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瀛探索/第三章/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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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鐵器時代的蔦松文化

蔦松文化是南部地區史前時代最晚一期的文化,主要分布於台南、高雄及屏東北部地區,已接受外來使用鐵器的觀念,逐步從新石器時代進入鐵器時代,[1]起始年代距今約1600年前,而結束於距今500年前。

蔦松文化以永康市蔦松遺址為文化類型代表性遺址。蔦松遺址最早由金子壽衛男於昭和14年(1939)首先發現,翌年由國分直一試掘。後來國分直一根據陶器性質,將蔦松遺址劃為南部史前文化最晚一層的赤色粗面陶器時代。到了民國58年(1969),張光直將蔦松遺址與其他20個遺址,置於南部史前文化最晚一層的夾砂紅、灰陶文化中。民國68年(1979),宋文薰與連照美把原置於夾砂紅、灰陶文化層中的蔦松遺址分立出來,獨立成「蔦松文化」。翌年,劉益昌與黃士強在《全省重要史蹟勘察與整修建議--考古遺址與舊社部分》一書中,對蔦松文化做了仔細的介紹。[2]

蔦松文化的特色是遺址出土的陶器大多為素面紅陶,有少量的貝殼紋飾陶罐,以及陶質的鳥頭狀器。自蔦松遺址被發掘後,迄今60餘年,在台南地區已有許多相同文化類型的遺址被發現。

透過蔦松文化的分布區域、文化內涵及早期文獻資料的類比研究,應當可以逐步找出蔦松文化人在台南地區活動的歷史。

台南地區蔦松文化遺址的分布[编辑]

目前台南地區陸續發現的蔦松文化遺址,由北而南,依序有分布於嘉義丘陵邊緣與河階的火炭埔仔、匏仔園、下庄尾、橋頭、白河水庫、東原、凹仔腳、吉貝耍、烏山頭水庫、大內…等遺址;有分布於玉井盆地周緣河階的內宵、玉井橋…等遺址;有分布於新化丘陵邊緣與河階的二重溪、山上、新莊、石子崎…等遺址;有分布於曾文溪沖積平原的西寮、番仔塭、三抱竹、道爺、五間厝、右先方、看西…等遺址;有分布台南臺地緩坡的蔦松、大潭、十三甲東…等遺址。

目前,蔦松文化遺址的分布資料,不能說已很完整,但是已經可以相當程度的反映蔦松文化人聚落的內涵,以及其發展和變遷的脈絡。[3]

蔦松文化人的生活環境[编辑]

史前人類對居址的選擇,以能獲得生活所需為主要考量,因此,一般多選擇背坡面水的地點。以河谷階地、沼澤邊緣或沿海地帶,用水便利和向陽為最基本的出發點。[4]

蔦松文化遺址如今看來都位處內陸地區,但這都是海岸變遷造成的。這些遺址大多分布於當時沿海地帶的丘陵邊緣河階、臺地緩坡與沖積平原上。這種地方,在沿海地帶有寬廣的海岸平原與海濱區,退潮時可在潮間帶進行撈貝捕魚;有林木蓊鬱的丘陵,可進行狩獵;有水塘與沼澤,容易取水,並適宜進行農業耕種。

蔦松文化人的聚落與建築[编辑]

蔦松文化遺址靠近丘陵邊緣與河階的文化層較薄,代表居住時間較短;在平原與臺地緩坡的遺址則面積較大,而且文化層較厚,如西寮、番仔塭、蔦松等遺址聚落規模都不小,特別是西寮遺址的面積更高達323萬平方公尺。[5]

南科園區各遺址經過大規模發掘,聚落格局有比較明顯的呈現,由灰坑、墓葬…等排列模式,顯示聚落格局經過相當程度的設計與規劃。[6]

聚落內住屋的形式,在發掘大湖文化階段的三抱竹遺址,明顯可見其屋舍應是屬於干闌式建築,住屋形狀呈長方形,長約10公尺,寬2至4公尺不等。此種干闌式建築延續至蔦松文化階段,仍然可見。 [7]

蔦松文化人的社會變遷[编辑]

社會向前發展,經濟水準不斷提高、人口不斷增殖,大規模的聚落才會逐漸形成。大的聚落聚集數量可觀的大小房屋,布局嚴整,構成一個獨立的社會組織單位。[8]

大型聚落也會發展成部落。部落是由幾個地域性群體或親屬群體聯合而成的。[9]這種部落或許就是後來所稱的「社」,如麻豆社、蕭壠社、新港社、目加溜灣社…等。

蔦松文化人的文化內涵[编辑]

台南地區蔦松文化遺址正式發掘的,有至民國74年(1985),台大人類學系黃士強等先後4次在蔦松遺址的發掘。以及有民國84年(1995)起迄今,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於台南科學園區內進行的搶救發掘,已先後發掘出道爺、五間厝、三抱竹、右先方、五間厝南…等5個蔦松文化遺址,遺址中出土的文化遺物與生態遺物,無論在性質與數量上,都極為豐富。[10]

其他未經正式考古發掘的蔦松文化遺址,也因土地開發,許多遺物被挖掘出來。如西寮遺址位於麻豆過港仔的貝塚,約在民國60年(1971)年左右,因開闢魚塭,就有大量的貝塚遺物被挖掘出來。

透過遺址的正式發掘,以及對出土遺物「透物見人」的研究,早年蔦松文化人的文化內涵,可逐漸拼湊出來,使我們對台南地區蔦松文化階段的歷史有概略瞭解。

蔦松文化人使用的工具[编辑]

人類為因應不同的生活需要,會製造並使用各種工具。工具不斷的改造與創新,使人類生產更容易,生活需要更能滿足,人類的文明也更快速向前邁進。

石器是史前時代人類使用的主要工具,但在蔦松文化遺址中所出土的石器不多,僅發現有當敲擊用的石鎚、凹石,以及少量的石錛、刈穗用的石刀及狩獵用的石簇。[11]因為這時已進入鐵器時代,有些生產工具已經用鐵器來製造。

鐵器由於容易銹蝕,難以在地下保存;而且鐵可以一再鑄造,重複使用,被丟棄機會不大。因此,在台南地區的蔦松文化遺址,僅在蔦松遺址發掘出3件鐵器殘片,1件為片狀,兩件像粗鐵釘狀。在道爺及五間厝遺址,發掘出鐵製箭頭及鎗頭。

蔦松文化遺址中也發現有少量的骨角器,依此推測,蔦松文化人應該常利用骨、角、木、竹等材料,來製造日常使用的工具,以幫助從事各種工作。 蔦松文化人日常更大量使用陶製的罐、缽、甕…等,來烹煮食物,或儲存用水與食物;還使用陶紡輪來紡線,以供織布;用陶支腳來支撐陶罐,以烹煮食物,像這些陶製品也可以算是用具。而各種用具的使用日益普遍,生活的品質也日益改善。

人類通過製造工具而開始創造自己的文化。原始人類製造工具,不單是體力上的一種支出,更重要是智力上的一種支出。製造工具首先必須根據需要,去選擇適合的材料;其次必須構思工具的形狀或結構,還要通過一定的程序、技術和工藝來加工,並且要預想到最後如何使用這些工具,和達到什麼樣的目的。[12]

蔦松文化遺址中出土的蔦松文化人使用過的工具,看起來好像是僵死的,實際上它們是蔦松文化人當時思維活動的外化和物化,[13]因此根據工具的製作,當然可以反過來推測蔦松文化人的思維狀況,對他們有更進一步的瞭解。

蔦松文化人的生產方式[编辑]

蔦松文化遺址的分布形態,除分布於沿海地帶外,也往曾文溪中游河系擴張,可見蔦松文化人通常居住於海邊水畔,以農耕、狩獵、漁撈及採集的生產方式,來取得食物,維持生活所需。

1.【農業耕作】

在蔦松遺址的發掘,已發現有植物的種子。在南科園區內的遺址發掘,發現許多植物種子遺留,除了稻米以外,還有小米、苦楝、破布子、豆類、薏仁等植物種子,[14]其中有些種子有可能是農耕栽培所得,來做為食用。

農業對人類發展的影響是深刻而多方面的,並且大大改變人類的飲食生活。農業生產使人類食物來源得到了相對保障,而較穩定的食物來源,使人類得以較持久的居住在一個地方。定居生活和食物的相對充足,使許多地方人口密度增加。[15]因此,蔦松文化遺址的面積一般都相當大,可以達到2、30公頃的範圍,反映當時聚落中的人口數正逐漸增加。

農業發展較快的地區,有了充足的食物,使一部分人從生產中解放出來,創造並發展出人類更高層文化,新的生活方式逐漸形成,文明也日益進展。蔦松文化人農耕生產方式的比重逐漸加重,其文明進展必然也循此一軌跡逐漸邁進。

2.【採集漁撈】

在蔦松文化遺址的貝塚中,可發現數量龐大的貝殼、魚骨等遺物,顯然貝類與魚類也是蔦松文化人的主要食物來源。他們選擇在海邊水畔居住,與水中資源的利用有相當密切的關係。

當年蔦松文化人在海灘潮間帶,挖起各種蛤類,或在淺水處撈起螺類,採取牡蠣,回到住屋前,架起陶器,將水煮沸、放進蛤、牡蠣,待雙殼一張開,就可享用豐盛的美味。吃完貝肉,隨手將貝殼丟棄,時間久了,越堆越多,再經沖積掩埋,就成了貝塚。

蔦松文化遺址的遺物中,很少見到漁撈用的網墜,但發現有骨質魚卡子,[16]可見蔦松文化人不常用魚網捕魚,而使用魚槍射魚,及用魚卡子釣魚。

魚槍是把有鉤刺的鐵槍頭,以繩索活繫於竹桿或木桿上,當魚被射中,必會掙扎求脫,此時活繫於桿的槍頭鬆開,緊連於魚身,桿子卻漂浮水面,魚不容易浮潛,只要慢慢收回繩索,就可抓到魚。[17]魚卡子是用魚骨或獸骨製成,將魚卡子塞進小魚體內為餌,來釣起大魚。

射魚需駕船出海,目前遺址雖尚未發現船隻的遺物,但平埔語中有「艋舺」一詞,艋舺指獨木舟,或許蔦松文化人,也能造出精巧的獨木舟。至於竹筏,因竹材取得方便,製造應更不成問題。

3.【狩獵活動】

蔦松文化遺址中,可發現數量不少的獸類遺骸碎塊,是食用後丟棄的殘滓。可見水中的漁撈和採集,雖是蔦松文化人的食物來源,但他們同時進行山林的狩獵。

狩獵方式採用陷阱、伏擊、圍獵和追趕的方式。[15]狩獵用的鏢鎗柄,用竹子做成,柄上綁一條長繩,長繩另一端綁在鎗頭上,鎗頭上有3、4個倒鉤。鎗頭並未固定在鎗柄上,因此鏢鎗射中獵物,鎗頭插在獵物上,而鎗柄脫落,獵物就拖著繩子和鎗柄跑,此時鎗柄會卡在樹叢間,讓獵物動彈不得。狩獵的弓用竹條做成,密密的用籐纏繞住,弓弦用浸過鹿血的繩子做成,非常堅韌,箭用竹子綁上箭頭與翎而成,翎有5面,用絲線緊密纏繞,塗上鹿血。[18]

蔦松文化人在小孩時就學習使用鏢鎗與弓箭,練習熟練以後,在3、40步外就能射中目標。在春末草木茂盛時,集合全社的人,各拿著鏢鎗、弓箭…等器械,帶著獵犬,到達獵場以後,圍成一個大圓圈,然後逐漸縮小包圍來射殺獵物,被包圍的獵物很少有脫逃機會。[19]

狩獵活動對人類社會及人類自身帶來極大的影響。人類在追尋獵物的過程中,逐步加深對大自然的了解,對於不同狩獵對象,還要設計不同的捕獲方法,改良所需的工具。在這個過程中,人類發展自己的智力,手與腦的配合越來越協調。人類學家還認為,人類語言的產生也與狩獵有關,集體的狩獵活動,使得人與人的交往具備明顯的群體特徵。需要協力合作的群體,必定會發展起語言來。狩獵使人交往頻繁,合作緊密,組成一定的社會結構。各個狩獵群體之間也會發生一定的交往,使社會結構複雜,這樣狩獵本身就變成越來越重要的文化行為。[20]

4.【紡線織布】

衣服是人類生活必需品,因此,紡線織布也是婦女日常的重要工作。蔦松文化遺址中出土有陶紡輪,但紡織物在遺址的堆積中不容易被發現,難得在南科園區遺址發掘中,在屬於蔦松文化的五間厝遺址灰坑中,有炭化繩索出土,更可貴的是一件已佈滿鐵銹的鎗頭上,發現有蓆紋加印於此一鐵銹面上。[21]

推測蔦松文化人是採取植物的纖維,用陶紡輪與帶鉤的木棍做工具,搓製成織布的線,再織成布,做成衣服。至於他們穿什麼樣的衣服,就完全沒有出土遺物了。

蔦松文化人對生命的自信與滿足[编辑]

蔦松文化遺址中,還出土不少的陶環與陶環殘件,大部分是黑陶,只有極少數是紅陶,式樣繁多,也是施加紋飾的,製作相當精美。因數量多,而且大小不一,應該除了當手鐲外,還做為頭飾、耳飾、臂飾或頸飾。可見蔦松文化人在衣食無缺之餘,已懂得裝飾自己,傳達自身對生命的自信與滿足。

陶環的外形,如同現在所見的手鐲,因為用手捏製的,也為了不同的佩戴用途,因此大小頗不一致,內徑大小多在4至8公分,其中5至6公分最多。

陶環的斷面也大小有別,形狀也有好幾種,有圓形、三角形、方形、新月形及條紋形…等。而圓形之中,又有橢圓形、半月形、水滴形;三角形之中又有銳角狀或鈍角狀的;新月形中也有柳葉狀的;條紋有兩條紋或多條紋的。

若從製作方式來看,事實上只有兩種樣式:圓的和扁的。圓形、方形、三角形屬於圓的。以圓形為基本形,四面壓平便成方形,向外側捏出高突便成三角形。扁的做寬帶狀,如修整兩邊就成柳葉形或新月形;如在上面深刻紋路就成條紋形。這些形狀的不同,也許是在捏製的過程中,因功能考量,及個人技術與思維的不同,所造成的差異。

各種式樣的陶環到底佩戴在身邊那一部位,雖然仍難以確定,但顯然絕非實用之物,以做為裝飾品的可能性最大。又由於數量極多,若按通常的情形,一位婦女佩戴1、2隻,不該有如此大的數量。可能是陶環容易摔斷,所以耗量大,以及不僅婦女佩戴,連兒童、男子也都以陶環來裝飾自己。

蔦松文化人的陶器製作[编辑]

蔦松文化遺址出土遺物最精彩的是陶器。陶片是台灣考古遺址中最為常見的一種標本,也是考古學家藉以建立起時空架構的主要依據。[7]燒製陶器需要技術,也需要構思,因此較能表達出使用或製作者的意念,而反映出不同群落間的文化差異。

蔦松文化遺址出土陶器,主要是素面無紋的紅色砂陶,也有少量黑陶、紅陶,燒製火候很高,大概有以下3種主要器形:

  1. 摺肩圈足罐:這是具有蔦松文化特色的器形。器形有大有小,罐口以侈口較多,有頸,摺肩成「ㄑ」字形,肩部有4個穿鼻,圈足有4孔,與穿鼻兩兩相對,但器形較小的,有的就沒有穿鼻穿孔。穿鼻與穿孔是做為穿繩用的,以便懸掛,因此這種摺肩圈足罐可能做為儲藏食物用的。
  2. 鼓腹平底與圜底罐:器形大小不一,罐口主要有直口、侈口,少數是歛口,有頸,腹部成鼓形。少數腹部有4個突起的穿鼻。由殘片來看,器形都比較大,而且有些有煙薰痕跡,因此這種鼓腹平底與圜底罐可能做為烹煮食物或儲水用。
  3. 缽形器:器形有如鼓腹罐的下半部,缽口有直口、侈口和斂口,底部有平底、圜底和圈足,有的腹部有突起的穿鼻,圈足有穿孔。因此這種缽形器有可能是盛食物用的。

除了以上3種主要器形外,還有甑形器,它的底部有圓孔,是用來蒸煮食物用的。有長頸摺肩圜底壺,在西寮遺址出土一個完整的器物,全器高21公分,侈口,口徑8公分,頸高8.5公分,摺肩,肩徑21公分,肩距離底部7公分。還有做為陶罐附件的蓋,形狀非常多樣化,有邊緣微翹形、淺盤形、平板形、深碗形…等,蓋上有紐,紐有圓柱狀、ㄚ字狀、把狀…等。

蔦松遺址中還出土有小陶罐,因器形小,顯然不是日常生活實用的器物。有些大小剛好手掌可以掌握,而且製作精美,大部分都有施加紋飾,因此猜測是祭祀儀式使用的器物,或者就是個人捏製的工藝品。

南科園區進行長期而且較大面積的考古發掘,發現蔦松文化的陶器,在早期器形較為單調,以球形或長橢圓形的罐器為主,並出現鳥頭狀器;至蔦松文化中期,陶器器形開始變得繁複,蓋、紐和矮圈足符附件開始出現,另出現陶支腳。[7]

蔦松文化人對美的追求[编辑]

史前人類製造陶器時,有些還要經過一道美化工序,以各種方法裝飾上一些流行紋飾,所用的方法有拍打、戳印、刻劃、鏤空、附貼和彩繪等。還有一種打磨方法,將器表用石塊磨光後焙燒,成品表面呈現光澤,十分美觀。[22]

蔦松文化遺址出土的陶器殘片,除小陶罐外,其他施加紋飾的,只佔極小部分,而且有紋飾的,大部分是鼓腹罐,施加在頸部下緣的四周。紋飾也都相當簡單,利用貝殼、植物桿莖、小竹籤,甚至用指甲,以壓印、刺點、刻劃…等方法,來施加紋飾。因此紋飾種類有貝印紋、刺點紋、小圓紋、指甲紋及幾何線劃紋。

在不同時代,人類都有美的追求,[23]但以蔦松文化遺址出土陶器來看,施加有紋飾的精美陶器所佔比例很小,陶器工藝技術顯得粗略,推測應該另有表現的媒材。在南科園區的蔦松文化遺址中,出土的骨器上,見有雕工精細的各式圖案,推測也有可能在木、竹上雕刻,只是木、竹不容易留存。定居的農耕部落,對自己的居室也進行美化,在牆壁上繪彩,[23]同樣的,這些繪彩也無法保存下來。

史前時代還有音樂歌舞。歌、舞、樂是起源很早的美的藝術,只是比較無法從考古遺址中找到證據。史前樂舞出現以後,被廣泛運用到宗教、巫術、喪葬、誓師、祝捷等儀式上,成為社會生活的一部分。樂舞的伴奏,最初應是敲打日用器具,然後慢慢有人造樂器的製作,[24]目前蔦松文化遺址中,僅發現有疑似的人造樂器。

蔦松文化人的墓葬方式[编辑]

史前人類就有靈魂和靈魂不死的觀念,及對死者的靈魂進行妥善安置的意識。認為安撫亡靈最好的方式,是舉行隆重祭儀,將屍體埋葬起來,祈求靈魂早日得到新生,於是埋葬逐漸形成一種嚴格的制度,不同文化類型出現了互為區別的埋葬方式。[24]

對死者入葬姿勢,不同地區有不同的習慣,這些姿勢主要有仰身直肢、俯身、屈肢、蹲踞…等,最常見的為仰身直肢葬。蔦松文化人即以仰身直肢為主要葬式,但在道爺遺址發現有以破碎陶片舖墊在屍體下方的葬式,這是比較特殊的。[25]

為了安撫亡靈,還要給死者隨葬一些必需品,以供他們在冥間使用。蔦松文化人隨葬品主要是陶罐,而且放置在死者頭頂位置,這種以陶罐隨葬的葬式,也見於其他文化類型的墓葬上。至於罐內是放置食物或水,有待進一步查證。

蔦松文化人的原始崇拜與信仰[编辑]

蔦松文化遺址出土有極具特色的陶製鳥頭狀器,有鳥頭形及平頭錐形。通常約高12公分左右,頭部穿一孔或兩孔,器身有一道由中央延伸到底部長約5公分的縫,寬約0.5公分,縫的兩側經過修整。

鳥頭狀器從器形來看,不是一般日常用品,有人認為是樂器,有的人認為是裝飾品,有人認為與宗教祭祀有關。《安平縣雜記》曾記錄四社平埔搭建公廨時,在屋頂兩端安置土製假鳥3隻,鳥身糊以竹膜,鳥嘴啣以稻草。這裡所說土製假鳥極像鳥頭狀器,穿孔可以插上稻草,如鳥嘴啣稻草;縫糊上竹膜,風吹振動可以發聲。果真如此,則鳥頭狀器同時具備樂器、裝飾品與宗教祭祀的功用。

鳥頭狀器有具體的形象,而且放置在公廨屋頂上,有可能是蔦松文化人的圖騰標誌。史前社會的圖騰,除了做為族群的識別外,多少與神話和信仰有關。文獻記載:西拉雅族人有以鳥音占卜吉凶的習俗,[26]是將鳥視為神聖的,可做為與神靈溝通的媒介。

史前人類在創造自己的世界時,也創造一個鬼神世界,人是眾多神靈的造作者。造出這些鬼神來頂禮膜拜,崇拜的儀式也是多種多樣,崇拜的形式,主要有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和祖先崇拜。[27]或許鳥頭狀器是蔦松文化人的自然崇拜,與圖騰崇拜的外化和物化。

蔦松文化人與西拉雅人的關係[编辑]

台灣史前文化的來源如何,它與台灣原住民之間究竟有什麼關連,始終是考古學家、民族學家與人類學家努力想解決的問題。

在漢人尚未移民拓墾之前,台南地區是西拉雅平埔族人活動的地區。根據文獻記載,西拉雅族在台南地區主要聚落有新港社、目加溜灣社、蕭壠社、麻豆社4大社,及大目降支社(新港社群)、大武壠社(大滿亞族)等。在台南地區蔦松文化遺址,與上述西拉雅族主要聚落分布地點相比對,可以發現兩者十分接近,如西寮遺址鄰近麻豆社、番仔塭遺址鄰近蕭壠社、南科園區上各遺址在目加溜灣社與新港社之間,因此可以說蔦松文化與西拉雅族的分布地區是一致的。

根據明萬曆30年(1602)陳第《東番記》、1628年荷蘭宣教士甘迪第斯(GeorgeCaudidius)的報告,及清朝地方志中的番俗志等等文獻,對西拉雅族人的生活習俗都有詳細的描述,與蔦松文化遺址出土文物做一印證,發現蔦松文化人與西拉雅族人的文化內涵十分相似。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在南科園區多年來的搶救發掘中,在蔦松文化期的五間厝遺址上層,發現當時原住民一方面延續使用紅褐色素面軟陶外,也由外地取得硬陶做為器皿,使用鐵質漁鉤、箭頭和刀子進行各項生計活動,利用雕刻穿孔的鹿角及玻璃珠、環等做飾品,與蔦松文化內涵已稍不同,因此特別分出西拉雅文化類型,並將起始年代定為距今500年左右,[28]可以說將蔦松文化與西拉雅文化密切接續在一起。

從地理分布的相近性,文化內涵的相似性,及年代的連續性來看,蔦松文化人與西拉雅人應有相當密切的關係,甚至可以說蔦松文化人就是西拉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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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编辑]

  1. 劉益昌,〈臺南地區史前文化與變遷〉,《1998第3屆鯤瀛文史研習營學員手冊》,佳里:愛鄉文教基金會,1998,頁31。
  2. 黃台香,《臺南縣永康鄉蔦松遺址》,台北市:台大考古人類學研究所,1982,頁81~23。
  3. 臧振華,〈曾文溪史前聚落的時空架構〉,《南瀛文獻》,改版第一輯,新營:台南縣文化局,2002,頁35。
  4. 王仁湘,《中國史前飲食史》,中國青島市:青島出版社,1997,頁12。
  5.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台閔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研究計畫第二年度報告》, 1994。
  6.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南科考古隊,《台南科學工業園區搶救考古成果簡介》,未出版,台南縣:南科考古隊,2003,頁8。
  7. ^ 7.0 7.1 7.2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南科考古隊,《台南科學工業園區搶救考古成果簡介》,未出版,台南縣:南科考古隊,2003,頁7。
  8. 王仁湘,〈中國史前飲食史〉,中國青島市:青島出版社,1997,頁13。
  9. 汪寧生,《文化人類學調查》,中國北京市:文物出版社,2002,頁155。
  10.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南科考古隊,《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搶救考古成果簡介》,未出版,臺南縣:南科考古隊,2003,頁1。
  11.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南科考古隊,《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搶救考古成果簡介》,未出版,臺南縣:南科考古隊,2003,頁。
  12. 劉文英,〈漫長的歷史源頭〉,中國北京市: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6,頁81。
  13. 劉文英,〈漫長的歷史源頭〉,中國北京市: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6,頁25。
  14.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南科考古隊,《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搶救考古成果簡介》,未出版,臺南縣:南科考古隊,2003,頁4。
  15. ^ 15.0 15.1 王仁湘,〈中國史前飲食史〉,中國青島市:青島出版社,1997,頁16。
  16.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南科考古隊,《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搶救考古成果簡介》,未出版,臺南縣:南科考古隊,2003,頁5。
  17. 六十七,〈番社采風圖考〉,南投縣: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頁11。
  18. 周鍾瑄,《諸羅縣志》,南投縣: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頁162。
  19. 六十七,〈番社采風圖考〉,南投縣: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頁12。
  20. 王仁湘,〈中國史前飲食史〉,中國青島市:青島出版社,1997,頁55。
  21.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南科考古隊,《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搶救考古成果簡介》,未出版,臺南縣:南科考古隊,2003,頁6。
  22. 王仁湘,〈中國史前飲食史〉,中國青島市:青島出版社,1997,頁15。
  23. ^ 23.0 23.1 王仁湘,〈中國史前飲食史〉,中國青島市:青島出版社,1997,頁18。
  24. ^ 24.0 24.1 王仁湘,〈中國史前飲食史〉,中國青島市:青島出版社,1997,頁19。
  25.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南科考古隊,《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搶救考古成果簡介》,未出版,臺南縣:南科考古隊,2003,頁9。
  26. 六十七,〈番社採風圖考〉,南投縣: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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