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415-墨子-墨子-4-4.djvu/9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裂缶與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斬之除又

賞之黄金人二鎰大將使使人行守長夜五

循行短夜三循行四靣之吏亦皆自行其守

如大將之行不從令者斬諸竈火爲井火突

高出屋四尺慎無敢失火失火者斬其端失

火以爲事者車裂伍人不得斬得之除救火

者無敢讙譁及離守絕巷救火者斬其缶及

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皆得救之吏部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