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涟源地区更名为娄底地区给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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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涟源地区更名为娄底地区给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82)国函字268号
1982年12月2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八三年/第一号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九日请示悉。同意你省将将涟源地区改名为娄底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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