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之與縣異體之大小者也〈明能治大郡則能治小郡能治〉
〈大縣亦能治小縣〉以實理寛急論辨之則當言大
小異宜不當言能大不能小也〈能大而不能小仲〉
〈尼豈不爲季氏臣〉夫雞之與牛亦異體之小大
也〈鼎能烹牛亦能烹雞銚能烹雞亦能烹犢〉故鼎亦宜有大小
以烹犢則豈不能烹雞乎〈但有宜與不宜豈有能與〉
〈不能〉故能治大郡則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論
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獨大小之謂也〈文者理百〉
之與縣異體之大小者也〈明能治大郡則能治小郡能治〉
〈大縣亦能治小縣〉以實理寛急論辨之則當言大
小異宜不當言能大不能小也〈能大而不能小仲〉
〈尼豈不爲季氏臣〉夫雞之與牛亦異體之小大
也〈鼎能烹牛亦能烹雞銚能烹雞亦能烹犢〉故鼎亦宜有大小
以烹犢則豈不能烹雞乎〈但有宜與不宜豈有能與〉
〈不能〉故能治大郡則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論
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獨大小之謂也〈文者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