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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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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沿革
制定机关:中華民國勞動部

  1. 中華民國104年2月10日勞動部勞動福1字第104013514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新名稱: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2. 中華民國104年6月8日勞動部勞動福1字第1040135819號令修正發布第4、7條條文
  3. 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勞動部勞動福1字第1050135875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2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 中華民國107年7月31日勞動部勞動福1字第1070135662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
  5. 中華民國108年9月16日勞動部勞動福1字第1080135908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
  6. 中華民國109年4月23日勞動部勞動福1字第1090135371號令修正發布第2、4、6、7條條文
  7. 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勞動部勞動福1字第1120153857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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