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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9 (1700-1725).djvu/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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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於上曰:「是嘗受陸瑜金酬尚書者。」上疑之,不召。可半

歲,而袁彬猶以義故位達上。達知上薄之,搆以死罪 劾奏。上不樂,曰:「是負我者,然故人不死足矣,此外以 任若。」達退,則執彬下獄,脅以火。五毒更下,彬不勝苦, 且誣伏矣。而燕中少年楊賢者,嘗為漆工尚方,奮曰: 「袁公,上魚服侶也,門達何人,而輒害之?」因上疏詆達 姦惡數十百,事,事有指,而極稱彬枉,且有社稷功,不 宜罪。詔併下達治,達恚,捶賢至百餘。賢恐遂死,不得 白,謬曰:「吾有陰事,欲告公,達令箯輿前,前迺薆耳。」達 曰:「吾小人,何辦為此李學士草耳!」達大喜,趣罷笞,出 湯沐,沐賢醪,肉食之,持牘面訴曰:「李賢令楊賢中臣 為袁彬地,獨不畏陛下法乎?」上曰:「明於東朝堂辨之。 之。」東朝堂,楊賢度上已集群臣,出餘肉,大呼曰:「天乎 冤哉!門指揮醪肉食我,而令引李也!李學士貴人,吾 何從見之?且吾死固分,柰何冤他人為也。」上悟,趣出 袁彬,令分司南都,餘俱置不問。然自是達寵漸衰,不 復寄腹矣。居一載,驛召袁彬還職寄如故。上崩,李賢 益重達,內不自安,出怨望語。御史言之。詔執赴法司, 論戍嶺表。濱行,袁彬帥僚出餞郊墅,握手語繾綣,已, 揮囊金為解裝,良厚。眾咸多彬不念舊惡,有古長者 風。彬再遷掌衛事,至都督僉事,乃卒。

牟斌

按《錦衣志》:斌字益之。博學曉文義,為儒衣冠。其所理, 恆傅經而法。戶部郎李夢陽嘗奏封事,言壽寧侯忤 旨下獄。斌曰:「郎封事大善。即言壽寧,胡不指其實及 諸羽翼耶?」夢陽曰:「慮置對耳。」斌曰:「置對則奚難,吾能 剪厥羽翼也。」因傅經牘具上,夢陽得不貶。正德初,劉 瑾持中權,逐大學士劉健、謝遷,而削尚書韓文等籍, 而諫臣劉𦶜、戴銑等數十人後先下詔獄。斌輕刑奠 居,曲為申救。御史任諾愬諸僚草奏,署其名,已實他 出,不與也。斌曰:「古有恥不與黨人名者,公為忠悔耶?」 劉瑾復要斌去奏首權奸事。斌不可,而顧語同列曰: 「存此諸公臣節,庶幾白他日乎!宋鄒道原以失元奏 被害,吾儕何自計為?」奏入,瑾大怨望。斌又偵知其庇 言官也,矯詔廷杖之。垂死,謫戍邊。劉瑾誅,驛召斌還, 領鎮撫如故。知府劉祥搏其守閹,因相論奏。中貴人 張雄者,納守閹賂,陰喝斌令歸曲。祥仍為閹導賂,斌 不可。雄恚,挾詐陷之,安置武昌,感疾卒。斌之再起也, 長子喪工部,循故事,官為賻三百金。斌指其存者二 子曰:「吾司刑不道,天禍一子,懲而受金,行及此矣。」蓋 庳屋敝衣,再遭譴,怡怡若素云。相臺崔銑記其事,盛 稱服斌謂直節懿行,即名經術,士大夫蔑如也。

儀衛部藝文

《錦衣衛箴》
明·宣宗

自古建國,皆重環衛。爾惟厥官,朝夕廷陛。予所服御, 咸爾攸秩。出入先後,以警以蹕。左右駿奔,以戒不虞。 亦有匪人,爾詰爾祛。爾其懋毖,勿縱于私。宜廉宜慎, 宜勤宜祗。惟義之遵,惟善之迪。敬恭勿渝,用保終吉。

儀衛部紀事

《齊東野語》:淳熙九年明堂大禮,以曾覿為鹵簿使,李 彥穎頓遞使。習儀之際,曾以李為參預,漫爾遜之居 前,李以五使有序,毅然不敢當者,久之,在列悉以顧 忌,皆不敢有所決擇。太常寺禮直官某人者忽進曰: 「參政,宰執也,觀瞻所繫,開府之遜良是。」徑揖李以前。 時曾方有盛眷,翌日入愬其事,上默然久之,曰:「朕幾 誤矣。」即此批出。李彥穎改充鹵簿使,伯圭充頓遞使, 禮直官某人特轉一官。

《聖君初政記》:「皇祖命圖大辟囚造罪被刑之狀於錦 衣衛外垣,俾人得見為懲戒。」

《錦衣志》。燕王初起,帥師蕩山東,度臨邑。臨邑書生紀 綱叩馬首請效,王與語,悅之。綱善騎射,頗習法家言, 便辟應對,刻精詭祕,耐逆鉤人意所嚮先發以為績。 王日益幸愛之。既即位,擢綱自忠義衛千戶為都指 揮僉事,治「錦衣親兵,復典治詔獄。天子既由藩國起, 以師脅僭大位,內不能毋自疑,人人異心,有所寄耳 目矣。」綱覘之,益布其私距,日夜操切。陰計聞上。上大 以為忠,暱之,罄咳亡間。即淇、成諸公號「元勛」,見則自 匿引,不敢以身比數。而綱小人也,遂驕窮,意為非行。 僚屬指揮莊敬、袁江,千戶王謙、李春等故無賴,曲侍 奉綱,相緣借奸利數百千端。上久亦頗悟,疏之。中貴 素仇綱者白發其端,上令給事御史廷劾,下御史院 按驗,俱有狀。上大怒,即日捕誅綱,磔於市,仍夷三族, 而令御史院《罪狀綱》,其略曰:「謹按故都指揮綱,儇薄 駔儈,陰斂陽卻,攩㧙蠆尾,包藏虺心,積稔惡極,未易 指數。按綱前後,使腹心幹偽為詔,下諸司鹽場,勒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