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叢子/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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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孔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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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龍者,平原君之客也。好刑名,以白馬為非白馬。或謂子高曰:(子高,孔穿之字,孔箕之子,伋之玄孫)“此人小辨而毀大道,子盍往正諸。”子高曰:“大道之悖,天下之校枉也,吾何病焉。”或曰雖然,子為天下故往也。子高適趙,與龍會平原君家,謂之曰:“僕居魯,遂聞下風,而高先生之行也,願受業之日久矣。然所不取於先生者,獨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白瑪律,誠去非白馬之學,則穿請為弟子。”公孫龍曰:“先生之言悖也。龍之學,正以白馬非白馬者也。今使龍去之,則龍無以教矣。今龍為無以教,而乃學於龍,不亦悖乎。且夫學於龍者,以智與學不逮也。今教龍去白馬非白馬,是先教也,而後師之,不可也。先生之所教龍者,似齊王之問尹文也。齊王曰:‘寡人甚好士而齊國無士。’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君則忠,事親則孝,交友則信,處鄉則順,有此四行者,可謂士乎?’王曰:‘善。是真吾所謂士者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為臣乎?’王曰:‘所願不可得也。’尹文曰:‘使此人於廣庭大眾之中,見侮而不敢鬥,王將以為臣乎?’王曰:‘夫士也,見侮而不鬥是辱,則寡人不以為臣矣。’尹文曰:‘雖見侮而不鬥,是未失所以為士也,然而王不以為臣,則鄉所謂士者,乃非士乎。夫王之令,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民有畏王令,故見侮終不敢鬥,是全王之法也。而王不以為臣,是罰之也。且王以不敢鬥為辱,必以敢鬥為榮,是王之所賞,吏之所罰也。上之所是,法之所非也,賞罰是非,相與曲謬,雖十黃帝固所不能治也。’齊王無以應。且白馬非白馬者,乃子先君仲尼之所取也。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矢,以射蛟兕於雲夢之囿。反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也,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聞之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亦曰人得之而已矣,何必楚乎?’若是者,仲尼異楚人於所謂人也,夫是仲尼之異楚人於所謂人,而非龍之異白馬於謂馬,悖也。先生好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也。欲學而使龍去所以教,雖百龍之智,固不能當前也。”子高莫之應,退而告人曰:“言非而轉,巧而不理,此固無所不答也。”

異日平原君會眾賓而延子高,平原君曰:“先生聖人之後也,不遠千里來顧臨之欲去,夫公孫子白馬之學,今是非未分而先生翻然欲高逝,可乎?”子高曰:“理之至精者則自明之,豈任穿之退哉!”平原君曰:至精之說,可得聞乎。答曰:其說皆取之經傳,不敢以意,《春秋》記六鷁退飛,睹之則六,察之則鷁,鷁猶馬也,六猶白也,睹之得見其白,察之則知其馬,色以名別內由外顯,謂之白馬,名實當矣。若以絲麻加之女工,為緇素青黃,色名雖殊,其質則一,是以《詩》有素絲,不曰絲素,《禮》有緇布,不曰布緇,牜麗牛玄武,此類甚眾,先舉其色,後名其質,萬物之所同,聖賢之所常也,君子之謂貴當物理不貴繁辭,若尹文之折齊王之所言,與其法錯故也,穿之所說於公孫子,高其智悅其行也,去白馬之說,智行固存,是則穿未失其所師者也,稱此云云,沒其理矣。

是楚王之言楚人忘弓楚人得之,先君夫子探其本意,欲以示廣,其實狹之,故曰:“不如亦曰人得之而巳也。”是則異楚王之所謂楚,非異楚王之所謂人也。

以此為喻,乃相擊切矣。凡言人者,總謂人也;亦猶言馬者,總謂馬也。楚自國也,白自色也,欲廣其人,宜在去楚。欲正名色,不宜去白,忱察此理,則公孫之辨破矣。平原君曰:先生言於理善矣。因顧謂眾賓曰:公孫子能答此乎?燕客史由對曰:“辭則有焉,理則否矣。”

公孫龍又與子高記論於平原君所,辨理至於臧三耳。公孫龍言臧之三耳,甚辨,析子高弗應,俄而辭出。明日複見平原君,曰:“疇昔公孫之言,信辨也,先生實以為何如?”答曰:“然,幾能臧三耳矣。雖然,實難,僕願得。”又問於君:“今為臧三耳甚難而實非也,謂臧兩耳甚易而實是也,不知君將從易而是者乎,亦從難而非者乎?”平原君弗能應。明日,謂公孫龍曰:“公無複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

李寅言曹良於平原君,欲仕之平原君,以問子高。子高曰:“不識也。”平原君曰:“良常得見於先生矣,故敢問。”子高曰:“世人多自稱上用我,則國無患。夫用智,莫若觀其身。其身且猶不免於患。國用之亦烏得無患乎?”平原君曰:“良之有患,時不明也,居家理,治可移於官,良能殖貨,故欲仕之。”子高曰:“未可知也。今有人於此,身修計明而貧者志不存也,身不修會計闇而富者,非盜無所得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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