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齋全書/卷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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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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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史講義十三○孟子一○辛丑選。李時秀,洪履健,李益運,李宗燮,李顯默,朴宗正,徐龍輔,金載瓚,李祖承,李錫夏,洪仁浩,曹允大,李魯春等對。[编辑]

大學平天下章。反復言以義爲利。不以利爲利。則以義之利。固未始不可言也。梁王初見賓師之日。先以利吾國爲問。則此與利吾身不同。其利之以義以利。姑未可辨。孟子何不以以義之利。因其勢利導之。如答齊王好貨好色之問。而必以何必曰利。折之者何也。

時秀對。先儒云梁王之問。非不在利字。實在利吾國三字。他只曉得有我。不知有大夫士庶。此說儘然。旣曰利吾國則其以利爲利。不待問而可知。

程子嘗以道心爲天理。人心爲人欲。而朱子以爲語病。蓋人欲之欲。非必利欲私欲之欲也。耳之於聲。目之於色。口之於味。四肢之於安逸。凡有血氣者。皆有此欲。則雖聖人。亦不能無人欲也。今曰徇人欲則求利未得而害已隨之。同是朱子之言。而其於發明程子之意。以人欲爲人所固有。其於此章集註。以人欲爲利欲私欲之欲者何歟。

時秀對。人欲之欲。與慾字不同。而但曰徇人欲則一徇字已見其爲利欲私欲之欲。此所以與循天理相對。互爲勝負者也。

論語爲仁之本集註曰。仁者愛之理心之德。此章仁義集註曰。仁者心之德愛之理。而先儒或云彼以用言。此以體言。故先後不同。或云有子之言。主孝弟上說。故先言愛。何說爲得。

時秀對。仁主於愛。愛莫大於愛親。後說固得。但愛是仁之用。則體用之說。亦未始爲失。

此曰雞豚狗彘。豚與彘。一物而兩言之者何也。蒙引雖引麋鹿之例。以大小分言。但不謂之豚彘。錯言於雞狗之間。則明是四物。而與麋鹿異例。當何爲解。

宗燮對。此言雞豚狗彘。蓋或畜雞豚或畜狗彘之謂也。此有東儒辨論。

程子之論此章曰。聖賢亦何心哉。視天命之改與未改耳。先儒釋之曰。天命之改與未改。驗之人心而已。此固然矣。而但梁王之問。不出利國。齊王之問。只在桓文。則周室雖云衰微。當時諸侯猶不敢輒窺天王之家。卽此可見。然則孟子何由知天命之必改。人心之必離。而遽以王道勸齊梁之君耶。

載瓚對。孟子之時。周室將亡。人心已去。天命之必改。蓋無難知。而齊梁之君。言不及王道者。特其伎倆不外於富强一事。故孟子告之以王道。豈其彼猶尊周。而反使奪周耶。

孟子嘗曰善戰者服上刑。又曰善爲陳善爲戰大罪也。蓋當時之弊。莫大於爭地爭城。攻伐爲事。故以亞聖救焚拯溺之心。眷眷於息兵革休民生。固其先務。然此章之告梁王則曰王往而征之。夫誰與王敵者何也。如夫子於衛靈公問陳遂行。又何不可耶。

履健對。梁王以報私怨爲問。故孟子以奉天討爲答。若以仁義之兵。救陷溺之民。則是天吏之上伐下也。故曰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征字亦當著眼看。

孟子之時。七國爭雄。莫能相下。而若以富强之勢言之。秦楚之視齊梁。有加焉無損焉。則孟子之勸行王政。獨在齊梁之君何也。豈齊梁之君。勝於秦楚之君而然耶。

顯默對。先儒云秦楚卽蠻夷戎狄之裔。故孟子必欲行道於中國。而惓惓於齊梁。此說儘然。

仁術之術。集註云法之巧者也。旣謂之巧則便與機巧之巧無異。仁果是何等純正底道理。乃反以機巧之目加之耶。且夫術之爲言。槩指方術技術之類。則以仁體之大。仁用之博。而與夫方術技術。同歸於局定之才能者。恐太不襯。如何看。方得正義。

仁浩對。術字本非不好底字。而特以人之用之者。不得其正。便從機變巧詐上看了。若以惻隱之心。克加善推之工。則卽此一端而全體可得。易牛之擧。安知不爲齊王心術之正乎。

孟子告齊梁之君。一則曰與民偕樂。一則曰與百姓同樂。此固爲聖人之能事。王政之大端。而其所以偕樂同樂之方。果安在哉。若欲人人而與同。事事而與偕。則豈無力不贍日不暇之歎耶。

仁浩對。王政之要。不過善推其所爲。而絜矩者。善推之謂也。故大學平天下章以絜矩爲宗旨。而朱子總釋之曰此章之義。務在與民同好惡而不專其利。然則偕樂同樂之方。捨絜矩二字奚以哉。

畏天之威。于時保之。詩所以贊文王之德也。然此章則以樂天爲仁者之事。畏天爲智者之事。而仁者以湯與文王當之。智者以大王句踐當之。夫以文王一人之德而詩曰畏天。孟子曰樂天者何歟。抑樂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國。則畏天之上。更有樂天工夫耶。

履健對。畏天亦聖王之極功。而此章之分樂天與畏天者。以其仁智氣象䂓模之相似者言。非畏天之上更有樂天一層也。然則詩云畏天。所以贊文王之智也。此云樂天。所以贊文王之仁也。言智言仁。豈不各有攸主耶。

此曰樂民之樂。憂民之憂可矣。曰樂以天下。憂以天下。何謂也。齊王之與同憂樂者。只是齊國之民。若天下之民。各有其君。則憂樂之與天下同之。自屬王天下以後事。豈可曰憂樂天下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乎。

時秀對。當時之君。苟能行王政。民歸之猶水之就下。隣國之民。無非吾之民也。况此節與上節。泛言王道之功效。欲使齊王歆慕而企及。則亦未必專指齊王也。

此章前二節發問。專爲四境之內不治而設也。辭氣得無欠於雍容耶。若論語則無此等問答。且使齊王知愧謝過。其於說而不繹。從而不改何哉。恐不如直說王政之直捷徑約。此所以爲聖賢之分耶。先儒或云四境之內不治。只是冷諷他。不著宣王身上。或云直說在宣王身上。兩說孰是。

顯默對。孟子之引君當道。格其非心者。固爲第一義。而此章辭氣英發。圭角太露。若使孔子處之。恐不當如是。然此特泛論事理。而未必直指齊王身上。臣以前說爲得正義。

孟子以大王去邠及效死勿去二者。請擇於文公。而當文公之時。效死勿去可矣。滕國五十里之外。皆他國也。未有如大王之膴原西滸爲可建國。則雖欲去而之他。將安所適。然則去邠之說。不免虛設。其說可得聞歟。

載瓚對。先儒以此論說多端。或云滕無可遷之地。而孟子必兼言遷者。敎人去死甚難。故令之自擇。或云孟子旣如此說焉。知當日無可遷處。兩說恐皆未允此章。去邠權也。死守經也。以經權分言。使文公自擇而已。可遷之有地無地。顧何必論耶。以上梁惠王

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之言也。聖賢之許大事業。莫不自動心忍性中做得來。則此所謂不動心者。何義也。以不動心爲主。無或歸於閉情絶物虛無空寂之學耶。

龍輔對。此所謂不動心。非如佛氏之閉情絶物。又非如告子之强制硬定。只是盡心知性。無所疑惑。雖在酬酢萬變之中。不期不動而自然不動也。

無是餒之是。與是集義所生之是。同一是字。而亦有同異之可言耶。無是餒之餒。與行有不慊於心則餒之餒。同一餒字。而亦有彼此之可分耶。且兩是字兩餒字。果指何而言。朱子答呂子約書云言其爲氣也以發語。而其下以無是餒承之。則所謂是者。固指此氣而言。若無此氣。體有不充而餒然矣。又於兩節集註。或曰若無此氣則其一時所爲。雖未必不出於道義。然其體有所不充。或曰氣雖配乎道義。而自反常直。無所愧怍。此氣自然發生。自反不直則其體有所不充。朱子之意。蓋以兩是字。皆屬於氣。兩餒字皆屬於體矣。然諸儒之論。率多歧貳。饒雙峰則云無是餒也。是無氣則道義餒。行有不慊則餒。是無道義則氣餒。所指不同。陳新安則云無是餒也此是字。指浩然之氣。是集義所生此是字。與下句非字相對。猶言是如此非如彼。此當以朱子爲正。而諸儒說槩不必從歟。但以文勢推之。其爲氣也爲主。而配義與道爲輔。其下繼之曰無是餒也。是指道義之爲輔者。餒指氣之主者。豈不言從理順乎。今以餒爲體之餒則體之一字。本文外拈出來。只一餒字何以見其爲體耶。且是集義所生者。儘與非義襲而取之相對。則是非二字。不妨依陳新安說看。而行有不慊於心則餒。亦承上文集義所生而言。其指浩然之氣。尤不啻明白易曉。然而朱子之訓如此何也。此不可不明辨而縷析之。欲聞其說。

龍輔對。餒是飢困之意則浩氣與道義上。決不當著此名色。諸儒之說。固無用多辨。而是集義所生之是。亦承上節無是之是。則一作浩氣之解。一作非字之對者。文勢尤不妥帖。臣意則只依朱子之訓。兩是字屬之氣。兩餒字屬之體。恐無容更議。

或云必有事焉而勿正。養氣之始之事。心勿忘勿助長。養氣之旣之事。此以有事與勿忘相對。勿正與勿助相對。作兩截看也。或云必有事焉爲主。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語勢相因。此以勿正勿忘勿助。包在必有事一句。而作一串說看也。何者爲得歟。

龍輔對。朱子集註云養氣者必以集義爲事。而勿預期其效。其或未充則但當勿忘其所有事。而不可作爲以助其長。竊詳朱子之意。其或未充一句著在中間。明明以有事勿正。作前截事。勿忘勿助。作後截事。則恐當以前說。爲此章正義。

夫里之布。集註引鄭說宅不種桑麻者。罰之。使出一里二十五家之布。民無常業者。罰之。使出一夫百畝之稅云云。如此則布屬於里而稅屬於夫。豈容混謂之夫里之布乎。後儒引周禮閭師職所云凡無職者出夫布之文與夫一里二十五家之布。當爲夫里之布之解。此說儘有依據。朱子之引鄭而不引周禮。豈未之深考而然歟。

錫夏對。今承聖敎閭師職所云。儘合夫布之解。而朱子之引鄭而不引周禮。臣未能博考。不敢臆對矣。

此云耕者助而不稅。何謂也。以井田法言之。稅入之數。當爲幾分之一耶。

錫夏對。井里之制。合爲九區。而其外八區爲私田。中一區爲公田。此云助而不稅者。八夫幷力助耕公田。而其私田則不稅之謂也。然則九百畝之田。八夫所受爲八百畝。公田爲一百畝。而通計九百畝。公田所收。爲九分之一。周制之耕者九一是也。

八百畝之爲私田。百畝之爲公田誠然矣。而公田百畝中除出二十畝。八家分之以爲田廬。五畝之宅樹之以桑者是也。百畝之中旣除二十畝則所餘者爲八十畝。八十畝之田。八家同養。以其所收。賦納於公。故以分田而言則爲九一。以稅法而言則爲什一。何以云稅入之九一也。

錫夏對。臣但知耕者九一之文。而分田定賦之不同。未及細究。果不免失對矣。

孟子謂惻隱之心仁也。程子謂不可以惻隱直謂之仁也。蓋仁是心之德也。性之體也。惻隱是心之發也。性之用也。故以惻隱直謂之仁則殆同博愛之謂仁。有認用爲體之病。然旣不可直謂之仁。則所謂惻隱者。是指何等境界。所謂端緖者。亦指如何光景耶。

魯春對。惻隱二字。以心之發見處言之則是情也非性也。用也非體也。觸物而動。隨感而應。論其境界則見孺子入井。此念之第一起處也。論其光景則見孺子而怵惕傷痛。周徧融徹之貌也。以其性分之所固有。故不待計較。而眞心之自然流出也如此。

仁者人心之全德也。義禮智亦包於一仁字中。故此章單提不忍人之心爲起。而程子云滿腔子是惻隱之心。則又必遍擧四端。分屬四德者何也。若謂四德之在方寸。件件截斷。箇箇遮攔。不容囫圇爲說。則仁有仁之竅。義有義之竅。禮有禮之竅。智有智之竅。各自流出。不相管攝耶。

魯春對。仁固心之全德。而四德之在方寸。亦各有體段。若使全無分別。仁義禮智之名何從而生。然四端之發。隨感而見。見孺子則惻隱之端萌。見穿窬則羞惡之端萌。此特以其發見者。而論其體之意思情狀而已。若其渾然在中之本色。曷嘗有四箇界限耶。

仁旣包義禮智則惻隱亦包羞惡辭讓是非耶。上蔡見明道。擧史成誦。明道謂其玩物喪志。而上蔡汗流浹背。此當爲羞惡之心。而程子以爲惻隱之心者何也。

魯春對。朱子謂惻隱是一箇腦子。若無惻隱。三者俱是死物。卽此可見惻隱之包三者矣。故仁打一動。義禮智便在其中。凡此心會動處。皆惻隱之心。惻隱先動。然後方始有羞惡辭讓是非之分開。上蔡之汗流浹背。亦是油然天理。闖然初動於不知不覺之中。則謂之惻隱之心。豈非程子善說情處耶。

心之初動處。皆謂之惻隱。則極深硏幾之際。恐未必有四端之界分。將何以識其苗脈。察其境界。而各加擴充之工耶。且以粗迹言之。辭受取予。屬於辭讓。而能知其可以取可以無取者。又是非之心也。善善惡惡。屬於是非。而惡在己必恥之。惡在人必惡之者。又羞惡之心也。如是推類。莫不皆然。然則不待惻隱。四端實皆相通。只拈一箇羞惡。可兼辭讓是非。單說一箇是非。可包羞惡辭讓耶。

魯春對。理無形影。把捉不得。只將他發動處推驗其本體。則發動處雖有界分。論其本體。固自渾然。故隨所感而動。惻隱一發。到合宜處義爲之主。到中節處禮爲之主。到辨別處智爲之主。此所以溯源頭則一箇惻隱。而及其端緖畢露。體段已成之後。各全一箇。不容相混也。然因其所發。必加擴充。以極乎本然之量。則性本在我。情隨幾動。其於反本窮源之際。亦自有間架之井井不紊者矣。

孔子未嘗言四七。而中庸始言七情。孟子始言四端。端與情。名旣有異。四與七。數亦不同。則復有如思孟之聖。極論心性之妙用。安知七情之外更無他情。四端之外更無他端耶。所指而言者。雖若不一。其實四七不是互發。然且謂端謂情。曰理曰氣。至于今競相甲乙。彼人心之酬酢萬變者。又誰能窮其說也。

魯春對。性固萬理燦然。而擧其綱只有箇仁義禮智。情固泛應曲當。而約其目不出於喜怒哀樂愛惡欲。雖思孟復起。四端七情之外。豈有別般作用之可指言者耶。不過從四七中推說其未盡底蘊而已。

忍性卽學問之喫緊工夫也。而此曰不忍何也。日用間事爲。皆從忍字上做得來。然後可以增益其所不能。聖人之不思不勉。固無待於忍字。而至如思誠以下遏欲存理之工。豈不惟忍是賴乎。

魯春對。以其懲忿窒慾而言則曰忍性。以其惻怛慈愛而言則曰不忍。聖賢立言。隨處各異。是猶彼則曰動心。而此則曰不動心也。

此云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隘與不恭。君子不由也。夷惠旣有是君子不由之病。則孟子又以聖之淸聖之和稱之者何也。豈有君子之所不由而可許爲聖者乎。不然則所謂隘與不恭。特說其不善學之後弊。而非指夷惠身上言歟。

顯默對。孟子所謂聖之淸聖之和。非以全體之聖言。特就其一偏造極處言。旣不能爲中庸之聖。則二者之弊。卽在夷惠身上。而不必待不善學者。此豈成德君子所可由也乎。

孟子之託疾出弔。以宣王之不可召而召之耶。抑以其辭以疾者。爲不誠耶。以下文所論觀之。似專就不可召上說。而設使宣王眞有寒疾。無以就見。則所與欲謀者。將因不可召而不得謀歟。孟子亦以不可召之故。不遂造朝耶。人君之有親賢樂道之心者。蓋必無事不謀。無日不見。而欲日日就見而謀之。事勢恐有行不得者。似此處不能無疑。何以看爲得耶。

履健對。人君之待賢。誠與敬而已。誠卽實心。敬卽禮遇。今齊王之託疾。旣非實心。召之亦欠禮遇。則此章之義。恐當幷此二者看。誠使齊王眞箇有疾。孟子固當不待召而趨造。或未及趨造。而有事可議。則先使人就問之。仍致病未往見之意。無所不可。如此則其於敬禮之道。詢咨之方。豈有一毫窒礙之端耶。

此云惡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使齊王齒尊於孟子。則是有其二矣。可以慢孟子之一耶。此當以賢者之不可召。泛論道理而已。不必於三達尊上。較量其彼一此二之多寡。而孟子之言如此。欲聞其說。

履健對。三達尊之中。德最重。齒次之。爵又次之。苟有其德則只此一箇。足以優於彼。况兼德與齒乎。然當時齊王之所以尊孟子。在德不在齒。則假使齊王齒尊於孟子。其爲不可慢均矣。孟子此訓。特主於德而論其道理而已。顧何嘗以王一我二。較量多寡也。

孟子之一受一辭。固皆是也。而行有遠近。兵有多少。若行近而贐重。兵少而饋厚。則得無外託其名而內實貨之之嫌耶。孟子當此等處。將何以處之。

時秀對。君子於辭受之際。當於義而已。苟以是心至則期受之而已。物之多少。何足計也。原憲辭粟九百。子曰毋。以與爾隣里鄕黨。齊王欲養以萬鍾。孟子斥之以龍斷。若使孟子當此等處。亦當視義之可不可。而不當計物之多少矣。

孟子一言而使齊之君臣知罪。固善矣。而齊王之不能救民。必有受病之處。孟子何不因其天理之乍見。投以對證之良劑。只如是引而不發而已耶。知其罪而不能改。固失在齊王。孟子亦恐不免於語焉不詳之歎。未知如何。

益運對。距心受病處。在於重祿輕義。齊王愛病處。在於重財輕民。知如此爲病則不如此爲藥。對證之良劑。孟子何嘗不告耶。特齊之君臣。說而不繹。從而不改耳。

孟子於沈同之私問伐燕也。只答以可伐之實。而未嘗告以天吏然後可伐之意。則沈同豈能聞一知二。得孟子言外之義而不伐耶。及夫事誤之後。乃曰彼如再問。應之曰爲天吏則可以伐之。藉令孟子不知沈同之私問。出於齊王之所使。聖賢答問。各視其人之曉不曉而詳略不同。則孟懿子未達。夫子亦豈不呼樊遲而告之。使之聞之乎。

祖承對。沈同固非能伐燕者。亦未嘗以王命來問。而言齊之將伐燕也。則孟子豈可逆探其情。而預告齊之不可伐乎。與夫泛論道理。而因其未達以反復之者。不同矣。

齊王之就見也。臨別之言。眷眷於繼此得見。向慕之意。申申於中國萬鍾。至欲使國人矜式。則其所尊禮愛敬。固可謂勤且摯矣。聖人亦有際可之仕。孟子何若是邁邁。至引龍斷之說。而拒之不受耶。

魯春對。齊王之言。外雖尊禮。實非誠心。孟子之適齊。本爲行可之仕。則言不見用之後。豈可苟縻於矜式之虛文。而不知去哉。若聖人際可之仕。其初亦以際可而來故也。

此云子爲長者慮。而不及子思。其言得無不讓耶。曾西之於子路曰。吾先子之所畏也。夫以先子之同門。而敬之猶如此。况孟子受業於子思之門人。而今此辭氣。有若自處以子思之上者何也。

仁浩對。孟子雖受業於子思之門人。其造詣高深。旣不在子思之下。而齊王之待孟子。不如繆公之待子思。故數轉反復之辭。但曰彼之待我者。不及子思而已。則蓋欲使王自反其失禮。而其自處之尊。抑可謂有光於私淑之地矣。

孔子去國。接淅而行。蓋聖人之去留。惟視道之行不行而已。道不行矣。去便卽去。孟子之三宿出晝。何怪乎尹士之譏之也。若以悻悻然去。爲小丈夫。則孔子之接淅。亦可謂小丈夫耶。

載瓚對。接淅去齊。固是去他國之道。而孔子去齊。猶可以適衛適陳。當孟子時。滕有賢君而疆埸削弱。魯雖舊邦而權姦竊據。惟齊以千里之國。王有足用之資。則亞聖汲汲行道之心。安得不三宿係戀。或冀反予乎。此時義之不同。而未可以一例論者也。

充虞有不怨尤之問。而孟子以彼一時此一時答之。則孟子此時。固不能無不豫可知。末又曰吾何爲不豫哉。一章之內。首尾得不矛盾耶。

允大對。不能無不豫。聖賢之憂世也。吾何爲不豫。聖賢之樂天也。故此章以其時考之以上。以理言也。理當如此而不如此。則不能無不豫者。不亦宜乎。天未欲平治以下。以氣數言也。氣數之所使。雖聖賢亦末如之何。則吾何爲不豫者。不亦宜乎。豫與不豫。似若矛盾。而固皆有所以也。以上公孫丑

性善之善。善國之善。字義則似無異同。而朱子於性善則曰渾然至善。於善國則曰去惡爲善。豈兩善字。亦有高下等級之可論耶。

仁浩對。性善之善。重在善字。故訓得較實。善國之善。重不在善字。故訓得較虛。此如一箇仁字。而單說仁處。以心之德愛之理釋之。稱仁人仁者處。以仁厚仁慈等目釋之也。

此所謂吾宗國魯先君者。朱子則以爲滕與魯俱文王之後。而魯祖周公爲長。兄弟宗之。故滕謂魯爲宗國也。東萊則以爲假如國君有兄弟四人。三庶而一嫡則嫡者君之同母弟。公子旣不敢宗君。君命同母弟爲之宗。使庶兄弟宗焉。滕謂魯爲宗國亦如此。兩說果孰得孰失。或謂周公初非長兄弟。朱子獨不記周公弟也之文。又不記周公太姒之第七子。爲武王母弟第五人乎。然則此當以東萊說爲正耶。先儒又謂魯周公之後。滕叔繡之後。敬聖人故宗魯。此說亦何如。

仁浩對。朱子之說。主少長。東萊之說主嫡庶。兩說皆有所據。而但周公弟也。管叔兄也。旣有孟子明文。則朱子之以爲長兄弟。抑有他考而然歟。至於敬聖人云云。恐未必然。若謂非長非嫡。而惟聖人是宗。則孔氏之宗。必在仲尼。孟氏之宗。必移子輿。此豈重宗統之本意哉。

此章五十而貢。七十而助。百畝而徹。作一疑案久矣。陳氏云夏時洪水方平。可耕之地少。至商而寖廣。至周而大備。徐氏云古者民約。故田少而用足。後世民多而用廣。故授田之際。隨時而加焉。朱子則云先王疆理天下之初。做許多畎澮溝洫之類。大段費人力。若謂自五十而增爲七十。自七十而增爲百畝。則疆理都合更改。恐無是理。顧氏則又云三代取民之異。在於貢助徹。而不在於五十七十百畝。其五十七十百畝者。特丈尺之異。而田未嘗易也。何說爲正。

仁浩對。朱子以此尋常疑晦。其於答人之問。屢以爲不可知。而今以顧說解之。田未嘗易而丈尺不同者。似可粗通。

此節結句。以文字之體言之。當先解貢。次解助次解徹。而貢則不解。徹先於助者何也。若謂助法實寓於徹中。故先解徹云爾。則貢法亦寓於徹中。何不先解徹次解貢次解助歟。

載瓚對。貢字之義。是下供上之謂。則與助徹不同。蓋無事於解。而徹先於助者。不特助法實寓於徹中。當戰國之世。如欲行王政。則承周之制。行徹之法。時義事勢。不得不然。故以當行者先之。文字之體。固宜如此。

此章前節旣言禹疏九河瀹濟漯決汝漢排淮泗。而中國可得以食。後節又言后稷敎民稼穡樹藝五穀五穀熟而民人育。夫中國之可得以食。當言於后稷稼穡之後。不當言於大禹治水之時。則此所云可得以食者。何謂也。豈指奏庶鮮食而言耶。

載瓚對。洪水橫流之時。平陸盡入於懷襄。后稷雖欲敎民稼穡得乎。及夫洪水旣平。大陸旣作。始乃有田可耕。有穀可藝。則此云可得以食者。謂其有可食之道。而非謂其已得粒食也。

勞來匡直輔翼。恐當作三等看。勞來是資質之近乎。中者。匡直是資質之過乎中者。輔翼是資質之不及乎中者。如是分屬然後。與夫使自得之。文理接續。至於又從以振德之。則雖有此受氣之粹駁。用力之難易。而三等人。皆可以提撕警覺以加惠焉。此一句又當分截看。未知如何。

載瓚對。勞來與匡直。固是兩樣事。而若將輔翼二字作三等看。則勞來匡直者。勞來匡直之而已。幷無輔翼之敎矣。夫輔之翼之。有優游浸漬之義。故終能有使自得之效。此正與敬敷五敎在寬同義。今以輔翼又爲一截事。則意味豈不淺短。功化豈能融徹乎。

此云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謂是三者不能淫我移我屈我之意耶。抑我不爲三者之所淫所移所屈之意耶。此三者之中。亦有難易淺深之可言耶。

龍輔對。此不曰不爲。而曰不能。則三者不能淫我移我屈我之意。而三者皆爲養氣不動心以後事。則恐無難易淺深之可分矣。

孟子之於齊梁之君。不遠千里。必皆往見。則公孫丑所謂不見諸侯者何謂也。此章與陳代所謂不見諸侯。皆屬孟子歷聘諸國以前事耶。

允大對。諸侯無越國見賢之禮。故必厚幣以迎之。卑辭以招之。然後賢者始往見之。陳代與公孫丑所謂見諸侯者。蓋指不待招而往也。若齊梁之君旣盡其招延之道。則孟子何可不往見耶。

湯之放桀。自堯舜五百年後。治亂之一大機會也。孟子反略之。直以武周繼之於堯舜之後何也。先儒云夏桀時未必有飛廉等與虎豹犀象之害。夫以瓊宮瑤臺脯林酒池。而當時豈無逢迎之小人。馴養之虎豹犀象哉。且桀紂之稔惡天下。一也。未必以此等事。存拔於一亂之階。此章之義。何以看則爲得耶。

益運對。孟子治亂之說。只從擧天下民生困窮人心淆亂時歷言之。初不以人君之賢否爲別。故雖堯舜在上。而民生困窮則謂之亂。雖孔子不得位。而亂賊知懼則謂之治。以此推之。桀紂之惡。固無優劣。而桀之時先王之澤猶有未泯。其民生困窮。人心淆亂。不至如紂時之甚。故一亂之運。必以紂當之者此歟。若先儒所云。恐未免太泥矣。

當戰國之時。擧世之人。皆營營於功利。苟苟於爵祿。不知廉恥之爲何物。而獨仲子之操。雖曰過於中道。猶勝於營營苟苟者。則孟子之於仲子。雖不可以中道許之。幷與其一節之可取者。斥之不遺餘力何也。

魯春對。仲子卽所謂欲潔其身而亂大倫者也。當其營營苟苟之時。彼獨爲人所不可爲之事。故如匡章之類。皆稱其廉。則若非孟子闢之廓如。將以仲子爲眞箇廉士。而仲子之道。遂行於世。此聖人所以惡似而非者也。

陳仲子之身織屨妻辟纑以易之者。與許行之捆屨織席饔飧而食相似。豈仲子亦許行之徒耶。

宗燮對。許行仲子。同一外道。而許行假託神農之言。所謂農家者流。仲子則徒欲自高。局於一節。所謂過於狷介者矣。以上滕文公

此章只說先王之道。先王之法。不忍人之政而已。不言其如何而爲道。如何而爲法。如何而爲政。曰道曰法曰政。竟是何謂。而今欲擧而措之。則何者爲最要耶。

魯春對。道者政之本也。政者法之要也。法者道之推也。政之具也。道之於政。猶木之有根水之有源。政之於法。猶衣之有領目之有綱。以堯舜言之。仁民之心道也。匡直輔翼政也。同律度量衡。治六府三事法也。然道有以心言者。有以政言者。此章所謂堯舜之道。以心言也。所謂先王之道。以政言也。而一章之內。眷眷以仁政仁心仁聞仁覆仁者。反復爲說。則擧而措之。捨一仁字奚以哉。

工不信度之工。集註以官釋之。則工是百工之工。而與上文朝不信道。似無分別。百工之外。安得更有朝廷耶。然而朝不信道。工不信度。相對爲兩截事何也。

載瓚對。朝者指君卿大夫也。工者指庶僚百執事也。在上者謂之朝。在下者謂之工。故朝不信道。承上上無道揆而起下君子犯義。工不信度。承上下無法守而起下小人犯刑。統言之則工亦朝也。而分言之則朝屬上而工屬下也。

此以責難閉邪。分屬恭敬。恭與敬之分。可詳言耶。責難難於閉邪則恭優於敬耶。

載瓚對。恭主於外。敬主於內。責難以事而事見於外則言恭於責難。閉邪以心而心存於內則言敬於閉邪。其所分屬。各有攸當。曷嘗有難易優劣之可言耶。

堯之所以治民。則見於典謨者固多矣。舜之所以事堯。于何可見。考之典謨。舜之告堯。未嘗有責難陳善等語。而如惟帝時克之云。不過贊揚堯之大德而已。然則贊揚其德。卽所以敬其君耶。

仁浩對。堯之治民。今皆可考。而雖舜之事堯。其見於典謨者。亦豈無徵乎。自夫宅揆齊政。以及封山濬川。莫非替勞於倦勤之齡。無負於授受之意。而九成樂奏。名以大㲈。㲈者紹也。紹堯之謂也。欽明之德。無待乎陳善。都兪之辭。不賴乎責難。則此豈可以尋常君臣間使事之道。比論之者哉。

孟子之時。周室雖微。猶天子也。况宣平之際。朝覲會同。未嘗去周室而之他。故幽厲之不仁也。而天下猶不能不尊周。則孟子之於此章。直曰三代之失天下何也。孟子之意。固以東遷以後。不足謂有天下而爲天子。然天子之名故在也。豈容遽歸之失天下耶。

魯春對。周室東遷。不復爲政於天下。則國雖未亡。而政已亡矣。所謂失天下者。豈非失其政之謂耶。孔子之時。天下猶知宗周。而至孟子時。天下之不知有周也久矣。孟子獨無如天命人心何。則安得不謂周已失。而勸齊梁之君欲行王政者。亦以此歟。

孟子平日。或專言仁。或以仁義對言。或竝論四端。而此章則只擧仁智禮。不及於義者何也。

宗正對。此章承上章。而重在仁一邊。仁包禮智。故不過帶說。非論禮智之全體也。然愛人治人禮人之道。亦不可捨却一義字。孟子之於仁義。或以義對仁。或專言仁而義在其中。則此等處恐不當一例看。

此章果與大學相表裏。而但曰家之本在身。不及於誠正格致者何也。昌黎作原道。言誠正而不言格致。則先儒譏之以無頭之學。孟子此章之獨無此嫌。可得聞其說歟。

載瓚對。大學爲學者進工之序。而歷叙八條目。此章爲人君反躬之道。而只擧一身字。然此章在身二字之中。實包格致誠正之意。如大學修身爲本之身。則豈可與昌黎之以誠正爲首功者。同其失哉。

孟子之時。陪臣之執國命久矣。利己則悅之。害己則惡之。惡之則易置其君如奕棊。爲其君者。若欲務悅其心而懼或得罪。則雖擧一國而充其慾。亦有所不足。此所謂不奪不饜者也。晏子曰惟禮可以已之。夫以禮爲國。每事必當於理。使巨室有所畏憚而不敢動可也。今曰悅慕云爾則似與畏憚稍異。曰不得罪云爾則又與以禮不同。孟子之言如此何也。

載瓚對。使人心服之謂悅慕。自正其身之謂無得罪。人心旣服則更何事畏憚。吾身旣正則此所謂以禮。誠使人君言動合理。擧措得宜。無或非理而取怨。必思正己而感人。則自無見過於世臣。而晏子所云惟禮可已者。亦豈出於此哉。然則畏憚其威勢而不敢動者。其視德敎入人眞心慕悅者。淺深大小。不啻較然矣。

此云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强。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信斯言也。當天下無道之時。雖有大德大賢。不惟其力之所不能及。亦不當逆天而强服之也明矣。孟子之時。天下之無道孰甚焉。下文又曰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爲政於天下。前後之言。得不矛盾耶。

魯春對。天下有道之時。氣數與天理脗合。而人事無庸變之。此只當順天而不可逆天也。天下無道之時。氣數與天理乖舛而人事不得不變之。此可以反漓爲淳。反亂爲治。則天地之氣數。亦豈無轉衰爲盛之道乎。上節以順天言。下節以回天言。若相矛盾。而實相發明也。

大國五年小國七年。程子以爲凡此類。學者皆當思其作爲如何。乃有益。蓋孟子之時。所謂大國如齊梁是已。所謂小國如魯宋滕薛是已。使孟子爲政於此國則當如何施措耶。滕文公之於孟子。亦嘗擧國以聽之。則孟子終不能使文公爲政於天下何也。

宗正對。以孟子七篇觀之。其告齊梁滕宋之君。必勸之以仁義。稱之以堯舜。此其根本。而其政則君君臣臣老老幼幼。斟酌乎三代田賦之制。摸倣乎虞夏學校之䂓。大而禮樂刑政。小而關市苑囿。靡不纖悉備具。則數者之於王政。豈非其所當作爲者耶。至於五年七年之分。以勢之所乘。各有難易。故功之所就。不能無遲速如此。然孟子之於滕文公。一則曰猶可以爲善國。一則曰後世子孫必有王者。夫文王以方百里起。而滕不過五十里。則縱師文王。其如微弱之已甚何哉。

孟子之言仁不仁多矣。朱子未有以心之存不存釋之者。而此獨云爾何也。存得此心則便可謂之仁耶。

載瓚對。孟子言仁處。多從事功上說。罕從本原處言。而至於此章。以修德行王政之本。論天人授受之原。承之以天下之得喪。係於仁不仁之間。而仁之說遂大備矣。故朱子始以本心二字。釋仁之體。終又以存亡得失之機。反復爲說。夫心外無仁。仁外無心。仁不仁之分。豈有出於心之存不存耶。

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此與大學平天下章與民同好惡之義相符。而但世衰俗弊。民失其本心。好惡之出於正者蓋尠矣。雖其所欲所惡。不能皆合於理。亦當與之聚而勿施焉已乎。且民之欲惡。有萬不同。此之所欲。彼或惡之。甲之所惡。乙或欲之。則若是者。又安得每人而悅之。必有所以行之之道。欲聞其說。

載瓚對。聖王在上。推是心於天下。吾所欲焉而知天下之同欲。吾所惡焉而知天下之同惡。以民吾同得之心。度天下同願之情。而俾各無違於本然之則而已。其所以行之之本。一公字是耳。若使人君家喩而戶說。彼所欲焉而從之於彼。甲所惡焉而循之於甲。則雖以堯舜之仁。亦有所行不得者矣。

自暴以禮義言。自棄以仁義言。其所以分屬之說。可得聞歟。下文安宅正路之喩。承上居仁由義之句。而自暴者之言非禮義。仍無結果者何歟。

載瓚對。此曰禮義。卽仁義也。克己復禮爲仁則禮只是仁之䂓矩範圍也。故先儒曰禮義。猶言道理。仁義。乃實落字。所以下段只申言仁義。

此章親親長長。爲邇與易。則天下平。爲遠與難歟。集註云舍此而他求則非指天下平可知。而後儒或主天下。或主異端。當以何說爲正。

仁浩對。此當以異端爲遠與難。夫堯舜之道。孝弟而已。捨此不爲。而深求隱僻之理。務爲高遠之行者。豈不指當時楊墨之徒乎。

孔子若得位行道。則當有比屋可封之效。况於親炙之十哲。豈有化不得之理。而冉求以聖門高弟。反有爲季氏賦粟聚斂之擧。以至於鳴鼓而攻之者何也。

顯默對。聖人之敎。無物不化。夫豈不及於升堂之弟子。而但求也藝。藝者是局於一藝之謂也。故其賦粟聚斂。亦從一藝字中出來矣。

聖賢觀人之法。孔子觀其內。孟子觀其外。先儒謂宜互看。而但以外貌定其賢邪。則得無失之子羽之歎耶。王戎眼若巖下電。蔡京視日不瞬。可謂瞭矣。而未聞其爲賢。則瞭與眊。豈足以知人之賢邪哉。

魯春對。孔子就人存心處事之不可隱者觀之。孟子就人精神發露之不容僞者觀之。蓋眸子。人之一身精神而中心之符契。天機之發露處也。眼若巖電。才則才矣。裴楷見而目之。視日不瞬。貴則貴矣。陳公知爲悖逆。此非所謂眸子不能掩其惡者耶。然惟孟子然後可以此觀人。亦豈人人之所可能者也。

此章男女授受不親之禮。嫂溺援之以手之權。對擧而互言之。則可知經者爲禮。權者非禮。而集註云權而得中。是乃禮也者。何謂也。然則漢儒反經合道之說。未見其不是。而程朱之深斥。抑或爲過歟。

魯春對。禮以經言。權以變言。而當權而權則權亦合於經。合於經則合於禮矣。漢儒反經之說。易流於變詐之術。將不知合於權。而經在其中。故程子非之。朱子亦以程說爲是。與此章權而得中。義本不同。

才也養不才。中也養不中。故人樂有賢父兄。則此章所謂父子不責善者何也。先儒以爲當不義則亦戒之而已。養不中養不才之養字。豈不指平日義方之訓耶。

載瓚對。養者漸之以仁。磨之以義。從容不迫。以俟其自化也。責者督以程科。束以繩墨。不少寬假。繼之以威怒也。然則優游涵泳。誘掖導迪。卽所謂不責善。而與養不才養不中。只是一般道理。王氏所謂戒之而已者。亦豈非此箇意思耶。

此章之義。先儒論之詳矣。但齊宣王聞國人仇讎之說。必當勃然變色。而今以爲舊君有服之禮。溫言以反復。則宣王容物之量有如此。亦足謂賢君。而終不能行王政者何也。

履健對。齊王問答。果甚雍容。其天姿之仁恕可見。然私欲害之。終不能擴充其善端。則此亦氣數之使然。而不可以人力致之者歟。

曾子之於武城。雖無死守之義。而避而去之。得無不可耶。士爲知己者死。則父師之視子弟。反不如知己者耶。子弟之事父兄。父兄之施子弟。爲道雖云不同。亦豈若是其恝耶。

時秀對。爲知己者死。一節之士也。聖賢去就。固不當以此論之。而父師之於子弟。亦豈全無所以處之者。特武城當日之事。必有所不當與者故也。

和順積中。英華發外。卽聖人氣象也。故詩稱抑抑威儀。維德之隅。論語稱溫而厲恭而安威而不猛。惟彼可畏之威。可象之儀。見於面盎於背。施於四體者。何莫非異於人者。而孟子直曰堯舜與人同者。果何謂也。若以爲自謙之辭則將堯舜譬諸己。反不得爲謙也。若以爲竊瞯之非禮則聖人亦有視所以觀所由察所安之訓。齊王之瞯之。無甚恠矣。何乃以堯舜之聖。卑夷於平人。而自道之如此耶。

魯春對。孟子泰山巖巖之氣象。固有異於人者。故齊王見其異而使人瞯之。然聖人何嘗如鬼神雷霆之不可名狀。風雲造化之不可測度。其日用常行。特盡人之道而已。孟子所謂堯舜與人同者。亦指其盡人道而無他異也。以上離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