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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永樂大典10483.pd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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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而坐。有䘮者專席而坐。 父母有疾。雞初鳴。則不暇櫛縰。行則不爲容。言則不敢自安。琴瑟則不敢親。僅可食肉飲酒。有不得已而或笑或怒。父

母有疾。動作語默未甞頃刻忘之。此人子之常情也。先王制禮。與天下立爲中道。凡此數條。雖委巷不學之人其常情徃徃如此常情有所不及者。

則近於禽獸。側席者。謂特席也。專席。謂去重席也。三年之䘮。寢苫枕塊。自齊衰以下。則始喪有席。 水潦降不獻魚鼈。獻鳥者佛其首。止操書致。

水潦降不獻魚鼈。君不責其難得也。相爲饋獻。但䟽言於簡牘。以見其名器多寡之數古者必欲操其易致者。而前知古人每事必近情實也。 凡

遺人弓者。張弓尚筋。弛弓尚角。右手執簫。左手承弣。尊卑垂恱若主人拜。則客還辟辟拜。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郷與客並然後受。 射者。

男子之事。必以進退周旋寓之於其間。以其不主於射耳。舞文事也。而有干盾之飾。射武事也。而有進退周旋之節。此古人制作微意也。以弓遺人。

其相授受。異於常時。饋遺之禮。蓋所主不在於射也。後之士者。未甞閉弓矢而付之武夫走卒。是以無復存古意也。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

者。王客授受。皆欲乃左手承弣。覆右手執簫也。進劒者左首。進戈者前其鐏。後其刃。進矛戟者。前其鐓。進凡杖者拂之。效馬效羊者。石牽之。效犬

者。左牽之。執禽者。左首。歸羔鴈者。以績。受珠玊者。以掬。受弓劒者。以袂。飲玉爵者。弗揮。几以弓劒苞苴簞笥問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劒。有櫝不

容正劒以刃郷人也。左首者以明劒環當在左。主人以右手取其劒環爲順耳。凡以弓劒苞苴簞笥問人者。操以受長者之命。其威儀進止如。使於

他邦者。古人於每事必不簡。以其物與情實相稱也。 凡爲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 周公謂予不敢宿。則禋于文王。武王。凡爲君使己受

命。遂行舍於郊。 博間强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 愽聞强識而不敢自居。敦善行而持之以乆。 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

交也。 賢者狎而敬之。畏而愛之。歡其愛我。忠其敬我。君子未𠹉求備於人。以全交也。或問夫子不假蓋於子夏。有諸。曰。有之。子路曰。乘肥馬。衣輕

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當時羣居無其人。子路何爲出此言也。夫子不假蓋之意。正所以斥子夏之短耳。 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

爲王父尸子不可以爲王父尸。爲君尸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以爲尸者。則自下之。 禮曰。引當時所存之書也。君子抱孫不抱子者。曾子

問𥙊成喪必有尸。尸必以孫。孫㓜。則使人抱之。無孫則同姓可也。孫可爲王父尸者。孫於主𥙊者。則子行也。孫於王父。昭穆峙也。故可以爲王父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