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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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部六十九 太平御覽
卷四百二十九.人事部七十
人事部七十一 

公平[编辑]

《尚書·洪范》曰:無偏無党,王道蕩蕩。無党無偏,王道平平。

《禮記》曰:昔衛獻公出奔反國,及郊,將班邑于從者而後入。柳莊曰:「如皆守社稷,則孰執羈靮而從?如皆從,則孰守社稷?君反其國而有私也,無乃不可乎!」於是弗果班。

又《孔子閑居》曰:子夏曰:「三王之德,參于天地。敢問何如?」孔子曰:「奉三無私以勞天下。」曰:「敢問何謂三無私?」子曰:「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奉斯三者以勞天下。」

又《儒行》曰:儒有內稱不避親,外舉不避怨。

《左傳·文上》曰:賈季奔狄。宣子使臾駢送其孥。孥,妻子也。宣子以賈季中軍之佐同官故也。夷之搜,賈季戮臾駢,臾駢之人,人,臾駢從臣也。欲盡殺賈以報之。臾駢曰:「不可。吾聞《前志》有之曰:敵惠敵怨,不在後嗣,忠之道也。敵,猶對也。夫子禮于賈季。我以其寵報私怨,無乃不可乎?介人之寵,非勇也。介,因也。損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釋此三者,何以事夫子?」盡具其孥,與其器用財賄,親帥扞之,送致諸境。

又《襄上》曰:祁奚請老,晋侯問嗣焉。稱解狐,其仇也,將立之而卒。解狐之卒。又問焉,對曰:「午也可。」午,祁奚子。于是羊舌職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對曰:「赤也可。」赤,職之子伯華。于是使祁午爲中軍尉,羊舌赤佐之。君子謂:「祁奚能舉善矣。稱其仇,不爲諂。立其子,不爲比。舉其偏,不爲黨。《商書》曰:無偏無党,王道蕩蕩。其祁奚之謂矣!」

又《昭二十八年》曰:晋韓宣子卒,魏獻子爲政。魏舒。魏戊爲梗陽大夫。戊,舒之庶子也。梗陽,在太原也。魏子謂成鱄:鱄,晋大夫。」吾與戊也縣,人其以我爲黨乎?」對曰:「何也?夫舉無他,惟善所取,親疏一也。」

《論語·雍也》曰:子游爲武城宰。孔子問之曰:「汝得人焉耳乎?」汝爲此宰,寧得賢人與之。耳,語助也。對曰:「有淡台滅明者,行不由徑。非公事,未嘗至于偃之室。」

史記》曰:邑人出獵,任安常爲人分麋鹿雉兔,部署小大劇易,衆人皆喜,曰:「任少卿分別平。」

又曰:陳平爲社宰,分肉甚均。里父老曰:「善哉!陳孺子之爲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此肉。」

漢書》曰:蕭何不與曹參相能,及何病,惠帝自臨視,因問:「君即百歲後,誰可代君?」對曰:「知臣莫若主。」帝曰:「曹參何如?」何稽首曰:「帝得之矣。臣死不恨。」

又曰:朱邑惇篤于故舊,然性公正,不可交以利。天子器之。

《東觀漢記》曰:耿嵩,字文都,钜鹿人。履清高之節,髫童介然特立,不隨于俗,鄉党大人莫不敬異之。王莽敗,盜賊起,宗族在兵中,穀食饑貴,宗家數百人,升合分糧。時嵩年十二三,宗人長少咸共推令主廩,莫不稱平。

又曰:陰興,字君陵,盡忠竭思,其無益于國。雖在骨肉,不以私好害公義。與張宗、鮮于褒不相喜,而知其有用,猶稱其所長而薦之。張汜、杜禽之徒與興厚善,以其華而少實,私貨以財,終不爲言,是以世稱其忠平。

又曰:第五倫,字伯魚。京兆尹閻興召爲主簿。時長安鑄錢多奸巧,乃署倫爲督鑄錢掾,領長安市長。倫平銓衡,正斗斛,市無阿枉。百姓悅服。

又曰:吳漢嘗出征。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

謝承《後漢書》曰:張陵,清河人。初爲梁冀弟胤舉孝廉。正月初歲,百官朝賀,冀恃豪勢,不恤王憲,帶劍入省。陵主台中威儀,呵冀使出,敕羽林虎賁奪其劍。胤爲陵曰:「昔舉君適所以自伐也。」答曰:「明府不以陵之不德,誤見抉序,不敢阿公以報私恩。」胤有愧色。

華嶠《後漢書》蔡孟喜,汝南頓人,以禮化鄉里。鄉里有諍訟者,輒詣喜决之。其所平處,皆曰無怨。

范曄《後漢書》曰:袁紹,官渡之役,審配二子,爲曹操所擒。逢紀與配不睦,紹以問之。紀對曰:「配天性烈直,每所言行,慕古人之節,不以二子在南爲不義也,公勿疑之。」紹曰:「君不惡之耶?」紀曰:「先所爭者私情,今所陳者國事。」紹曰:「善!」乃不廢配。

又曰:蘇章,字孺文,扶風平陵人。順帝時,遷冀州刺史。故人爲清河太守,章行部案其奸贓。乃請太守,爲設酒肴,陳平生甚欣。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獨有二天。」章曰:「今夕蘇孺文與故人飲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遂舉正其罪。

《典略》曰:荀彧在台閣,不以私欲撓意。彧有群從一介,才德實薄,或謂彧曰:「以君當事,不可以某爲議郎耶!」彧笑曰:「官者,所以表才也,若如汝言,衆人其謂我何?」其持心平實皆類此也。

《魏志》曰:王觀,字偉台,東郡廩丘人。爲南陽太守。明帝即位,下詔書使郡縣條爲劇、中、平者。主者欲言郡爲中平,觀教曰:「此郡濱近外虜,數有寇害,云何不爲劇耶?」主者曰:「若郡爲外劇,則恐于明府有任子。」觀曰:「夫君者,所爲民也。郡外劇,則于役調當有降饞攏豈可爲太守之私而負一郡之民?」遂言爲外郡,送任子詣鄴。時觀但有一子而又幼弱。其心公如此。

又曰:魏國初建時,未立太子。臨淄侯植有才而愛。太祖狐疑,以函令密訪于外。惟崔琰露板答曰:「蓋聞《春秋》之義,立子以長,加五官郎將仁孝聰明,宜承正統。琰以死守之。」植,琰之兄女婿,太祖貴其公亮。

《蜀志·廖立傳》曰:諸葛亮爲人公直,表廢立,徙汶山。立聞亮卒,泣曰:「吾其左衽矣。」

又《李嚴傳》曰:亮表廢平,徙梓潼。平聞亮卒,乃發病死。習鑿齒曰: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鏡至公而醜者忘怒。水鏡之所以能窮物而不怒者,以其無私也。水鏡無私,猶以免謗,况大人君子懷樂生之心,流矜恕之德,爵之而非私,誅之而非怒,天下豈有不服也哉!故《蜀志》評曰:「諸葛亮之爲國,開誠心,布公道。其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

《吳志》曰:呂蒙,字子明。嘗以部曲事爲江夏太守蔡遺所白,蒙無恨意。及豫章太守顧邵卒,權所問用,蒙因薦遺奉職佳吏,權笑曰:「君欲爲祁奚耶?」於是用之。甘寧粗暴好殺,既嘗失蒙意,又時達權令,權怒之,蒙輒陳請,曰:「天下未定,鬥將如寧者難得,宜容忍之。」權遂厚寧,卒得其用。

徐廣《晋紀》曰:劉弘,字和季,在襄陽。帝在西京,命弘選良才。乃稱守宰徵士武陵王朝,字世朗,高尚;荊王牙門將魯國皮初,有勛江漢。弘上言朝爲零陵太守,初爲襄陽內史。詔以襄陽顯郡,初資名未允,以弘婿前東平太守夏侯陟爲襄陽。弘曰:「夫總天下者,當與天下同心;治一國者,當與一國推實爲任。吾總荊州十郡,安得十女婿然後爲治!」乃表」陟婚親,舊制不得相臨。」

《燕書》曰:梁琛使秦,琛從兄弈先在秦爲尚書郎。會罷,秦主欲令琛止欒舍。琛語有司曰:「昔諸葛亮兄弟各處三國,及其聘集,公朝相見,退無私面。君子之志,餘敢忘乎?」竟不詣。弈數就邸舍,因問東國起居。琛曰:「今二方鼎據,兄弟幷蒙附寵,論心有所在,今欲以東國事語君,恐非西國之所欲聞。」

《周書》曰:王羆,字熊,京兆霸陵人也。性嚴急,處物必當。每至享會,自秤量酒肉,給付將士,時人尚其均平。

《宋書》曰:張邵有佐命功。玄嘉五年,爲征虜將軍,領寧蠻校尉。初,王華與邵不和,及華參要,親舊爲之危心。邵曰:「子陵方弘至公,豈以私隙害正義。」是任也,華實舉之。

《唐書》曰:房玄齡爲尚書左僕射,既任總百司,虔恭夙夜,盡心竭節,不欲一物失所。聞人之善,若已有之。明達吏事,而緣飾以文雅,審定法令,意在寬平。不以求備取人,不以己長格物,隨能收叙,無隔卑賤。論者稱爲良相焉。

又曰:張文瓘爲大理卿,旬日决遣疑事四百餘條,莫不允當,自是人有抵罪者,皆無怨言。

又曰:奚陟,字殷卿。知吏部選事,銓綜平允,有能名,遷吏部侍郎。所莅之官,時以爲稱職。

又曰:韋承慶自天授已來,三掌天官選事,銓授平允,海內稱之。

又曰:揚纂除吏部侍郎,典選十餘載,銓叙人倫,稱爲允當。然而抑文雅,進黠吏,觀時任數,頗爲時論所譏。

《尸子》曰:自井中窺星,所見不過數星;自丘上望之,則見其始出也。夫私心井中,公正丘上也。

《慎子》曰:有權衡者,不可欺以輕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長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詐僞。

又曰:夫投鈎分財,投策分馬,非以鈎策爲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德;得惡者,不知所以怨。故耆龜所以立公識也,權衡所以立公正也,書契所以立公信也,度量所以立公審也,法制禮籍所以立公義也,凡立公所以弃私也。

《國語》曰:趙宣子言韓獻子于靈公,以爲司馬。宣子,趙孟。獻子,韓厥。河曲之役,趙孟使人以其乘車奸行,獻子執而戮之。衆咸曰:「韓厥必不役矣。其主朝登之而夕戮其車。」車,車僕也。宣子召禮之,告諸大夫曰:「可賀我矣。吾舉厥而忠,吾乃今知免於罪矣。」

《家語》曰:淡台滅明,公正無私。

《韓詩外傳》曰:直者,順道而行,順理而言,公平無私。不爲安肆志,不爲危易行。

又曰:楚有白公之難,有壯之善者,辭其母將死君難。其母曰:「弃母死君何乎?」壯之善曰:「聞事君者內其祿,而外其身。今之所養母者,君祿也。請往死之。」比至朝,三廢車中。其僕曰:「子懼如是,何不返也。」壯之善曰:「懼,吾私也,死,吾公也,吾聞君子不以私害公。」遂往死之。

《韓子》曰:古之全大體者,則天地,觀江海,不以知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亂于法術,托是非于賞罰,屬輕重于權衡。不逆天理,不傷情性。不引繩之外,不推繩之內;不急法之外,不緩法之內。守成理,因自然,禍福主乎道,法而不出乎愛惡,榮辱之責在己,而不在乎人。故名成于前,德垂于後,治之至也。

又曰:解狐與荊伯柳爲怨,趙簡主問于解狐曰:「孰可以爲上黨守?」對曰:「荊伯柳可。」趙簡主曰:「非子之仇乎?」對曰:「臣聞忠臣舉賢,不避仇仇;其廢也,不阿親近。」簡主曰:「善。」遂以荊伯柳爲守。《韓詩外傳》曰:魏文侯問解狐曰:「寡人將立西河之守,誰可用?」解狐舉其仇荊伯柳,文侯乃用。

又曰:爲人臣者,北面委質。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視。

又曰:解狐薦其仇,以爲相。其仇往拜謝,解狐引弓迎而射之。

《呂氏春秋》曰:堯有子十人,不予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予其子而授禹;至公也。《周語》曰:舜有商均,此曰九子,不知出何書?墨者巨子腹<黃享>,居秦,巨,姓。子,男子通稱。<黃享>,續大車啍々之啍也。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他子,寡人已令吏弗誅。」對曰:「墨者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天下之義也。王雖爲之賜,賜,愛。而令吏弗誅,腹<黃享>不可不行墨者之法。」遂殺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以行大義,巨子可謂公矣。

又曰:晋平公問祁黃羊曰:「南陽無令,其誰可?」乃舉其仇解狐。又問:「國無尉,其誰可?」乃舉其子午。孔子聞之曰:「祁黃羊可謂至公也。」

又曰: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燭,四時無私爲。

又曰:昔先聖王之治天下,必先公,公,正也。公則天下平矣。其得之必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偏,私下正。

又曰:荊人有遺弓者,弗肯索,曰:「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求焉?」孔子聞之曰:「去其荊而可矣。」老聃聞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則至公得矣。

又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書》云:「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故天下之天下。陰陽之和,不私長一類;甘露時雨,不私長一物;私,猶異也。萬民之主,不阿一人。

又曰:夏不衣裘,非愛裘也,暖有餘也。冬不用翣,翣,扇也。非愛翣也,清有餘也,清,寒。聖人不爲私,非愛費也,節乎己也。

《說苑》曰:人臣之公,治官事則不營私,處公門則不言貨,當公法則不阿親,奉公舉則不避仇。仇忠于事君,謂之公。

又曰:楚令尹虞丘子言于莊王曰:「臣聞奉公行法,可以得榮;能淺行薄,無望上位。臣爲令尹十年,國不加治,竊選俊士孫叔敖,秀才多能,其性無欲,君舉而授之政,則國可寧。」莊王從之,賜虞丘子田三百,號曰國老。以孫叔敖爲令尹。少焉而虞丘子家幹法,孤叔敖執而戮之。虞丘子喜,入見于王言:「孫叔敖果可使,持政奉國,法而不党,施刑戮而不亂,可謂公平。」莊王曰:「夫子之賜也。」

又曰:楚令尹子文族有奸法者,廷理拘之。聞其令尹族也,釋之。子文召廷理而責之,曰:「今立廷理者,將以伺犯王瘤壟察觸國法者也。於犯法甚明,而使廷理緣吾私心釋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于國。執一國之柄而以私聞,吾生無義,吾不若死。」遂致其族人于廷理,曰:「不是刑也,吾將死。」廷理懼,遂刑其族人。

又曰:晋文侯問于咎犯,誰可使爲西河守者?對曰:「盧子羔可。」曰:「子羔非汝之仇歟?」曰:「君問可爲守者,非問臣之仇也。」子羔見咎犯謝之曰:「君幸赦臣之過,薦于君得爲西河守。」咎犯曰:「薦子者公也,吾不以私事害公義,子其去矣,顧吾射之矣。」

《周生列子》曰:天下所以平者,政平也。政所以平者,心平也。心所以平者,衡平也,衡所以平者,銖兩平也。銖兩所以平者,毫厘平也。無所不均也,無所不平也,謂之太平。夫天之于物無所偏阿,君之散恩無所外內。

《任子》曰:以義事主,不私其己;以仁接人,不謀其欲。火佚焚家,家不罪火;食過傷人,人不罪食。以其積之于仁義,無私害也。伊尹放太甲,太甲無怨心;管仲黜伯氏,伯氏無怨言。以其積之于公正,無私惡也

《抱朴子》曰:君人者必修諸己,以先四海,去偏党,以平王道,遣私情,以標至公。

《魏武瘤路》曰:今壽春、漢中、長安,先欲使一兒各往督領之,欲擇慈孝不違吾令兒,亦未知用誰也。兒雖小時見愛,而長大能善,必用之。吾非有二言也,不但不私臣吏,兒子亦不欲有所私。

《諸葛亮書》曰:吾心如秤,不能爲人作輕重。應享與州將箋曰:「夫公正治化之本,德教之基。公則無私,正則無邪。無邪無私而患政教不行,未之有也。」昔叔向論叔魚之罪,石碏討石厚之亂,祁奚稱解狐之賢,臧紇思孟孫之愛,《春秋》嘉之。敦崇世教,經乎百王,厝乎盛衰,其義不傾,公正之德弘矣,重矣。明君之所以總天下,賢臣之所以奉上,民庶之所以系仰,德化之所以美盛,公正之可不勉哉!

曹羲《至公論》曰:夫世人所謂掩惡揚善者,君子之大義保明同好,朋友之至交斯旨之作,蓋閭閻之白談,所以救愛憎之相謗,崇居厚之大分耳,篤正之至理,折中之公議也。世士不料其教,而系其故,善惡不分,以覆過爲弘,朋友忽義,以雷同爲美。善惡不分,亂實由之;朋友雷同,敗必從焉。談論以當實爲清,不以過難爲貴。相知者以等分爲交,不以雷同爲固。是以達者存其義,不察于文,識其心,不求于言。

嵇康《釋私論》曰:不知冒陰之可以無景,而患景之不匿;不知無情之可以無患,而恨情之不巧,豈不哀哉!未有抱僞而身立清世,藏情而信著明君者也。是以君子既有其質,又睹其鑒;貴夫亮達,希而存之;惡夫矜吝,弃而遠之。言無苟諱,而行不苟隱。不以愛之而苟善,不以惡之而苟非。心無所矜而情無所擊,體清神立而是非允當。忠感明天子,而信篤乎萬民;寄胸懷于八荒,垂坦蕩于永日。斯非賢人君子高行之美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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