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觀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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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觀魚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7

〈同州刺史矢魚而觀之。御史糾彈。辭曰:「農隙以講,事仰處分。」〉

爰整車徒,用陳蒐狩,辨其貴賤,習以威儀。將七德而聿修,在三時而無害。眷言刺史,殊昧《禮經》。在施政以庇人,無聞去獸;苟徇情而略地,空見觀魚。且魯隱如棠,僖伯稱諫;有窮遊洛,虞人獻箴。從皂隸之賤司,誠當失位;輕公侯之重任,實曰「曠官」。理合緘言,豈宜文過?請從繡衣之糾,勿聽彤襜之辭。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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