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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條例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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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澳門法例,可參見第14/2001號法律
電信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廢止法律
廢止,電信法

中華民國 4 年 4 月 18 日制定公布
中華民國 16 年 4 月 9 日修正公布

中華民國 18 年 8 月 5 日制定公布
中華民國 39 年 5 月 31 日立法院第1屆第5會期第28次會議修正第二條條文並將該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條文內「國民政府」四字刪除
中華民國 39 年 6 月 13 日總統公布修正第 2條條文,並將該條例第 3條、第 4條、第 5條、第 6條、第 7條、第18條、第20條條文內之「國民政府」四字刪去
中華民國 47 年 10 月 14 日立法院第1屆第22會期第8次會議廢止
中華民國 47 年 10 月 24 日總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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