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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逸仙、江亢虎之社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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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逸仙、江亢虎之社會主義
Kontrau Sun Yat-San kaj Kiang Kang-Hu

作者:劉師復
1914年4月18日
本作品收錄於《民聲》和《師復文存

今日一般人之心目中,以爲中國言社會主義者有二人焉,即孫逸仙江亢虎是也。是二人之有志提倡,記者未嘗不感之,顧其所言究足爲真正的社會主義否,吾人有不容不研究者。近世學子,耳食者衆,震於總統黨領之名義,不暇論列是非,輙盲信爲社會主義之真相,其結果有反足爲社會主義之大障者。記者於此,又曷能已於言耶?

顧記者欲論二氏之主張,當先以數語略述社會主義之定義及其派別。

社會主義者,反對私有財産,主張以生産機關(土地器械等)及其産物(衣食房屋等)歸之社會共有之謂也。其簡單之理由,以人類生活賴乎衣食住,衣食住之所由來,則土地生之,器械作之,而尤必加以人工者也。土地爲天然之物,非個人所能私有,器械亦由人工造成,人工則爲勞動者之所出,故以正理論之,凡勞動者當得衣食住。惟現在資本制度之社會則不然,土地爲地主所佔據,工廠器械爲資本家所獨有,大多數之平民,則服役於此二者,爲之生産各物,其結果則大部分利益均爲地主與資本家所掠奪,勞動者僅得微薄之工資,終歲勤動,曾不足以贍其生,而地主與資本家則深居大厦,坐享最高之幸福,其不平孰甚於斯?欲救其弊,惟有由地主資本家之手取囘其土地器械,歸之公共,由勞動者自作之自用之,人人共同工作,人人共同生活,夫然後可謂之平。此即社會主義之原理也。顧社會主義主張以生産機關屬之公有,此爲凡言社會主義者所公認,無有異辭。惟對於生産物之分配方法,則言人人殊,而社會主義中遂有種種之流派。然大別之可略分爲二,一曰共産社會主義,一曰集産社會主義。共産社會主義者,主張以生産機關及其所生産之物全屬之社會,人人各盡所能以工作,各取所需以享用之。集産社會主義則主張生産機關屬之公共,其所生産之物,則由社會或國家處理而分配之;其分配法亦有種種不同,然大致不外視其人工作之多寡,酬給因之而異,各人所得之酬給,即爲個人私有物。二派主張雖有不同,然苟欲其主義之實現,必須從根本推翻現社會之組織,由資本家之手取囘生産機關,此則二派共同之點也。(至二者之優劣,當世已有定評,所謂社會者,乃對於個人而言,故既曰社會主義,則凡社會之物,皆當屬之公有,而不能復容個人之私有權。今集産主義以衣食房屋之類屬之私有,是明明尚有個人私産,根本上已背乎社會主義之定義。且同一房屋,牛馬之圈厩則爲公有,人居之房舍則爲私有;同一用品,工廠之煤膏則爲公有,人家之薪火則爲私有,於理論上豈復能通?且集産者主張按各人勞動之多寡而異其酬給,是則强有力者將享最高之幸福,能力微弱者將至不足以贍其生。夫能力之薄弱,或關乎生理,而非其人懶惰之罪,乃結果不幸若是,尚何幸福均等之足云?此吾人所以謂集産主義爲不完全之社會主義也。)此外有所謂社會政策者,不欲從根本推翻現社會之組織,惟欲借政府之力施行各種政策,以補救社會之不平。其政策亦有種種,如限制資本家,保護勞動家,行累進稅及單一稅,以及設置公共敎養機關等皆是。此種政策,不過在惡濁政治中自標一幟,不能名之爲社會主義也。以上社會主義及社會政策之派別異同大略如此。今孫氏與江氏所倡導者果爲何派之社會主義乎?抑但爲社會政策乎?以吾意言之,則二氏之言均社會政策,而非社會主義也。讀者苟疑吾言,請得而論之。

孫氏本政治革命家,社會主義非其專治,惟心醉亨利佐治之學說(即單一稅論),欲實施之於中國,故同盟會會綱有「平均地權」之語,即此物也。然亨利氏之單一稅論,乃一種之社會政策,而非社會主義。蓋社會主義無論爲共産爲集産,必須由富人之手取囘一切土地器械歸之公共,使社會上無復留地主與資本家之跡,單一稅制則僅限制大地主,略减其勢力,而不能使之消滅。蓋大地主固不患地稅之增長者,以彼將間接取償於勞動家故也。以社會主義之根本理論言之,土地爲天然之物,固不容有所謂地主,即亦不應更有所謂賦稅矣。顧孫氏不但主張單一稅而已,同時又自稱主張集産社會主義。其在中國社會黨之演說有曰:「共産主義,本爲社會主義之上乘,然今日一般國民道德之程度未能達於極端,……則主張集産社會主義,實爲今日唯一之要圖。」其下復盛稱集産主義之元祖麥格斯之資本論,是孫氏儼然集産派矣。集産主義雖非圓滿之社會主義,然因主張土地器械均歸公有,絕對不容私産制度之存在者也。今既主張集産主義,已從根本上推翻一切地主及資本家矣,又何必有所謂單一稅者以駢枝於其間乎?孫氏亦明知二說之相左,故輙變其名曰「單稅社會主義」,復爲調停之說曰:「亨氏與麥氏二家之說,表面上似稍有不同,實則互相發明,當並存者也」云云。不知單稅論之所由來,即以憚於改革,懼社會主義所倡向地主取囘土地之說之不易行,乃代以單稅之法,期稍殺地主之勢力,實則因陋就簡,不敢實行社會革命者也。若集産主義,無論其合理與否及手段若何,然終不免改革現社會之組織,取囘今日地主所佔之土地歸之公共,如是即斷斷不必復有事於單稅,猶之主張共和,即不必復有事於君主立憲,更無所謂並存者也。今孫氏乃同時主張集産主義與單一稅制,吾誠不知其所可也。推原其故,實由孫氏誤認社會政策爲社會主義,復誤認社會政策之所謂國有事業即爲社會主義之資本公有,故至以麥氏資本公有亨氏土地公有相提並論,不知所謂資本公有者,乃取囘生産機關,操之勞動者之手,由勞動者自使用之,非如國有事業以國家爲資本主,勞動者服役於國家,無異其服役於工廠主者比也。麥氏嘗解釋「資本」之意義曰:「資本者乃貨物生産之際所發生之一種社會的關係也,故生産機關苟操之直接生産者(即勞動者)之手,此時即無資本之可言,惟藉生産機關以剝奪勞動者之利益,至是始稱爲資本。」社會主義之資本公有,即生産機關操之直接生産者之手之謂,使資本之勢力無可表見者也。國有營業,則仍藉生産機關以剝奪勞動者之利益,而資本勢力反益漲膨者也。二者在學理上之背馳若此,孫氏乃謂鐵道及生利事業收爲國有,即爲解決資本問題,即認爲無異公有,是直不知「資本」之意義者耳。孫氏所謂主張集産社會主義者不外如是。然則滿清與現在之政府均嘗嘩叫鐵道國有矣,亦可謂爲社會主義否乎?至亨氏之單稅論,純爲支支節節之社會政策,孫氏乃以之與麥氏資本論並舉,尤爲不倫。麥氏雖但言資本公有,然土地實可包括於其中,土地亦生産機關之一,凡集産家無有不主張土地公有者也,且其所謂公有,實以土地歸之直接生産者之手。單一稅則但由地主之手分潤其稅金,不但不能名爲土地公有,並且不能名爲國有,祇可名爲政府與地主分有耳。而孫氏乃以爲能解決土地問題,是又不知所謂公有之意義者矣。由此言之,孫氏之所謂社會主義,不過國有營業專徵地稅之兩種社會政策而已,曾何社會主義之足云。

若夫江氏,儼然「中國社會黨」之黨領,自當有明確之主張,惟記者嘗搜索其言論,則又未嘗不病其蕪雜也。江氏曾爲「社會主義商榷之商榷」一文,其言曰:「共産主義乃社會主義之中堅,……均産主義、集産主義,其方法不如共産之善,故雖以共産主義爲社會主義不祧之宗可也。」觀此則江氏明明主張共産主義矣。乃其下文則曰:「共産主義之精言,不外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二語,然徒取所需而不盡所能者,將何以待之?……否則無比較、無競爭、無希望,其於人類進化似頗阻滯矣。若夫不勸而興,不懲而戒,無所爲而爲之者,又恐非一般人之程度所能及也。」前後兩說乃極端反對之文字,而江氏竟於一文中同時出之,此真足以令人駭怪者矣。以彼所稱爲「社會主義不祧之宗」之共産主義,竟不免於阻滯進化,然則江氏所言之社會主義果爲何等物耶?吾有以見江氏固未嘗深知共産主義之真諦者也。抑不獨不知其真諦,且亦未知其定義與派別,故又曰:「共産主義,産分動産與不動産,此派中有主張一切共有者,有主張不動産共有而動産仍私有者,有主張不動産公有而動産則廢除者,即廢産主義。廢産主義有名實俱廢者,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不計價值也,有名廢實不廢者,即一種進化的銀行滙劃法也,此外更有均産主義。集産主義,與共産頗不同。」江氏於共産主義中,分出若許流派,不知本自何人。若以吾所聞,則生産機關與所生産之物一切共有者爲共産主義(江氏所謂動産不動産一切共有),生産機關公有而所生産之物則私有者爲集産主義(江氏所謂不動産公有,動産私有,按不動産動産等字在此本不適用,今不暇深論),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爲共産主義,分勞異給各取所值爲集産主義(江氏所謂進化的銀行滙劃法)。今江氏乃統而納之於共産主義中。以集産主義爲共産主義已屬可駭,復謂此外更有集産主義,與共産頗不同,吾誠不知江氏以何者爲集産主義也。江氏於學派源流淆亂若是,故最近在美洲之演說又曰:「均産集産均非盡善之法,共産亦恐未易遽見施行。」同時取社會主義之各派一例推翻之,是真可稱怪劇者也。然而讀者無庸駭怪,蓋江氏實主張社會政策者,固無怪其取社會主義之各派一律推翻也。江氏之言曰:「鄙人主張敎育平等、營業自由、財産獨立、廢除遺産制度,凡人自初生至成人,同在公共社會中受同等之敎育,一届責任年齡,即令自由營業,所得財産,仍爲私有,惟各個獨立,不相授受,死後即收入公有。」此即江氏最簡明之主張矣。夫社會主義派別雖多,然其共同之點必反對私産制度,故無論共産集産,均主張以土地器械屬之公有。今江氏主張營業自由財産獨立,曰營業,曰財産,明明有私産無疑;曰自由,曰獨立,更明明保護私産無疑。且中國社會黨亦僅以專徵地稅爲黨綱,而未嘗主張生産機關公有,與孫氏政策如出一轍。其稍異於今世之資本制度者,特遺産歸公一事耳。然生前則明明各有私産,且私産之範圍不獨衣食房屋而止,必可並土地器械而私有之,因欲營業之自由,財産之獨立,非得土地器械之所有權不可也。充江氏之論,營業自由,野心家即隨之而起,今日之托辣斯大王不難復見於江氏之所謂社會主義之世,雖遺産歸公,終不足以絕其壟斷之慾望。蓋彼輩萬惡之資本家,大抵好虛榮,弄手段,以撫有多金奔走奴隸操縱金融爲樂事,其目的不但爲長子孫計也。故自由競爭一日不絕,即資本家與貧民之階級永無消滅之日,以此言社會主義,直南轅而北其轍耳。矢口言社會主義,乃於社會主義之根本思想尚且茫然,反謂「雖有私産以有生爲斷,共産之真精神亦不外乎是」,復自稱爲社會主義特殊之主張,吾以爲江氏之主張稱爲特殊之社會政策則誠無間言矣,若稱爲社會主義,則吾期期以爲不可也。何也,蓋社會主義之根本共同點,土地器械當歸公有,必先承認此共同點,始可與言社會主義,今江氏尚未及此。復證以其黨之黨綱,所謂贊同共和、融化種界、改良法律、破除遺産、普及敎育、振興實業、專征地稅、限制軍備八事,大抵皆社會政策之條件,於社會主義之根本精神相去固不可以道里計。本報前期謂其所主張近於聖西門之學說,實則仍不能企及。蓋西門氏固主張土地器械公有者,今江氏則僅僅竊取其廢除遺産一事而已耳,於其根本要義不敢附和也。然則江氏雖百計欲避社會政策之名,又烏可得耶?

由是言之,孫江二氏所言皆社會政策,而皆自稱爲社會主義,世人亦皆奉爲社會主義,此真不可思議之怪事也。然孫氏於社會主義之派別,尚釐然能辨,江氏則忽而推崇共産主義,忽而排斥共産主義,忽而以集産主義爲共産主義,忽而以遺産歸公爲共産之真精神,顛倒瞀亂尤難究詰。且孫氏常自稱社會政策,未嘗諱飾,其所領之國民黨,亦有採用社會政策之黨綱,故除混稱社會政策爲社會主義之一誤點外,尚不失爲宗旨一貫。江氏則明明主張社會政策,而必堅稱社會主義。袁氏登位,則電陳政見,國會開會,則上書請願,黨章中且明著「黨員得以本黨名義從事政治活動」之條,而必自謂不主張政治運動,必自謂非政黨。既非政黨,則「中國社會黨」之八條社會政策的黨綱又將從何而實現之?乃同時又自稱「本黨之宗旨不違反國家社會主義而可達到無治共産主義,本黨之性質可以爲政黨可以不爲政黨」模稜兩可,飾說欺人,至是而極,是則比孫氏抑尤下矣。至二氏共同之謬誤,即恐人但取所需而不盡所能,因之謂共産主義爲不可行是也。此等見解幾爲一般人所通有,記者曾爲《無政府淺說》(登本報第一期),對于此節已有解釋,讀者苟一參觀之,當能釋然矣。

記者之爲此論,純爲研究學理,非敢故爲苛論,更絕非對於個人而爲非議。誠以社會主義在中國方始萌芽,正當之書說寥若晨星,世人輙認二氏之論爲社會主義之模楷,不知誤信孫說,則將以國有營業單一地稅爲社會主義;誤信江說,則將以遺産歸公爲共産之精神,以營業自由財産獨立爲社會主義之所尚,而社會主義之真諦遂蕩然無存,此實社會主義前途之大禍也。記者爲發揚社會主義,保障社會主義計,又烏能已於言?(倘二氏以記者所論爲不實,而欲有辯正,此則記者所樂聞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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