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佛學大辭典/能薰四義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佛學大辭典 导航


作者丁福保1922年出版,1952年逝世,所以本辭典在兩岸四地以及美國屬公有領域。

<<<上一词条
能薰

下一词条>>>
能斷金剛經

Wikipedia-logo
Wikipedia-logo

维基百科条目:
能薰四義

Wiktionary-logo
Wiktionary-logo

维基词典词条:
能薰四義

能薰四義

(名數)使種子薰習者,必具備下之四義。所謂四義者:一有生滅,為生滅之法,以有生滅,有轉變,始有作用也。二有勝用,宜有緣慮之作用與善染污強盛之勢用者。色法與無覆無記者無此義。三有增減,必為增減者。完全圓滿者,無能薰之作用。四與所薰和合之性,宜與所薰之第八識為同時同身者。而具此四義者,惟因位自身之七轉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