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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永樂大典14707.pdf/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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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重。故非尊君。百官雖具。非所以任國也。百官雖備。皆慮私家之便。故非任國。任謂當其事也。然則主有人主之名。而實託於群臣之家也。威權下

移故也。故臣曰亡國之廷無人焉。無憂國之人也。臣韓非自謂也。廷無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務相益不務厚國。大臣務相尊而不務尊君。小臣奉

禄養交不以官爲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斷於法而信下爲之也。故明主使法擇人不自舉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擇人量功之法。布在方

策。謂成國之舊制。能者不可弊。敗者不可飾。譽者不能進。非者不能退。以法量功。故能不可斃。敗不可飾也。以法飾人。故譽不能進。非不能退也。則

君臣之間。明辨而易治。明辨。謂善惡不相掩。故主讎法則可也。讎。謂校定可否。賢者之爲人臣。北面委質。無有二心。朝廷不敢辭賤。軍旅不敢辭難。

朝廷辭賤。則下有欿上之心。軍旅辭難。則事有偷存之志。順上之爲。從主之法。虛心以待令而無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爲君言也。有目不以私

視。爲君視也。而上盡制之。爲臣人者。譬之若手。上以修頭。下以修足。清暖寒熱不得不救入。寒則救之以暖。熱則救之以清。凡此皆用手。故曰不得

不救入也。鏌鋣傳体。不敢弗搏。利刃近体。手必搏之。無私賢哲之臣無私事能之士。賢哲之臣。事能之士。皆以公用之。故民不越鄉而交。無百里之

戚。既任臣以公。則政平國理。人無異望。無外心。故不越鄉而交。所以無百里之戚。貴賤不相踰。愚智提衡而立。愚智各得其所。故提衡而立。治之至

也。今夫輕爵禄。易去亡。以擇其主。臣不謂廉。易亡擇主。心貪者耳。如此之臣不可謂廉也詐說逆法。倍主强諫。臣不謂忠。逆法强諫凌主者耳。如此

之臣。不可謂忠。行惠施利收下爲名。臣不謂仁。離俗隱居而以非上。臣不謂義。隱居非上。揚主之惡。如此之臣。不可謂義。外使諸侯。内耗其國。伺其

危險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親。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國聽之。卑主之名以顯其身。毁國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謂智同危以怨主。毁國以

利家。奸雄者耳。如此之臣。不可謂智也。此數物者。除世之說也。而先王之法所簡也。險世所說。邀取一時之利。先王所簡。必令百代常行。先王之法

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從王之指。無或作惡。從王之路。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廢私術。專意一行。具以待任。治世之人所具意行。不用之於私唯

以待君之任耳。夫爲之人主而身察百官。則曰不足力不給。言當用法而察之。且上用目。則下飾觀。飾觀。則目視不得其眞也。上用耳。則下飾聲。飾

聲。則耳聽不知其僞也。上用慮。則下繁辭繁辭。則慮惑於說也。先王以三者爲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數。讅賞罰。先王之所守要。因法數。讅賞罰。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