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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永樂大典19737.pd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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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文皇帝施寺額敕書第四十四。 王在京重遣書第四十五。王從駕東嶽遣書第四十六。 王還鎮迎書第四十七。 王謝天冠書并

請議書第四十八 讓請議書第四十九 王重請義書第五十。立制法第一并序夫新衣無孔不可補之以縷宿殖淳善不可加之以罰。

吾初在浮度中處金陵前入天台諸來法徒各集道業尚不須軟語勸進。况立制肅之後入天台觀呼晚學如新猿馬若不控鏁。日甚月增爲成就

故失二治一蒲鞭示耻非欲苦之今訓諸學者略示十條。後若妨起應須增損衆共裁之第一夫根性不同或獨行得道。或依衆解脫。若依衆者。

當脩三行一依堂坐禪二别揚懴悔三知僧事此三行人。三衣六物道具具足隨有一行則可容受若衣服有闕都無一行則不同止 第二依堂

之僧本以四時坐禪六時禮佛。此爲恒務禪禮十時。一不可闕。其别行僧行法竟三日外即應依衆十時若禮佛不及一時。罰三禮對衆懴。若全失

一時罰十禮對衆懴若全失六時罰一。次維那四時坐禪亦如是。除疾礙先白知事則不罰第三六時禮佛。大僧應被入衆衣。衣無鱗隴。若縵衣。

悉不得三下早集敷坐執香爐胡跪。未唱誦不得誦。未隨意不散語話。叩頭彈指頓曳屣履起伏參差悉罰十禮對衆懴。 第四别行之意以在衆

爲緩。故精進勤脩。四種三昧而假託道場不稱别行之意。檢校得實。罰一次維耶。 第五其知事之僧本爲安立利益。反作損耗。割衆潤己。自任恩

情。若非理侵一毫。雖是衆用而不開白檢校得實不同止。 第六其二時食者。若身無病。病不頓卧病已差皆須出堂不得請食入衆食器。聽用鐵

瓦薰油二器甌碗匙箸悉不得以骨角竹木瓢染皮蚌。悉不得上堂。又不得摚觸己鉢吸啖等聲。含食語話。自爲求索。私將醬菜衆中獨啖。犯者罰

三禮對衆懴。 第七其大僧小戒近行逺行寺内寺外。悉不得盗啖魚肉辛酒。非時而食察得實不同止除病危篤瞻病用醫。語出寺外投治則不

罰。 第八僧名和合柔忍故和義讓故合不得諍計髙聲醜言動色。兩競者各罰三十拜對衆懴不應對者不罰身手互相加者不問輕重。皆不同

止。不動手者不罰 第九若犯重者依律治若横相誣被誣者不罰。作誣者不同止。若學未入衆時過衆主不受學衆木攝故彼自言比丘故。入衆

來犯。重誣他者治罰如前第十依經立方見病處藥非於方吐於藥有何益乎。若上來九制聽懴者屢懴無慚愧心不能自新此是吐藥之人。宜

令出衆若能改革後亦聽還若犯諸制捍不肯懴。此是非方之人。不從衆網。則不同止。 敬禮法第二。并序此法正依龍樹毗婆沙傍潤諸經意。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