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齋全書/卷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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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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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史講義四十九○綱目[编辑]

鼂錯以小臣。寵傾九卿。多更法令。申屠嘉之惡之固宜也。正色斥言。早折其萌。何所不可。而必待穿門之事而爲之請耶。藉使錯罪至死。大臣不應擅斬。而乃悔其不先斬。至於嘔血而死。其人固可尙。謂得大臣之體則未也。西京大臣。多坐不學。豈嘉亦坐是病也耶。

幼學吳吉源對。申屠嘉之請誅鼂錯。果得大臣之體。而至於悔不先斬。嘔血而死。則乃匹夫之諒。非大臣之體。聖敎所謂坐於不學之病。誠至當矣。

申屠嘉不能殺鄧通而不知悔。及與錯有隙而欲殺。計不得售則悔不先斬。通佞倖而無怨故不悔。錯名臣而有憾故悔。嘉之賢汙至於此何哉。

幼學李元模對。嘉之不悔不殺鄧通。雖不殺。未必有大害也。悔不殺鼂錯。誠以有宿憾也。史稱嘉廉直不受私謁。可謂賢矣。至於此擧則豈可謂斷斷無他之大臣也哉。

田叔燒獄詞而上下安。鼂錯削諸國而漢室幾危。使田叔居錯之地。則果能消吳濞之陰謀。使上下俱安耶。漢室之危。蓋以七國俱叛耳。若使錯只削吳而赦齊楚。敷心喩義。使不以齒寒爲憂。則一老濞勢必不張。錯於此亦不能無失耶。顧誠何如云者。初固疑之。而錯誅而兵不罷。帝旣喟然於鄧公之對。則毚兎之獲。當不惜豺虎之畀。而盎之歸報。未聞其扺罪。乃反常使人問籌策何也。或謂錯父以錯故死。十餘日而錯乃衣朝衣出入禁闥。晏然如平人。雖非袁盎之言。而罪固不容於死。其說果何如。抑時當危急。忘家殉國則金革不避。著在禮經。亦未可深非歟。

進士朴道采對。吳濞叛心。不待削地。而已萌於提局之日。白頭擧事。漢室幾危。則雖使田叔燒案。何以消其謀乎。七國諸侯不思安劉之義。徒懷助桀之心。其反也亦不待鼂錯削地之謀也。顧誠何如者。帝固疑之而未決。帝之明不及也。屛人而趨。錯亦疑之而被誅。錯之明亦不足也。且智能燭姦而不能弭亂。喪不持服而朝衣入朝。忠孝俱虧。斯不足論已。

鼂錯之死。不死於吳楚搆兵之後也。申屠嘉之請罪也。帝雖以我使爲之爲解。爲人臣而擅犯皇廟堧垣。錯之得免。特以其入宮自歸也。帝所不知而使嘉先發。帝其肯捨錯耶。嘉言雖不得行。帝心必不能平。况其所結知於帝者。不過是薄有技而敢言事也。是故袁盎之言一入。而東市之車已駕。如其不然者。帝雖少恩。豈不知一錯之死。無救已反之吳楚。而至有紿載之擧耶。孟子曰其爲人也少有才。未聞君子之大道。其錯之謂也。然則死於忠國之言。非不幸也。亦幸也耶。

進士洪人河對。小人之罪。莫過於無忌憚。人主之所深惡者也。向使帝無嫌錯之心。則袁盎雖辯。安能殺錯於片言之間耶。且當吳楚之未叛。馭之得其道。則未必自叛。而錯乃不思不攻自破之計。徒能舞文摘發。疏人骨肉。傷天理而拂人情。東市之事。抑亦錯之自取也。

刑政厲世之柄也。不得平則爲國乎誠難矣。袁盎搆殺鼂錯。爲吳濞報仇。又請使吳而辱君命。其罪當誅而不問。鄧公有言。只喟然一歎而止。周亞夫侍食。顧尙席取箸。胡大罪而謂之鞅鞅。及癡子買禁物。不有其功。下獄而瘐死。何其厚於盎而薄於亞夫也。或亞夫恃伐有跋扈之志。而帝獨知之。故必欲殺之。以除其患。而借盎言而抑梁王非分之望。故不誅盎歟。

幼學吳泰敬對。袁盎之免誅。以其有忼慨能言之節也。亞夫之取禍。以其有恃功自傲之意也。二子之事。雖曰自取。景帝刑政。亦不可謂得中也。

書曰凡厥正人。旣富方穀。聖王任人。必先之以厚祿。責其廉節。固古道也。若乃較挈貲數以得官則似非良制。自經界法廢。民產不均。富者少而貧者多。苟使家無貲財。則雖廉如伯夷。學如顔淵。行如原憲。將不能得官。豈其可哉。減十爲四。已慮此弊。而猶不直罷者何歟。且民間貲計。在上者何以周知其數。而用此爲官人之定限耶。

幼學申徽對。貲筭得官之法。比之入粟。尤有歉焉。減十爲四。雖欲矯弊。猶不直罷。殆若五十步百步也。至於錢貲之數。古之籍法。戶口之外。貲產什物。幷載無遺。一按可詳。且旣以納貲爲官制。則有貲者自可進矣。何患在上者之不能周知也。以上漢景帝

中說曰改元立號。非古也。三代之時。何嘗有紀年之號乎。然古人言前歲事。或稱征伐。或稱除拜。始自左氏。而降及後世。如光武投戈之歲。鄧仲華拜衮之歲者。亦豈非苟甚乎。漢武建元。不害爲垂後曠前之美法。而先儒猶或非之者何歟。元者萬物之首也。星見而曰元光。更始而曰元朔。祥麟出而曰元狩。寶鼎至而曰元鼎。封禪之禮成而曰元封者。蓋爲體元之義。而至太初天漢征和。則不稱元者亦何歟。

幼學趙學儉對。建元之法。非不美矣。而反爲紀瑞之例。先儒累德之譏固也。元字之義。蓋取一統之意。而太初天漢之不以元字。蓋是紀實之際。自不可下得元字。恐無深義矣。

人君卽位書元。春秋論之詳矣。而未有建號紀元之事矣。自新垣平候日再中之說。文建中元。景稱後元。皆非古也。至於武帝。先立建元。隨事隨改。星竟天。災之甚也。而乃曰元光。獸一角。物之微也。而亦稱天瑞。而朱子書而無貶何歟。爵者國之公器。非可賣也而賣之。罪者國之公法。非可贖也而贖之。漢業之衰。於是始兆。則弘蚡輩雖無足道。而至於汲黯。亦無一言爭難何歟。廷尉之職。關國治亂。係民休戚。而文帝之世。書廷尉二。張釋之吳公是也。武帝之時。書廷尉二。張湯,杜周是也。二君之仁暴。史法之褒貶。有可以推此見得者歟。元光五年。廢后陳氏。而書曰皇后陳氏廢。不曰廢皇后陳氏者何歟。灌夫無罪而見殺。竇嬰救灌夫而死。而嬰則書官書殺。夫則削而不書。一褒一貶之義。若是其參商何歟。

生員李允謙對。紀史之體。有隱而顯者。元光天瑞之書而無貶。其亦隱而顯之義也。汲黯之爲內史。在元朔五年。賣爵贖罪。在六年。此非出入禁闥之日。故無爭論之言歟。張釋之,吳公治尙平恕。張湯,杜周志在深刻。玄默之化。督察之政。所以不同也。陳皇后以媚道厭勝。事覺見廢。非人廢之。乃自廢也。今曰陳氏廢。是立言之例也。春秋書晉人殺大夫士隷。而不書同時見殺之先都。以見先都之死因士隷爲祟。今書竇嬰之殺。而不書灌夫者。亦此義也。

漢之醇儒無過仲舒。武帝踐阼之初。首加延登。且旣紬繹其言而嘉納之矣。顧不以輔政。而疏之以江都相。此固千古所嘆。而設令董子得位柄用。盡行其所學。則果可以登漢道於三代否。世謂武帝外好儒術而內嗜功利。故不能用仲舒。然則使仲舒當文帝時。其遇不遇何如也。文帝不能用賈生。則其能用仲舒。亦未可必歟。以三策所對觀之。蓋醇乎儒者之言。不但正誼明道一語。爲度越諸子而已。至其所著書。如繁露玉杯之類。則多流於災異讖緯之說。而不自覺者。豈其書不能無贗託。而非盡仲舒之所著耶。

幼學韓性謙對。仲舒之不見用。以其時取士。必先功利之術故也。若乃文帝亦尙黃老。故一賈生尙不得用。豈獨於仲舒而用之乎。且使仲舒雖或見用。三代之治。決不可做。蓋仲舒德有餘而才不足者也。才旣不足則其何以彌綸天下。躋一世於郅隆乎。至如玉杯等書。亦不無俗儒贗託之疑。而漢儒之治春秋者。大抵皆傅會災異。而讖緯之學。又復大行。仲舒雖賢。亦安能免習氣之漸染乎。

五經如日用飮食。宜家習而戶誦。但出於秦火之餘。人不知爲何書。故武帝不得不置博士以敎之。丘瓊山所謂有功於儒敎者是耳。上有好下必有甚。而當時待詔金馬幾十輩。無人闡楊經旨者何歟。其設官之制。秩視何職。而各以專門之學。敎授子弟。如古者大學之法歟。仙人玄學之稱爲博士。皆祖於此。而秦有博士官七十人。所掌者何事歟。

幼學梁性默對。五經博士之有功斯文。儘如丘瓊山之語。而局於專門之學。又乏私淑之工。所謂鉤深硏微者。不過穿鑿傅會之設。則何能闡揚經傳之旨乎。博士秩視六百石。又服大夫冕。則可謂尊且榮矣。而所敎者章句而已。所學者傳誦而已。烏可擬議於大學誠正之學乎。至於開元之玄學。宣和之道學。固不足論。而秦時博士之制。諸子百家醫藥種樹之類。多至七十。較諸五經博士。又豈可同日而語也。

君若命之往而有不必往之義。則辭巽於未往之前可也。辭巽而不得則往。往而竣其事。以反命亦可也。而汲黯旣奉命東越。而不至而還何也。若有不至而還之意。則始何爲而往歟。

幼學金孝進對。汲黯戇直人也。故處事或近於愚。事君惟信其心。此其所長。而亦其所短也。始承命無所商量而往焉。恐其辱命則又不竣事而還。蓋其見理或有未到。而爲此徑情直行之擧耳。

周禮鄕大夫興賢者能者。解之者曰興賢者。若今擧孝廉。若擧賢則孝廉包其中。而單擧孝廉則恐有偏指之嫌。且限以一人無得加損。則濫竽之譏。遺珠之歎。亦必有之。何以則可適其中。而野無遺賢耶。

幼學朴大圭對。移孝爲忠。勵廉奉公。則只稱孝廉而賢在其中。似無偏指之嫌。而各擧一人則果有濫竽遺珠之慮矣。若使毋拘限數。今年拔其尤。明年拔其尤。則巖穴之士。自可漸入於禮羅之中矣。

大樂與天地同和。宓羲有扶來之樂。神農有下謀之樂。其聲揮綽其名高明。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所以祀天神也。奏太蔟歌應鍾舞咸池。所以祭地祗也。奏姑洗歌南呂舞大韶。所以祀四望也。奏蕤賓歌函鍾舞大夏。所以祭山川也。享先祖則奏無射歌夾鍾舞大武。享先妣則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及周衰而樂壞。夫子自衛反魯。各得其所。至秦始皇時。唯韶武存焉。叔孫通佐高帝制廟樂。迎神而有嘉至之奏。入廟而有永至之奏。就酒而有永安之奏。然不足與古樂倫也。河間王雅意先聖。博攷羣經。乃獻樂王朝。而歲時備數而已。不能奏之淸廟明堂。然則大樂將無可興之日。而天未欲平治斯世歟。秦時所存。不過韶武。則河間王何從而得雅樂之全耶。

生員徐有望對。河間王樂譜二十四篇。庶幾近古。而武帝不能用。遂使不行於世。無傳於後。可勝歎哉。然秦火之後。諸儒所傳。不過樂之義而已。則河間所獻。或非雅樂之全。而特言其義耶。詩書之文。亦出經生學士之腹笥。則又安知無擊磬襄之徒藏蹤草澤者。爲河間誦傳耶。

商賈車船之稅始於此。水運陸挽。行貨四方者。亦皆徵稅。則孰肯願藏於其市哉。漢武始稅商賈。而劉宋有津主直水之設。北齊有關市邸店之賦。唐有竹木茶漆之征。宋有鵝鴨年額之錢。其流弊至於生民困苦而莫可收拾。以漢武之英明。何不念及於此。輪臺之詔。亦未及罷之者何歟。

幼學鄭來濟對。商車之籌。實啓後世無窮之弊。而輪臺之詔。獨漏不罷者。無乃去其太甚。而未遑於此耶。至若唐宋賢聖之君才能之臣。亦不能矯而革之。反貽末流之弊。尤可嘆也。

徒法不能自行。法具而行斯爲法。漢武始擧孝廉。其法誠美矣。申公自楚至而免其官。轅生自齊至而老以歸。彼二人者不能用。擧孝廉者安知不如二人者乎。若以不擧之罪。擬之不敬之律。孰謂漢法之寬大。律不稱罪乃爾歟。

幼學徐畊輔對。以人事君。大臣之道。雖非上之所令。苟有才行之可用者。汲引之可也。令行七年。不擧一人。當時宰相。烏得無罪。大戴禮曰古之諸侯不貢士一則黜爵。再則黜地。三則黜爵地。以此言之。漢武議法未爲過也。

公孫弘爲布被食不重肉。汲黯廷詰之。弘曰且無黯忠。陛下安得聞此。此言蓋出眞情。而人謂之大姦似忠者何歟。

幼學李遠猷對。此乃公孫弘借汲黯之言。售其計也。一狐裘三十年。豚肩不掩豆。乃是儉德。則弘欲自解。豈無其言。而認己之病。奬人之忠。受以爲過。以眩武帝之聰明。卽所謂大姦也。

史云丞相封侯始此。蓋言古自列侯爲丞相。而自丞相封侯非古也。范雎之封應侯。在丞相之後。則史氏恐失照據。未知如何。

幼學林竝喆對。史氏所以書丞相封侯始此者。特據漢制而言。以備漢家故事也。恐不可以秦有應侯之事。謂失照據也。

麟者瑞物也。非聖世不生。故山出器車。河出馬圖之世。麟在郊棷。降及春秋。魯人西狩而獲之。孔子絶筆。傷周道之不興。感嘉瑞之無應。則麟亦可謂非瑞物矣。當武帝時。夷狄連兵。方士縱橫。而有一角之獸出五畤之郊。終軍獻其瑞而白麟之歌作焉。武帝豈聖君而麟亦爲瑞物耶。生於春秋之時而孔子悲之。以非其時也。又生於武帝之時者何歟。

生員趙晉和對。吾夫子聖而無位。麟之出而見獲。殆其應也。至於元狩之麟。以蓋麟云三字觀之。可知其非麟。藉令非假伊眞。不待聖而出。非其時而見。直是麒鞹而麟楦。不過爲魯門之鶢鶋。周穆之狼鹿而止耳。

均輸之法。卽禹貢遺意。而周家保氏九數。六曰均輸。特無其官焉。及武帝。置均輸令丞。屬之大司農。使州郡之輸於官者。皆令輸其土地所饒。官自貿遷於所無之地。以有易無。與民爭利。商賈事耳。豈周保氏之職。亶亦不外斯歟。

進士李光斗對。九數均輸。是數家乘除之法。非官名也。至漢桑弘羊。始立均輸之名。名雖均輸。實則榷利也。古今名實之相舛。未有如是之甚者也。是豈周家保氏之職哉。

官一人而爲天下倡。豪傑響從而鱗附者。卽帝王牢籠之術也。故燕昭王不知郭隗之賢不肖。而築金臺以事之。劇辛,樂毅之徒不期而來。蓋以隗倡也。卜式請死南越。空言無補。而武帝立授爵關內侯。非壯其言而奇其才也。且欲以卜式倡於天下。要得劇辛,樂毅之來也。天下卒莫之應焉。豈風氣有殊而俗尙不古而然歟。抑人才眇然。無有稱塞其命者而然歟。或昭王以誠。而武帝不以誠故歟。彼同實而殊效者何歟。

幼學李嘉錫對。卜式之輸粟請死。其迹似是而非。其心似誠而僞。始衒鬻而要君。終感激而動君。帝乃褒賞聳動。爲天下倡。其所以倡之者。適足以挫天下之氣。塞天下之路。宜其漠然而無應也。恐不可與燕昭之至誠待賢。郭隗之意氣投分。竝責其效矣。

方士之惑人易者。以其海外莽蒼之地。設空中樓閣。使人不得其要領也。彼公孫卿邀帝往緱氏城。觀仙人跡。若無疑似彷彿之可以欺蔽人者。卿雖大膽。安能計出此乎。履帝武敏。見於周詩。古昔靈異之跡。不無感人之理而然歟。

幼學李芝秀對。人必自惑而後人惑之。若使武帝初無自惑之心。卿雖大膽。安能惑之哉。世無仙人。則焉有其跡。此必於荒林古石之上。幻出奇形。以爲可欺之方而已。豈可與姜嫄所履上天造化之跡。竝論也哉。

武帝祭中嶽。從官在山下。聞若有言萬歲者三。史氏書諸策以爲神。當其烟柴檢玉之時。帝所與偕者。卽方士若而輩。自東方朔以下不得與焉。則彼呼萬歲者。意方士所爲。而欲愚其從官也。從官聞之而疑之爲仙者何歟。

進士宋鈺對。三呼萬歲之聲。或是燕齊迂怪輩之所爲。抑或左右執役者所爲。又或初無是事。而從官中一人倡爲此說。傍聽不敢異論。臣以是欺君。君以是自欺而不之省。古人所謂心有所蔽。智者亦愚。儘非虛語矣。

古曆有六家。黃帝顓頊夏殷周魯是也。黃帝起辛卯。顓頊用乙卯。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魯用庚子。而夏之四百三十二年。日差爲五度。商之六百二十八年。日差爲八度。周至春秋。日差亦爲八度。戰國及秦。日差爲三度。而西漢之曆。莫善於太初。以八十一爲日法。蓋本於鍾律。而其數起於黃鍾之籥。此與六家曆法。同歟異歟。自漢至今。日差凡爲幾度。而自魏至隋。如西魏北周姚興宇文之曆。自唐至宋。如孟蜀南唐之曆。皆能合於古法。而日月星辰章蔀紀元。積以千百年之久者。能無錙銖之遺歟。

進士姜履元對。曆法起於推驗。徵於屢久而後得。故愈後愈明。愈新愈精。此理勢之必然也。若論日差。則自漢太初至今年辛亥。不過爲二十七度零矣。若論鍾律。則律曆本不相關。以此轉彼。明知其有舛誤。則六曆之同異。有不足論矣。大抵曆家古無歲差。一有差錯。輒歸推測之誤。至晉虞喜。始立差法。而恒星之有移。終莫之知。及夫時憲之作。一洗謬悠。大正䂓橅。旣得歲差之眞數。更發恒星之移次。傳之千載。可無差舛。但其歲差之法。不能不隨時校正也。

陵平優劣。先儒有言。若使平未及遂其志而死。則其罪當族。而能遂其志者特倖耳。故程子曰人臣之義。當以王陵爲正。然則陳平尙失人臣義。况如李陵之投降者乎。太史公臆料其不死欲報。而盛言其無罪者似妄矣。至今尙論之士。爲馬遷悲之者何歟。

幼學尹濟弘對。李陵降胡。大義旣虧。而馬遷獨救之。不其妄乎。然其心有足悲者。誠以平日視陵爲國士。信之以不死以報漢故也。謂遷之不知人可也。若直歸之誣上則過矣。若使武帝聽遷之奏。少寬李陵之罪。徐觀動靜。則陵所以報君自贖。安知不如馬遷之言乎。

法太重則雖犯法未易用法。犯之者亦工於自掩。故法無所施。卽如沈命法是已。盜起不發覺。覺而捕不滿品。固有罪矣。若以此而至於沒其命則誠過矣。故令尉犯其法而刺史不忍發。刺史犯其法而御史不忍言。馴至盜賊蜂起而朝廷不知。此固法太重之故也。但盜起不發覺。而長吏無罪焉。則是亦長盜之術耳。雖設法而驅之。猶患不發覺。况初無法乎。然則法如何爲當。

生員吳慶元對。治亂國用重典。治平國用輕典。刑罰世輕世重。卽制法之大經也。斟酌損益於不重不輕之間。以慈諒惻怛之心。濟殘忍刻迫之政。則何患乎令不行而禁不止乎。漢作沈命法。此亦秦法之遺。而任用酷吏之過也。

周官萍氏掌幾酒。幾之云者。察酤賣過多及非時者。使民節用而無彜也。若榷酤則取利也。隋之酒坊。唐之酒戶。莫不取法於斯。而榷茶榷鹽之法。又從以棼然矣。當時君臣汲汲如不及。設酤酒之禁而榷其利。貽後世無窮之弊。而尙論之士。無所疵摘何歟。

幼學柳瑞對。榷酤之法。借古人禁酒之名。而爲一時䂓利之術。啓後世無窮之弊。無待乎史氏疵摘之論。而其失不難知矣。且綱目書法。已著譏貶。其曰初者。卽指作法於始。而爲弊於後之謂也。此一字已是筆鉞之森嚴。又何待史論之贅疣乎。以上漢武帝

三年祠鳳凰于海上。昭帝何知。實霍光爲之也。曾謂霍光之賢而乃有是歟。由是而神爵,鳳凰,甘露,黃龍紀元者。史不勝書。光之罪無所逃矣。鳳靈鳥也。世豈有鳳凰哉。今此彩毛錦翎。有鳥爰止。而名以鳳凰。馳節降香。饗之以簠簋籩豆。以爲欺明主愚黔首之計。此何異於魯門之祀鶢鶋也。光受遺詔輔少主。先以奇祥異瑞。要作媚君固寵之方。其得免於身幸矣。先儒曰霍氏之禍。不在於驂乘。而在於祠鳳凰。此說何如歟。

幼學李在誠對。今以祠鳳凰。謂出於媚君固寵之計。則臣恐非霍光之情。若原其情則實是忠愛之過。而欲以著其君之爲舜爲成王也。殊不知舜之爲舜。成王之爲成王。本不由於儀庭之鳳。鳴岡之鳳。此專坐乎不學之過。而先儒之論。蓋責備賢者之義也。

以霍光之謹厚。豈欲戚聯王室。而上官安以五歲女內之宮中。光以尙幼爲難。不以戚聯爲懼。年若稍長。光亦從上官言乎。

幼學梁垿對。以霍光納其女爲后觀之。則雖使上官女年稍長。其不許入宮。亦未可必矣。

徵行義者。欲與共治職也。旣徵之來。反閔其勞而遣歸。安在其徵之之義歟。

幼學趙文性對。昭帝之徵韓福。以其有孝悌之行也。遣歸者。蓋欲其以孝悌之道。敎其鄕里也。

漢丞相之久於其位者。惟田千秋爲最。自寢郞而爲大鴻臚。仍入相至十四年。而請罷方士候神仙者。此其大節。武帝時大臣無出其右。而史氏以謹厚自守短之者。何其責備之過歟。曹平陽日飮醇醪。謹守何約束。爲漢名相。則奚獨於千秋而短之歟。

幼學洪祖淵對。田千秋之謹厚自守。當與曹平陽同䂓。史氏之說予之也。非短之也。且千秋以耆耉居相。而霍光秉政。不思黃髮之詢。徒令以謹厚自守。此其短在於博陸。而不在千秋也。以上漢昭帝

宣昭之際。以直節名者田子賓也。倡明大論。震動朝廷。至使大將軍病悸。旣天下莫不聞其義。何忍僦車盜錢三十萬以自汙哉。但亢直自高。仇嫉遍世。畢竟爲怨家所陷。大將軍只許從公通理。使之就獄。終不拔力而救之。能無修隙之嫌歟。以其剛峻之性。不欲對獄吏而自引死。豈大將軍不知歟。

生員尹光昌對。史言霍光遵武帝法度。以刑罰痛繩羣下。且當初元之政。尤不可私於延年。其不肯對吏自引者。乃延年果敢之性不能忍也。非大將軍之爲也。書曰田延年有罪自殺。蓋罪之也。

漸人以化。丕變謠俗。雖難責之於人人。俾相告訐。啓後世無窮之弊。亦君子不爲焉。趙廣漢爲缿筩受吏民投書。其書將何以盡信耶。挾憾而搆虛。逞憤而肆毒者。必多參錯於其間。廣漢其將採用。而使姦黨振落耶。如不採用。徒設缿筩以慴之。則豈待人以誠之義耶。

生員尹星基對。廣漢此法。特借兵家行間之術。使相疑亂。振落其距角。亦自爲隨時制宜。鋤治強梗之一道也。

張釋之使天下無寃民。于定國使民自以爲不寃。顔師古以爲皆無寃枉之慮。而無寃民不自寃。煞有分界。無寃民者。如不戰而勝。不自寃者。如戰而後勝。與其勞力而戰勝。孰如不勞而勝之耶。

幼學趙愼行對。張釋之使民無寃於未治之前也。于定國使民無寃於已治之後也。正如兵家不戰而勝與戰而後勝。其高下不啻霄壤。聖敎誠允當矣。

漢丞相致仕自韋賢始。故特書之。所以嘉其恬退也。如公孫賀者涕泣求免而不得。則自知速禍。而尙不能致仕者何也。自高帝以來。丞相多不保。若使知足而無至大僇。則臣主俱有令名。而知進不知退。終底於禍者。不可但以漢帝爲少恩。其臣亦不得辭其責。願聞的論。

幼學尹必基對。漢世大臣之退以禮者。莫如韋賢。進以禮者亦莫如賢。其他貪榮嗜利之徒。每以五鼎食爲至願。其不免五鼎烹亦宜也。豈但由漢帝之少恩也哉。

武帝時。嚴法峻刑。以繩羣工。酷吏爭進。法網寖密。天下重足而立且久矣。宣帝習知其滋弊。置廷尉平四人。秋以請讞。或宣室齋居。決事議刑。而號爲平緩。則可謂矯世之懿䂓。人無間然。而鄭昌所謂雖不置廷尉平。獄將自正。廷平將召權而爲亂首者。有何見得而然歟。

幼學尹厚鎭對。鄭昌之意。非謂廷尉平之召亂。蓋言置廷平。不若刪律令也。此可見當日之弊。非直吏酷而已。其所條定之法。煩苛多端。不可不刪正也。

越巂靑蛉之間。尙鬼佞巫。弔詭不經。如金形似馬。碧形似鷄之說。蠱世道而惑人心。宜見斥於君子。而宣帝遣臣王襃而求之。其爲帝德之累。當如何哉。襃以諫大夫。無一辭。持節而往。襃若不知其非則暗也。知而不言則不誠也。不誠之罪。殆甚於暗也。而其賢臣頌以籛松絶俗離世之事。諷言之不已。則不可謂暗。亦不可謂不知其非。乃知而不敢言也。然則稱之以西京之名臣者。可謂不誣歟。

進士黃嗣昶對。王襃之稱爲西京名臣。不過以得賢臣頌一篇而已。然其本文詼奇靡曼。出於詞賦之餘習。非引君當道之正義也。跡其爲人。何足知金馬碧鷄之爲妄也。且金馬碧鷄之說。出於蜀中。而襃又蜀人。則安知非襃之所樂道。而自求其使者乎。

屯田之法創。而大農不費。戍兵不飢。昭帝命屯田張掖。及宣帝時。趙充國屯田燉煌。兵依於農。農依於兵。可謂富國之長策矣。充國至金城。而內郡兵屯者六萬人。田所未墾者二千頃。漢時二百四十步爲一畝。八十三畝爲一頃。以六萬人分排二千頃。則一人所受恰過二十七畝矣。今賦人二十畝。所餘亦爲二萬四千畝。此則何以區畫而屬於何處歟。

生員鄭持容對。漢制二千頃之地。以步則爲三千九百八十四萬。以畝則爲十六萬六千。若以此分排二十畝於六萬人。則誠有多寡之不合者。或者史之闕文而然歟。今觀充國之奏曰。田未墾者可二千頃以上。又曰願留步兵萬二百八十一人。分屯要害。以此推之。六萬之兵。似是出征初所調發之數。而其受田之兵。宜以萬二百八十一爲準。若使各受二十畝。則其田當爲二千四百七十七頃二十九畝。而其曰以上二字。可驗其有剩。如是量人分田。則雖謂之人田相當可也。

李廣,趙充國。漢之名將也。李廣願一當單于而戰失利。充國言無踰老臣而獲全功何歟。充國屯田之策。可以禦西羌。而不足以禦北胡歟。湟中則膏壤沃野。盡是生穀之土。而燉煌以北地是磽瘠。風土早寒。本非農作之地。故自古禦胡之策。本無屯田之議。若使充國北擊匈奴。則其所以圖上方略。將與金城不同歟。廣,充國俱是嚄唶宿將。而廣則戰不利功不成。充國則以萬全之計。取百勝之功。二人之優劣勝負。可以指陳歟。

幼學柳暎對。李廣才氣之將也。趙充國籌略之將也。有才氣者其進也輕。故易至於敗。有籌略者其度也周。故必有所成。若其屯田之策。則西北雖曰異宜。使充國北擊。豈獨無足食之術乎。若論其優劣。則廣亦頗,牧之流。亦豈下於充國哉。

廏焚而夫子問人不問馬。蓋以人物輕重也。丙吉不問羣鬭死傷。問牛喘。時人以爲知大體。方春乍熱。行牛少喘。其咎細。白晝大都。殺越人命。其咎大。咎將誰執。而不問人而問牛。輕重倒置當如何。吉作相四年。果無災異之見於史牒者。未知吉能盡燮理之方。果副其言而然歟。

幼學李煕緝對。宰相之職。雖以知大體爲先。而大體之中。亦有輕重本末。丙吉可謂捨重取輕。遺本趨末者也。若其四載爲相。略無災異者。幸値宣帝中興。政令修擧。上下圖理之致。豈丙吉燮理之方。能副其言耶。

管仲李悝肇設糶糴之法。而常平始於耿壽昌。穀賤則增賈而糴。穀貴則减賈而糶。便民之政。孰過於此。而明帝欲設常平。而劉般以爲外有利民之名而內實侵刻百姓。豪右夤緣爲姦。小民不得其平。置之不便者何歟。自漢以降。世置常平。而至唐置十道常平。又有正倉義倉諸色倉者何歟。

幼學柳殷鳴對。古之委積藏富於民。至于管仲李悝之徒。以雜霸富強之術。始行糶糴。耿壽昌踵之以聚財。用劉般之議是矣。自是以後。襲爲常法。而獨義倉法。隋文帝時長孫平所奏行者。得先王遺意。而未能擴以行之。惜乎。

五經之稱。難以歸一。施讎論易。周堪,孔霸論書。詩而有薛氏。禮而有戴氏。嚴尹則治公穀。若分公穀而二之則爲經者六也。梁丘之易。穀梁之春秋。夏侯之尙書。列爲博士則爲經者三也。白虎觀之五經曰易曰尙書曰詩曰禮曰樂。唐書之五經曰易曰書曰詩曰左氏春秋曰禮記。房暉遠之五經。以周禮儀禮禮記爲一經。以公羊穀梁左氏爲一經。詩書易各爲一經。然則五經之數。將於何折衷。

生員權丕應對。易以通神明。書以記政事。詩以導性情。禮之正也。春秋之嚴也。卽天地之經緯。皇王之型範。五經之目。要不越乎此。而三代以降。五經之敎。不明於世。各以其見而主其學。或以時尙而異其目。此五經之目。所以不同也。以上漢宣帝

節用而愛民。人君之盛節也。爲國乎。舍此四字者。未之聞焉。元帝卽位問政事。貢禹以節儉對之。而宮館不加飾。禁囿不加廣。馬減於太僕。獸省於水衡。撤角觝之戲。罷鹽鐵之官。天下大悅。蔚然有文景之風焉。彼貢禹之言。可謂識時務之大者。而溫公以禹之不責其所難。不補其所短爲非者。無已近於太苛耶。京房盡言不諱而死。胡氏以爲纔得爲郞。其交固淺。欲去上所親信。而不量元帝之庸懦。亦難乎免矣。之兩說何其相反之甚也。貢禹善諷。京房直言。俱以同時之人。俱事一主。而出而仕之者。亦俱不滿一歲。而其交淺一也。善諷者以其不直而譏之。直言者以其自就死而短之。然則如何是爲可。

幼學趙奎采對。元帝之病。不在侈濫。在於委靡。而貢禹以節儉爲言。則不可謂當諫而諫。溫公之以不責難不補短非之者。蓋責備於禹也。至若京房之盡言。實有勁直不阿之風。胡氏難乎免之說固是矣。交淺二字。未知其當也。君有過而以交淺不言。政有失而以交淺不諫。則得不爲千古諫官之藉口乎。

元帝卽位之初。首以公田及苑。振業貧民。賦貸種食。又振困乏。罷宮館省馬獸。凡恤隱惠民之實心實政。文景之所未有也。然而治道不進。反爲基禍之主何歟。苟使爲人君者。大本不立而權綱下移。用人不明而諂佞雜進。則雖有區區子惠之政。而同歸於亂亡則一也歟。

幼學盧稙對。正君心三字。卽治平之大本也。元帝子惠之政。非無治民之實心。而權綱下移。諂佞雜進者。專由心有所不明也。由是觀之。君心未正。大本未立。則區區子惠之政。亦無補於亂亡也。

周堪,張猛積忤於宦戚。浸潤之譖。無所不至。以元帝懦暗。不能自辨。問於楊興。興嘗所稱譽堪者。乃以爲堪非獨不可於朝廷。自州閭亦不可也。可賜爵食邑。不失師傅之恩。周堪用是在遷。史氏謂楊興傾巧順旨。執其言而跡其心。興亦何辭以自解也。然當是時。周堪之不死。僅一髮耳。使楊興白其寃而元帝信之則固善矣。不然則反促其死也。彼已料元帝之不信聽。而不欲激成之。故陽擠而陰扶。俾不至於死而保其爵邑也。果能工於傾巧而順旨。則石顯用事之時。豈受髡鉗之辱。王鳳顓權之世。豈陳陰盛之戒乎。於是興之所存。可得其一二。而史氏之直以四字句勘。便成鐵案何也。

幼學李廷觀對。楊興特一患得失之鄙夫耳。前日之譽周堪。以堪之勢也。非爲堪之賢也。後日之毁周堪。以利害交中。較計眩前。而恐前言之矛盾。糚撰巧飾也。若其背石顯。則慫慂於捐之之言。朶頤於京尹之官。斥王鳳則乃公卿應詔之言。未必獨出於興。觀於楊興等之等字可知矣。傾巧之目。烏可免乎。

漢興且百年。人不以言獲罪。其法寬大。蓋可認焉。如卜式,兒寬,朱買臣,公孫弘,董仲舒,田千秋,賈誼,主父偃之徒。徒以一言之重。待詔金馬。身致卿相。其來言之盛。駕軼千古。及元帝時。章交公車。更謁交愬。上以惑君心。下以壞世敎者。其流弊然也。若驟懲於此而防其言路。則亦何異因噎而却饌。然漢儀註有壘門內尉主上書者獄。則固不可謂人不以言獲罪歟。

幼學盧光晉對。漢室之以言獲罪者踵相接也。董生言天人而疎之江都。汲黯言多慾而逐之淮陽。方其盛時尙如此。况其衰也。何恠乎下言者於詔獄乎。

唐杜少陵詩。古人謂之史。蓋謂其記實而無夸辭也。其詩有匡衡抗疏功名薄之句。匡衡抗一疏而得一官。永光二年。以給事中疏論歲赦之失而遷光祿大夫。五年以光祿大夫疏論治亂之幾而遷太子少傅。數歲之內。遂代韋玄成而爲相。則是抗疏而功名益高也。未見其薄也。少陵所謂薄者。或未之深攷而然耶。

幼學李基弘對。虞伯生註此詩曰。甫有感而自歎謂我亦能如匡衡之抗疏。功名分薄。不及衡也。執是說觀之。甫非不深攷也。

矯制。人臣之大罪。然或有如是而利於國。不如是而誤大事。則古之人往往有便宜從事者。如汲黯之發倉。君子許之。况兵事機而已。故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未聞有千里而請戰者也。甘延壽,陳湯蹈康居絶域。破三重城。斬單于傳首長安。使漢天子威靈赫然於遠夷。其功亦大矣。縱使有罪。獨不可以功補之耶。石顯乃逞其私憾。欲以小過掩大功。小人之不樂成人之美如是。夫彼匡衡儒者。乃反附顯議何哉。

幼學韓致定對。胡氏論匡衡之議。以春秋譏遂事之法斷之。且與蕭望之諫馮奉世事一例論之。此則未達一間之議耳。荀悅以劉向之論爲是者。恐合公議耳。以上漢元帝

甘泉,汾陰,五畤陳寶之祠。次第報罷。是祠也於禮瀆。而歷文景武宣而莫之祛也。成帝乃能斷然罷之。可謂難矣。然而漢業遂微。語漢之庸主。必數元成何哉。豈左道褻禮。固無損益於治亂盛衰。闢之而不足爲賢。崇之而不足爲害歟。

幼學柳本學對。治世之政。未嘗盡善。衰世之政。未嘗盡不善。當以善不善之多與少。論其治亂盛衰。五畤陳寶之不祛者。卽治世之政。未嘗盡善也。斷然罷之者。卽衰世之政。未嘗盡不善也。然用匡衡議而罷之。尋因劉向言而悉復之。則反不如文景武宣仍舊之爲愈也。

靜言庸違。象恭滔天。堯典之辭也。滔天二字。先儒謂之衍文。而公乘興上書則不以爲衍。取而用之。卽貌象恭敬。過惡漫天之謂也。此可謂箋註家妙解。先儒之直斷以衍文者。恐失本旨。且漢人去古不遠。尙有墜聞逸緖之及於耳者。亦非後來所可方比。未知何以則可得經旨耶。

幼學洪秉均對。滔天二字之爲衍文。乃朱子參互漢儒註疏而考定者也。且在堯時。共工之罪猶未彰著。若早知其爲滔天之罪。則何不卽地放殛。必待虞舜之流幽耶。

帝之所以嘆息悲傷何哉。知王氏之勢成。邦運之將訖。而自悲自傷乎。抑以向言爲未必然。而特以其辭之危苦。悲傷其意乎。夫田氏復見於今。六卿將起於漢。是何等語。帝雖懦柔。必不忍聞此而嘆息而止。悲傷而止。其曰吾將思之云者。將思漢室王氏之勢。而酌量其彊弱歟。將知且不兩立。而斡運其計策歟。

幼學趙藼對。成帝可謂有是心無是政也。聞劉向之極諫而歎息悲傷則有是心也。奪王氏之不忍而吾將思之則無是政也。其何以斟酌彊弱。斡運計策。斥王氏之權。扶漢室之頹耶。

成帝時王氏用事。濁亂朝廷。上召災異。下興怨讟。山頹河溢。星隕日食。春雪冬華。史不絶書。當時有識之士。莫不以王氏爲咎。而王氏與太后。皆能憂帝之溺於燕樂。旣逐張放。又諷谷永微行之失。竭財之故。靡不指陳而剴切懇惻。有足以格非而匡愆。谷永之恃援而乃言者。固不足輕重也。王氏之能使谷永盡言不諱。要爲君王之回悟者。差強人意。此足以將功而補過歟。

幼學宋在亨對。當是時。謫見於上而霧塞星孛。變生於下而山崩川竭。議者皆咎王氏。王氏亦不能自掩。故姑借谷永之疏。以爲分謗之地。豈眞出於憂愛之誠哉。慫慂私人。諱己過攻上失。王氏之罪。於是益著。顧何有補過之功哉。

漢儒莫先於劉向。唐儒莫先於韓愈。而愈刺潮州。憂鬱愁悒。上表請封禪。以丐其還。君子猶非之。向際孝成時。諫內嬖之盛則著列女之傳。戒外戚之禍則進洪範之論。向旣自處以儒者。而人亦以儒者待之。而泰畤者匡衡之所廢也。因向之一言而復之。儒者固如是耶。封禪之說。其傳久矣。銀泥玉牒。以封泰山。自黃帝以後有七十二君。則韓氏之欲揚厲休運。誇示來許。容或無恠焉。至若叢祠諂鬼。雖匹庶之微。稍有知識。尙不可爲。况以天子親祀。其瀆經悖義果何如。而以向之好學。尙復導其君而躬踐之者。抑何也。

進士林星鎭對。五帝之祀。已自儀禮。類宜之祭。亦載典謨。但設於甘泉渭陽。以光恠雉鳴爲證。則始爲不經矣。然則劉向守舊勿改之論。比之韓愈之請封禪求媚。猶有可據矣。

劉向,匡衡。當世之儒者。而所論恒多牴牾。其論甘延壽,陳湯也。衡則說矯制之非。向則主懋功之議。其論泰畤汾陰也。衡則建請罷之。向則力贊復之。豈兩人互不相能。而故爲此異同。彼之所是。此以爲非。此之所非。彼以爲是歟。今以兩說考兩事。孰爲得失。孰爲是非。

幼學洪樂秀對。匡衡之罪矯制罷泰畤。實爲百世之經論。劉向之復泰畤賞矯制。只出一時之權宜。今以兩說之得失。以觀兩事之是非。則可見其所秉者。自有純駁之不同矣。

史言梅福三上書不報。逃之九江。爲監門卒。不知所終云。福之此去。義無所當。謂之以言不用則去則福是小吏。非朝廷大臣也。只以嫠婦之憂。雖有縣道之書。言不用則止而已。何必去爲。若使知世不容。望望而去則固當輕爵祿若脫弊屣。而乃以關柝之職。有若爲貧之仕者。其在去之之義。果何如也。或曰福之去也。卽亂邦不居之義也。此尤有不然者。所謂不居不入之義。乃在之衛之宋之世。而今則四海一家。天下一統。而况南昌之於九江。卽是五十步之間。而縣尉與監門。等是仕耳。曷其爲去之之義也。說者謂九江至今傳以爲成仙。然則福之爲監門卒云者。史亦有不可信者歟。

幼學鄭玄始對。梅福痛王氏簒奪之已兆。能言擧朝所不言之言。幸不觸於王氏之鋒。於是乎可以全身遠害。爲明哲之道。則不得不遠跡朝廷。浮沈下僚。其去就可謂合於古之逸民。而疑其成仙荒唐之說也。

漢室腹心之患。王氏是已。苟有忠臣志士爲國家憂。而效鷹鸇逐雀之義者。必以王氏爲先。彼朱雲請劒折檻。抗言聲討。誓不與俱生者。不在於王氏。乃在張禹之區區一老生何哉。人臣之罪。莫大於掩蔽聰明。夫不悟而不之改。猶冀乎其悟也。故善進言者。必俟君心開悟之機。因其端而發之。易曰納約自牖。此之謂也。苟或巧言佞辭。掩其轉移之機。梏其通悟之性。使君心方明而旋晦。將改而復泯。則於是乎萬化之原。更無開悟通明之日。天下之患。莫之救以藥。此小人情態之最爲巧惡。而君子之所痛心切齒。直欲手磔而口臠。殆有甚於顓權作威者也。成帝未知王氏滔天之害而未之去則固矣。及見吏民上書而意頗然之。謂禹師傅可信。躬臨辟人。訪以大計。則漢室安危。判於禹之一言。而爲禹者乃佞言以文之。使帝不復疑王氏。然則禹之罪。殆有甚於太阿之倒持。神器之竊弄。此雲之所以不及於王氏。而先請誅禹也歟。

進士洪樂文對。朱雲之不言王氏。而獨齗齗於張禹。臣嘗疑其輕重之失當。而未得其解。今承聖敎。怳然有悟矣。

三代以降。王政熄。羣居類聚。泯泯棼棼。不習乎尊俎籩豆之容。不閑乎揖讓登降之儀者。蓋庠序學校之不設。而士無藏修之所。世無觀感之地而然爾。劉向因浮磬之告祥。慨然請興辟雍陳禮樂。周雅魯頌。遹追正聲。朱干玉戚。庸光昭軌。則可謂知所本矣。西京二百年。無人道得此。而胡氏以爲未循其本何哉。學校者三代之所共。王政之所由也。舍學校而能治國者。予未之聞焉。則胡說之雌黃於其間者。無已近於酷吏之工摘微眚者歟。

幼學韓元履對。德敎本也。學校末也。劉向之議。不及道德之本。區區於庠序之末。是與叔孫之糟粕。相去以寸。况於是時。帝德多愆。內荒招譏。外戚專權。天下之勢。日趨危亡。向乃雍容暇豫於璧水之側。殆有似於大承氣證。却下四君子湯者。如使酷吏推勘。則緩獄之律。胡氏烏能免乎。以上漢成帝

綱目書災。書以是日者屢。不爲各立月日。只書以是日者何義歟。

幼學尹行義對。書是日者。所以示是災之因是事而見也。傅晏之爲大司馬。王莽之廢而復起。皆在此日。而天於是日垂象示警。則綱目之必以是日者。其旨微矣。

周亞夫之死。書以下周亞夫獄。不食而死。王嘉則書以下獄殺之。其爲不食嘔血而死則等。而書法之不同何耶。

幼學金基赫對。景帝初無殺亞夫之心。而亞夫自不食而死。哀帝固有殺嘉之心。而嘉因不食而死。不食而死則同。而死之實則不同。故書法之或書死或書殺。亦不同也。

賢孔光不能進者。王嘉死以爲恨。而嘉坐直言下獄。孔光劾以迷國罔上。其不賢甚矣。乃不知其不賢。而恨不能薦之則嘉亦有遺照而然歟。光三朝大臣也。聞董賢之來。警戒衣冠。拜謁迎送甚謹。及王莽竊柄。全事苟容。當時賢者如是而止歟。

幼學柳穆之對。孔光事君以道。未嘗希旨苟合。不可謂不賢。王嘉之死而猶以不薦爲恨。亦非無所見而然也。惜乎孔光不能全保晩節。有先貞後黷之譏。後之處晩節者。可不以孔光爲戒哉。

彭宣位在三公。見王莽之禍迫在朝夕。而不能出一口氣。乞骸以歸。若其爲身計則誠工矣。爲人臣道則掃地盡矣。班固稱之以見險而止者何歟。

幼學李宗秀對。彭宣之乞骸。雖有違主辱臣死之義。而比之於揚雄,劉歆輩則亦自有間。班固之稱以見險而止者。誠非過語矣。以上漢哀帝

龔邴之歸亦晩矣。二人者在漢。雖位非三事。亦歷事四主。位至九卿。而不能扶顚持危。爲國效死。及其王室已傾。始乃潔身長往。可謂明於自全。而更何補於國哉。然而當日在朝之臣。若能一朝決退。與龔邴同歸。則小人之所顧畏者名義也。莽不得若是其稔惡歟。魯連蹈海而秦師退舍。胡銓抗疏而金人斂鋒。嚴陵一處士也。而猶有一絲扶鼎之功。士氣之壽人國脈有如是矣。若使東漢諸君子。竝生哀平之時。則新莽之亂。可以逆折。孺子之禍。可以少紓歟。

幼學申在田對。大廈非一木可支。洪流非一葦可杭。則毋寧潔身長往。免於恥辱而已。朱夫子特書罷歸。表以出之者此也。而賢人勇退。或可感人主之心。亦何關於無忌憚之小人乎。東漢諸君子旣不免黨錮之禍。則亦恐無所救於新莽簒奪之際也。

上書頌莽功德者。前後凡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蓋莽之制作䂓度。摸倣古聖。傅會前經。巧智詭術。有足以籠絡一世。故其靡然趨嚮者。於其心眞的以爲周公復生。太平可致。上書贊頌。若是其多耶。抑亦雖有明知其元惡大憝。爲漢室之逆臣。而威勢所脅。不能逃遁。隨衆波盪。乃有無恥之擧耶。說者曰此蓋莽之所自爲而嗾人上之也。吏民實不知也。於斯三者。何說爲得耶。

生員李秉漢對。莽雖以巧智詭術。籠絡愚俗。當時有識之人。已覰其姦僞矯誣。靡然趨向。恐無是理。天下之民。亦不可驅脅強趨。則莽所自爲。吏民實不知云者。恐似近之。以上漢平帝

莽旣簒位。而歷五年不建元何哉。豈以太皇太后猶在。則猶是漢一脈故歟。抑太后不許。故不敢改。及其歿之明年。始改之歟。

進士金碩鉉對。莽賊之平生所畏忌。獨有一老后存爾。簒位雖久。猶不敢顯然改元。及夫太后之歿。遂無忌憚之心。始行天鳳之號也。

莽之氣勢。日熾而盛。漢廷諸臣。莫敢誰何。則其所簒逆。固不至遷延時月。而至元始五年。始進椒酒。猶稱攝皇帝。翌年立孺子嬰爲平帝皇太子。自稱假皇帝。拖至三年。始廢孺子。略有漸次。不敢遽然簒奪。有何顧忌而然歟。有何遲待而然歟。綱目繼春秋而作。故其紀年書法。嚴於鈇鉞。然莽簒之年。當特書初始二年。帝在定安邸。每年爲例。止於所止。如牝朝帝在房州之例。而只小書新莽之年。未知紫陽微婉之意。存於其間歟。

生員金鎰對。莽之拖至三年。始廢孺子者。渠方外託周公之名。故顧其名而姑且徘徊也。紀年之不書帝在者。蓋已更漢后爲文母。降漢嗣爲定安。反不如唐中宗時皇家一統尙有所歸。則書法之同異。其勢固然也。

井田先王之良法。而節目之詳。後世無傳。自孟子所言。已與王制不同。如董仲舒限田。元稹均田圖。頗依倣以近於古。而猶不能一反於正。盡得其制。今新莽王田之法。塗抹依樣。殆亦葫蘆之不成。則是豈謂之井田乎。其曰井田云者。特美其名而已。此與天生德於予者何異。竊人之財。猶謂之盜。况敢竊先聖王之美名乎。惡霸以其假仁也。莽之罪豈止於假乎。胡氏儒者之論。直以井田許之。不能辨別於似是之非何哉。

幼學朴宗沃對。胡氏亦豈不別於似是之非哉。蓋惜井田之久廢。故雖莽賊之世。猶且開眼於井田二字。而不暇顧於竊名也。

君子之去就。必審於其始。始之不審而欲圖有終。難矣哉。甄豐爲莽腹心。以取富貴。安漢宰衡之號。莫不與之共謀。則居攝簒位。乃其次第事耳。豐其將曰莽之心。將止於安漢宰衡而已也乎。設令莽終守臣節。王氏彊盛。五侯竝翔。勢焰薰天。當是時不附於莽者。不害爲賢士大夫。則附於莽者其將曰君子乎。頭顱一失。橫潰決裂。莫可收拾。後雖以不悅於莽。爲其所害。烏足以贖其罪也。如漢之荀彧。雖爭九錫以死。無救乎其爲操之黨也。凡百君子。尙可以知所戒哉。

幼學洪蓍榮對。有人於斯。昨日禦人於國門之外。今日忤於黨而見殺。則謂之善人而贖其罪乎。甄豐,荀彧之死。何以異乎是也。

天下未嘗有不可爲之事。要在乎所以處之耳。故父子之親一也。舜處之爲孝。象處之爲悖。君臣之義一也。堯,臯陶處之爲聖。紂,飛廉處之爲惡。見象,紂,飛廉之事。而曰君臣父子之倫不可爲也。奚可哉。夷狄雖曰難化。使聖人當之。必有其道。自聖人行之者。必策之上者也。舜格有苗。湯征葛。高宗伐鬼方。大王事昆夷。或以文德服。或以武力克。或以不治治。此皆上古之事。而策之上者也。嚴尤乃斷自周宣以下謂之中策。而曰自上古未有征者。又曰未有得上策者何哉。

進士申龜朝對。嚴尤之不論上策。豈無以也。其曰中策下策無策者。皆指征伐而論。則書所謂明王愼德。夫子所謂修文德而來之者。自歸上策。而在乎不言之中矣。

侯芭以爲其師之文過於周易。韓子許之。宋之王安石盛稱揚雄。以爲劇秦美新非雄所述。孫明復曰太玄乃病莽而作也。司馬光以爲孔子之後。知聖人之道者。非雄而誰。洪邁以雄比顔子。古人之推許如此。及朱夫子大書莽大夫三字。而雄之罪無所逃。此可爲定論。然漢書本傳列書雄所著述。而劇秦美新不與焉。或云是谷子雲所撰。太玄卒章又出於仇怨人手。此說果何所據。

幼學南公轍對。揚雄名甚高而理不明。故朱子深惜之。書曰莽大夫某死。猶言斯人有此事也。或云美新論是谷子雲所撰。莽之簒位。在於谷永死十餘年之後。其說之無考據可知。或云太玄卒章出於仇怨人。雄嘗祿位未顯。不應與人作忤。此又好奇之論也。

莽以漢高廟爲文祖廟。文祖之義。果何取歟。舜受終于文祖。受終者堯終帝位之事而舜受之也。文祖者堯始祖之稱也。然而未詳所指者爲何人。而今以漢高稱爲文祖者。抑何意義歟。自古失節之甚。揚雄爲首。雄歷仕哀平之世。不苟媚附。安於恬退。初非孔光,谷永之類。而及莽簒位。雄不能與龔邴諸賢同時決退。乃反貪戀爵祿。屈身事之。不知天下有羞恥事。又作劇秦美新之論。比莽於伊尹周公。則雄之罪固不容誅。而韓愈乃與孟子竝稱。直接乎聖人之統何歟。莽立八風臺。八風之名。始於何代。而今可以歷數其名歟。

幼學洪允復對。莽以漢高爲文祖。取義於帝舜之受終。而堯之文祖。卽始祖之稱。何嘗彷彿於漢高之廟乎。揚雄之罪。不但以失節論。而韓愈則與孟子竝稱。此爲千古之疵也。八風之名。始見於明堂之制。亦載左氏之傳。而因以作臺。莽實刱之。其假託矯誣類如是矣。

天下之大憝。人人得以誅之者。漢之莽唐之溫也。王彥章事溫。以身死國。歐陽脩希慕之。其鐵槍遺像。至今名於世。廉丹事莽。與赤眉戰。不從馮衍言。不隨王匡走。遂力戰以死。後世無稱焉。彥章得歐陽而名。廉丹反是。此固王廉之幸不幸。而事莽溫而不知其恥。反爲之效死。亦可謂盡其節歟。

幼學鄭東萬對。廉丹,王彥章之死。亦感知己之遇也。如莽溫之逆而以身事之。實是漢唐之賊臣。而自莽溫視之。亦一忠臣耳。丹之時。如有如歐陽者。則亦安知不許其節乎。泯滅不稱。乃史之闕文也。

高祖不事家人產業。兄仲服稼穡。而得天下者高祖也。劉縯似高祖。光武似仲。而得天下者光武也。何相反之甚歟。

幼學韓致重對。馬援稱光武曰恢廓大度。同符高祖。夫高祖之得天下。不在於不事產業。在於寬仁豁達。則光武之勤稼穡。何害於得天下乎。以上新莽

平林諸將之立玄爲帝者。與楚人之立懷王。秦民之立子嬰。其意同歟。王常等欲立玄。先共定策。而劉縯獨以爲不可。縯之意欲自爲之而然歟。縯之言曰南陽立宗室。赤眉復有所立。賢則宜往從之。其意蓋在擇賢也。諸將多善之。獨張卬之不聽何歟。卬之意亦與諸將之憚縯不立同歟。更始之軍。光武爲政。而劉望卽長沙定王之後也。立於汝南。與玄竝帝。以漢室之胄。卽天子之位。玄與望等耳。光武宜推乃兄立賢之意。徐察賢否。擇而從之。以爲公天下壹衆口之計。而玄之殺望。無一言爭之者何歟。當新莽簒立之後。惟孝平皇后在耳。及其入關誅莽。固宜先奉故后。請命故后。而火及作室。后乃自焚。而光武之不能救者何歟。

進士申秉對。當時諸人推立之議。不過自相富貴之計。而非眞攀附也。光武則遵養時晦。不露圭角。其不爭於殺望者。亦懲其兄之異議於立賢也。莽誅之後。孝平后不可以母后自處。則自焚而不救。亦所以成后之美也。

諸侯伐秦。先入關者王之。而漢高帝業。實基於此。義兵爭興。貴在於首倡。諸軍合戰。屬目於先登。先人者勢之所歸也。方王匡申屠建等之入關誅莽也。長安旁兵四會城下。而光武獨不至。將何以樹義聲而令天下乎。

幼學尹光厚對。高祖則受命於懷王。光武則爲更始畏憚。不得入於分符之列。且方畏約危蹙。未暇自保。則何可不俟命而西入乎。義兵四會。而光武不至者。其勢不得不然也。

光武攻邯鄲。王郞使杜威請降。威稱郞實成帝遺體。光武曰設使成帝復生。天下不可得。光武起兵而天下響應者。劉氏之故也。王郞詐稱成帝子。而僭竊大號者。劉氏之故也。當威之說光武也。光武答以成帝若眞有子。哀帝何以承統。彼王郞非成帝子也。秦時有詐稱扶蘇者。曷嘗王天下乎云爾。則辭嚴義正。可以服人心。而乃曰成帝復生。天下不可得。得不爲語言之失耶。

幼學李升秀對。光武豈不知此言之爲失言也。方其臨陣對敵。衆心疑懼。易以撓動。故爲此副急之語。以折姦萌而定羣疑也。

耿弇請以上谷漁陽兵行定郡縣。會光武於廣阿。卒如其言。蓋其計慮甚精。旣言之卒踐之。若挈左券而歸之。此與淮陰登壇之策。諸葛草廬之對。前後匹美。光武一見。稱爲北道主人。君臣之契。卓卓千古。而及其論聖公必敗。則又與劉伯溫之叱下韓林兒。其事恰同。何其奇哉。光武前旣信之。而又復設辭試之。其可謂推心置人歟。

幼學嚴載對。光武雖曰推心置人。亦有恢廓大度。其答耿弇之言。乃是恢廓之度也。

中興功臣。比蕭張諸人。則寇恂似蕭何。鄧禹似張良。蕭何以給餉餽不絶糧道爲元功第一。而寇恂之於河內。調餱糧治器械。不下於蕭何。其戰伐之功。蕭何之所未有也。終不得居元功。鄧禹常居左右。協贊計謀而已。未嘗行蕭何之事。而功居第一。封爲酇侯何哉。

幼學李鎭嵩對。蕭何贊高祖。除秦法約三章。鄧禹說光武悅民心救萬命。高光之得天下。皆基於此。則寇恂雖有調糧治械之勞。何可掩禹之功。而遽比於何乎。况人臣事君。進賢爲上。非韓信不能禽項羽。而進信者何也。非寇恂不能固根本。而進恂者禹也。論其元功第一。非蕭鄧而誰哉。以上漢帝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