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年7月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年/第24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2001年第2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1〕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马鞍山市向山区。

  二、将原向山区的慈湖乡划归马鞍山市金家庄区管辖,霍里镇、濮塘镇划归马鞍山市花山区管辖,雨山乡、佳山乡和向山镇划归马鞍山市雨山区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七月一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