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关于对缅北滞留人员立案侦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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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
关于对缅北滞留人员立案侦查的通告

福建省沙县公安局
2021年6月15日

  2021年5月28日、6月7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检察院、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先后两次联合发布《关于劝返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关于劝返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第二期)》以来,截至6月14日仍有11名沙县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拒不配合党委政府、司法机关的劝返工作。

  经调查,该11名人员有组织、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立案侦查,启动侦查程序。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该11名涉案人员必须于6月30日前主动回国投案自首,配合公安机关调查,逾期不到案的将进一步采取侦查措施,封停其所有通信号码、冻结相关联的银行账户及第三方(微信、支付宝)账户。在本通告规定时限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或通过家属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特此通告。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

2021年6月15日


  附:11名涉案人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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