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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牢祭有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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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牢祭有違判
作者:張子琳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52

〈孟壬具少牢祭仲已。遽執畢入。讚者告已有違。已云:「以備失也,得禮之中,何乃妄告?」俱詣博士定。博士曰:「禮和為貴,豈在爭乎?」科讚者不伏。〉

祭禮崇孝,祀事孔明,既前期筮賓,亦將獻諏日。於是辟廟門以展禮,所敬在供;列有司而行事,不敢違犯。孟壬義重五經,職惟三命。有豐卷之位,不請田以用牲;明周公之典,據少牢而乃給。然屍祝甚儼,雷洗具陳,剛鬛柔毛,則雲肥腯;簠簋普淖,所謂馨香。宰人銜命以抽扃,仲已遽資於執畢。又以舉肉,在禮實曰無違;讚者則那,每事奚其不問?患既自掇,爭乃增羞。博士勿謂於貴和,讚者終宜於伏罪。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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