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406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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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4063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4064號解釋》
院解字第4065號
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58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戰前所交付之房屋租賃擔保金未返還者,應依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十二條之規定增加給付,以返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