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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書太史公自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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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書《太史公自序》後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錄於《方苞集/02

《史記世表》曰「太史公讀」者,謂其父也,故於己所稱,曰「余讀」以別之。其他《書》《傳》篇首及中間標以「太史公曰」,則褚少孫之妄耳。故凡篇中去此四字,文正相續。

惟是篇「先人有言」,與上不相承,蓋按之本二篇也。其前篇,遷之家傳也。其父欲論次史記,而遷為太史令,石室金匱之書;其先世世掌天官,而遷改天厤,「建於明堂」,則傳之辭事畢矣。後篇,則自述作書之指也。「自黃帝始」以上,通論其大體,猶《詩》之有《大序》也;百三十篇各係數言,猶《詩》之有《小序》也;《本紀》十二曰「著」者,其父所科條也;餘書曰「作」者,己所論載也;總之曰「為太史公書序」者,明是書乃其父之書,而己不敢專也。其《本傳》曰:「請悉論先人所次舊聞,不敢闕。」故序書既終,而特以是揭其義焉。其覆出「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百三十篇。」蓋舉其凡計,綴於篇終,猶《衛霍列傳》,特標左方兩大將軍及諸裨將名耳。自少孫於首尾加「太史公曰」,而中答壺遂及遭李陵之禍,並增「太史公」三字, (《漢書》十年而遭李陵之禍。)遂使《世表》稱「太史公讀」者,幾不辨為何人,而是篇所述,辭指曖昧,不可別白。夫是篇,遷之家傳也,故於其父,始稱名,而繼則以爵易焉。乃復自稱爵,以混於其父可乎?此以知為少孫所增易也。

古書篇帙既有偽亂,學者從百世下,憑臆以決之,所恃者,義意有可尋耳。然世士溺於所傳舊矣,知其解者,果可以旦暮遇之邪?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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