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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縣太君魏氏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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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縣太君魏氏墓誌銘
作者:王安石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臨川文鈔/15卷》和《王臨川集/卷099

臨川王某曰:俗之壞久矣。自學士大夫多不能終其節,況女子乎?當是時,仙君縣太君魏氏,抱數歲之孤,專屋而閑居,躬為桑麻以取衣食,窮苦困厄久矣,而無變志,卒就其子以能有家,受封於朝而為里賢母。嗚呼!其可銘也。於其葬,為序而銘焉。序曰:

魏氏其先江寧人。太君之曾祖諱某,光祿寺卿;祖諱某,池州刺史;考諱某,太子諭德:皆江南李氏時也。李氏國除,而諭德易名居中,退居於常州。以太君為賢而選所嫁,得江陰沈君諱某,曰:「此可以與吾女矣。」於是時,太君年十九,歸沈氏。歸十年生兩子,而沈君以進士甲科為廣德軍判官以卒。太君親以《詩》、《論語》、《孝經》教兩子。兩子就外學時數歲耳,則已能誦此三經矣。其後,子迥為進士,子遵為殿中丞、知連州軍州。而太君年六十有四以終於州之正寢,時皇祐二年六月庚辰也。嘉祐二年十二月庚申,兩子葬太君江陰申港之西懷仁里。於是遵為太常博士、通判建州軍州事,而沈君贈官至太常博士。銘曰:

山朝於躋,其下維谷。纘我博士,夫人之淑。其淑維何,博士其家,二子翼翼,萼附其華。詵詵諸孫,其實既葩。孰云其昌,其始萌芽。皇有顯報,曰維在後。碩大蕃衍,刲牲以告。視銘考施,夫人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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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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