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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9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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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者悉被降譴,上天垂象,深可畏也。今熒惑又犯之, 吾其不起乎!」八月,疽發背卒,年六十四。克明久居司 天之職,頗勤慎,凡奏對必據經盡言。及卒,上頗悼惜, 遣內侍諭其壻直龍圖閣馮元令主喪事,賜賻甚厚。 初,諸僭國皆有纂錄,獨嶺南闕焉,惟胡賓王、胡元興 二家纂述皆不之備。克明訪耆舊,采碑誌,孳孳著撰, 裁十數卷,書未成而卒。

馬韶

按《宋史》本傳:韶,趙州平棘人。習天文三式。開寶中,太 宗以晉王尹京,申嚴私習天文之禁。韶素與太宗親 吏程德元善,德元每戒韶不令及門。九年冬十月十 九日既夕,韶忽造德元,德元恐甚,詰其所以來,韶曰: 「明日乃晉王利見之辰。韶故以相告。」德元惶駭,止韶 一室。遽入白太宗,太宗命德元以人防守之,將聞於 太祖。及詰旦,太宗入謁,果受遺踐阼,韶以赦獲免。踰 月,起家為司天監主簿。太平興國二年,擢太僕寺丞, 改祕書省著作佐郎,歷太子中允、祕書丞。出為平恩 令。歸朝,復守舊任,與楚芝蘭同判司天監事,就遷太 常博士。淳化五年,坐事出為博興令,移長山令。秩滿 歸鄉里,卒於家。

楚芝蘭

按《宋史》本傳:芝蘭,汝州襄城人。初習《三禮》,忽自言遇 有道之士,教以符天六壬遁甲之術,屬朝廷博求方 技,詣闕自薦,得錄為學生。以占候有據,擢為翰林天 文,授樂源縣主簿,遷司天春官正,判司天監事。占者 言五福太一臨吳分,當於蘇州建太一祠。芝蘭獨上 言:「京師帝王之都,百神所集。且今京城東南一舍,地 名蘇村,若於此為五福太一建宮,萬乘可以親謁,有 司便於祇事,何為遠趨江外,以蘇臺為吳分乎?」輿論 不能奪,遂從其議,仍令同定本宮四時祭祀儀及醮 法。宮成,特遷尚書工部員外郎,賜五品服。淳化初,與 馬韶同判監,俱坐事。芝蘭出為遂平令,卒,年六十。錄 其子繼芳為城父縣主簿。

苖守信

按《宋史苖訓傳》,「訓子守信,少習父業,補司天曆算,尋 授江安縣主簿,改司天臺主簿,知算造。太平興國中, 以應天曆小差,詔與冬官正吳昭素、主簿劉內真造 新曆。及成,太宗命衛尉少卿元象宗與明律曆者同 校定,賜號《乾元曆》,頗為精密,皆優賜朿帛。雍熙中,遷 冬官正。端拱初,改太子洗馬,判司天監。淳化二年,守」 信上言:「正月一日為一歲之首,每月八日,天帝下巡 人世,察善惡。太歲日為歲星之精,人君之象。三元日, 上元天官,中元地官,下元水官,各主錄人之善惡。又 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為天赦日,及上慶誕 日,皆不可以斷極刑。」事下有司議行。未幾,轉殿中丞、 權少監事,立本品之下,俄賜金紫。至道二年,上以益、 梁、雍宿兵,彌歲凶歉,心憂之,令宰相召守信,問以天 道咎證所在。守信奏曰:「臣仰瞻元象及推驗太一經 曆宮分,其荊、楚、吳、越、交、廣並皆安寧。自來五緯陵犯, 彗星見,及水神太一臨井、鬼之間,屬秦、雍分及梁、益 之地,民罹其災。水神太一,來歲入燕分,歲在房、心,正 當京都之地。自茲朝野有慶。」詔付史館。明年,真授少 監。咸平三年卒,年四十六。子舜卿,為國子博士。

史序

按《宋史》本傳:「序,字正倫,京兆人。善推步曆算。太平興 國中,補司天學生。太宗親校試,擢為主簿,稍遷監丞, 賜緋魚,隸翰林天文院。雍熙二年,廷試中選者二十 六人,而序為之首,命知算造,又知監事。淳化三年,司 天鄭昭宴言:『臣測金、火行度須有相犯。今驗之天,而 火行漸南,金度漸北,有若相避,遂不相犯』。」序又言:「木、 火、金三星初夜在午,木在東,火在中,金最西,漸北行 去火尺餘。此國家欽崇天道,聖德所感也。」序後累遷 夏官正、河西、環慶二路隨軍轉運,太子洗馬,脩《儀天 曆》,上之。叉嘗纂《天文曆書》為十二卷以獻,改殿中丞, 賜金紫,俄權監事。景德二年,遷權知少監。大中祥符 初即真。三年卒,年七十六。序慎密勤職,在監三十年, 未嘗有過,眾頗稱之。

王熙元

按《宋史王處訥傳》:「處訥子熙元,幼習父業,開寶中,補 司天曆算。端拱初,改監丞,累遷太子洗馬兼春官正, 加殿中丞。景德中,同判監事。東封,隨經度制置使詣 祠所,禮畢,授權知司天少監。祠汾陰,真拜少監。奉詔 於後苑輯陰陽事十卷上之,真宗為製序,賜名《靈臺 祕要》,及作詩紀之。初,上所修《儀天曆》,秋官正趙昭益」 言其二年後必差,又熒惑度數稍謬,後果驗,熙元頗 伏其精一。上嘗對宰相言及曆算事,曰:「曆象,陰陽家 流之大者,以推步天道、平秩人時為功。」且言:昭益能 專其業,人鮮及也。玉清昭應宮成,以祗事之勤,授司 天監,坐擇日差謬,降為少監。以目疾改將作監,致仕。 天禧二年卒,年五十八。

楚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