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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卷之一萬二千五百六 一送

神宗五十二

李燾續通鑑長編熈寧八年。四月丁卯。遼主遣永州觀察使耶律景熈。崇禄少卿韓詵。其母遣懷德軍節度使耶律達廣州防禦。使劉從祐來賀同

天節。詔國子監屏内舍生陶臨出學。初吕惠𡖖引臨爲經義所檢討。母病謁告歸省。聞王安石召爲相。枉道見之。安石還朝以聞。故屏之。既而御

史蔡承禧復以爲言。又詔殿三舉。上問安石何故取臨安石曰初不見其過故取。今見其有罪故絀。政當如此耳。日録云。自泗洲倒行至臨淮謁余

不知臨鄉里是何處。常考。詔廢州爲縣。廢縣爲鎮。即兼兵。或縣萬户。鎮千户以上。委轉運司舉知縣監鎮官。餘非初廢。並銓院選差。戊辰。賜西

京昭孝禪院户絶田。仍免其稅役。管轄京東淤田。李孝寛言。乞候礬山水至。開四斗門。引水淤田。權罷漕運三二十日。從之。以礬山漲水頗濁。可

用以淤故也。癸酉。上批熈河路全乏錢糧。恐誤邉計可速議經盡。迺遣灕州團練推官杜常。相度措置增招弓箭手。欲以减戍兵。紓邊饋也。後又

詔與髙遵裕裁减修造數。詔罷給田募人充役。已就募人聽如舊其走死停替者勿補。先是王安石爲上言。給田募役有十餘害上曰。茍如此。初

何以有此議。議者必言所利。翌日檢初議。乃李承之言。募弓手冝如弓箭手爲便。遂作此法。餘無所利。安石曰。只以田募弓箭手。已不如募弓手之

便。弓箭手雖選強壯。然即取足於一家。茍可以爲強壯。則弗却也。弓手乃選強壯於無方。所募皆得眞強壯者。上乃令廢以田募役法。據日録。乃四

月三日事。今因罷給田募役。始著之。二月二十二日中申王庭老可考。王荆公安石當國。以徭役害農而㳺手無所事。故率農人出錢募游手給役。則

農役異業。兩不相妨。行之數年。荆公出判金陵。薦吕惠卿參知政事。惠卿用其弟温卿之言使役錢依舊而撥諸路閑田募役。既而閑田少。役人多。

不能均齊。天下方患其法之不可行。而中丞鄧綰。又言惠卿意在甲毁乙。故壞新法。於是不行温卿之言。而依舊給錢募役此據魏泰東軒録。㤗誠

不知事實者。姑附此以證其誤。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初降指揮。蘇軾奏議。在元祐元年四月六日王巖叟等駁奏在二年三月未常并考。乙亥龍

圖閣直學士羣牧使李中師權發遣開封府右監門衛大將軍仲銑領雅州刺史。手詔仲銑廉靜修潔好學知分。近曾召對。可特遷官故也。日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