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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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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論
作者:姚鼐 清朝
本作品收錄於《惜抱軒文集/卷01

蘇子瞻謂「李斯以荀卿之學亂天下」,是不然。秦之亂天下之法,無待於李斯,斯亦未嘗以其學事秦。

當秦之中葉,孝公即位,得商鞅任之。商鞅教孝公燔《詩》、《書》,明法令,設告坐之過,而禁遊宦之民。因秦國地形便利,用其法,富強數世,兼並諸侯,迄至始皇。始皇之時,一用商鞅成法而已,雖李斯助之,言其便利,益成秦亂。然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為之而不厭。何也?秦之甘於刻薄而便於嚴法久矣!其後世所習以為善者也。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非是不足以中侈君而張吾之寵。是以盡舍其師荀卿之學,而為商鞅之學,掃去三代先王仁政,而一切取自恣肆以為治,焚《詩》、《書》,禁學士,滅三代法而尚督責,斯非行其學也,趨時而已。設所遭值非始皇、二世,斯之術將不出於此,非為仁也,亦以趨時而已。

君子之仕也,進不隱賢;小人之仕也,無論所學識非也,即有學識甚當,見其君國行事,悖謬無義,疾首顰蹙於私家之居,而矜誇導譽於朝廷之上。知其不義而勸為之者,謂天下將諒我之無可奈何於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將喪國家而為之者,謂當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雖明知世之將亂,而終不以易目前之富貴,而以富貴之謀,貽天下之亂,固有終身安享榮樂,禍遺後人,而彼宴然無與者矣。

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誅惡人,亦有時而信也邪?《易》曰:「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其能視且履者,幸也,而卒於凶者,蓋其自取邪?且夫人有為善而受教於人者矣,未聞為惡而必受教於人者也。荀卿述先王而頌言儒效,雖間有得失,而大體得治世之要,而蘇氏以李斯之害天下,罪及於卿,不亦遠乎!行其學而害秦者商鞅也;舍其學而害秦者李斯也。商君禁遊宦,而李斯諫逐客,其始之不同術也,而卒出於同者,豈其本志哉?宋之世,王介甫以平生所學,建熙寧新法。其後章惇、曾布、張商英、蔡京之倫,曷嘗學介甫之學邪?而以介甫之政促亡宋,與李斯事頗相類。

夫世言法術之學,足亡人國,固也。吾謂人臣善探其君之隱,一以委曲變化從世好者,其為人尤可畏哉!尤可畏哉!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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