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關於轉發接種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續種補種專家建議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關於轉發接種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續種補種專家建議的通知
國衛辦疾控函〔2018〕684號
2018年8月10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衛生健康委網站

關於轉發接種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續種補種專家建議的通知

國衛辦疾控函〔2018〕6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做好接種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續種補種工作,根據各地反映的問題,我委委託中國疾控中心組織專家論證,形成《接種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續種補種專家建議》。現轉發給你們,請在工作中參照執行。

2018年8月10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接種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

續種補種專家建議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做好接種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續種補種工作,中國疾控中心組織專家綜合評估後,現就續種補種有關事項提出以下建議:

一、疫苗續種

為接種過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且尚未完成接種程序者,接種單位免費續種其他公司合格疫苗完成接種程序,不需要重新接種。

二、疫苗補種

根據狂犬病發病特點,已完成接種程序者不需要補種。

如受種者有補種意願,接種單位要告知防控知識、疫苗的保護作用、接種後注意事項等內容,特別要說明疫苗接種不良反應的風險會隨着針次增加而增加的情況。對疫苗用於暴露前免疫並完成接種程序者,可以參照《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2009版)》的措施,免費補種1針次;對用於暴露後處置並完成接種程序者,可以參照世界衛生組織2018年狂犬病疫苗有關報告中對再次暴露後打2針的建議,免費補種1針次,最多不超過2針次,2針次間隔3天。

三、異地續種補種

在接種者提供已經接種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相關信息後,方可在異地接受免費續種或者補種。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