運就月上起,譬之樹

苗,樹之見苗,則知其名,月之用神則知其格。故謂「交
考證
運如同接木,命有根苗花實」,正此意也。若出癸入甲,

譬反汗之人,多主不吉。古語云:「傷寒換陽,行運換甲, 換過是人,換不過是鬼。」假如甲戌接癸亥,是火土接 水,丑交寅,辰交巳,未交申,戌交亥,東西南北,四方轉 角,謂移根接木。更遇換甲格,凶者多死,善者亦災,老 人大忌,後生差慢。若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 一氣相連,皆非接木之說,縱遇接甲,亦無大禍。假如 甲乙傳寅卯運,名曰「劫財敗財」,主剋父母,及剋妻破 財爭鬥之事。丙丁巳午運,名傷官運,主剋子女,訟事 囚繫。庚辛申酉運,七殺官鄉,主得名發越,太過則災 病惡疾。壬癸亥子生氣印綬運,主吉慶增產。辰戌丑 未戊己財運,主名利皆通,此乃死法,須隨格局喜忌 推之,干旺宜衰運正,所謂干弱則求氣旺之藉,有餘 則欲不足之營,須要通變,更兼流年諸神殺推之,其 驗如神。

《論小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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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大運司十年之休咎,小運掌一歲之災祥,是小運 者,補大運之不足而立名也。古人以男起丙寅,女起 壬申者何?蓋元氣之所孕,始於子,立於巳。子者字之 始,巳者包之始。自子推之,男左行三十而立於巳,女 右去積二十而合之巳,巳正陽也,陰實從焉。是故聖 人因是而制禮,參天兩地,自然之數,妃也。自巳而壬 「之,男十月毓於寅,女十月毓於申,申為三陰,寅為三 陽,故年運起焉。日生於甲,月生於庚,日月東西,夫婦 之象也。甲統於寅,庚統於申,是故陰陽之合以正,將 以順性命之理耳。」此小運所以男起丙寅順行,女起 壬申逆行,一定而不可易也。解者謂:男子陽火元氣, 起戊子三十、丁巳十月至丙寅,此木生火,女子陰水, 元氣起庚子二十辛巳十月至壬申,為金生水,此其 數也。《白虎通》謂:「男三十,筋骨堅強,任為人父;女二十, 肌膚充盛,任為人母。合為五十,應大衍之數,以生萬 物。陽奇而舒,故三終;陰偶而促,故再終。」參天兩地之 道,此其理也。或者以甲子旬如上起甲申旬,男起丙 戌,女起壬辰;甲午旬,「男起丙申,女起壬寅;甲辰旬,男 起丙午,女起壬子;甲寅旬,男起丙辰,女起壬戌,則非 聖人原立起年運之義矣。今之談命者,只以大運為 用,殊不知小運亦有緊關,大運雖吉,其小運不通,未 可便言吉利。如大運雖凶,其小運卻吉,未可便作凶。 推此小運,又名行年,不可不究。」《醉醒子》以為「男女小 運,皆」由時生,而行之逆順,亦以年定。如陽命陽年,甲 子時生,墮地即行,乙丑二歲,丙寅一位,一年週而復 始。陰命陽年,逆行亦然。嘗試用之,屢驗。亦要與大運 及柱中用神日主,較量吉凶。童限未交大運,專用此 法,行死絕煞旺之宮,必有危難。先詳八字衰旺喜忌, 然後以此參之,蔑不中矣。

《論太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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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太歲者,乃一歲之主宰,諸神之領袖,其說有二:如 四柱中生年,曰當生太歲,如逐年輪轉,曰遊行太歲。 當生太歲,乃終身之主,其理已論於前。其逐年太歲, 遊行十二宮,定一年之禍福,為四時之吉凶。《經》云:「太 歲乃眾煞之主,入命未必為凶。如逢戰鬥之鄉,必主 刑於本命。」蓋太歲如君也,大運如臣也,如君臣和悅, 其年則吉,若值刑戰,其年則凶。《經》又云:「歲傷日干,有 禍必輕,日犯歲君,災殃必重。」此又分言歲君傷日者, 如庚年剋甲日為偏官,譬君治臣,父治子,雖有災晦, 不為大害。何則?上治其下,順也,其情尚未盡絕。日犯 歲君,如甲日剋戊年,為偏財,譬臣犯其君,子忤其父, 深為不利。何則?下凌其上,逆也,其凶決不能免。若五 行有救,四柱有情。如甲日剋戊年,四柱元有庚申金, 或大運中亦有將甲木制伏,純粹不能剋戊土,為有 救。《經》云:「戊己愁逢甲乙,干頭須要庚辛」是也。如大運 併四柱中,有一癸字與戊相合,為有情。《經》云:「壬以癸 妹配戊,凶為吉兆」是也。若二字俱全,其年凶反為吉。 有一字者,凶半二字俱無,凶莫能解。《經》云:五行有救, 其年反必為財;四柱無情,故論名為剋歲是也。又有 真太歲、征太歲之說。《經》云:「生時相逢真太歲」,假如甲 子生人,又見甲子年,謂之真太歲,又名轉趾煞。要大 運日主與太歲相和相順,其年則吉。若值刑衝破害, 與太歲互相戰剋則凶。如癸巳日逢丁亥流年日,干 支衝剋太歲曰征運干支傷衝太歲,亦曰征,太歲干 支衝日干支,亦曰征。其年則凶,災禍未免。又如甲子 流年,又是甲子運,謂之歲運併臨,獨羊刃七殺為凶, 財官印綬亦吉。《經》云:「歲運併臨,災殃立至。」此指羊刃 言也。又如甲子日見甲子太歲,謂之日年相併,如君 子得之,謂之君臣慶會,其年利奏對,有面君之喜。若 當省士人得之,有登薦仕進之象。又要與歲君帝座 和協,方為奇特。若是常格,小人遇之,最為不善。若生 時相和,為災稍輕。故《經》云:「太歲當頭立,諸神不敢當。 若無官事擾,定主見重喪。」此之謂歟。更加以勾絞元 亡、咸池孤害、宅墓病死、官符喪弔、白虎羊刃、暴敗天 厄諸凶殺併臨,禍患百出,甚者死。假如甲日見戊年太歲,甲又生寅卯亥未年月日,時又重見甲乙字,併 剋戊年,柱中無庚辛巳酉丑金局制木,丙丁火局焚 木者,大凶。如一命戊辰、戊午、戊戌、甲寅,羊刃倒戈,遇 壬申年四月,項生惡瘡,頭將墮死。又一命:乙丑、乙亥、 壬申、乙巳,運行辛未丙寅年,日干之壬剋太歲之丙, 日支之申庚剋太歲之寅甲又寅刑巳,巳刑申,申刑 寅,行辛未運,合太歲之木局傷官,皆不為吉。其年甲 午月,火旺戰剋,故死非命。大抵日犯歲君,在五陽干 則重,在五陰干則輕。若日干是天月德,太歲是用神, 則無咎而反有獲。若天衝地擊,柱中原有流年,再遇 亦無大咎。若太歲剋當生時,或時剋太歲,亦主有災, 卻以子位斷之。

《總論歲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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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太歲者,年中天子,一歲諸神殺之尊,統正方位,迴 送六氣,遷運四時,以成歲功,至尊無上。若人遇剋衝 壓伏,皆為不祥之兆。運者,協和二十四氣,般運一生, 休咎扶持四柱,輔弼三元。運與流年二者相為表裏, 乃人命禍福死生所係。歲用天元,運用地支。凡行好 運,而日干傷流年,天元為禍輕。若行不好運,及脫財 官運,而日干傷歲干為禍重。若是已發之命,禍患立 至。凡行不好運,未可便言衰絕。大要知已發未發,其 氣數已過未過言之。行運以生月為運元,最怕行運 與太歲衝剋。若歲運衝月必禍。若歲運與日相對,謂 之「返吟」,歲運壓日,謂之「伏吟。」二者不利六親,非橫破 財,不為吉兆。凡歲運吉凶,當生天元,或支中原無官 星,天元有正官,或原有偏官,制伏太過,運遇天元官 星,亦可發福。運支無財,而運干是財,亦可發財;運支 無殺,而運干是殺,亦足為禍。又曰:晦氣者,乃不明之 象,昏昧之道也,即甲己乙庚之例,以合則晦也。日干 與時干,不宜與太歲天元合,合則名為晦氣。又要分 日干合太歲,如甲日己年之例。太歲合日干,如己日 甲年之例。甲合己災重,己合甲災輕。歲位近者災重, 遠者災輕。如歲在日前五辰而遇合,謂之太歲入宅。 晦氣臨門主災厄。《神白經》曰:論晦氣日輕時重,更看 人元旺,則主門戶眷屬之災。死絕併衝,主身災。若在 地支,六合相合,謂之鴛鴦合,有用主好事相近。若干 支俱合,主添進人口,得吉神同位,士人宜見官奏薦 文書之喜,若相憎則有離別之苦,若有相刑之位,更 處休囚,主本身災禍。若在六害之位,主小口有疾,或 奴婢走失之惱。若在日時宅墓之位,主門戶不寧,及 陰人為撓,若有懷妊,必產後有不寧之象,利生女,不 利生男,生男母子有一失。歲君與大運合亦同論。又 曰:「大運不宜與太歲相剋相衝,尢忌運剋歲,與日犯 同,主破耗喪事,有貴人祿馬解之稍吉,八字有救無 虞。」《經》云:「歲衝剋運者吉,運衝剋歲者凶,格局不吉者 死,歲運相生者吉,祿馬貴人相合交互者亦吉,詳審 細推,無有不驗。」

《論進交退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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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東叟云:「以十干為四候,十五日為一候,十二日為 進神,候外三日為交退伏神候。故甲子為第一進神, 則丙子、丁丑、戊寅為交退伏神;己卯為第二進神,則 辛卯、壬辰、癸巳為交退伏神;甲午為第三進神,則丙 午、丁未、戊申為交退伏神;己酉為第四進神,則辛酉、 壬戌、癸亥為交退伏神。值進神則發跡亨快,值交神」 則庶事不諧,值退神則官資降黜,值伏神則所作留 滯。經云:「進神四座兼奇特,貴殺相扶為福力是也。」《壺 中子》云:「順太歲而行曰進神,逆太歲而回曰退神,逢 進神則文章穎銳,遇退神則智識暗昧。」《廣信集》則又 以甲乙丙丁子丑寅卯為進,丁丙乙甲卯寅丑子為 退,若干支俱退者主稱意,中有不稱意者隨之。如庚 戌得申寅為進,得乙巳為退,不在本旬者慢,是只有 進退而無交伏,恐非是。

《論十干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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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合者,乃和諧之義。如陽見陽,二陽相競,則為剋;陰 見陰,二陰不足則為剋;惟陰見陽、陽見陰,為合;亦如 男女相合,而成夫婦之道。《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偏 陽偏陰之謂疾」是也。

東方甲乙木,畏西方庚辛金剋甲屬陽為兄,乙屬陰 為妹,甲兄遂將乙妹嫁金家與庚為妻,庶得陰陽和 合,兩不相傷,所以乙與庚合,乙雖嫁與庚為妻,春來 木旺金囚,不畏金剋乙,遂歸本家就甲,究竟不免在 金家懷胎,歸木家產,木色青,金色白,是以春來園林 木青葉開白花。

南方丙丁火,畏北方壬癸水剋,丙屬陽為兄,丁屬陰 為妹,丙兄遂將丁妹嫁於水家,與壬為妻,所以丁與 壬合,丁雖嫁與壬為妻,夏來火旺水囚,不畏水剋丁, 遂歸火家就丙,然不免在水家懷胎,歸火家產水色 黑,火色赤,小滿後桑椹熟,當有赤。

中央戊己土,畏東方甲乙木剋,戊屬陽為兄,己屬陰 為妹,戊兄遂將己妹嫁於木家,與甲為妻,所以甲與 己合,己雖嫁與甲為妻。六月土旺木囚,不畏木剋已遂歸士家就戊,然不免在甲家懷胎,歸戊家產。土色 黃,木色青,所以六月甜瓜雖熟,肉黃皮青。

西方庚辛金,畏南方丙丁火剋,庚屬陽為兄,辛屬陰 為妹,庚兄乃將辛妺嫁於火家,與丙為妻,所以丙與 辛合,辛雖嫁與丙為妻,秋來金旺火囚,不畏火剋,辛 乃歸金家就庚,然不免在火家懷胎,歸金家產,火赤 金白,秋中棗熟,有半赤半白之狀。《楓葉丹》。

北方壬癸水,畏中央戊己土剋壬屬陽為兄,癸屬陰 為妹,壬兄乃將癸妹嫁於土家,與戊為妻,所以戊與 癸合,癸雖嫁與戊為妻,冬來水旺土囚,不畏土剋癸, 遂歸水家就壬,然不免在戊家懷胎,歸壬家產水黑 土黃,嚴冬霜雪,草木死而黃出。

甲與己何名為中正之合。甲陽木也,其性仁,位處十 干之首。己陰土也,鎮靜淳篤,有生物之德,故甲己為 中正之合。帶此合主人尊崇重大,寬厚平直。如帶煞 而五行無氣,則多嗔好怒,性梗不可屈。

乙與庚何名為仁義之合?乙陰木也,其性仁而太柔, 庚陽金也,堅強不屈,則剛柔相濟,仁義兼資,故主人 果敢,有守不惑柔佞,周旋惟仁,進退惟義。五行生旺, 則骨秀形清,若死絕帶煞,則使氣好勇,體貌不揚,自 是非人。甲己乙庚之合,婦人不忌。

丙與辛何名為威制之合?丙陽火也,煇赫自盛;辛陰 金也,剋刃喜殺,故丙辛為威制之合。主人儀表威肅, 人多畏懼酷毒,好賄喜淫。若帶煞或五行死絕,則寡 恩少義,無情之人,婦人得之。與天中大耗、咸池相併 者,貌美聲卑。三合夭冶而淫。

丁與壬,何名為淫暱之合?壬者純陰之水,三光不照, 丁者藏隂之火,自昧不明,故《丁壬》為淫暱之合。主人 眼明神嬌,多情易動,不事高潔,習下無志,耽歡㥾色, 於我則吝,於彼則貪。若五行死絕,或帶殺見咸池大 耗,天中自敗,有淫污家風之醜。親厚小人,侮慢君子, 貪婪妄作,必勝而後已。婦人淫邪奸慝,易挑易誘,多 招玷辱。或年高而嫁少婚,或年幼而配老夫,或先賤 而後良,或先良而後賤。

戊與癸何名為無情之合?戊陽土也,是老醜之夫。癸 陰水也,是婆娑之婦。老陽而少陰,雖合而無情,主人 或好或醜。如戊得癸,則嬌媚有神,姿美得所,男子娶 少婦,婦人嫁美夫。若癸得戊,則形容古朴,老相俗塵, 男子娶老妻,婦人嫁老夫。《經》云:「戊得癸合,少長無情」 是也。

或問:十干必隔六位一合何也?余答曰:天地之數各 不過五,上五位為生數,下五位為成數,生數與成數 相遇然後合。天一生壬,地二生丁,天三生甲,地四生 辛;天五生戊,地六成癸。天七成丙,地八成乙,天九成 庚,地十成己。天一數見,地二數然後合,所以必隔六 也。《易》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是也。《五 行要論》云:「天一生水,其於物為精,精者一之所生也。 地二生火,其於物為神,神者二之所生也。天三生木, 其於物為魂,魂從神者也。地四生金,其於物為魄,魄 從精者也。天五生土,其於物為體,體者,精神魂魄具 而後有者也。自天一至天五,五行之生數,自地六至 地十,五行之成數。以奇生者成而偶」,以偶生者成而 奇,其成之者皆五五,天數之中,所以成於物也。道立 於一,成於三,變於五,而天地之數具矣。其十也,偶之 而已。《經》云:「一六同宗,二七同道,三八為朋,四九為友, 五十同途,闔闢奇偶」是也。合者貴乎得中而不偏,如 一甲得一己,各乘生旺,是謂得中而不偏。如甲太旺, 己太柔,兩不相稱,是謂太過不及。若一己合兩甲,兩 甲合一己,是謂陰陽偏枯。如婦多夫少,夫多婦少,相 爭相妬,皆亂之道也,故曰偏則亂。《壺中子》曰:「一氣偏 枯,老為俗物」是也。《天元變化書》云:「天干合陽得陰合 福慢,陰得陽合福緊。」故甲得己合為財,己得甲合為 官。陽干遇隂干合,止得干合之福。陰干遇陽干合,又 得正官合輔,為兩重福,故緊慢不同餘干例推。又曰: 「干合更得支合,在一旬內,如甲戌見己卯,甲辰見己 酉之類,謂之君臣慶會;在兩旬內,如甲子見己丑,甲 午見己未之類,謂之夫妻聚會。蓋世事有本國之君, 未嘗有異國之臣,所以在一旬內見,方曰君臣慶會。 仍要別其陽為君,隂為臣,君位致上,臣位」致下,方是, 反此則悖世事有本郡之夫,卻有他郡之妻,所以各 旬互見,謂之夫妻會聚,又名天地得合,若見是合,又 須要和氣貴神相助,方為有用。內有衝破受傷,合中 有刑殺,皆為不吉。《御製言談》云:「合中帶祿,定是公侯, 合處相傷,反為無補」是也。

《論十干化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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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陽子曰:「十干合而化者,隂陽之配,夫婦之道也。遇 六則合,遁三則化以五子。餘數至已上得合。既合,遁 虎統龍,龍主陽德,司天而成變化者也。子者坎之位, 天一生水,媾精之象。胎娠陽中,故男子從子左行,三 十至巳陽也。故三十而娶。女子從子右行,二十至巳, 陰也。故二十而嫁。此人事合五行之造化,詎可過於此期哉。」

東壬子 至丁巳,六數, 故丁與壬合, 丁壬化木。

甲德統龍

南戊子 至癸巳,六數, 故戊與癸合, 戊癸化火。

丙德統龍

西庚子 至乙巳,六數, 故乙與庚合, 乙庚化金。

庚德統龍

中甲子 至己巳,六數, 故甲與己合, 甲己化土。

戊德統龍

北丙子 至辛巳六數, 故丙與辛合, 丙辛化水。

壬德統龍

甲己之歲,戊德統龍,以土司化。天土氣,乙庚之歲, 庚為統龍,以金司化,素天金氣,丙辛之歲,壬為統龍, 以水司化,元天水氣,丁壬之歲,甲為統龍,以木司化, 蒼天木氣,戊癸之歲,丙為統龍,以火司化,丹天火氣, 統龍天德,上下臨御,以成變化,品彙咸亨。故丙遇辛 得申子辰而奮發,乙遇庚得巳酉丑而掀轟,丁遇壬 得亥卯未而清貴,戊遇癸得寅午戌而榮顯,甲遇己, 得辰戌丑未而旺相。是以五運以五宮為正廟,我入 母宮為福德,我入子宮為漏泄,我入鬼宮為刑傷,我 入妻宮為財帛,子反能剋制於凶煞,仍究煞氣制之, 所以五運造化無窮,惟生剋制化三車。以甲己年遁 起丙寅,至戊辰三數,數至三則變化,辰為龍,亦能變 化,故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隨其所屬天干而得 其氣。又曰:「甲己丙作首,丙屬火,火生土,故化土。」餘例 推其說,不外前理。又曰:甲己化土有二則化,一不能 化,仍還本位之姓,所謂一不能生,生物必兩此天干, 一陰一陽,如夫婦配合成偶,方能變化成形,陰陽不 合,安得化機之宣哉?是以有妬化之說。如甲己見乙, 乙庚見辛,丁壬見丙,戊癸見壬,丙辛見丁,所謂妬化。 自戀其生,遂成一家之好,親愛戀情,何能從化?故化 象須歸一方穩。如丁壬化木,柱中見癸並子,雖強成 木,不成真物,是化而不化也。又曰:「大凡化氣,只取日 干而言,配合之神,或年月與時皆可用,但要日辰得 旺氣於時,若不得月中旺氣,只時上旺」氣亦可。倘得 月中旺氣,而時上不乘旺氣,則不可用。若月與日時 俱得旺炁,方為全吉。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午月亦化,有戊 字間之,則不化,名曰「妬合。」凡辰戌丑未生人,柱有己 亥為受氣臨官,主晚年不吉,有官奪官,有財奪財。夫 受氣臨官,長生第四位也,以干為主,雙犯則應,餘月 不應。又曰:「甲己化土,切要木為官,得甲乙寅卯為官, 戊癸氣為福,忌見丁壬日時。」

乙庚化金,非巳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有甲字 間之,則不化,名曰「妬合。」凡巳酉丑生人,柱有庚申,名 曰「受氣臨官,晚年不佳。」又曰乙庚化金,切要火為官, 故喜丙丁巳午甲己為福,忌見戊癸日時。

丙辛化水,非申子辰月不化,其次十月亦化,柱有丁 字不化,名曰「妬合。」凡申子辰生人,見癸亥名曰受氣 臨官,亦主晚年不佳。又曰丙辛化水,切要土為官,得 辰戌丑未為官,乙庚為福,忌見甲己日時。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亦化柱,有丙 字不化,名曰「妬合。」亥卯未生人,見甲寅名曰「受氣臨 官,晚年不佳。」又曰丁壬化木,切要庚辛申酉為官,丙 辛為福,忌見乙庚日時。

戊癸化火,非寅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柱,有己 字者不化,名曰「妬合。」凡寅午戌生人,見丁巳為受氣 臨官,晚年不佳。又曰「戊癸化火,切要壬癸亥子為官, 丁壬為福,忌見丙辛日時。」

甲己化土,喜戊辰時生四季月,其土成象,柱中生旺 有氣為上。不可見火,見火則虛,見木氣則剋壞。是甲 己日,怕丙丁時,餘月喜丙。

乙庚化金,喜庚辰時生申酉月,其金成象,喜戊土相 生,甲己為福,不喜死敗,故此月有乙庚日,怕子寅時。 丙辛化水,喜壬辰時生亥子月,其水成象,愛庚字相 生之氣,乙庚為福,故此月有丙辛日,怕卯巳時。 丁壬化木,喜甲辰時生寅卯月,其木成象,喜丙辛為 福,故此月有丁壬日,怕午申時。

戊癸化火,喜丙辰時生巳午月,其火成象,愛甲字相 生,丁壬為福,怕卯酉日時,若犯戊己,是火見土即暗 伏不明。又曰:丙寅、辛卯、丙辰、辛卯、庚申、乙酉、庚戌、乙 酉、己亥、甲子、己丑、甲子、癸巳、戊午、癸未、戊午、戊子、癸 丑、戊寅、癸丑、己酉、甲戌、己亥、甲戌、乙巳、庚辰、乙卯、庚 辰、壬午、丁未、壬申、丁未,以上地支相連,是同氣也,故 為正化。有轉角進化,干合中見支辰四角相順連,如 甲辰見己巳之類,日時遇之,成立功名不難。有轉角 退化,干合中見支辰四角相反連,如甲午見己巳之 類,日時遇之,功名差晚,到好處多退減,歲運逢之亦 歇滅。有坐下自化,乃壬午、丁亥、戊子、甲午、辛巳、癸巳, 丁祿在午,壬與丁合,壬祿在亥,丁與壬合之例,壬午 丁亥,為福最深,戊子聰明,辛巳權謀,甲午亦作小亨癸巳貴中,有酒色之疾。

逐月橫看理化之象[编辑]

「《正月節》,      二月節,      三月節,         四月節。」 丁壬化木,     丁壬化木,     丁壬不化,        丁壬化火, 戊癸化火,     戊癸化火,     戊癸化火,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     乙庚化金,     乙庚成形,        乙庚金秀, 丙辛不化,     丙辛炁不化  丙辛化水,        丙辛化火, 甲己不化,     甲己不化,     甲己暗秀,        甲己無位, 寅午戌化火  寅午戌:化火  寅午戌:化火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化木  亥卯未:化木  亥卯未:不化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申子辰。不化  申子辰。化水     申子辰。純形 巳酉、丑。破相  巳酉、丑。成形  巳酉、丑。成形     巳酉、丑。成器 辰戌丑未《失地》。 辰戌丑未小失。 辰戌丑未成。無信 辰戌丑未《貧乏》: 五月節、      六月節、      七月節、         八月節, 丁壬化火,     丁壬化木,     丁壬化木,        丁壬不化, 戊癸發貴,     戊癸不化,     戊癸化水,        戊癸衰薄, 乙庚無位,     乙庚不化,     乙庚化金,        乙庚進秀, 丙辛端正,     丙辛不化,     丙辛進秀學堂    《丙辛就妻》, 甲己不化,     甲己不化,     甲己化土,        甲己不化, 寅午戌真火  寅午戌:不化  寅午戌:不化     寅午戌:破家 亥卯未:失地  亥卯未:不化  亥卯未:成形     亥卯未:無位 申子辰。化客  申子辰。不化  申子辰。大貴     申子辰清 巳酉丑,化金  巳酉、丑。化金  巳酉、丑。武勇     巳酉、丑。入化 辰戌丑未身賤。 辰戌丑未化土。 辰戌丑未亦貴。    辰戌丑未《正位》 九月節,      十月節,      十一月節,        十二月節。 丁壬化火,     丁壬化木,     丁壬化木,        丁壬不化, 戊癸化火,     戊癸化水,     戊癸化水,        戊癸化火, 乙庚不化,     乙庚化木,     乙庚化木,        乙庚化金, 丙辛不化,     丙辛化水,     丙辛化秀,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     甲己化木,     甲己化土,        甲己化土, 寅午戌。化火  寅午戌:不化  寅午戌:不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不化  亥卯未:成材  亥卯未:化木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申子辰。化水  申子辰。化水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不化  巳酉、丑。破象  巳酉、丑。化金     巳酉、丑。不化 辰戌丑未正位。 辰戌丑未不化。 辰戌丑未不化。    辰戌丑未化土。

《論支元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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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合者,和也。乃陰陽相和,其氣自合。子寅辰午申戌 六者為陽,丑卯巳未酉亥六者為陰,是以一陰一陽 和而謂之合。子合丑,寅合亥,卻不子合亥,寅合丑。夫 何故?造物中雖是陰陽為合,氣數中要占,陽氣為尊。 子為一陽,丑為二陽,一二成三數,寅為三陽,亥是六 陰;三六成九數,卯為四陽,戌是五陰。四五得九數,辰 為五陽,酉是四陰。五四得九數,巳為六陽,申為三陰, 六三得九數,午為一陰,未為二陽,一二得三數,子丑 午未各得三者,三生萬物。餘皆得九者,乃陽數極也。 嘗問論甲乙者如何,子與丑合,皆莫知其故。因遍覽 群書,以觀大運,乃知壬癸之間,日月十二辰交會之 所。凡月之會,朔日之璧於此位,謂之「會,劣謂之集。」十 二月之辰,如元枵星紀之類,與之同在焉。一歲十二 會,太陰太陽隔液坎離之妙,此生《萬轉圖》,而放會合 得可見也。十二月建丑,是時元枵同在壬亥之間,以 元枵在子之辰,此其所以為子丑之合。正月建寅,是 時娵訾在壬亥之間,以娵訾在亥之辰,此其所以為 寅亥之合。二月建卯,此時降婁在壬亥之間,降婁戌, 故卯與戌合。三月建辰,此時大梁在壬亥之間,大梁 酉,故辰與酉合。四月建已,是時實沈在壬亥之間,實 沈申,此巳與申合之數。五月建午,是時鶉首在壬亥 之間,鶉首在未。六月建未,是時鶉火在壬亥之間,鶉 火在午,此午與未合之數。七月建申,是時鶉尾在壬 亥之「間,鶉尾在巳,故巳與申合;八月建酉,是時壽星 在壬亥之間;壽星辰,故辰與酉合。九月建戌,是時大 火在壬亥之間,大火卯,故卯與戌合。十月建亥,是時 析木在壬亥之間,析木寅,故寅與亥合。十一月建子, 是時星紀在壬亥之間;星紀丑,故子與丑合;十二月 建丑,是時元枵在壬亥之間。得日月會同」之數,則其 相合之用,如日月彌漫六合矣。人命逢六合,造化豈 不美哉!觀《周禮春官》之屬曰:「太師樂,其所掌之職,乃 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以祭天神。黃鍾子,大呂丑,取 其子、丑之合,以召天地之和氣也。奏太簇,歌應鍾,舞 《咸池》,以祀地祗。太簇寅,應鍾亥,取其寅、亥之合。奏無 射,歌夾鍾,舞《大武》,以享祖先。無射戌,夾鍾卯,取其卯 戌之合。奏姑洗,歌南呂,舞《大罄》,以祀四望;姑洗辰,南 呂酉,取其酉辰之合。奏夷則,歌仲呂,舞《大濩》,以享先 妣。夷則申,仲呂巳,蓋巳與申合。奏蕤賓,歌林鍾,舞《大 夏》,以祀山川。蕤賓午,林鍾未,蓋午與未合,成王周公 之制作也。因取乎律呂相合,然後可格三才之體,其 理微哉!」《廣錄》云:「寅午往來有甲己土氣,子巳往來有 戊癸火氣,己酉往來有丙辛水氣,卯申往來有乙庚 金氣,亥午往來有丁壬木氣,皆在祿上,子巳午亥亦 謂之隔六合」,蓋一陽至六陽,一陰至六陰,更得天干 納音,有交涉尢吉夫合有合祿合馬合貴之說。《珞琭子》云:「是從無而立有」,謂見不見之形也。從無立有,喻 如甲生人以寅為祿,不見寅而見亥謂之合祿。寅生 人以申為馬,不見申而見巳謂之合馬。甲戊庚人以 丑未為貴,不見丑未而見子午謂之合貴。《經》曰:「明合 不如暗合,拱實不如拱虛。」即此之謂也。《天元變化書》 云:「子合丑福輕,丑合子福盛,寅合亥福清,亥合寅福 慢,戌合卯福虛,卯合戌福厚,辰」合酉福弱,酉合辰大 利,午合未福慢,未合午大利,巳合申福慢,申合巳官 氣盛,如甲午辛未,只是身旺卻命祿弱,如乙未壬午 雖祿弱粗得,又曰:「男子忌合絕,女人忌合貴。」

《論支元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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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曆家》申子辰初之炁,俱起於漏下一刻;巳酉丑初 之炁,俱起於二十六刻;寅午戌初之炁,俱起於五十 一刻;亥卯未初之炁,俱起於七十六刻。氣皆起於同 刻。」是天地自然之理也,故謂之「三合。」或以三合者,如 人一身之運用也。精乃氣之元,氣乃神之本,是以精 為氣之母,神為氣之子,子母互相生,精氣神全而不 散之為合,蓋謂支屬人元,故以此論之。如申子辰,申 乃子之母,辰乃子之子,申乃水生,子乃水旺,辰乃水 庫,生即產,旺即成,庫即收,有生有成有收,萬物得始 得終,乃自然之理。故申子辰為水局,若三字缺其一, 則化不成,局不可以三合化局論。蓋天地間道理,兩 則化,一陰一陽之謂也,三則化,三生萬物之謂也。巳 酉丑、寅午戌、亥卯未皆然。五行不言土者,四行皆賴 土成局,萬物皆歸藏於土故也。若辰戌丑未全自作 土局論。凡命有合,要得局為佳。假令丙丁生人,見亥 卯未印,巳酉丑財為得局,見寅午戌火為本局,申子 辰水為官局,辰戌丑未土為傷局。又如丙人見巳酉 丑,丁人見寅午戌,為三會祿格,謂丙以已為祿,丁以 午為祿,酉丑合巳,寅戌合午故也。《珞琭子》云:「祿有三 會。」又云「得一分三,前賢不載。」《壺中子》云:「得一分三,折 月中之仙桂。」此之謂也。餘倣此例。凡六合三合入命, 主人形容姿美,神氣安定,好生惡死,心地平直,周旋 方便,聰慧疏通。如相生合者,舉事多遂,更有福神來 往,則福愈厚,一生平易多藝多才,言和貌悅,不較是 非,福禍扶持,人多見憐。如相剋合者,難事而易悅,多 是定計,動多招損,更有凶殺相兼橫事勾連驚暴之 災,不致深咎。死絕合者,主人有為,未嘗遂意,威武不 重,精神俗陋,招人鄙薄,志卑量窄,愛小人惡君子習 下自賤,一生少得稱懷。與建祿合者,多橫財,意外名 望之福。正印貴人,合得天恩,貴人提㩦之福。食神合, 衣祿豐餘,飲食厚,《元辰》大耗,合無禮貌,言清行濁,厚 於賤人,侮慢君子,《咸池》併奸惡私通,不良貪污之行。 與官符併,多招刑獄,詞訟旁牽,暗昧是非。天空併動 無誠實,賤人欺紿,婦人大忌,合中帶殺,《咸池》玷行,淫 聲大耗,必致淫奔。中有貴格者,自賤而貴也。大率合 吉神則吉,合凶神則凶。《玉井》云:「合者,非只泥三合六 合,如酉字有力,或多見能用寅字亦切。」又看巳宮卻 被壞了,酉中辛,寅中丙方取。大凡亦看暗干,與明干 合氣相關取用,名為勾引恩讎,又為牽引得失,又為 顧盼人我,又為呼應前後,又為夫婦有情,又為行藏 同道。

《論將星華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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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殺皆三,合中取出,故附於後。

將星者,如將制中軍也,故以三合中位,謂之將星。華 蓋者,喻如寶蓋,天有此星,其形如蓋,常覆乎大帝之 座,故以三合低處得庫,謂之華蓋。《洞元經》云:「將星處 乎中軍,華蓋張於庫上」是也。凡將星常欲吉神相扶, 貴殺加臨,乃為吉慶。《理愚歌》云:「將星若用亡神臨,為 國棟梁。」臣言吉助之為貴,更夾貴庫墓純粹而不雜 者,出將入相之格也。帶華蓋正印而不夾庫,兩府之 格也。只帶庫墓而不帶正印,員郎以上,既不帶墓,又 不帶正印,止有華蓋常調之祿也。帶華蓋而正建驛 馬,名曰節印,主旌節之貴。若歲干庫同位,為兩重福, 主大貴。又曰:凡人命得華蓋,多主孤寡,縱貴亦不免 孤獨,作僧道藝術論。《壺中子》云:「華蓋為術藝星理。」愚 歌云:「華蓋雖吉亦有防。」或為。「子或孤孀,填房入贅 多闕口,鑪鉗頂笠披緇黃。」又云:「華蓋星辰兄弟寡,天 上孤高之宿也。生來若在時與胎,便是過房庶出者。」 林開云:「印墓同華品格清,重重臨印即公卿,若還空 破臨其位,便是幽閒術藝人。」又云:「華蓋重重喜,休逄 破與沖,性雖頗聰慧,挾術走西東,若還臨旺相,定是 作三公。君子值之應獲福,小人生處怕懸針。」又曰:「凡 命時坐華蓋,主平生歇滅,壬癸人尤忌之,主老年喪 子。日犯剋妻女,命時逢一生不產。」《三命》云:「華蓋怕金 木,壺中子有重金重蓋格」,如庚辰見庚辰,辛丑見辛 丑,但逢兩金重見華蓋,更有祿馬秀氣扶持,當封爵。 《燭神經》云:「華蓋為庇蔭清神,主人曠達神清,性靈恬 淡寡慾,一生不」利財物,惟與夾貴併,則為福,清貴特 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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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咸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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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殺須天干納音與地同類方是,若只論寅午戌在卯,天干納音或不屬火,非是,此殺亦因三合而取,故附於後。

《淮南子》曰:「日出扶桑,入於咸池,故五行沐浴之地名 咸池」,是取日入之義,萬物暗昧之時,寅午戌卯巳酉 丑午申子辰酉亥卯未子即長生第二位沐浴之宮 是也。一名敗神,一名桃花煞,其神主奸邪淫鄙。如生 旺則美容儀,耽酒色,疏財好歡,破散家業,惟務貪淫。 如死絕落魄不檢,言行狡詐,遊蕩賭博,忘恩失信,私 濫姦淫,靡所不為。與元辰併,更臨生旺者,多得匪人 為妻,與貴人建祿併,多因油鹽酒貨得生,或因婦人 暗昧之財起家。平生有水厄癆瘵之疾,累遭遺失暗 昧之災。此神入命,有破無成,非為吉兆,婦人尢忌之。 沈芝云:「咸池忌日時。」又云:「咸池怕水。」《壺中子》云:「沐浴 臨年,伯夷有首陽之餓。」又云:「見生值沐浴曰裸形,行 年值沐浴曰窮煞。」又云:「五行最忌沐浴。」《紫虛局》云:「風 流淫冶號咸池,併集來臨禍應期,酒色相刑二三位, 更加神殺血光隨」,詳諸書見咸池非吉煞,日時與水 命遇之尤凶。

《論六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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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晝夜陰陽之氣感而六合,因六合而生六害,因六 害而忌晝夜陰陽之氣。六害者,十二支凌戰之辰也。 「子未相害」者,謂未旺土,害子旺水,名勢家相害,故子 見未則為害。「丑午相害」者,謂午以旺火凌丑死金,名 官鬼相害,故丑見午而午更帶丑干之真鬼,則為害 尤甚。「寅巳相害」者,謂各恃臨官擅能而進相害。若干 神往來有鬼者尤甚,況刑在其中,尤不可不加減災 福言之。「卯辰相害」者,謂卯以旺木凌辰死土,此以少 凌長相害,故辰見卯,而卯更帶辰干真鬼,則其害尤 甚。「申亥相害」者,謂各恃臨官競嫉才能爭進相害,故 申見亥亥見申,均為害,更納音相剋者重。「酉戌相害」 者,謂戌以死火害酉旺金,此嫉妬相害,故酉人見戌 則凶,戌人見酉無災。若乙酉人得戊戌,乙為真金,戊 為真火,為害尤甚。又云:「六六親,害,損也,犯之主六親 上有損剋,故謂六害。」子未直上穿心與沖合,恩未結 而讎已生,乃曰害。如子生人畏午沖而未卻去合午, 丑畏未沖而午卻去合未,寅畏申沖而巳合甲,卯畏 酉沖而辰合酉,申畏寅沖而亥合寅,酉畏卯沖而戌 合卯,所以皆為害也。凡人帶此,再見羊刃劫殺官符, 為災尤甚。又曰:「寅巳亥申值生旺,則主神潔貌俊,好 爭奪,喜激作,值死絕則多謀少成強學人做事兀兀, 趨進不厭。入貴格則有操守,善機權,入賤格則多詐 愛貪鄙吝。」又云:「申亥重得五岳,當直傷殘,寅巳兩關, 四體」必憂廢棄。卯辰午丑如生旺主好勝多怒,嚴毅 不忍。死絕主毒害傷慘、傾覆之事。入貴格則主大權, 司刑典獄。入賤格謀生於不義之地。子未生旺死絕, 皆不利六親骨肉。入貴格多妻妾之累。入賤格孤獨 無倚。戌酉如生旺不容,物多剛戾。死絕酷狠,憎善妬 能。入貴格羅忮無辜,結搆入訟,頗多奸佞。入賤格,殘 害陰狡,性佞不良。凡六害入命,大率主妨害孤獨,骨 肉參商,財帛淡泊,女命尤忌,兼起命宮,看之落何宮 分,逐宮詳斷。《珞琭子》云:「六害之徒,命有七傷之事。」《金 書訣》曰:「六害之人忌日時,老年殘疾苦何依,又逢羊 刃神相食,不中鋒鋩虎亦欺。」可見命犯六害,大忌干 支相傷,日時上最緊,身命宮次之,便是貴格。「貴自貴, 害自害」,兩不相掩。

《論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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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符經》曰:「恩生於害,害生於恩,三刑生於三合」,亦如 六害生於六合之義。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 則申刑寅,子刑卯,辰見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則 寅刑巳,午見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加申酉戌,則巳 刑申,酉見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加亥子丑,則亥見 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猶人夫婦相合而 反致刑傷,造化人事,其理一而已矣。《經》云:「金剛火強, 自刑其方,木落歸本,水流趨東」,故巳酉丑金位,其刑 皆在西方,寅午戌火位,其刑皆在南方,是金剛火強, 自刑其方也。亥卯未木位,其刑皆在北方,亥者木之 根,言木落歸本者,草木至冬而搖落歸根之謂也。申 子辰水位,其刑皆在東方,辰者水之「府,言水流趨東, 必東流,逝而不返也。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 未戌三刑也。」或曰:「三刑之法,以數起之,《皇極》中天,十 為殺數,積數至十,則悉空其數。天道惡,盈滿則覆,故 數自卯順至子,子逆至卯,極十數而為無禮之刑;寅 逆至巳,巳逆至申,極十數而為無恩之刑;丑順至戌, 戌順至未,極十數而」為恃勢之刑,七則沖,十則刑,六 則合一理之自然也。然寅巳申何以謂之無恩?蓋寅 中有甲,木刑巳中戊土,戊以癸水相合為妻,則癸水 者,甲木之母也。戊土既為癸水之夫,乃甲之父也,彼 父而我刑之恩斯忘矣。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申中 之庚,刑寅中之甲,推此同義。又云:「寅有生火,刑巳上 生金」,巳上寄生之土,刑申上長生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不恤所生,遙相剋制,故曰「無恩。」生旺主人 持重,少語,寡慾無情,多犯失義忘恩之撓。死絕則面 譽背毀,忘恩失義。入貴格則慘虐喜殺,好立功業。入 賤格則言行乖越,貪吝無厭。婦人得之,多產血損胎 之災。一生不利骨肉,性頗廉正。丑戌未何以謂之恃 勢?蓋丑中有旺水,丑乃水中之土,戌中有墓火,丑恃 旺水,刑戌中之墓火,戌為六甲之尊,未為六癸之卑, 戌恃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未有旺土,復恃勢刑 丑中之旺水。又云:未恃丁火之勢,以刑丑中之金,丑 恃旺水之勢,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勢,以刑未 中之木。故曰:「恃勢生旺,主人精神意氣雄豪,眉粗面 闊,以直攻人。死絕刑露瘦小、精神乖狡,是非賤佞,樂 禍幸災。」入貴格則公清平正,人多畏懼。入賤格則多 犯刑責暗昧之災,婦人得之,妨害孤獨。子卯何以謂 之無禮?子屬水,卯屬木,水能生木,則子水為母,卯木 為子,子母自相刑。又卯為日門,子為陽之所生,日出 於卯,子卯角立,無欽卑之道,不恤所以相生,遞相刑 害,故曰「無禮。」又云:「子中獨用癸水,癸用戊土為夫星, 而敗於卯,所以子刑卯。卯中獨用乙木,乙用庚金為 夫星,而死於子,所以卯刑子。」此二家因夫見刑,女命 見之,尤為不良,故曰「無禮。」生旺主人威肅,面無和氣, 氣強性暴,太察不容。死絕則侮慢忽略,狹劣刻剝,少 孝弟,害妻子吳越六親。入貴格則多掌兵權,不利近 侍,位居不久,入賤格則悖逆凶暴,多招刑禍。辰午酉 亥何以謂之自刑?謂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內 有亥無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內有辰無刑。 子午卯酉有子卯互相刑,內有午酉無刑。是以此四 位謂之自刑,蓋無別物相加,乃曰「自」也。又云:辰者水 之墓,滔則盈。午者火之旺,暴則焚。酉者金之位,剛則 缺。亥者木之生,旺則朽。各稟已甚太過之氣,而自致 禍,故曰「自刑。」生旺則沉靜內毒,形容劣弱。死絕則深 毒輕忽。察見淵魚,多肢節手足之災。入貴格則機變 權謀。入賤格則多憂頑愚,不情自害,帶諸凶煞,非令 終也。婦人主淫蕩凶折之災。此刑有四等名目,而獨 曰「三刑」者,取四衝、四極、四庫各缺其一,則欹而不正。 三者各自相推,不齊用心,故云三刑也。《三車一覽》以 寅巳申為恃勢,以三宮中各有長生臨官之勢,丑戌 未為無恩,以三位皆屬土,比和為兄弟,其說亦通。凡 見刑不可便以凶論,須看五行中有無吉辰旺相,官 星印綬貴神德福等物,有此諸吉相扶相助,刑不為 害而反為用,如無諸吉相助,更帶亡劫、天中羊刃等 殺,以惡濟惡,禍不可言。又云:「三刑怕金。」鬼谷遺文曰: 「君子不刑定不發,若居仕路多騰達,小人到此必為 災,不然也被官鞭撻。」《壺中子》云:「八字無格以扶持,九 命有刑而駁雜,或作閭巷之輩,或為」市井之徒,詳此 論可表君子得之吉,小人得之凶,辰午酉亥四字全 而得吉神壓之,當為貴為權,最嫌者,辰見辰,午見午, 酉見酉,亥見亥,若更有惡殺相併,最為不良。沈芝云: 「自刑帶殺不為良,年月刑膚定見傷,不是獄中憔悴 死,便因刀劍刃頭亡。」又云:「帶辰午酉亥全,中年失明。」 又云:「自刑怕火,若刑」中有制,未可便以此論。《洞元經》 曰:「酉酉惡其太剛,火殺其刑者何憂,午午惡其太暴, 水減其勢者無咎。木並生而勢減。」言辰見辰也水冷流而 溢漲。言亥見亥也木落由衰,水流非旺是也。凡命有官星 印綬者,須用官印來刑則吉,若官印被命刑則凶。《指 迷賦》云:「官刑命喜,莫教命返刑官,官印受刑,雖貴非 戎即吏。」一行禪師云:「甲子己卯有一說,正印鳳池訣, 丙寅辛巳亦同然,三公祿位遷。」甲子見己卯,丙寅見 辛巳,是官印,刑命為吉。又曰:「凡命三刑,全須分刑得 入,刑不得入」,以年為主,月日時為客。如主刑客,刑得 入為貴,刑不入即賤。若客來刑主,須是刑不入方為 貴格,刑得入者即賤。假令丑刑戌,看是何丑何戌,如 乙丑刑庚戌,是同類相刑不吉。刑丙戌壬戌,則相生 相刑,不以刑論。戊戌甲戌,是相剋相刑,戊戌刑得入, 甲戌刑不入。更看禍福所生之地如何。如戊戌福聚 之地,卻乙丑來刑則大吉,若刑不入福聚之地,不為 貴命看,餘准此推。《經》云:「凡命定其無刑,先論太歲。」蓋 言人命惡見三刑,若日月時帶刑,而太歲不干預者, 不論,故曰先論太歲。又云「以殺止殺,多掌兵刑之任。」 蓋言太歲受刑而別刑卻乃制刑。太歲者,假令癸巳 生人得戊寅日,卻得庚申時之類,蓋癸巳為戊寅所 制,得庚申木卻制戊寅之土,本有刑而卻無形,故曰 「以殺止殺。」古歌云:「三刑之位帶三奇,天乙兼得在日 時,刑若等分干遇德,官居極品定無虧,可見三刑要 相等,更帶三奇貴人天德為吉。」《玉井》云:「相刑法聚斂 精華,非刑不可。閉藏用神,非刑不可。財官氣實,非刑 不可。生合氣絕,非」刑不可。宜往宜歸,非刑不可。或假 或真,非刑不可。刃殺伏藏,非刑不可。鄙吝滯留,非刑 不可。又云:刑害之具或太過,又有支神轉能刑其刑 害之具。重者俗而不秀,秀而不奇。或曰:「三刑,刑上刑 下,自刑也。如子刑卯,卯為刑下,子為刑上;丑刑戌,戌為刑下,未為刑上;寅刑巳,巳為刑下,申為刑上。此說 更」好。

《論衝擊》對面相衝之氣謂之一七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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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支取七位為衝,猶天干取七位為殺之義。如子午 對衝,子至午七數,甲逢庚為殺,甲至庚七數,數中六 則合,七則過,故相衝擊為殺也。觀《易坤元》用六,其數 有六無七,七乃天地之窮數,陰陽之極氣也。今書皂 字從七,本此蓋色至於皂,色之極矣,不可變矣。《易》曰: 「七日來復,勿逐七日得」是也。相衝者,十二支戰擊之 神,大概為凶,然有為福之甚者,乃衝虛相生,如辛巳 金見癸亥水之類,主聲望播流,高明出眾,科甲崢嶸。 若衝處相剋,如壬申金見庚寅木之類,主人神清貌 俊,襟韻脫俗,軒昂洒落,上視仰面而行。若生旺主人 神剛貌肅,膽氣壯,倜儻敢為,多成敗。死絕則寒酸鄙 薄,形容乖劣,動招凶辱,多夭折。若辰戌丑未四庫所 藏,為十干財官印綬等物,尤喜衝激。若寅申巳亥全, 子午卯酉全,反成大格,不以衝擊論。若同類相衝,如 甲子見甲午,己卯見己酉之類,主多破祖業,平生心 不閒,剛明有斷,假令祿高名重,終有一失。又曰:凡遇 一七殺,命吉則衝發,命凶則為禍。如禍聚之地,有他 位來衝,謂之破禍成福。如福聚之地,逢他位來衝,則 破福成禍。如犯空亡,有下位來衝,亦為破禍成福。年 月日時值此,必作食祿之人。若月衝日時時衝年,名 仇讎殺,主與人無恩,多得憎嫌,或長病,或暴卒。帶劫 殺亡神相衝,主犯刑。若在死絕處,主廢病多疾。帶貴 煞入局,有秀氣科名者,多入臺諫,終惡疾而死。帶元 辰空亡,相衝不下,賤則貧寒,五行枯瘁則賤;帶秀氣, 有虛聲。《玉井》云:「相衝法,吉象宜來衝我,凶象我欲衝 他。如子午相衝,須取用神為我,閑神為他。」又看用神 有氣耶,有扶耶?閑神有氣耶?有扶耶?沈芝云:「破印破 財併破祿,破馬少曾為命福,更加破合日時衝疾,非 手足即頭目。破印者,如木人帶癸未,內有」乙丑金之 類。破財者,如金人以寅卯為財,見申酉之類。破祿者, 如甲祿在寅,見申字之類。破馬者,如馬在巳,見亥字 之類。破合者,乃干合被支破,如甲午人見巳亥或見 巳字即破,己亥逢子,破甲午合之類。《詩》云:「相衝還是 自相生,集來帝座位無刑,更得華蓋兼權殺,為官清 顯統雄兵。」又云:「相衝相去要長生,健旺之時祿更亨。 貪武若更臨時殺,為官清貴掌雄兵。」又云:「生旺聯綿 見吉神,更兼一七又為鄰。看看直入朝堂裏,權領兵 符助聖明。」又云:「四衝生處自貧寒,更值凶神不足看。 一種邪心忻作賊,父嘗嗔恨子相瞞。」觀諸詩見衝破, 有吉有凶,不可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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