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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譜/改過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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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自真而之妄,非有妄也,但自明而之暗耳。暗則成妄,如魑魅不能晝見。然人無有過而不自知者,其為本體之明,固未嘗息也。一面明,一面暗,究也明不勝暗,故真不勝妄,則過始有不及改者矣。非惟不改,又從而文之,是暗中加暗、妄中加妄也。故學在去蔽,不必除妄。

孟子言:“君子之過,如日月之食。”以喻人心明暗之機,極為親切。蓋本心常明,而不能不受暗於過,明處是心,暗處是過。明中有暗,暗中有明,明中之暗即是過,暗中之明即是改,手勢如此親切。但常人之心,雖明亦暗,故知過而歸之文過,病不在暗中,反在明中。君子之心,雖暗亦明,故就明中用個提醒法,立地與之擴充去,得力仍在明中也。乃夫子則曰內自訟,一似十分用力。然正謂兩造當庭,抵死讎對,止求個十分明白。才明白,便無事也。如一事有過,直勘到事前之心果是如何。一念有過,直勘到念後之事更當何如。如此反復推勘,討個分曉,當必有怡然以冰釋者矣。《大易》言補過,亦謂此心一經缺陷,便立刻與之補出,歸於圓滿,正圓滿此旭日光明耳。若只是皮面補綴,頭痛救頭,足痛救足,敗缺難掩,而彌縫日甚,仍謂之文過而已。

雖然,人固有有過而不自知者矣。昔者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子曰:“丘也幸,茍有過,人必知之。”然則學者虛心遜誌,時務察言觀色,以輔吾所知之不逮,尤有不容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